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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渣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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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两个,等一下!”一个清脆的女声在这个玻璃搭建的巨大建筑物前悠然响起。
毕竟是准备去干些见不得人的事,易元光触电般地定住,僵硬地转头,瞧见一个穿着一身水蓝色洋装的女生。
再仔细一看,那裙子的样式、胸前的蕾丝纹饰、裙摆的褶皱走向正与易元光身上的那套一模一样。
见鬼,怎么还撞上同款了!易元光早就听说女孩子们非常讨厌撞衫,自己该不会是因为这身衣服被叫住的吧?
苍杉也注意到了两人身上同款不同色的裙子,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他撇一撇嘴,拉着易元光就要回洋装店。
“你这身不好看,重新换一套。”
“这位大人,我拜托你这个时候就别耍小孩子脾气了,我们把人带出来不就好了!”易元光对苍杉要换衣服的决定表示不满。
“请问!”女生在他俩身边喊道。
苍杉又瞥了她一眼,坚持自己的想法:“重新换一套,我出钱!”
易元光无法理解他现在的无理行为,大喊:“你钱烧得慌啊!再说你不看看现在什么时候了,你想让赵文轩把这里搅得天翻地覆吗!”
“请问!”女生深吸一口气,提高了音量又喊了一声。
易元光和苍杉同时转头:“干嘛?”
女生的身体明显向后倾了倾,她慌忙摆动手臂使自己保持平衡。等她站定,她问:“你们两个是要进公司吗?”
易元光答:“对啊,怎么了?”
女生抬头看了看易元光:“可是你们这样是进不去的。”
易元光不解:“为什么?”
女生扑哧一声笑了,她踮起脚尖抬手捏起飘在易元光额前的黑发,把它塞进发网里。
“因为前台是不会放一个女装大佬进公司的。”
“你怎么知道……”易元光想起来了,他刚才似乎在洋装店里见过她。
他心虚了,问:“你什么都看到了?”
女生将眉一挑,点点头,又神秘兮兮地凑到易元光跟前问:“你们进公司想干嘛?”
“我们,我们,额,”易元光怀着阴谋将被戳穿的忐忑心情开始编造谎话,但转念一想,自己似乎也没有向陌生人解释这一切的义务,便大方反问:“我们要做什么关你什么事?”
“哦,这样啊,”女生故意将话拖得很长,“本来我还想帮你们进去的。”
“真的假的?”易元光用怀疑地目光审视着眼前这个看起来和自己一般年纪的女生,“你凭什么帮我们进去?”
女生突然放轻声音,张开手掌放到嘴边:“告诉你个秘密——”
“什么啊?”易元光不自觉将头向她那边凑去,却一不小心看见身边一言不发的苍杉脸上此刻的面色正一点点阴沉下去,他打了个哆嗦,又立了回来。
“第一次见面别整这些花样,要说快说,不说算了。”易元光故意放粗了喉咙说话,好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强势一点。
女生吸了吸鼻子:“好吧,实话告诉你们,我哥哥在坚昆集团工作,我可以带你们进去。但是你得告诉我你们穿成这样进去是要干嘛,万一你们想去杀人放火呢!”
“你是公司家属啊!”
只是去捞只鬼,杀人放火倒不至于。易元光连连摆手,绞尽脑汁终于想了个自己都不相信的借口:“那个,我们俩的表哥在这家公司做保镖,我们好久没见了,就,就想换身衣服去逗逗他……真的!”
易元光说完这些话只想扇自己两巴掌:这理由也太扯了吧,鬼才会信……
“好,我带你们进去!”
易元光跟在她身后,正感叹着世事的无常和人与人之间基本的信任真魔幻,又远远地看见了前台的两个女生。
他想起了自己那双被蹂躏的手,心中发毛。
出乎他的意料,这一次两个前台的业务能力很在线,三人刚踏进门,前台A和B就站起来,冲他们鞠了一个非常标准的九十度的躬。
再走近些,可以看见两人仍弓着身子,抬头朝穿洋装的女生问候道:“大小姐,欢迎您莅临坚昆建设集团总公司视察。”
易元光在一旁看着这一幕,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和耳朵了:“你不是这公司员工的家属吗?她们叫你什么?”
女生一本正经地开始自我介绍:“我叫张彤,我哥是这里的董事长,我哥宠我,她们就有样学样喊我大小姐。”
张彤朝前台摆摆手,示意她们坐下,问:“我哥呢?”
