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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阿白不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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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春寒料峭的早上,两碗热粥、几张炊饼这么直直吞咽下来,李壮便觉背后燥热、隐隐冒汗,仿佛干了半天活,出门时也不怕那冷风了。
当他沿着土路来到田里时,有人奇道:“你这傻子,怎么今天来得这么晚?”
以往不管刮风下雨,傻壮总是第一个下到田里干活,今天却算是最后几个来的人,也难怪别人好奇。
“俺……俺家床腿坏了,修了一晚上,困……”
这是出门前阿白教他的借口。
众人忍不住哈哈大笑,这傻子就不晓得先去别家借宿一晚,早上起来再做修理。
但话又说回来,谁家愿意让这傻汉睡进屋?
若真有那一天,他们也只等着看笑话。
心眼朴实的汉子没察觉众人想法,也跟着嘿嘿傻笑。
他美滋滋地想着,家里的床现在一点也不破!
原本硬硬的窄木板床早就被阿白换成了又软又舒服的大床。
上面还铺着着好几层厚厚毛毯和被子,能严严实实地从头盖到脚,一点冷风都不漏!
众人果然不再生疑,此事就这么揭过。
干了半天活,眼见着日头升高了,气温渐渐上来了,也到了午饭时间。
大多数男人都等着家中女人来送饭,少数几个没老婆、娘又老得走不动路的,就用布袋子带了馍馍,就着水啃几口。人缘好的,还能蹭点别人饭菜的酱汁。
但那几个人的馍馍好歹也是家里女人做的,里面多少加了点野菜荤油。
而一直以来,李壮啃的只是镇上卖的干馍馍,又硬又涩,吃一口便得喝几口水,才能免得噎住。
这种寡淡无味的馍馍只胜在放得久,适合李壮这种无人照顾的汉子。
又没什么人愿意白白让他蹭了菜汁,大个子总是一个人蹲在田边旱柳下的阴影里,孤零零地就着白水啃馍馍,那弓着背、乖乖低着脑袋的样子看着真是颇为可怜。
今天李壮刚蹲在树阴下,从布袋子里掏出馍馍,就听得有人远远隔着田垄喊:“傻壮!过来学声狗叫就给你吃肉,来不来?”
李壮抬起头,认出那是村长家的小儿子吴枚。
这吴枚不过十四五岁,虽说肤色黎黑,但四肢纤长、五官清秀,那张巴掌大的小脸随了他娘,上面嵌着一对圆媚的猫儿眼,眼珠子乌黑清亮。
此刻他正笑眯眯地用筷子夹着一大块五花肉,一副天真烂漫的模样。
这浇了酱汁的肉块看着很是诱人,傻壮却心生不安。
他记得……有很多次,他都被这副无辜可爱的样子骗过。
然后在山沟沟里摔得青青紫紫,或是掉进水沟里浑身湿透,吃尽了苦头……
还有一次,差点就被发现了身体的秘密……
要是被发现了,依照对方的性格,一定会被赶出村子的吧……
更何况,他现在有阿白了,要是自己被赶走了,阿白能藏在哪?
傻壮想到这,越发决定不能理会对方。
于是他索性背过身去,默默啃起馍馍,只留个壮硕背影。
漂亮少年自讨没趣,反倒被周围同伴取笑,脸上很是挂不住,心中暗骂这傻子竟敢当众下他面子。
他是家中幼子,一向颇为受宠,在村里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就算在镇上也没人敢动他。
原因是那吴老村长念过不少书,头上有个秀才功名,曾为镇上几位有头有脸的大户开过蒙,故而这些老爷们对启蒙恩师最宠爱的小儿子也拂照三分。
不过他向来喜欢做出一副乖巧懂事的模样,惹得众人心甘情愿给他好处。
只有那个傻子……不知为何,吴枚越是长大,就越是看那傻大个不顺眼。
那张憨厚的脸每次看着别人都傻乎乎地笑,一副毫无防备的模样,而看见他便露出警惕又害怕的神色,让他很是生气。
吴枚小脸阴沉地望着李壮的背影,心中怒火滔天,一瞬间竟闪过许多手段。
他先是想着定要叫这傻大个乖乖跪在他脚边,哭着学狗叫,让他明白到底该听谁的话。
后来又看着自己饭盒中大块的红烧肉,想到那傻男人手中的干馍馍难吃成那样,晚上若是能答应去村边草垛乖乖给他认个错,那么真给这傻子吃一顿好肉也无妨。
如此想定,吴枚才觉心神宁畅,收回黏在那壮硕背影上的目光,若无其事地和周围人谈笑起来。
