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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碰瓷 (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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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家被偷是近段时间平都城最大的新闻,庙堂之上,江湖之中,贵族庶民,眼睛都盯在定国公府。那本就很有名气的神偷“是我”,更因此一事,被传成了九头十八手,还长了六对翅膀的妖怪。
不过任凭外面风浪再大,信王府都因主家那安静到闷的性格,显得特超脱。
二月十四日夜里,绵密的春雨下了一夜,十五日天晴,被春雨洗得碧空万里,太阳光洒下,却没让人感到多丝暖意,正应了那春寒料峭之语。
顾珩一早醒来,洗漱更衣毕,坐在椅上,由小宫女绛匀给他梳头。
顾珩自己不爱说话,却又听人说故事,昔日他历劫经难回来之后大病三年,故太子就把他带在身边,每晚都给他说故事陪着他,才逐渐好了。
后来他长大,太子薨逝,再没人给他说睡前故事了。
只有他身边服侍的宫女太监,会在早起伺候他梳头的时候,说些外面的事情,几年下来也成习惯了。
这几天一直在说的,当然是冯家的事情。
“也是好笑,冯家竟然到今天了,也没报案。”
“不过听武英说,还是请了留营的人暗查。”
“老奴还听说,冯家在打听些江湖事,可能是想请些江湖人了解那神偷的事情。”
老太监德宇是从小守着顾珩长大,最受顾珩的信任,且耳聪目明,每天早上都是几句话,就把冯家前一天的行动说得清楚。
顾珩闭着眼睛只听,绛云看了一眼镜中顾珩的表情,开口问道:“冯家会不扰民吗?听着新鲜。”
德宇对这些小孩子很慈祥,笑道:“所以外面的人才说,冯家丢的东西恐怕见不得人。”
“那会是什么东西?”另一个小太监恩画好奇。
“有人说这般隐秘,定国公府丢的不是东西,而是人,”德宇笑说,“如今茶馆里,连新话本都编出来了。”
屋中的太监宫女们,都捂着嘴笑了。
连顾珩的唇角都向上,也觉得话传成这样,很有趣了。
“不是大白天偷的吗?偌大个活人,怎么偷啊?”绛云虽然笑,梳头的手却很稳,只口中问道。
“谁知道呢?”德宇笑说,“所以才说那神偷的轻功,说是踏雪无痕,天下第一!”
说得宫女太监们立刻点头,隔空拍起了那位搅动京城日久的神偷马屁。
顾珩依旧不说话,心中却在想冯家把偷东西传成偷人,宁愿给自家头上扣绿帽子,丢的那样东西有多重要,可想而知。
这手偷天换日在他看,属于弄巧成拙,只会让更多人猜测冯家到底丢了什么东西,至于将事情做到这一步。
梳好头,恩琴已经在厅中摆好了早饭,有加了蔷薇露的米粥,油灼桧,泰州鸭蛋,几样或酱或腌的菜品,有荤有素。
量不多,碟儿不少。
顾珩吃时,屋中再无人说话,只他还没吃饭,隔院就传来了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
他索性放下筷子,端了粥碗出门,站在廊下听。
这等不大雅又不养生的吃饭方式,众人也不劝——顾珩不会生气,同样也不会听,劝了白劝。
德宇忙招呼绛雨拿了斗篷,恩琴捧手炉,自己捡了顾珩最喜欢的一样酱菜,拿着筷子,跟在身旁。
“刘晨采药,茂叔观莲。
阳公麾日,武乙射天……”
孩子们清脆的读书声,让顾珩冷清的表情,多了许多暖意。
是的,当今殷朝最最闲散的信王顾珩,年至二十五未婚,于朝政上文不成武不就,少有几件爱做的事情之一,便是——养孩子。
字面意义上的孩子,甭管来历如何,只要是无父无母、孤苦无依、男未满十六、女不满十八,只要寻上门,信王府都养。
管吃管住管上学,就养在信王府。
七岁到二十五岁,从未间断。甚至还将信王府辟出了三分之二,专门用以养孩子。
眼下信王府在册养的孩子就有四十六个,更何况成年之后出去的,顾珩心中有数,足有千余人。
顾珩不爱热闹,说话又艰难,所以除了年节之外,几乎不见那些孩子。
但他就爱听读书或习武之声。
他看向那隔墙,有阳光从墙那边缓慢越过,又慢慢爬到屋顶,挂在飞檐上。
顾珩将手中的空碗递给跟在身后的恩画,眯缝着眼睛看那太阳。
冷风吹透人的骨头,落在人身上的阳光虽无暖意,但至少给这世上一片光明。
安心听了片刻,他问德宇:“谁领读?”
