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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五章 《天使街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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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仔细想了想,大圣大概是从“你肯定会问”那里才开始提高嗓门,所以前面提到乔轻珂的话,大家并没有听到,因此,除了大圣和猴子,基本没人知道我喜欢乔轻珂的事。
“一定是刚才太激动,拉不住闸了,渴死我了。”大圣倒是对于那些嘲笑声不以为意,自顾自地大口喝起水来。
“有你真好。”我拍了拍他的肩。
内心纵有千言万语,此刻却只能说出这四个字来。也许很多话,说给自己听就好了。比如,我以后一定会鼓起勇气翻开课本,也一定会鼓起勇气去认真听课,甚至于,鼓起勇气,去追求那个看似遥不可及的她。
“来。”他伸出了拳头,我们俩上对下、下对上,然后五指碰撞到了一起。
“苏慕夜是我在实中认识的人当中,最优秀的那一个。”他凑在我耳边,小声说道。
“孙大圣是在我实中认识的人当中,最讲义气的那一个。”我以真心话回他。
“好兄弟。”
“好兄弟。”
说完他便倒头就睡,也是,这几天费劲了力气想让我重新站起来,着实难为了他。
看着他即使睡着了也是一脸满足的模样,我不禁深受感动,在心里起誓:从今以后,不管是为了自己,还是孙大圣,又或者是乔轻珂,我都一定得振作起来。
突然间想起了课桌下躺着的没还给乔轻珂的书,那大概是唯一一个我们曾有过交集的凭证。
小心翼翼地拿出那本书,封面上写着“天使街23号”,作者是郭妮。
记得上初中的那几年,郭妮的言情小说风靡全国,吸引了万千青少年的心,诸如《恶魔的法则》、《麻雀要革命》等,深受读者的喜爱,这本书当然也算其中的佳作。虽然总能听到身边的人讨论,我却向来不曾有过想要一睹为快的冲动。每每听到那些肤浅的女孩子们一边喊着金月夜李哲羽一边两眼犯花痴的模样,我的内心都无比抗拒,生怕那些粗俗的呐喊声玷污了我纯净的灵魂。
可是今时今日,想要了解喜欢的人,也只能硬着头皮去钻研这本目前于我而言较为无聊的书。
翻开第一页,映入眼帘的是一副彩色的图画,画面上左边的那个男生正优雅地弹奏着小提琴,中间的女孩子坐在秋千上,笑靥如花,右边的男生满脸忧郁,呆呆站立。其实不用介绍,我都明白是错综复杂的三角恋。
如同大圣所说,即使冰清玉洁如乔轻珂,也终究是个凡人,也有自己的感情,也像那些懵懂花痴的女孩子一样,对爱情充满好奇与渴望。封面左下角,用钢笔写下的“乔轻珂”三个字清晰可见,一如她本人那般干净明亮、优雅大方。
抛开那些偏见,现在的我只想从虚拟的小说中去认识现实里的她。因此便静下心来,细细品读,想从这本书里找到一些关于她内心世界的蛛丝马迹。小心翼翼地翻阅着每一页,看着她用五颜六色的彩笔在书中留下的圈圈点点,反复吟诵那些动人心弦的句子,就好似她正站在我身边,对着我谆谆教诲。
突然,书里掉落了一页纸,我弯腰捡起,轻念着纸片上的内容:“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我知道有一天他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出现,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色云彩来娶我。”
乔轻珂,如果我从现在开始努力,还有没有那份荣幸,做你心中的至尊宝?
“哭疼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我像雕刻一件不容有失的艺术品,在纸上一笔一划地写着语文老师刚讲的古诗。
“啪”——大圣拿着课本在我后脑勺狠狠拍着,“夜,错了啊,枯藤,明明是干枯了的藤叶,什么哭了疼了嘛,笨死了你。”大圣大口吃着苹果,口水连带着苹果屑飞奔出来,喷的我满脸都是。
“喂,你是来监督本大爷学习的,不是过来吃大餐的,下次说话之前,麻烦先把嘴巴收拾干净。”我翻着课本,暗自叫苦:想不到看似简单直白的语文也不能死记硬背,必须要先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才能够保证在考场上一字不差地默写出来。否则稍有差池,就会被判定为零分,致使前功尽弃。
“ing形式代表现在进行时,to do代表将来要去做的事。现在我们看这句话,When he reached in Shanghai,they__ a classical song.这里应该填were listening呢,还是were going to listen?显然,应该是...”。
“肯定是were going to listen了,他来到上海的时候,这群人准备听一首古典的歌,多通顺。”我自作聪明地抢答。
“原来他跟你一样神通广大,都还没听,就知道这是一首好听的歌了?”
