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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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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生的好儿子!”夏太太气乎乎对丈夫哼。
偌大餐桌上只剩夏医生和夏太太两个人,十分钟前欢乐祥和的用餐气氛因为夏阳的突然离去而冷场,然后欧阳七月的父母铁青着脸生硬地告辞并强拉女儿离开。
“儿子也不是我一个人就能生出来的。”夏医生扶扶眼镜,想起早上的梦,他眉头皱成一个“川”字。
“养不教,父之过。”夏太太强词夺理。
结婚近三十年,夏医生了解妻子的脾气,口头上吃不得一点亏。夏医生揉揉太阳穴,这样的争论毫无意义。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不是好父母。
“你说他到底怎么回事?”夏医生回忆刚刚的谈话内容。他和欧阳七月的父亲有说起彼此打网球的爱好,然后说到旅行度假,然后……也不知道触动了儿子的哪根神经,他突然站了起来,魂不守舍地说他有重要的事要做。
“不行,我得再打给他!”夏太太抓起手机拨打儿子电话。
“他会接吗?”打十几次了吧,儿子根本理都不理。
“那也得打,臭小子……”被他气死!夏太太听着电话的嘟嘟声,“啊,他接了……喂,在开车吗?车停路边,我有话要问你!”
夏医生闻言附耳过去,和妻子一起听电话。
“妈,我现在有很重要的事。”夏阳无奈熄火。
“什么事比终身大事还重要?”夏太太吼,“你都多大了,这么没礼貌的事也做得出来?”
“那今天见家长,有没有尊重我的意见?”他才窝了一肚子的火一直没发出来。
“还不是因为你……”说到这个,当妈的气虚起来。
“妈,我拜托您,我的事以后不要插手好不好?我和欧阳七月,我们之间不可能。”
“七月什么地方不好?长得不漂亮?学历不高?还是家庭环境不好?”夏太太发挥记者本色,接连发问。“她是你自己选的女朋友,我们可没强迫你。”
欧阳七月很好,不好当初也不会考虑和她在一起。
夏阳沉默,然后轻笑:“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偏不喜欢。”
记得很久以前,有人说过同样的话。想到这个,他脸上浮出温柔笑意。
“……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偏不喜欢。”
海边礁石上,他们并肩而坐,女孩儿长发柔软声音清亮。
“什么?”他不解地转头,情不自禁握住一缕女孩儿被海风吹起的黑发。
“我看过很多地方的海,有人说马来西亚那边的海是最美丽的,我也跟爸妈一起去过。”女孩儿的眼眸闪亮,“可是,我现在觉得,这里的海才是无与伦比的。”
“是吗?”
“嗯。虽然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最喜欢的还是这片海……”
……
“什么?都什么跟什么?”夏太太在电话里气急败坏地叫嚣着。
“妈,你和爸看过金庸的小说《白马啸西风》吗?”高中时有一段不算短的时期,他狂看金庸的小说,功课都差点落下。这些,父母肯定是不知道的了,他们从来不必担心他——他一直是他们放心的儿子,从来都是。“那是金庸著作里一部不太受人关注的作品,小说的结尾是这么写的:‘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偏不喜欢。’”
他记得小说里固执的少女,伤感地离开大漠时,说出这样的话。很奇怪,多年前看过的小说,以为早就忘记,今日再想起,里头的句子竟仿佛昨天才看过一般清晰。
“所以今天,欧阳七月也好,其他什么人也好,我都不会喜欢。”
“那你这辈子都不打算恋爱结婚?”夏太太心一滞,胸间充斥不好的预感。
“妈忘了,”夏阳轻声笑,手机换到右手,“我恋爱过的。”
“你——”
“十几年前,奶奶还在世的时候,她就跟你说过,我恋爱了。”他轻松地说着,完全不去想象此时的母亲是怎样的表情。
十几年前?电话这边的夏太太心一凉,仿佛回到十一年前那个炎热的午后,在她回到婆婆家灌了一大杯冰凉的酸梅汤后,婆婆告诉她说夏阳喜欢上一个女孩。
“……女孩子好标致,阳阳第一次见人家放学回来说,他看到白天鹅。”
当时她并没大惊小怪,只是看到女孩儿照片后心里有一丝不快。婆婆没有夸张,那个女孩儿太漂亮,笑容太清纯太美丽,阳光在她脸上跳跃……
“奶奶还给你看过她的照片不是?妈,我要开车了,就这样。”夏阳不去想母亲为什么沉默,不在乎自己把他们吓到,径自挂掉电话,重新发动车子。
怎么会忘记,那么美好的事。
车窗开着,迎面而来的风让他记起海边的风,忆起那年的大海,忆起大海边夕阳下笑容嫣然的女孩儿。她陪自己送别最亲的人,她温暖的手暖了他的心。
他记起海边的落日,红得让人心醉的晚霞,一海的碎金。记起因为流连夕阳海景,他们错过末班渡轮,只好投宿岛上农家。
他记起他们都吃不惯的咸鱼饭,记得那家的老奶奶,坐在昏黄灯光下,啧啧称赞着她的美丽,记起她因而羞红的脸。
他记起他们一起去看星星,好像是阴历十五还是十六的夜晚,星星很少,所以他的记忆里是很圆很美的月。
他记起那个叫月亮湾的地方,有好看的石头,他们在月光下捡石,想找到最好的送给对方。记得她说她其实根本不会跆拳道,她只是喜欢唬他而已。
他记起海浪声中,月光底下,她翩然起舞,像黑夜的精灵,像洁白的天鹅。
在他眼里,她是完美到极致的女孩儿。
罗星家楼下,他停好车才想起他不知道他想的人在不在家。
“喂,她在家吗?”电话一接通,他便迫不及待地问。
“他?他是谁?谁是他?”莫名其妙的罗星在电话里笑,“He or she or it?我们家除了我,就是思哲和Apollo,你打给我问他,是问思哲还是Apollo?你知道思哲不是很喜欢你,Apollo好像也有点讨厌你,你要问哪个?”