前台A又起立,毕恭毕敬地答道:“大小姐,董事长正在三楼的会议室开会,请您到贵宾室稍等。”
“行,我知道了,你们辛苦了。”
前台A又是一个九十度的鞠躬:“大小姐客气了。”
搞了半天,自己是被人渣的妹妹带进来的?这不就相当于让鬼差带路去殴打阎王??易元光现在只想把自己敲晕,然后顺理成章地被抬出现场。
易元光的这个愿望注定是无法实现的了,张彤大步流星地走向电梯间,朝落在后面的这两人招招手。穿着高跟鞋和连衣裙的易元光只好有样学样地迈开腿,却没成想走出了十分豪迈的外八字,引得不少路过的女员工掩面偷笑。
女孩子真是太厉害了,我穿着高跟鞋连走都走不稳,她们居然还能穿高跟鞋跑步……易元光这样想着,下一秒就被苍杉稳稳地牵住。
从电梯间到三楼贵宾室,从按电梯的门童到办公区的白领,每一个人见了张彤都是毕恭毕敬地站起来鞠躬问好。易元光已经数不清自己听见了多少声“大小姐”,只记得张彤每次都是如皇帝亲临一般微微摆手示意,眼前的一帮人才敢颤颤巍巍地坐下。
这到底是公司还是朝堂啊?张广利对员工的精神压迫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了吗?
坚昆集团的贵宾室设在走廊尽头处,四壁都用玻璃墙与其他房间隔开,落地窗外的风景很好,可以看见街对面的森林公园。室内房间里摆着一张玻璃茶几,上面摆放着精致的高点茶水,张彤背靠布艺沙发,悠闲地呷一口茶。
“大小姐,这水您不能喝!”尖利的声音划破了室内的悠闲空气,一个秘书模样的女人戴着眼镜,神色慌张地冲了进来,“董事长吩咐过了,给您喝的水一定得是用来自阿尔卑斯山脉的冰川水煮沸冷凝后的蒸馏水,请您稍等,我这就去烧水。”
张彤又喝一口茶水:“陶秘书不用了,我就是想喝口水,我哥真是有钱又闲得慌。”
易元光暗自擦汗,他从未想过这种出现在古早玛丽苏小说中的弱智情节竟然会在自己眼前活生生地上演——有钱人的生活还真是我们普通人想象不到的。
陶秘书端着手上的红木茶盘站在贵宾室门口,进也不是,退也是不是。
张彤看她在那里站着实在太碍眼,只好把手中喝了一半茶杯递给她,拜托她去把水加满。易元光看见那个陶秘书接矿泉水瓶时的样子就像接圣旨一样紧张,就差没给跪下了。
好不容易把陶秘书打发走了,易元光正想开口询问阿强的事,贵宾室里又来了一位杨秘书。
杨秘书的年纪看着比陶秘书大,行事也比她犀利多了。
她一进门就把手中茶盘上的水端到张彤面前,道:“大小姐,这是特意为您准备的冰川蒸馏水。”
张彤先前的大小姐势头在杨秘书面前明显弱了,她顺从地喝掉面前的水,看着杨秘书,等待着她的下一步指令。
杨秘书收起茶盘,居高临下地对坐着的张彤说:“大小姐,董事长为您预约的美容师已经到了。”
“现在吗?不是说好明天才来的吗?”张彤撅起嘴试图表达自己的不满。
杨秘书把眉头一皱:“这是董事长吩咐的,大小姐,请您不要为难我们。”
张彤立刻妥协:“知道了,我现在就过去。”
杨秘书前脚刚送走了张彤,后脚又回到了房间内找到易元光:“董事长吩咐我带二位去会议室。”
易元光狐疑,他只是想来找保镖,没想过要见张广利那个人渣。
他用手指了指自己:“啊?你们董事长找我们干嘛?”
杨秘书向他微微欠身,话语中透着不可置喙的强硬:“董事长吩咐的,请二位去一趟。”
“哦,好。”易元光在这个中年女人的面前莫名感到一种骇人的威压,他拍拍坐在身边的苍杉,“喂,走了。”
苍杉没有理他,只是闭着眼安静地坐在那里。
易元光拿手在他面前恶作剧似的晃了晃:“没反应?睡着了?”