全班同学都笑了,我却丈二和尚般摸不到头脑,依旧没发现问题所在。
“可是如果选were listening,怎么会这么巧,正好他来的时候,那群人在听歌,我感觉这个概率不大。”我继续直言不讳地发表着自己的独特见解。
全班同学再一次笑了,比上一次还要大声。
前排的茜荷莎此时正一脸嫌弃地看着我,仿佛是觉得我的智商有些“超乎常人”。
“不好好听课就算了还捣乱,出去站着!”
“老师,我还不够认真?”我一脸无辜地耸着肩。
“出—去—!”
“哦。”
我们英语老师名叫池瑞娟,二十出头,是个相当漂亮的大美人。光看我的描述就知道,她的相貌别说在我们年级,就是放到整个学校,那也是数一数二的。可惜她虽然肤白貌美,却脾气火爆,同时恶□□多。她习惯拖堂,即下课了还要讲,明明课间只有十分钟,她通常能拖到下一节上课,然后在任课老师的眼神抗议下,才恋恋不舍地离开讲台。另外,她还喜欢布置超大量的作业,巴不得逼着我们把全天的时间都拿出来去学习英语,如果做得不好,逮着人就揍。以至于我们每个人提起自己的英语学习史,都会摇头叹气地说那简直是一部心酸异常的血泪史。鉴于其外表的美貌加上内心的毒辣,我们便给她取了个“蛇蝎美人”的外号。相信这个称号用在她身上,绝对名副其实。
至于为什么我在课堂上面对她的质疑还能够谈笑自若,大概是因为我被她打骂过几次以至于麻木的缘故。然而这一次我却是认真的,因为,我真的想学好英语。即使没有任何外语方面的基础,直到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才有机会在补习班接触到诸如“A、B、C、D”之类的东西,但依然没有浇灭我对于这门学科的热情。
其实不光是英语,现在的我,志向远大,希望每门课的成绩都能够突飞猛进,这样才能一点点向班级第一名靠近。嗯...确切的说,是向茜荷莎靠近。
只不过,这个小姑娘到底是怎么学的,才能够做到“鹤立鸡群”,把我们这群乌合之众给甩到身后?想到这里,我不禁抬起了头,盯着第二排那个孤傲的背影细细端详。
“夜,夜。”一双粗犷的手在我跟前使劲地挥着。
“干嘛?”
“你怎么能三心二意,明明喜欢的是八班的乔轻珂,怎么现在又打起咱们班第一的主意来了?”
我看着眼前这个一边吃东西一边往外洒的“白痴”,在心里感叹:大概这个家伙一生的高光时刻,就是前几日训斥我的时候。他可能把一辈子脑洞大开的短暂时光聚集到了一起,才终于脱胎换骨了一次,给我来了一场彻彻底底的心灵洗礼。
想到这里,又突然觉得他有些可怜,毕竟此事因我而起:我的颓废激起了他的灵光,以至于我恢复正常以后,他那昙花一现般的灵光也消失殆尽,他又成了当初那副傻乎乎的模样。
“没有,我只是在想大家都是人,怎么她就那么聪明,能拿第一?她的脑袋,是不是跟咱们的不一样?”我看着大圣,温柔地说道。
“当然不一样了。”大圣一脸认真。
“是吗?那你说说,怎么个不一样法?”我满心期待着他的真知灼见。
“她是女的,咱俩是男的,你想想,她那小脸蛋能跟咱爷们的大脸盘子比吗,所以啊,她那脑门也没咱俩的大!”
我闭上眼睛,轻轻叹了口气,“嗯,你说得对,有道理。”
要是搁往常,我恨不得把胖子按到地上使劲摩擦,不过今天是我为他一人而设的感恩节,因此就先放他一马。以后每年今天,我都不会动他一根汗毛,我发誓。我小心地翻开日历,在十月十号那一页写上:孙大圣的感恩节。
本着今日事今日毕的原则,活动时间,趁着茜荷莎的同桌不在,我便厚着脸皮坐到了她跟前。
茜荷莎天庭饱满,眉如墨画,微蹙时若有所思,颇有高深莫测之感。那双充满灵性的大眼睛,眨巴起来炯炯有神,仿佛能洞悉万物,看穿一切。鼻梁高耸着,鼻尖光滑明亮。红润的小嘴甚是精致,好似带露的花瓣,娇艳欲滴。一袭长发在阳光下泛着金色的光,那如同宝石般晶莹剔透的脸上即使不施粉黛也足以令万物失色。她的搭配一成不变,总是衬衫配牛仔,外加一双运动鞋,然而天生丽质,纵使穿搭再平凡,走在路上依旧能惹人关注。只不过乔轻珂珠玉在前,所以她的美貌并没有让我记忆深刻。
如果不是为了学习,可能我们一直都会是陌生人。因为她看起来两耳不闻窗外事,我认定她根本不愿意跟我这种差等生有过多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