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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牵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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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稍微打量了一会,便伸出手道:“牵着!”
小孩迟疑片刻,看了看自己的手,他的小手沾满了灰,关节和掌上都有老茧,指缝也有泥巴。
但面前扎了两个花苞头的小姑娘,她的手虽然也沾了灰,但却白嫩可爱,指甲都修剪得整整齐齐,不知为何,一种自卑的情绪涌了上来。
呆愣间,林绪直接把他的手握住,被牵着走了好一会时,他才反应过来,但却不知为何并不想放开。
他只牵过父母和姐姐的手,父母牵着他手时的感觉,他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姐姐也时常牵着他,姐姐的手比他大,能将他的手整个包住,手掌有老茧,但是握着却很安心。
而他现在手中握着的手,小小的,热乎乎的,软得像是没骨头,于是他不敢使力气,害怕把她握疼了。
他偷偷看她,她走路的时候,两个花苞的丝带飘啊飘,耳朵和脸上都有细细的绒毛,身上还有香味,像是果香,甜丝丝的。
傅流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一直挂着笑,倒是林绪把他带到小溪边,回头看他时才发现这小孩一直在傻笑。
这孩子长得这么俊,怎么像个小傻子。林绪在心里默默吐槽,手上却捧了水,往他手上撒,又从腰间荷包里拿了自制的透明桃花香皂,往他手上细细抹了一遍,搓洗了几遍,强迫症犯了还将他指甲缝里的泥抠了出来,洗完后,这小脏手就变成了小白手。
林绪再看向他乱糟糟的脑袋,这孩子系头发的发绳不知道去哪里了,现在披头散发的实在不成样子,他好像还有个姐姐,若是被他姐姐看到了,恐怕会担心吧。
林绪把自己右边花苞的丝带取下来,她头发是用黑色发绳固定好的,丝带只是装饰用,取下来也不会散开,只是少了一个感觉怪怪的,林绪便都取了下来。
然后开始撸猫...咳咳,给小崽子扎头发。
他的头发很黑,但皮肤又很白,嘴唇也很红。
林绪五指穿梭在他发间时,想起了白雪公主,不过这个小白雪,不是公主,只是个被人欺负的小可怜。
手下的头发细软,他也很乖地任她施为,林绪都快忘记了,这孩子不久前还打了一架,还将她摔了个屁股墩。
没一会儿,她便给他束好了发,她的丝带是白色的,很精致的丝绸,和他的衣服倒是有点不搭,剩下一根,她便系在他腕上,打了个蝴蝶结。
“好咯!”林绪拍拍手站起来,瞥见一旁的香皂,便收起来,刚要挂在腰间,看那个孩子直勾勾地盯着荷包,想着这孩子许是第一次瞧见这样的东西,便递给他。
他愣着没接,林绪便叹了口气给他挂在腰间。
低头间,却听到稚嫩的声音。
“我...我不是故意...害你摔跤的。”说着声音小了下去,最后几个字仿若蚊虫嗡嗡。
林绪片刻后才反应过来他说什么,不由地笑道:“没事,我原谅你啦。”
世界上有讨厌的熊孩子,但也有这样可爱的幼崽呀。
恰好此时,有卖糖葫芦的老翁,穿街走过,随着高昂的叫卖声传入耳朵。
“糖葫芦!卖糖葫芦啦!十文钱一串,又甜又脆。”
林绪拉着他跑过去,数了二十个铜板,买了两串,其中一串递给了他。
“好啦,我该回家了,你呢,你认识回家的路吗?”
他点点头:“我是和姐姐一起来的,约好到镇口等她。”
“这里离镇口也不远,你往这里走,再过个小拱桥,直走几百米就到了。”林绪指了个方向。
“天晚了我该回去了,不然婆婆要着急了,就不陪你了,再见。”说着她就挥了挥手,一手篮子,一手糖葫芦地走了,每走两步,再跨一大步,不多时便走得只剩一个小黑点。
直到再也看不到她的身影,小孩这才拿着糖葫芦转身往镇口走。
走到镇口时,已经有个一个用布包头的少女在人群里等着了,看见他,挑着两个箩筐朝他走过去。
“流云,今日我们采的野蘑菇都卖光啦!如果每天都能这样就好了。”说着突然看见他手上拿着的糖葫芦,讶异道:“你哪来的糖葫芦啊?”
傅流云迟疑了片刻:“朋友...给我的?”
弟弟里里外外都是她操办的,多了什么少了什么她一眼就能看出来,因此他身上挂着的荷包,还有头发手腕上的丝带,她也看得清清楚楚。
“那你身上的荷包也是朋友给你的?”
傅流云低头摸了摸荷包,荷包是浅蓝色的,还绣了一只扑绣球的白猫,煞是可爱。
“嗯...也是。”
傅兰也看见了,于是忍不住调笑他:“看来是个小娘子呀!”
