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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偶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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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周五,也是李翠玲和俩儿子每周一次能踏踏实实坐下一起吃饭的日子。
早上李翠玲去农贸市场进货的时候,看到很好的沙瓤红薯,特意买了几斤回来,晚上做了道拔丝红薯,还有儿子们都喜欢的江西小吃肉丝炒米粉。
沈未央第一次跟许烈的妈妈吃饭,本来还有点拘束。但李翠玲热情又爽快,跟他说话就像从小看着他长大的长辈似的,让人不自觉就亲近起来。
许熙特别喜欢拔丝红薯,把糖丝拔得长长的,伸直胳膊不够,还得站起来玩。
许烈一筷子把糖丝挑断,细长的糖丝袅袅地飘动,然后粘到他弟的脸上。“吃饭你都不消停。”许熙做了个鬼脸,伸长舌头去舔脸上的糖丝。
许烈没再理他,夹了一块拔丝红薯,在小凉水碗里蘸了蘸,放到沈未央的勺子上让他吃。
沈未央咬开糖衣,里面的红薯还是烫的,一下子烫得他呼哧呼哧哈着气。李翠玲赶紧倒了杯水给他,“慢点,得小口小口地吃。”
沈未央听话地小口小口吃,不知不觉吃了好几块,他又盯着肉丝炒米粉看。李翠玲炒的米粉看起来太诱人了,红艳艳的碎辣椒和亮晶晶的肉丝夹在米粉中间,油香、酱香、肉香混合着米粉的清香,沈未央看得直咽口水。
但他右手还不能拿筷子,用勺子吃又太费劲了,许烈就拿了双筷子在自己的米粉里一插,转了几圈,卷起一筷子递给他。
李翠玲哟了一声,赞叹:“我儿子真聪明。”
许烈谦虚地说:“跟吃有关的都难不倒我。”
沈未央举着那一筷子的米粉卷吃了一口,高兴得眼睛都眯起来。他吃完了下意识地看了眼许烈,许烈就接过筷子再给他卷一卷,俩人配合还挺默契。
四个人一边吃一边聊,李翠玲听许熙说沈未央给他辅导得特别好,心里高兴,有意让他常来,就细心打听他的口味。
聊着聊着,许烈忽然想到明天是周末,就对沈未央说:“明天不上学,要不你就别来了。”
沈未央愣了愣,他之前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都到周末了吗?日子过得真快。
“啊?沈哥明天不来吗?”许熙有点不乐意,“可我们周末也有作业啊,也需要辅导的。”
许熙用筷子敲他脑袋,“平时辅导你还不够?周末也得围着你转?你当你是太阳啊!”
李翠玲也说:“就是。人家周末也有自己的事。”
“我没什么事。”沈未央忽然接话,许烈扭头看他。
“你来当然好,但我明天晚上要打工,没法送你。”许烈想了想,说。
沈未央笑起来,他还担心自己来得太多,人家可能有点烦。现在许烈这么说他就放心了。“不用你送。再说周末我可以早点来,早点走,不用待到很晚。”
许熙兴奋了,他可喜欢这个小哥哥。他哥虽然特疼他,但整天都很忙。黏人精现在多了个脾气好,成绩好的小哥哥作伴,打心眼里高兴。
“那行吧,明天中午我把许熙带到店里,你们还是在院子里学吧。”许烈本来想让沈未央去家里,但一想到他右手不能使,他俩晚上吃饭都成问题,许熙也不会做饭。还不如到店里来,饿的时候随时都有吃的。
李翠玲也觉得这样方便,对沈未央笑道:“周末也让你不得休息。”
沈未央忙说没关系。他周末本来也不愿意待在家里,尤其是他妈和后爸都休息在家,那种格格不入的感觉特别强烈。没事的时候他还能躲在小屋里,但吃饭总得出来。跟人家一家三口坐一起吃饭,那种避也避不开的尴尬更难受。
“那我下午过来。”沈未央没好意思说上午,那样显得也太急迫了。
“行,看你方便。”许烈干脆利落地说。
已经很晚了,吃完饭李翠玲就催着许烈赶紧送沈未央去车站。
到了车站,沈未央下了车。许烈看着他,欲言又止,挥挥手骑走了。
周六下午三点,沈未央到了小店这里。
许烈一见他,眉毛挑得高高的,“来这么早?周末你都不出去玩的吗?”