前段日子,请的先生告老回乡了,如今还没有请到合适的新先生。
“回王爷,是宣灵。”
已经启蒙的孩子里最聪明的一个,刚满十三岁。
顾珩点点头,站在那儿又听了一会儿方才回屋,整理一番后,打算出门。
德宇不想他今天要出门,忙问:“今儿是十五,王爷不在前面瞧着?”
不一样的信王另一件爱做的事情,就是每个月初一、十五两天,在王府门口,摆摊施粥。
稠粥配米饼,还有一块不多,但总能解馋的肉。
自信王十五岁那年,故太子薨逝之后,至今十年了,也是没断过的习惯。
顾珩摇摇头,看着德宇道:“轩州口音。”
外人听着一头雾水的话,德宇已经明白:“是,老奴定会留意。”
顾珩本打算出门,又想了想开口道:“宣灵。”
宣灵很快带到,十三岁的小孩子穿得干净,脸上没多少稚气,不过面对顾珩的时候,还是有些怯。
他没见过几次这位给了他们活路的王爷。
顾珩瞧着倒不错,对孩子他向来有耐心,开口道:“带你,找先生。”
五个字呢!
宣灵眼中顿时闪过光辉,忙道:“王爷放心,我定会好好说话,让先生不小瞧了我们!”
口齿清朗伶俐,而且脑子转得极快,使得顾珩非常满意。
省他解释了。
马车已经在侧门处等着了,众人上了马车刚要走,岂料斜里忽然蹿出一个人,直挺挺地“撞”在了刚迈了一步的马车上。
怎么说呢?用撞字,绝不准确。
那人是斜着身子,往马身上一挨,然后优雅地转了两圈,配了个极其敷衍的“啊——”后,倒在了马车前。
因为车帘是卷起的,所以顾珩很有幸地,与宣灵、恩琴、车夫,以及路上的行人人一道,目睹了这场毫无演技的碰瓷行为。
偏那人和不知道自己演得多差似的,抱着右腿倒在地上直叫唤:
“哎呀呀呀,不行了不行了,腿断了腿断了,赔钱吧。”
他胡乱嚷嚷时,看清了车内坐着的人时,顿时僵在那儿,和戏台上的人忘词似的,卡在那儿了。
顾珩垂目瞧他,依旧木着脸,目光倒是多了三分感兴趣。
啊,他啊。
以糖葫芦谢自己的斗笠青年。
青年吞了下口水,抖着声音称呼:“王,王,王……王爷?”
这句词,演得最好。顾珩在心中评断。
恩琴在顾珩身边伺候了十一年了,头回遇见这种事,目瞪口呆片刻之后已经认出他来,立刻从马车跳到地上,指着他说:
“又是你!调戏王爷的大流氓!”
顾珩正看青年人演呢,听恩琴这一句,当下哭笑不得,木然的脸上都裂了条缝。
大可不必这么说,你家王爷也要面子的。
每个月初一十五的时候,信王府周围都是最热闹的,所以哪怕马车在侧门,依旧有很多人竖着耳朵看八卦,听见这句话,已经有人偷笑出声来。
那天杨柳青门前的时候,很多人都知道,更有人想知道到底是怎样的人,能得信王的青眼呢。
青年人眼珠子一转,干脆躺在地上耍起了无赖:
“不行了不行了!原来信王也是撞了人不认账的!要死要死要死!”