杨秘书的脸上写满了不耐烦与不悦,易元光只好赔笑道:“那个,我朋友太累,睡着了……这样,我和你走,我去见你们董事长。”
杨秘书斜着眼,敷衍地点了点头,带着他走到会议室门口敲了门。他听见门内一声略带磁性的男音“进来”,门被缓缓打开了。
虽说进门前易元光清清楚楚地在门牌上看见了“会议室”三个字,但看着眼前的陈列,他还是有些无法相信这是一个大公司开会的地方。
这是一间约莫五十平米的大房间,屋顶上挂着一盏散出昏黄灯光的水晶吊灯,四面墙壁全被米黄色的隔音壁纸铺满了,几张深棕色的皮质沙发在房间中央整齐地摆放着,沙发前是一张小小的玻璃茶几,茶几上摆着几只装着红酒的高脚杯,两瓶易元光叫不出名字的名贵红酒,除此之外,还有一份白色的厚文件躺在红酒堆里,格外惹人注目。
易元光眯起眼悄悄看清楚了文件上的字,上面写着“H市望舒院拆迁计划书”。他心中一惊:望舒院,就是他住了十八年的那个地方。
会议室里,四五个油腻的中年男人穿着身皱巴巴的西服,手中举着酒杯,横七竖八地躺在沙发上喝酒。
在沙发的正中间,一个职场精英模样的年轻男人穿着没有一点褶皱的白衬衫,脖子上挂着忘记取下的领带,他双手合十撑着下巴,正盯着面前那台发出电子光亮的笔电。
年轻男人听见门开的声音,抬头看了易元光一眼,啪嗒一声合上了电脑。
男人站起来,向易元光伸出手,像是见了一位老友一样,很自然地把他带到沙发上坐下。
“我是这家公司的董事长张广利,相信你一定在各种报纸电视新闻里见过我了,我就不再多做自我介绍了。”
易元光:当然,H市的市民早就在各种娱乐八卦新闻头条里认识你了。
易元光一坐下就立刻被一股浓烈的红酒混杂着酸涩的汗液气味包围了,他感觉自己的胃里正翻江倒海,难受极了。
他试图回头去看站在沙发后的保镖,想知道他是不是自己要找的那个“阿强”。
这时张广利往他手里塞了一个红酒杯:“你是我妹妹带进来的,我想要好好招待你,别客气,喝酒!”
“我就说哪里来的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原来是大小姐的朋友,来,我敬这位妹妹一杯。”一个肥头大耳的男人从沙发上爬起来,举着酒杯往易元光跟前送。
他们,真把自己当成女孩子了?易元光强忍着不适,堆出一脸的笑意,捏起嗓子很艰难地吐出一句:“谢谢。”
肥头大耳的男人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来!我们继续喝酒,小妹妹你也不要拘束啊!”
“对!喝酒!”
屋内灯光昏暗,随处可见的米色装潢给空气中平添了几分迷离的气息,觥筹交错间,不觉几杯红酒已下肚。易元光透过玻璃酒杯看见张广利,那张平静的没有血色的脸上依旧挂着初见时的诡异笑容。
他觉得自己的头有点晕,也有点疼。
恍惚间,他撑起自己软绵绵的身子抬头看了身后的保镖一眼。
眼神接触的瞬间,那人藏不住的胆怯与躲闪让他确定了,这就是赵文轩。
赵文轩,你,等我出去我一定打你一顿!
会议室门口传来了开门的声音,进来一个穿着红色包臀短裙的长发女人,女人一言不发地坐到张广利腿上,她身上浓郁的香水味熏得易元光睁不开眼。
她夺过张广利手中的酒杯,接着将自己的整个身体压到他身上,一双纤纤玉手在他的发间细细摩梭,一点点往下,直到她的手慢慢移动到张广利的腰间,她轻动指尖想去解他的皮带。
张广利将头埋到女人的发间,闭着眼在她的耳边,极宠溺地说了一声:“在办正事,别闹。”
在场的中年男人的眼中都放着叫人恶心的光彩,他们附和着:“办正事,办正事!”
女人佯装生气,嗔笑着从他的身上滑下,下半身倒在他脚边,上半身枕在他的大腿上。
易元光不敢去看身后的赵文轩了,他无法想象,那个噙着泪光的胆小鬼正占据着凡人的身体睁大双眼看着这一幕,此刻胸中该是怎样的一番心态。
“来,小妹妹,继续喝酒啊!”
当一个留着猥琐的八字胡的男人拿起桌上的计划书给张广利看时,易元光的上下眼皮已经在上下打架了。
从进入这栋大厦的大门开始,一直到现在,这里发生的一切都不合常理。张广利凭什么对自己这么热情?仅仅是因为自己是张彤带进来的吗?那他又为什么要在自己这个外人面前谈拆迁计划这种涉及商业机密的事?