沈未央一笑。他都没好意思说,其实他上午就出来了,连午饭都没在家吃。一个人到书店里看了半天书,磨蹭到这个点觉得差不多了才过来。
“吃午饭了没?”许烈随口问道。周末店里人多,他们中午都吃得晚,得等客人少了才有空吃饭。许熙倒是不饿,时不时到后厨里找点东西吃,也不写作业,净顾着淘气了。他哥训了他几回,他就说“我等我沈哥来再写作业呢。”
沈未央本来想说吃过了,这时肚子却很不给面子地咕噜咕噜叫了起来,弄得他挺不好意思。
“正好,我做了炒饭,一起吃吧。”许烈说。
沈未央睁大眼睛,“你还会炒饭?”
许烈看他那惊讶的样子,笑了,“炒饭有什么难的,我小学就会做饭了。”
他端了两盘子堆得高高的炒饭出来,一盘放到沈未央面前。沈未央吃了几口,忽然看了许烈一眼。
“咋了?”许烈问。他现在对沈未央的眼神挺敏感。这人有什么事总是不说话,先悄悄看他一眼。
“那个......”沈未央有点不好意思,“阿姨炒的五香萝卜干还有吗?”
“有啊。”许烈跑回去把装萝卜干的大玻璃瓶拿了来,拧开盖,往沈未央的盘子上一举,“你自己用勺子扒拉吧,想吃多少弄多少。”
沈未央也就不客气,掏了几勺子到炒饭上。
许烈做的炒饭意外地好吃,饭粒金灿灿的,鸡蛋被炒得很碎,不是一大块一大块的那种。沈未央吃得连片葱花都不剩。
吃完饭,沈未央跟许熙在后院里学习,许烈又到前面帮忙去了。李翠玲抽空煮了点马蹄百合汤给他们端过来,“喝点这个,北京秋天太干燥了,得多喝汤。”
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就到晚上了。吃过晚饭,许烈换了身衣服准备出门去篮球俱乐部打工。
许熙在沈未央的辅导下,一下午把周末两天的作业都写完了,神清气爽。没功课了他就憋着玩,见他哥要走,就扑过去从背后搂他哥的脖子,“哥带我去玩吧。”
“玩什么玩!这么晚了到哪儿玩去?”许烈没搭理他。
许熙挂在他背上哼唧,“去你们俱乐部玩呗,我想打会儿篮球呢。”
许烈打工的篮球俱乐部是晚上9点闭馆,那会儿已经没客人了,之前许熙去玩过两次。
“行,那走着。”许烈一口答应。
他扭头看见沈未央,就说:“正好顺路送你到车站。”
沈未央还没说话,许熙就嚷嚷着,“沈哥一起去吧,那球馆可好玩了。”
沈未央有点犹豫,现在回家确实有点早,就问:“远吗?在哪个位置?”