而另一边,傻壮对吴枚心中翻涌的种种思绪一无所知,他还在惦记着早上那几张热气腾腾的炊饼。
当阿白把炊饼从小炉子里拿出来时,饼壳已烘得焦黄酥脆,起了层酥,虽有油香却被清淡的麦香冲过,不至于油腻。
李壮刚咬下去便涌出大股温热糖浆,虽面饼一道充盈了口腔,内里的面饼甜味浓郁、嚼劲十足,外层的酥层却薄如蝉翼,入口即化。
原本他已是喝了半饱粥,却又一口气连吃了两大张炊饼。
好在阿白拦着,说是早上不许他吃得太多,怕撑坏肚子。
于是傻壮便期待着阿白把炊饼放进小布袋,想着中午还能再吃。
阿白却道糖饼凉了味道不佳,往布袋子里放了几个圆圆的白馍馍。
这几个馍馍的样子与镇上买的干馍馍相差无二,想来多半也只是寡淡无味的白馍馍。
但傻壮觉得,不论好不好吃,只要是相公做的都是极好的。即便他很想吃糖饼,也不能辜负了阿白的心意。
于是傻壮还是欢喜地与阿白道别,带着白馍馍出门了。
现在真正咬到嘴里时,李壮却发现这其实是外形相似,但更软更香的细面馒头。
等咬下第二口,他的舌头触到了里面流油的肉馅,汁水早就浸透了周围的软面,沁出软糯鲜香的滋味,正是外酥里软、汤汁四溅。牙齿每咀嚼一下,都有咸鲜的腊肉味在舌尖迸发,越到后来,就越是叠加得厚重浓郁。
实在是太、太好吃了!李壮就着凉水大快朵颐,险些咬到自己舌头。
他眼睛发亮,虽然馒头早已凉透,却带着恰到好处的微辣,下肚以后甚至还微微暖着胃!
果然,阿白真的好厉害!
吃完了馍馍,他心满意足地摸着饱饱的肚子坐着,打算歇一会。
这也是众人约定俗成的午休时间。
大伙此时都会坐在田边,消化午饭,顺便谈论从镇上听得的新消息,或者村里最近的家长里短,像是谁家败家娘们又多花了银钱,扯了块新布,谁家儿子说上了媳妇,在准备彩礼等等。
村民们早已习惯李壮一个人在远处默默啃馍馍,哪知道如今却换成了这等好东西。
有人想看笑话,便对着树下的李壮明知故问道:“傻壮,看你刚才吃了那么久,馍馍有那么好吃吗?”
“好吃!”不想男人竟毫不犹豫地用力点头,餍足的模样看着一点也不像□□硬的馍馍为难了许久。
莫非这傻子傻得更厉害了?那人很是尴尬,左思右想没明白,只得在心中暗自嘀咕。
好在很快有人扯开了话题:“听说过几日,村里有仙师要来,不知要来干什么?”
“难道是之前在靠山村捉到的大妖怪逃走了……”
“别瞎说!”这句话被德高望重的老汉厉声打断了,老人家最听不得这种不详猜测,“你一个黄毛小子懂什么?如果那妖怪真逃出来了,俺们还能过上现在这样的安稳日子?”
“就是就是!听说啊,那妖怪可是从十万大山里钻出来的!”另一个尖嘴猴腮的青年索性站起来,唾沫横飞地比划起来,“十万大山!你们想想那是什么地方!简直就是个万魔窟啊!”
见众人目光齐齐落在自己身上,他更是得意非凡,不由挺直了身体:“我听镇上走南闯北的货商们说,那里面的妖怪个个虎头蛇身、青面獠牙,身披鳞片、丑陋无比,暴露在嘴唇外的牙齿比刚磨好的刀片还锋利,吐出的气息比夏天暴晒的腐肉还腥臭。
“大妖盘起身体可以覆盖一整座山头,黑色的涎水中含有剧毒,滴落的地方寸草不生。若是你在山林溪水边走着,忽然发现头顶乌云笼罩,下起了黑雨,那便是入了十万大山的地界。”
“若是进了那魔窟,如何才能走脱?”吴枚听得津津有味,便摆出一副天真好问的模样。
青年本在侃侃而谈,这一下却卡了壳,又见对方容颜秀丽,不愿落了面子,支支吾吾道:“这些妖怪不吃寻常走兽,只爱吃人肉、喝人血。凡是进去过十万大山的人,就没有能够出来的。”
“嘁,这不等于没说嘛!”有人不满地起哄。
“那魔窟连仙师们都不敢进去!俺又怎么知道如何出来?”青年愤愤道,又一屁股坐了回去。
众人又扯皮了半天,直到晚上干完活回去。老村长才通知大家了真相:这次仙师们是来收徒的,明日一早就会到村里来。
听说是测什么仙骨,有缘者就能踏入仙门,一飞冲天。
众人多少兴奋且不谈。
李壮想到阿白平日里独自一人在家多么寂寞,便不禁替阿白高兴了起来。
里面说不定还会有阿白的朋友呢!
于是他放下担子,一进家门,就兴冲冲地喊道:“阿白,村里有仙人要来了!”
没有人回应他。小屋子里空无一人,安静极了。
满桌的饭菜还腾着热气,好似刚出锅。
可那个沉静如水的美貌青年却不见了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