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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二章 ...

  •   陈巧暄缓缓走出来的时候,林初正安静地对着那一幕玻璃墙出神地望着什么。夏日黄昏的阳光透过玻璃斜斜地投射在他的身上,映衬得他白皙的脸庞格外干净,一身正式的银灰色西装在这炎热的夏季却没让人有半分违和感,还让不远接待处的小姐移不开眼。
      也许是听到了她缓慢又略显沉滞的脚步声,林初转过身,却在一瞬间恍了神。
      她亭亭玉立地站在他面前,乌发轻挽,眼眸明亮,清丽的脸上脂粉淡施,一身浅蓝的亮色贴身晚礼服剪裁典雅,勾勒出玲珑美好的曲线。
      “怎么了?很怪吗?也是,谁穿礼服搭运动鞋的。”陈巧暄轻笑着拉拉衣服,长长的裙摆像波纹一样荡了开来。她的脚虽然可以走路,但还无法驾驭高跟鞋,况且腿上结的痂也不宜示人,幸好她钟爱的这件礼服可以遮丑。
      “不是,很好看。”林初轻声应道,眼中泛潮。
      他记得十多年前,有一个人,穿过同样的衣服。那个女人高贵优雅,有着无与伦比的美丽,是这世上最善良最美好的人。
      “是什么场合,要穿这么正式啊?”陈巧暄上前挽住他的手臂,笑容温柔。
      “是一个朋友,很重要的朋友的订婚宴。”曾经青涩的小女孩儿,也有了这样的笑容,与记忆中的笑脸并无二致。
      太像了,林初心中轻叹。
      十多年前,他见过这样的笑容。
      十多年前,他流浪一年后归来,沾染一身恶习,对人生感到绝望,以为生命不过如此,从此玩世不恭,余生就在黑暗中度过。然而,那个晚宴上,他喝到半醉,搂着不相识的女孩儿热吻后,他看到她。
      她一身蓝色站在人群里,耀眼出众,任谁也看不出她已年过四十是一个十七岁女孩儿的母亲。她静静地望着他,美丽的脸上带着微微的惊讶,眼眸里却不是别人眼中的不赞同或不屑,只是温柔地凝视着他,仿佛一个慈母在看自己久别后归来的孩子。
      她没有追问他曲清音的事,不问他为何会失踪一年,这一年里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为什么会性情大变,回来后为什么不和他们联系。她不问,也不让她的女儿问。那个时候,他烟酒已成瘾,女友数个,交往杂乱,她却待他一如以前,每个周末邀他回家吃饭,时而打电话询问他的需要,偶尔会约他听他喜欢的音乐会……仿佛他只是出去旅行玩了几天,空出来的那一年从来不存在。
      有一种情感,他只在她那里得到过。
      他自小丧母,是那个叫沈嘉仪的女人,给了他久违的母爱。
      然而她很忙。她是贤惠的妻子,温柔的母亲和孝顺的儿媳,她还是才华横溢的设计师。他不知道身兼数职的她如何在这多重身份中取得平衡,只知道她样样出色。
      他记得那年,暄暄高三,还不满十八。
      小女孩儿已初长成,美丽活泼,时而调皮任性,时而善解人意,对未来充满幻想,前途一片光明。
      “快高考了吧,想好要报哪所大学吗?”他有天问她。
      “我会考清华哦。”小丫头笃定地说。
      “只你一个人考吗?”他心不在焉地问。
      他知道她有要好的男朋友,和她同是即将七月上市的挂炉烤鸭。没说过话,但他曾见过那小男生,一脸聪明模样,笑起来时有浅浅的酒窝。他知道他们相爱,而暄暄提起小男友时脸上闪耀的神采让他想起他短命的初恋。
      “当然都要考上,他成绩很好的,他一定考得上。”在林初面前提到夏阳,她并不会害羞,“我们约好了,要考同一所学校,毕业后一起去国外读硕士读博士,就像我爸和妈一样。”
      多美好的事。她年轻的脸上,笑容里充满对未来的希冀。陈巧暄和夏阳,相信着他们相爱,他们会在一起不分离。
      “希望你一帆风顺。”林初低喃,懒懒地靠在沙发上,端起桌上高脚杯将杯内红酒一饮而尽。美好的憧憬,他也曾经有过。
      “初一哥!”陈巧暄夺过他手中酒杯,大眼睛瞪得圆圆,小嘴巴噘起,“早上九点半喝什么酒!”
      她生气,也有些心疼。回来后的林初不再是她淡漠的初一哥,他在挥霍自己的青春,毫不珍惜。为什么会这样?他的事,他不愿说,她便不问,任心里疑问变成谜题,可是……
      她叹息,放下酒杯,端起烟蒂堆地像小山一样的烟灰缸,连着烟灰缸一起扔进垃圾桶,然后拎起酒瓶到厨房,直接将酒倒进洗碗池里。
      “我带了早餐过来,王阿姨做的。不要再喝酒吃饭好吗?”奶奶病情突然加重,妈妈回老家去,临走嘱咐她有时间过来看林初。她温柔地说着,拿起保温饭盒要打开,“王阿姨听说我要过来,做了好多小菜,还是热的……初一哥?”