“你知道我说的谁。”这个罗星,什么时候变得伶牙俐齿起来。
“对不起,原谅我脑细胞有限,不能理解您的深意。”罗星顿了顿,笑,“嗯,如果我没猜错,你问的肯定不是我们几个喽,请问是我们的美丽芳邻吗?”
“是,她在家吗?”他已经顾不上和罗星耍贫嘴,只想知道答案。
“呃,思哲和我呢现在都不在家,那当然Apollo也不可能在家。你知道我们答应给Apollo买只小狗,所以就趁周末出去挑。我现在看花眼了都,我和思哲都没有养宠物的经验,Apollo又是小孩子,很让人担心是不是?”
“罗星……”拜托——
“好了好了,”罗星大笑,“我们早上出门时她在,我答应回来时顺便去超市帮她买东西,你知道她现在腿脚不方便,应该不会出门吧。”
“谢谢你,我知道了。”
“好,那再见喽……啊,等一下,思哲要跟你说话。”
电话那边换了人,是赵思哲低沉的声音:“刚刚欧阳打给我。”
欧阳七月?
“你爱谁跟我无关,可欧阳告诉我说你们两人今天见家长,你现在急着去见另一个女人,是不是欠欧阳一个交代?”不管怎么说欧阳七月和他是同事,赵思哲心里的天平是偏向欧阳这边的。
交代?夏阳挂掉电话,抬头仰望车窗外天空。不知什么时候,阳光已被乌云覆盖。
半个小时后,欧阳七月与夏阳在他们经常去的冰淇淋店见面。他到的时候,欧阳七月正拿勺子戳着桌上的冰淇淋,精致的小脸皱着,一看到他嘴巴就嘟起来。
“为什么?”
因为他们讲起去海边度假,因为大海让他想起往事,记忆突如潮水般涌至,他终于可以确定他曾经有过爱情,就像饥渴了十多年的心如获甘霖,顾不得什么礼貌,他迫不及待地离开。
“当初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
呃?夏阳一愣,没想到首先要面对的是这个问题。
“你说爱情没有道理。” 这句话让他忘不了。所以当赵思哲和罗星有意撮合他们时,他没有反对。
欧阳七月愣,她不记得什么时候说过。
“你很漂亮。”他盯着她秀气的眉眼,漂亮女孩儿很容易让人注目。但还是那句话,让他印象深刻。
“我应该开心吗?”她狠狠地戳一下冰淇淋,差点把纸杯戳破。
“你笑得很好看,生气的时候也很可爱。”就像现在仿佛与冰淇淋有仇的样子。模糊的影像渐渐变得清晰,原来只有五分相似而已。
“就因为这个?”
“你发给我跳芭蕾的照片。”有次网聊,说到彼此童年少年,他说从小被爷爷逼着练书法,她讲起被妈妈送进舞蹈班练芭蕾,还发给他一张表演芭蕾的照片。
“因为我学过跳舞?”太可笑了吧。
“你认为自己不完美。”
“什么?”
“记不记得有次我们和罗星赵思哲去爬山,你不小心扭到脚,我们让你脱下鞋袜看伤情,你坚持不肯?”
有这回事?好像有,去年有段时间为了促进他们感情,罗星经常叫他们一起吃饭游玩。是爬香山看红叶的那次吗?欧阳七月回想着。
夏阳心里,却是另一幅画面。
在海边,礁石上,那个女孩子,扭伤了脚,任他软硬兼施,就是不肯让他看她的脚。
“……就是不行嘛。”她坐在石上,因为脚痛直皱眉,可双手仍然护着脚腕,生怕他把她的鞋子脱下来。“你转过头去,我自己看。”
“给我看一下又有什么要紧。”他实在不解,她什么时候变成十八世纪的中国女人,被男人看一下脚就得以身相许还是得把脚砍掉?“到底为什么?”