当他察觉到危险时,血液中的酒精像是一张巨大的蛛网,他已经陷进去,无法脱身了。
他听见那个男人问张广利:“张总,我一直没想明白,您千方百计要盘下这块地是为了什么?”
“这块地依山傍水,旁边就是景区,人流量大。而且你没听说吗?政府要在那附近造地铁了,我把这块地买下来开商场,一定能赚一大笔钱!”
“可是据我所知,那块区域的居民消费水平都不高啊。”
张广利笑了:“呵,那里的穷人买不起,总有人买得起,我再在那里建一块高档公寓式住宅区,好的地段自然能吸引到真正的有钱人。”
奉承的声音此起彼伏:“真不愧是张总,厉害厉害。”
“哈哈哈,这没什么,我早就看那块地方不顺眼了,那么好的地段凭什么让一群穷人住!我的梦想就是要改造这座城市,把穷人赶出去,让真正配得上这里的人成为这座城市的主人!”
另一个略尖细的声音问:“可我听说那个小区有不少人不愿意拆迁啊,张总您是怎么解决的?”
“呵,只要是人,就会有欲望,有弱点,这些穷人的弱点就更好找了。那些普通的工薪阶层,我用一点拆迁款就把他们给打发了。至于那些难搞的,我答应给有孩子的家庭安排学区房,但新房的面积只有原来的一半,他们同意了;我给有老人的家庭安排本市最好的养老院,但合同上只写了一年,他们看都没看就签了。实在不行,那就强拆呗,以前又不是没干过这种事,你说,这有什么难的?”
众人的应和声起:“张总高明!”
“人渣!”易元光不自觉握紧了拳头,恶狠狠地骂了一句。
房间内的空气安静了那么几秒。
取而代之的是张广利那骇人的笑声,易元光感觉自己的手被人一点点掰开,掌心触到了什么冷冰冰的东西。
他睁眼,看见张广利那张精致而写满了市侩的脸,他的笑容比刚才猖狂多了,带着某种属于胜利者的傲慢。
张广利的手上拿着易元光的那顶亚麻色假发,他冷笑着,一字一句回应易元光:“我是人渣,无奸不商嘛!可惜了,你家房子就快归我这个人渣了。”
易元光强撑着醉意,他扶住自己疼得厉害的头站起来,眼前的世界开始扭曲变形,耳边张广利的话像是来自遥远深渊的魔音。
“哈哈哈,我正犯愁你家不同意拆迁安置的事呢,想不到你小子自己找上门来了,还敢勾搭我妹妹!”张广利抬手看了眼腕上的金表,“时间差不多了,你叔叔应该快到了。”
易元光额上的汗滴落在地毯上,他听见自己的声音:“你找我叔叔过来,干什么?”
“哟,小伙子别激动,”张广利伸手一戳,那句身体直挺挺地倒回了沙发上,“就是叫他来签个拆迁协议书而已,签完就能走了。”
“你做梦!我叔叔不会同意的!”
“是吗?”张广利俯身撑着沙发压倒在易元光面前,“可是他不签的话,他唯一的侄子就要进监狱了。王律师,非法窃取商业机密怎么判来着?”
留着八字胡的男人脱口答出:“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一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广利得逞似的点点头:“很好,这段话,等下这小子叔叔来了你再重复一遍。”
他又对易元光说:“是不是听不懂我们在说什么了?你看看你手里。”
手里冷冰冰的……是……那份拆迁计划书。
易元光暴怒,他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猛地站起扯住张广利的领口:“你这个人渣!”
张广利被他拎得双脚离了地,有些慌了,他喊保镖:“阿强!你还愣着干什么?打他!”
易元光眼睁睁地看着“阿强”从自己手中抱下了张广利,接着,自己脸上是重重的一拳。
倒地时,张广利的一只脚踩住他的手。
“赵文轩!你在干什么!你快跟我走!”易元光被踩在地毯上嘶吼着。
“阿强”向后退了两步:大人,他是,他是我的阿陵哥哥,大人……
张广利满脸嫌恶地拍了拍自己被扯皱的衬衫:“神志不清开始乱喊了?王律师,等下再加个故意伤害罪!真是疯子!”
眼前是黑暗,无边的黑暗……比墨还要浓郁,遮在眼前散不开了,却莫名让他感到心安。
他感受到了从掌心传来的温度,还有,那曾惊醒他笔尖的松烟墨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