闻言,傅流云抬起头,用一种“你怎么知道”的讶异眼神看她。
“姐姐也是女儿家,当然一看便知。”
说着,两人走远了,夕阳把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
林绪在那天之后,便将白日里欺负人的小孩叫出来,给他们讲了几个时辰的鬼故事。
但是没想到她以前从电台里听过的鬼故事,杀伤力略大,这几个平日里招猫逗狗的淘气包,竟被吓得做了好几天的噩梦,心虚之下,林绪好长一段时间都没出门。
此事被汪氏提起来,相当于把她年幼时的黑历史翻了出来,不由得产生几分羞恼:“那还不是他们有错再先,我平日里可不是这样的!”
怕汪氏捉住这个话头不放,林绪连忙招呼林家新上任的两个丫鬟。
“筱草,尔雅,来帮我打个下手。”
名字被改了谐音的小草、二丫已经来了林家一个多月了。
林家的主人只有林绪祖孙二人,所以家务活并不多,两个女孩只要负责做饭洗衣,再打扫一下卫生,喂一下鸡和兔子。
这些活比她们在自己家里做得还少,毕竟以前不仅要看着家里年幼的孩子,十五六岁的劳动力,下田插秧也是常事,还经常挑着水桶走很远的路去河里打水,而干这么多活吃得却很少。
但如今,在林家吃饭是管饱的,还时常有荤菜,身上的衣服是林绪以往的旧衣,料子不说昂贵,穿起来也十分舒适,而且颜色看起来都还鲜亮,也没有一点破损,看起来比村长的女儿穿得还好呢。
筱草和尔雅闲着时就围着汪氏学打络子,林绪裁衣刺绣画印花时,也时常围在旁边看能不能搭把手。
本来林绪还想再缓几天,让二人过几日再上手,见此,就直接开始教她们了。
基本的女红,她们都是会的,跟林绪学起来上手竟也算快的,没过多久,裁衣、劈线、调染料、缝衣的工作,林绪就直接交给她们了。
不得不说,身上的担子轻了不少,只剩下些像是绣图案,画花样这种暂时无法让旁人替代的,林绪才接手。
饶是如此,她还在心底默默念道:“筱草和尔雅已经在学绣花了,快的话再过一两月的,说不定连绣鸟也学会了,等找到合适的店铺,再招几个熟练的绣娘培养培养,我就可以放手了。”
至于她,老板怎么可能整天干活!
偶尔亲自做几件当限量版卖就行。
店里的衣服她只要保证衣服的品质高于市面上百分之九十的成衣店,就不担心卖不好,再加上她领先的染色锁色技术,已经可以吊打一片。
至于衣服上的刺绣?又不是给皇家的贡品,过得去就行,只要衣服好看,就能卖的好。
而且她有了成熟的班底后,还想将织布机改良一下,再看看能不能把缝纫机捣鼓出来。
如果都能实现,那么不仅可以自己开布庄自给自足,在效率上也能大大提高。
到那时,她的目光就不仅仅限于一个同水镇,而是整个苏州,乃至到京城。
她一直都想去一回京城,可这个时代交通实在不便,苏州到京城仅仅在路上,就要耗费两个月,何况路上运气不好,还可能遇到山匪流寇。
不过等日后富裕起来,买个大宅院,再买上十几个仆人,就不用担心婆婆没人照顾了,倒是可以离家一段时间。
有了人手帮忙,林绪需要赶制的订单,也在这两个月里做完了大半。
而且因为定价昂贵,除了一开始订单暴涨,后面的新订单,就稳定在一个区间了,于是林绪又有时间出门摆摊了。
她已经有了稳定的客源,就不像以前一样每次都介绍自己的成衣,而且因为家里多了筱草和尔雅,她们平时学刺绣的成品,林绪觉得看得过去的,就也拿出来卖。
因为空闲时间多了,她还把口红捣鼓出来了,调了几个常用的颜色,也一并拿出来卖。
现在女子,唇脂多是用的红纸,要精细点的,用的就是瓷盒装的流膏状唇脂,平日用,就用手指沾了抹到嘴唇上,这种唇脂一般也当胭脂用。
林绪做的是现代的口红样式,使用起来不沾手,只需要轻轻旋转,就露出红色的膏体,而且便于携带,出门放在随身的荷包就行,时不时能拿出来补妆。
因着样式新奇,抹上去膏体细腻,颜色又衬人,还方便携带,倒是卖的红红火火。
周围不少卖胭脂的商贩觉得眼红,也想学着用口红管将口脂装起来,可是他们的口脂却没有凝固到那个地步,旋出来就塌了。
一时半会仿造不出来,又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家口脂卖不出去,于是很多铺子就起了心思跟林绪买方子。
这口红做法不难,现在一时没人琢磨出来方法,但不代表之后就没人能仿出来,林绪没想太多,就决定卖了,毕竟她现在主要不靠这个赚钱,没必要为这个惹来许多人眼红。
她现在卖的好,主要还是占着新奇,外加色号和质地的确不错。
她在诸多铺子里,挑了个出价最高的,但只把凝固的方法卖出去了,没卖自己的调色和口红配方。
在这家店也开始卖起管状口脂,大赚了一笔后,没多久,果然有人想出了凝固口脂的方法,到后面这种管状口脂已经十分常见,几乎女子人手必备一支。不过这是后来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