      “我会吃。”他按住她的手,“你今天不用上课吗?”
      “今天星期天,昨天刚刚模拟考完。”所以她才有空过来。不过,她和夏阳约好了十点见面一起去书店。她顺手拿起茶几上的香烟和打火机,装进书包里,“那,香烟和打火机我没收了,不许再抽了。”
      他没做声,也不恼,反正再买就有了。
      “还有,爸爸说他看到你和浓妆艳抹的女孩子在一起。以后不许再去泡吧!”
      他还是不应。反正她也不可能一天到晚跟着他。
      “哥!”他毫不在乎的样子让她生气跺脚,嗓门不觉大了起来。
      “好,我知道了,我尽量。”他敷衍着,拿起空酒杯,看了一眼已进垃圾桶的酒瓶,又放下。
      她想发脾气,可他憔悴的模样又让她于心不忍。到底怎样,他才能振作起来?
      她蹲下身子,握住他的手,用自己最柔软的声音说道:“哥,等我高考完,我们一起去旅行好吗?”
      林初微笑,点头,心想着让她放心。在这世上,让他牵肠挂肚的人不多,她是其中一个。

      鬼天气!
      陈巧暄瞪着玻璃窗外灰灰的天空,小嘴巴嘟起。
      早春三月,太阳躲在厚厚的云层里,天空阴沉着,人行道旁的杨树还没来得及发出绿芽,在风中微微颤抖,空气中弥漫着尘土的腥味。
      沙尘暴要来了吗?
      “Life is pretty much the same everywhere, it seemed; ugly, p……p什么,暄?”
      坐她对面的人问道。
      “putrid,腐朽的意思。”她转过头,看着摊在桌上的书,继续读出被她划上横线的句子,“ugly, putrid, infested with vermin, full of shameful secrets and dark corners.”
      “什么意思?”夏阳合上书,看了一眼封皮——The Gadfly?他英文不差,至少应付考试不成问题,但与能看英文原版小说的她相比则差了一大截。
      “生活都是一样的,丑陋,腐朽,毒虫满地,充满了可耻的秘密和阴暗的角落。”陈巧暄背出烂熟于心的中文译文,心思回到那个下雪的清晨。曲清音和林初,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怎么了,昨天没考好?”他一手握住她的手,一手翻开那本《牛虻》,遮住两人交握的手。
      他们答应过高老师毕业之前不会公开两人的关系,所以外出时总是低调,连牵手都很少。
      “你才没考好呢!”她瞪他。
      “没考好也没关系,这次不管考赢考输,愿望权送给你。”她的手很冰,刚刚吃过的汉堡包似乎没有增加多少卡路里。
      “才不要!这次我一定会考赢你,因为这次的愿望我想很久了。”说到这个,她美丽的小脸上浮出淡淡笑意。
      是从高二的某次考试后吧,忘记了始作俑者是谁,但他们之间从此有了约定——考输的人要满足考赢的人一个愿望。于是,他有机会在大街上对一百个陌生人说“祝你幸福”;而她有天则遵守约定不能和学校里任何男同学讲话;他应她的要求参加学校的合唱团,结果为同学所不齿,在她满是笑意的神情下灰溜溜地被赶出音乐教室;而她则应他的愿望,在某个月黑风高,呃,是某个美丽的夜晚,十七岁的他们有了第一次拥抱,然后失去彼此的初吻……
      “什么愿望?”不知为何,他有些小紧张。
      “嗯哼,不告诉你!”她仰起小下巴,一副骄傲的公主样。每科考试完他们都有讨论题目,她有信心赢他这次。
      “我好怕怕。”他缩缩肩,装出一副可怜样。
      她微笑,被他握住的手也渐渐有了暖意,似乎窗外的天空也不再灰的让人讨厌。
      她低下头,看到翻开的英文版《牛虻》,看到被自己划线的那两句话。可耻的秘密,阴暗的角落,到底是什么?十五,不,清音她究竟是什么意思?
      余生里,她还能再见到清音吗?
      “你最喜欢什么动物?”她忽而问。
      “天鹅。”他毫不犹豫地答。因为她的芭蕾,他爱上天鹅。
      我也是。她在心中道。
      “你知道,天鹅是高贵的动物。小的时候,有一个很要好的姐姐告诉我说,”她微微歪着头,沉浸在回忆中,“当两只天鹅开始相爱,它们的眼里,就再也没有别的天鹅。”
      清音说这些时,也就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儿吧。她说她的父母就像书里描述的一对天鹅,即使母亲去世,父亲也会坚守对母亲的爱情,永无背叛和分离。
      “她说,一只天鹅的一生,只有一段爱情;天鹅的爱情里,只有忠贞和执着,能把它们分开的只有死亡。”
      清音说她也要像天鹅那样,像她的父母,坚守自己的爱情,只至死亡的降临。
      骗人!初一哥还这里,曲清音的坚守在哪儿?曲清音的忠贞和执着又在哪里?
      “夏阳,你说在人类的世界里,也会有天鹅一样的爱情吗?”她静静地望着他好看的眉眼,在他幽深的瞳仁里找到自己的影子。
      “我相信。”他想到自己的爷爷奶奶,“你相信吗?”