“因为……”她苦着脸,“因为我的脚很丑。”
脚很丑?她这么美丽,全身上下没有任何地方会跟那个形容词有关系。
“因为练芭蕾,我的脚有些变形……”
最后被他逼到不行,她才吞吞吐吐地说。
“你说你从小跳芭蕾,所以从来不肯穿凉鞋,从来不给人看你的脚。”夏阳轻轻敲了下桌面,记忆中的那个女孩儿说过类似的话。
“还有吗?”欧阳七月把烂到不行的冰淇淋移到一边。
“你爱读金庸的小说。”有次聊天,他们讲起爱读的书,讲起书中的人物,她说她喜欢《碧血剑》里的夏雪宜,喜欢《射雕英雄传》里的杨康。当时心动,现在想起是因为有人说过类似的话,在记忆深处。
“……好像都不是很好的人,可是《碧血剑》看下来,虽然一直都是袁承志做这个做那个,虽然夏雪宜只是活在别人的记忆里,可是整本小说都笼罩着夏雪宜的影子,他才是真正的主角……”
想念,青葱岁月里的美丽少女,正是因为她,他才会去读金庸,那么狂热的心情似乎只有和她有所关联时才会有。
“你其实并不爱吃冰淇淋汉堡包,因为我爱吃,才总是跟我约这种地方。”
以前七月问过他,为什么这么大的人还喜欢吃小孩儿才爱的东西,现在他终于懂得,原来他爱的不是这种垃圾食物,是因为他们曾经在这样的地方有过欢乐时光。那个女孩儿其实也不爱麦当劳,她说她妈妈手艺太好,把她的嘴巴养得很刁,以至于她怎么也习惯不了这种高热量的垃圾食品。
“……我妈妈很漂亮,比我漂亮多了。”她说。
他不相信。在他眼里,她是最美。
“哪天带你去我家。”她笑靥甜美,可看到桌上摊开的物理题目马上消失,“讲题讲题。”
他把冷落一边的草稿纸拉回来,对着上面的图,刚要继续刚才的题目,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
“高老师。”她站起身,没有慌张,礼貌地打着招呼。
她的班主任高老师对她点点头,视线对上他:“你是三班的那个夏阳吧?”
他站起,故作镇静地点头,注意到她班主任身后还站着个小女生。
“在学习吗?”
“是啊。”她甜甜笑道,“夏阳他物理超好,他在教我。”
“哦,那就好好学吧。”
高老师没说什么,带女儿离开。那个时候学校是反对早恋的,可之后高老师却什么也没说,云淡风轻地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但他们还是很小心,在学校见到时从来不说话,然而擦肩而过的一个微笑就能让对方心情好上一天。周末的时候,他们偶尔会一起去逛书店或音像店,她喜欢肖邦的钢琴曲也同样爱张信哲的《信仰》。
“……我喜欢好听的音乐。”她手指划过一排排CD,问他,“你呢,喜欢流行乐还是古典乐?”
古典乐长什么样?他是音乐白痴,只知道四大天王里有个叫刘德华。他站在她身旁,随手拿起一张CD。“初恋的大提琴?这什么?”
“是他?”她一把抢过他手中CD。
他是谁?他凑过去,看见CD封面上的男生,染一头紫色的头发,耳朵上穿数个耳孔,刘海长到几乎遮住眼睛,眼神迷离,一脸的玩世不恭。那张脸……夏阳不禁倒吸口气,那张脸不像是男生的该有的脸,美得近乎妖。
“你认识他?”
“我认识一个人,可不知道是不是他。”她没有把CD放回架子。
那年寒假,他带她回家,眼睛已花的奶奶好喜欢她,拉着她问长问短,抚摸她脸颊,称赞她的美丽,那天还破例多吃了半碗饭。
后来暑假的时候,他也去了她家,他第一次听到她的琴音。
“这什么?”
“《欢乐颂》啊,你不知道贝多芬的《欢乐颂》吗?”她边弹边轻声唱道,“欢乐女神,圣洁美丽,灿烂光芒照大地。我们心中充满热情,来到你的圣殿里。你的力量能使人们消除一切分歧,在你光辉照耀下人们团结成兄弟……”
“真好。”钢琴弹地好,歌也唱得好,除了好,他想不出用什么形容词来赞美她。
“还想听什么?嗯,现在天下雨,《雨滴》好不好?”
他当然没有异议,站在钢琴边上,痴痴望着她修长灵巧的手指,听低缓的旋律,在客厅回旋。
“这是肖邦的《雨滴》,据说是肖邦在等待因为下雨迟迟不能回家的乔治桑而作的,是不是很美?”
很美,他情不自禁,倾身对上她的脸。
“你干吗?”她笑着推开他的唇,不经意看到站在客厅门口的母亲,“妈你回来了。”
她的妈妈?他脸红,急忙直起身,看到她美丽的母亲。如她所讲,“是天下最美丽的妈妈”。那天傍晚,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吃到她母亲做的菜,正如她所讲,“可媲美五星级酒店大厨”。
她的妈妈,那样优雅、那样和蔼地接纳了他,让他忍不住想象十年后二十年后的他是不是也会变成那个样子。他多么希望,她会变成那个样子。
生活太美好,幸福似乎是理所当然。
“她是谁?”欧阳七月突然问道,打断夏阳的冥想。
“她——”夏阳郑重地对着名义上的现任女友说道,“她是我唯一爱过的人。”
从少年时,直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