许烈想了想,说:“离这儿不远,我骑车十几分钟就到了。那儿公交车多,门口就有一趟到你家的。”
那就没啥可犹豫的了,沈未央答应了。
许烈跟妈打了声招呼,说带弟弟去打工的地方玩,干完了就一起回家。只要许熙跟着哥哥,他妈没什么不放心的。
出了院门,许熙坐他哥前面的横杠上,沈未央还是坐后座上,仨人一起往球馆去。幸亏许烈身高腿长力气大,一辆车载仨人居然不是很吃力。他骑的是小路,要不然交警得把他们拦下来。
篮球俱乐部在很热闹的商业街上,占了一座大厦的地下室一整层。里面有两个篮球场,装修得挺豪华,其中一个球场还是比赛级的,只是观众席没有正式赛场那么大。
许烈的工作就是清洁场地,把垃圾收拾干净,还有淋浴间和洗手间也得清理一下。
他们到的时候,俱乐部里已经没有打球的了。前台的小姑娘就等着许烈到了好下班,许烈走的时候负责锁门。
许烈一进门就去杂物间取清洁工具,先去一个球场擦地,许熙拉着沈未央到另一个球场玩。沈未央右手还没好,就坐在看台上看他玩投篮。没一会儿的工夫,许烈也过来了。
许熙篮球打得贼差,就是瞎玩,见他哥来了就缠着他教。
许烈光着上身。他干活儿的时候就把上衣脱了,省得出一身汗把衣服弄脏。许熙把篮球朝他扔过来,他长臂一伸把球拦住,随意地拍了几下,抬手一投,篮球在空中画了个漂亮的弧线,准确无误地命中篮框。
许烈不愧是体育特长生,身材很好,穿着衣服的时候只觉得人高马大。脱了上衣,就露出一身劲瘦的肌肉。无论运球,过人,还是投篮,动作都十分优美流畅,充满力量感。
沈未央没有运动细胞,就算手没有受伤,他也不会打篮球。反正他也没打算打,就是坐在看台边欣赏。
无意间视线一偏,旁边的座位下面有个棕色的东西,拿起来一看,是个钱包,里面插着好几张卡,还有厚厚的一沓现金。他走到许烈身边,把钱包递给他,“刚刚在座位那儿捡的。”话音未落,就见从球场入口处进来两个人。
这两个人一个身材挺高,另一个中等身材。高个的那个一进来就奔着沈未央刚才坐的位置走去,在座位底下看了看,直起身有些懊丧地跟矮个子说:“得,不见了,不知道让谁给捡走了。”
矮个子说:“要不问问工作人员吧。”
许烈见状,就冲他俩喊了一声,“是丢了什么吗?”
高个子有点惊喜地看过来,“我钱包丢了。刚才衣服就放在这儿,估计是从兜里掉出来了。”一边说一边往他们这边走过来。
许烈打开钱包,抽出里面的身份证扫了一眼,问他:“您叫什么名字?”
高个子说:“张伟达。”
许烈又比对了一下身份证照片,没错,就把钱包递给他。这个俱乐部里经常有丢东西的,许烈捡到了一般就交到前台。前台要是下班了,他就放到后面的办公室里。
张伟达接过钱包,看了看里面的卡和现金都没少,松了口气。满脸是笑地跟许烈说:“活雷锋啊小兄弟,拾金不昧!”
许烈指了指沈未央,说:“活雷锋在这儿呢,刚是他捡的。”
张伟达扭过头看向沈未央,上下打量了一下,脸上忽然浮现出饶有兴味的神色。他注意到沈未央身上的校服,就问:“你是实验六中的?”
沈未央嗯了一声,有些莫名其妙地看他。
张伟达身材挺高,长相普通,眉毛和眼睛挨得挺近,看人的时候眼睛微微眯着,笑起来有点玩世不恭。
他眼光在沈未央身上转了转,从钱包里掏出两百块钱,笑道:“这给你。多谢了小同学。”
沈未央吓了一跳,紧张得都结巴了,“不,不用。”
张伟达一笑,拉起他的手,把钱塞他手里。沈未央急忙往回抽,张伟达攥得还挺紧,另一只手也盖上去,笑道:“拿着。”
许烈在旁边看着,忽然觉得有点不舒服。他把沈未央拉到身后,很客气地对张伟达说:“我们这里有规定,捡到客人的物品一定要送还的。现在已经闭馆了,您二位要是没别的事儿就先走吧,我还得工作呢。”
张伟达看了他一眼,也没再坚持,收回钱笑了笑,就跟矮个子一起离开了,临走还说了句“后会有期。”
许烈和沈未央莫名其妙地互看一眼。谁能想到一次不期而遇,却成半生梦魇。他们的生命轨迹都因为这个人而脱离了原有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