      “我也相信。”她浅浅微笑,心中犹疑。
      “暄?”夏阳摇摇她的手,“你今天到底怎么了?”
      安静伤感的不像他认识的陈巧暄。
      因为林初和曲清音。
      因为对信念产生怀疑。
      因为心底无缘无故的恐惧。
      “我没事。”
      他有一双温暖的手。然而世事无常,如果有天他也像曲清音那样无故失踪,自己是否也会如林初那般在现实的迷乱中失去自己?
      陈巧暄转头望向玻璃窗外在冷冽春风中颤抖的枯枝,看街上行人匆匆。
      至少多年过去,她的父母还是恩爱如初。忽而想起,寒假时跟父母去香港出差,在那个温暖城市里,他们全家应邀去参加一对新人的婚礼。
      夏阳顺着她的目光望出去,看见路人中一个长头发穿粉色羊绒短大衣的女孩子的背影。那女孩儿可真“动人”,这样的天气居然不怕冷地穿丝袜超短裙。然而青春美丽,在这个灰暗的季节里她格外地耀眼出众。
      陈巧暄想起那天的新娘,穿美丽的白色婚纱,由可爱的花童牵起长长的裙摆,走在铺着玫瑰花瓣的红毯上,一步步走向圣坛前的新郎。
      夏阳看女孩儿转过身,不意外看到一张美丽姣好的面孔。似乎发现了谁,女孩儿脸上露出灿然的笑容。
      陈巧暄记得在教堂里,花白头发的外国老神父带着一对新人用英文宣誓,他们相爱,无论顺境与逆境,无论贫穷与富有,无论健康与疾病,直至死亡把他们分开。庄严而神圣。
      夏阳望着拥抱在一起的女孩和她的恋人,不禁微笑。那个男人三十多岁的样子,俊帅挺拔,穿银灰色的西装,外罩黑色大衣,脖子上围白色的手织围巾。
      陈巧暄想起教堂的十字架,想起她仍然英俊年轻的父亲,虔诚地对她美丽优雅的母亲说:“我爱你,至死不渝。”他们全家都不是基督徒,然而那一刻,她也好想某一天在教堂里结婚,有个男人会对她说:我爱你,至死不渝……
      夏阳望着男人牵女孩儿的手走到路边,打开一辆银色车子的车门,扶女孩儿坐了进去。他没有研究过车,但知道那是宝马,不是平常人买得起的车。这就是现实中的香车美人?
      “暄?”
      手突然被陈巧暄攥紧,夏阳收回视线,看到女友惨白着脸,浑身发颤。
      “怎么了?”
      陈巧暄抽出自己的手,面无表情:“我要回家。”
      “发生什么事?”夏阳惊诧于她瞬间变得冷漠的脸。
      “我要回家。”
      她站起身,忘记刚买的书,忘记书包围巾手套,不理会在身后喊她的男友,跑出门口,望着远去的车子,一直向前跑去。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要五点了。
      “暄暄,怎么才回来,刚刚还有个男同学打电话找你,他打了好几次……啊呀,差点忘正事,你妈妈两个钟头前打电话说你奶奶好像不行了,要你爸赶紧订飞机票过去,可你爸手机又打不通——暄暄,你怎么了?”
      一打开门,王阿姨就拉她进去,叽里咕噜说一大堆话。
      陈巧暄盯着王阿姨的嘴巴开开合合,却一个字也没进到脑子里。
      “爸爸呢?爸爸呢?爸爸呢?”她攥住王阿姨的手,眼神发直,不停地问同一个问题,“爸爸呢?爸爸呢?”
      “你爸爸还没回来,你这孩子怎么……手怎么这么凉?”王阿姨心疼地搓着小女孩儿的手。五十多岁的她在这个家待了快十年,看着陈巧暄长大,一直把她当自己女儿疼。“书包呢?怎么连围巾都不围?”
      不知道。事实上,她怎么走回来的都不知道。
      “我回房间了。”她松开王阿姨的手,轻声说着,像个游魂一样走上楼去。
      我看错了,我一定看错了……她坐在卧室的窗台上,直愣愣地盯着大门。
      多长时间过去,她不知道。只是听到汽车的响声时,她才发现,王阿姨已经打开了院子里的灯。在灯光下,她看到那个男人,穿灰色的西装,黑色的大衣,颈上是母亲织的白色围巾。
      他笑着跟王阿姨打着招呼,忽而脸色大变,慌忙跑进屋子。
      “暄暄!”
      不知过了多久,她听到他敲她的房门,然后是开门声。
      “你妈打电话说奶奶不行了,爸爸必须回成都一趟,刚刚找人订到了今天的晚班飞机。你在家好好上学……”
      她慢慢转回身,在黑暗中沉默地凝视那张已年过四十却保养很好仿佛只有三十岁的脸。
      他说了什么,她都没听见。
      她看他匆忙走出她房间,看他拉着箱子匆忙下楼。
      她直直起身,走到书桌旁,拿起电话,拨了出去:“初一哥,请你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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