早就有人去告诉了德宇,那边老太监快步拐过来,往这边走了。
车内的顾珩,却敲了敲车厢。
恩琴回头看他,不动,只着急道:“王爷。”
“送府,治伤。”顾珩道。
顾珩不说话的话,恩琴还能装着不懂劝,可是话出口了,他便不敢违抗,只能气得脸鼓鼓的,招呼人来抬他。
青年正认真碰瓷呢,哪儿敢进王府?立刻说:
“不行!侯门深似海,谁知道进去了我能怎么样?现在赔了医药费就行。”
德宇已经过来,皱着眉头扫了那青年一眼,对顾珩道:“王爷,这是……”
顾珩的目光仍落在青年身上,嘴角轻提,竟是笑了。
把信王府诸人吓了一跳。
王爷,莫不是病了?
可不知怎的,迎着顾珩的“笑”。青年却觉得后背一阵发寒。
他忽然想逃了,可顾珩已经拍了拍身侧的车厢。
德宇会意,却有些踟躇。
谁知道这小子的来历呢?
但顾珩又拍了一下。
德宇无法,只能让宣灵从车厢出来,另派了马车让恩琴领着宣灵一起,再将青年抬进顾珩的车厢。
青年怎么都想不到,好端端的碰瓷会发展成这样。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马车已经缓缓起行,车帘放下,他则躺在了顾珩的身边。
“哎哎哎……不不不,不必了吧?”青年人也不喊疼了,一双桃花眼滴溜溜乱转, “王爷赔钱就行,不赔也行,给点儿吃穿就好。”
顾珩扭头看他,抬手按住了他的腿。
青年人立刻敬业地发出了嚎叫,再次躺在车上:“哎呀呀,疼疼疼!王爷,我错了,我——”
叫声戛然而止,青年的脸色微变,将之前撒泼耍赖的劲儿,瞬间收了。
因为顾珩按着的,是他的左腿。
青年晃着肩膀,坐起来靠在车壁上,嗤声道:“碰瓷没碰好,落王爷手里了,要怎么处置我?”
还挺理直气壮。
顾珩目光轻闪,放开了他的腿,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手伸在他的怀中。
青年人差点儿弹起来,头撞在了车顶,口中拼命喊:
“哎哎哎?王爷,我们才见了两面怎么就脱衣服呢?这不合适,这真不合适……我……”
当真宁死不屈,贞洁节烈!
可是下一瞬,顾珩便从他怀中,拿出了一块玉佩。
那是他的玉佩,青年被抬上车时顺走的。
戏再次演了一半的青年,很尴尬地坐好,揉着脑袋。
“啊对,小爷就是那神偷是我,盯上王爷了,怕了没?怕就赶快放小爷走!小爷将从定国公府偷的东西,分你一半,怎样?”
承认地特别爽快。
定国公府丢的东西?那可不咋好分的。
顾珩心中想着,却懒怠说话,只将玉佩丢给了青年,盘膝坐在车里,依旧盯着他的脸。
虽然恩琴那天没说自己是信王,但是如今京中,年轻的王爷只他一个,青年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是信王。
所以他今天这般行为,根本就是故意。
顾珩很好奇,这位到底要做什么。
青年显然不在意顾珩是否看穿他的心,只对他丢玉佩的行为感到意外。
但所谓贼不走空,白给不要王八蛋。
青年毫不客气地将玉佩收了起来,口中已经换了谄媚:
“多谢王爷,王爷不愧是平都城第一活菩萨。”
顾珩表情毫无变化,只开口问:“名字。”
青年毫无坐相地靠着车壁,笑得仿佛和顾珩极熟似的。
若让外人瞧见了,大约还要以为这两个人是旧相识呢。
“小姓贺,名归司。”
顾珩将右手伸了过去。
正经的金枝玉叶,本该是金尊玉贵养出来的手,偏掌心有些细碎、浅浅的伤疤,手指触碰上的时候,是有温度的。
贺归司有些恍惚,在他的掌中,歪歪斜斜地写下“归司”二字。
顾珩收回手掌,记在心中。
而后真的和入定了一般,不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