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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鱼-纯洁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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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醒来是凌晨,太阳还没有完全地升起,亨利却已经穿戴整齐地站在了马厩里。于是在这个本该很美好的时刻我体悟到了一个词汇,一个十八年来从来没有人教过我却莫名出现在脑海里的词汇,叫做羞耻。他西装革履的模样十分优雅,应该是为了面见女皇而特意做了发型,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香味,不是花香果香,但大体类似,我应该好奇这种奇怪的香味来源何处、她又是如何施加到自己身上持久不散的,但现在,我只为自己身上的恶臭和粗布衣衫感到羞耻。
“我要去河里洗澡。”我执拗地告诉他。亨利答应了,我告诉他保管好我的衣服,绝对不可以拿走口袋里的东西,那是我保命的法宝。他也答应了。然后我脱光衣服走进冰冷的小河里,把栗色的卷发悉数打湿,一种奇异的、温暖的感觉席卷全身,甚至让我有了回到故乡的错觉,那种丝丝缕缕阳光的暖意又回到了皮肤中。身后投来亨利古怪的目光,我回头去和他对视,他一言不发地注视我的脚踝,然后背过身子开始吸烟。
我洗了大约有一刻钟。然后重新把干净的自己装进仍旧肮脏的破衣服中,马粪和泥土的味道遮掩住我的身躯,亨利打开马车的小门,我钻了进去,再一次陷入无边的黑暗,其他感官由于失去视觉而倍加敏锐,我能隐隐感受到马车因石子路面而颠簸(这种颠簸的幅度逐渐变小,我猜是因为越来越靠近王都了,亨利说过王都的地面都是巨大而平整的大理石,绝对不会像乡间小路那样颠簸),车轮碾压又厚又软的草甸时发出咕吱咕吱的声音,被惊飞的鸟群,永远在不远处的哗啦啦的小河,亨利的马车一直沿着河流走,我吃了一惊,原来那是一条连通王都和村庄的小河!我每天洒进小河的花瓣,最后都顺流去了王都,多么神奇。
王都的花也是浓浓的像牲口的血一样的红色吗?
我走下车,身披巨大斗篷,跟在亨利身后。王都的地面一尘不染,起先我以为是因为弥漫在城中好似终年不散的薄雾,水珠黏附着尘埃,地面光可鉴人——一座玉石城市,何等奢华!我环顾四周,街道旁商铺林立,人流熙熙攘攘,比亨利身上浓烈一百万倍地香气比人群更拥挤,几乎让我被冲得昏过去。但我能透过馥郁而夸张的香气闻到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混杂着人体污浊的恶臭。王都,弥漫着“人味儿”。
人味就是人味,比如猫狗身上都有独特的气息,人也有,每当我把脸埋在母亲的臂弯里都能闻到独特只属于人的、肌肤的味道,有一些咸,掺杂油脂以及污垢。王都的人味重得呛鼻,即便是四处喷洒的香氛也掩盖不住。亨利说,人们用鲜花和酒精经过复杂工艺蒸煮得到一种液体,叫做香水,能够让曼妙的香味停驻在人的身上持久不散,我却无法理解,难道是自己的味道不好吗,要夺取别的生物的味道施加在自身之上?我被一位女士的披风拂到了面颊,香风扑鼻,这时我才觉出了到底是什么味道不同寻常,每个人身上都有淡淡的血腥味,与父亲捅死牲口时,伤口喷涌的味道略有不同,我抬起头努力想看清茫茫白雾遮掩下的巍峨城堡,却是徒劳。那座城堡有数不清的塔楼和尖顶,一丝阳光也没有的王都,显得格外森冷。
城堡在王都的正中央,进入其中需要步行通过一座一千多米长的石桥。石桥下河流湍急,发出巨大的轰鸣声,我能远远看见那座奇异的城堡,像许多把匕首一样刺进了天穹。而其中一把最细最锐利的匕首上,正源源不断地滚落着什么。莫名的恐慌如同乌云压来,我几乎想要逃走。
“卡梅,我勇敢的公主!”小黄狗高高举起手中佩剑,他的眼睛亮晶晶,“不要害怕,我会一直站在你的身后,何况你的口袋里还有我们的法宝呢!无需为愚妄之人的行径而恐惧,往前走,往前走,告诉我,你看见了什么?”
我看见塔身一侧被血染红。高耸入云的塔顶站着一些人,有些跪着、有些站着。我看见站着的穿铠甲的人挥舞斧头,好像农忙时我帮独眼地主收割麦子,跪着的人被按在砧板上,人头和肢体被剁下来。我看见另一个穿铠甲的士兵将尸块抛下高塔,堆砌在腐朽的墙根下。他们在杀人,小黄狗,他们在杀人!
小黄狗没有回答,大概是因为亨利提前开口了。
他们死有余辜。亨利说。这些人得罪了女皇,每天有数不清的人进入王都,也有数不清的人头落在那座塔下。城堡外的护城河里养有许多食肉淡水鱼,它们会把尸体的其他部分处理得很干净。而人头——女皇喜欢人头——她下令,罪犯的人头被挂在树上,王都所有的树都在滴血;他们的皮被做成雨棚,王都所有的商铺都用着统一样式的人皮雨棚,白茫茫的雾霭中永远充满血腥味。
“小黄狗是不会这么回答的。亨利,他们为什么要见女皇呢?”
“你会知道的,就快到了,跟紧点。一会儿侍卫问话,你什么都别说。“
我知道他说的侍卫,那确实是些令人不寒而栗的家伙,比起故事里的骑士、警卫,他们更像是某种狂热的宗教徒(我曾在哥哥的课本中偷看到一两个世纪之前有关宗教统治对人的摧残,所以,对这些家伙并没有什么好感);我向亨利许诺绝不会和他们说话,不是因为他们三角形的棕红色头套,也不是因为他们身上斑驳如疤的纹身,仅仅是因为那面罩下投射出的阴毒又癫狂的目光。平原上偶尔会出现滴涎的鬣狗,被村民用刀枪打到濒死时会流露的眼神很是类似,为了某种东西(也许是食物或者单纯的想要活下去)可以不择手段、不死不休。他们高大、沉默,行走在王都的街头或者站在哨塔上。他们在哪里,哪里就一片死寂,人人低垂头颅,行色匆匆。
石桥的尽头是一座拱门,较之富丽堂皇的城堡也毫不逊色,如果说玉石王城需要花费一百年来建造,那么这座城堡一定是自世界诞生之时就矗立于此了!侍卫检查了亨利的银色令牌,转脸(如果那三角形的头套算是一张脸的话)看向我。亨利举起了捆着我双手的麻绳,然后掀开我脸前的斗篷给他看。这时那端肃冷酷的红棕色三角形才又有了缓缓的起伏变化,下半部略微褶皱,大概是点了点头,从中传来嘶哑可怖的声音,犹如被烈火炙烤过的凶兽。“很罕见,斐迪南公爵。女皇陛下会喜欢的。“
他们称呼亨特为公爵。也许真的如他所说,亨特·斐迪南,在王都是个身份显赫的男人。但他将我带到这儿来的原因实在令人费解,我安静地跟在他身后走进城堡,那扇镶嵌巨大铁钉的门看起来像嘴里长满獠牙,猩红色的,和王都的空气很配的。
我踏离石桥经过铁门的时候颠簸了一下,亨利顺手扶住我。从遮掩的帽檐下我看过去,他胸口的西装口袋里装了一张小小的方巾。露出来的部分用刺绣留了一行文字,我喃喃地拼写,却不知道它的含义。B-E-T-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