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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回 盛世何不扬名立万 ...

  •   浮洲山以前不叫浮洲山,叫“出云”山,因其山峰高耸入云,白云出岫,遥遥望去若仙雾腾腾而得名。不过后来的神仙说:“出云”不妥,载沉载浮,大河之洲。从此“浮洲仙山”一说盛传开了。
      一开始,花重锦无法接受这个说法,因为他觉得浮洲山是一座仙气淼淼的大山高山,而不是眼前这个美则美矣稀松平常的矮山头。
      而山下的“百花深处”是个安静美丽的桃源乡一样的小县。
      黄昏后,一处不知名的山坡上,漫山遍野长着郁郁葱葱的野竹。野竹林被一条乱石砌成的小道分开,石缝里长出不知名的野花,金黄饱满的喇叭花、长串的紫铃铛,剑叶摇曳的丛草,清幽风雅,林间野趣十足。
      落日的霞光洒落在石道上,一枝野杏花从竹林探出来,满枝秾秀,花色比霞光还要艳丽几分。
      匆匆路过的红衣青年一眼瞥见那枝格外出挑的杏花,轻身一跳,“咔”,杏花应声折断,花瓣簌簌而落,拿在手里把玩。没走多久,视野豁然开阔,阵阵烤鱼的熏烟味儿在香草果子独有的清洌酒气里发酵,催生出一股诱人垂涎的香气。
      “好香啊,谁在烤鱼,谁偷喝我的酒——”
      果酒是他从梅知县的酒窖拿出来的,不问自拿,好吧,就是偷,怪不得这几日梅知县和他说话阴阳怪气的,但是没有证据,嘻~又能拿他怎么样呢。
      野竹林里传出潺潺流水声,走至深处,果然见一清澈见底的石潭,岸边生长着及人膝的水草和兰花,几丛怏怏幼竹,一道青灰色的长烟正从岸边的乱石里升起来。
      赫连春城走近,只见灰衣灰靴子的男子一派慵懒地枕在手臂上,一条腿随意地架在膝盖上,嘴巴叼了一根调味的草叶子。
      男子皮肤极其苍白,深目,瞳孔是不同于常人的绿色,比竹叶浅。眉毛细而飞扬,柔和秀美的下颌,这本该是女子的长相,但安在他脸上便显出浩浩泠泠的英气来,唇间勾着一抹漫不经心的微笑,晃着腿,似乎在等人。
      身侧新鲜的荷叶上晾着两条焦黄的烤鱼,一坛开了封的酒、两只杯子。
      赫连春城三步并作两步走上去,惊问:“这酒是我好不容易拿到手的,你喝你经过我的同意了吗?
      花重锦眉毛一挑,两道欲说还休的视线投过来,说出了少妇独守空闺的寂寞:“这里太安静了,除了赫连兄你,其他的人一个也见不到,就算你要金屋藏娇,也得好吃好喝伺候着吧?可我翻遍了你整个竹舍,只找到一坛酒。我特意捞了两条鱼烤得外焦里嫩十分美味,等你回来一起品尝,你倒好,先问起我的罪了……”
      赫连春城手里正好有一枝花,虽然饱经摧残已经不成样子了,但他似乎感觉很棒:
      “好吧,是我冷落了你。送你花。没办法,当初你说你在县衙的小屋里犯恶心咽不进去东西,和女子怀胎一样麻烦,梅知县怕你饿死了,也不管我愿不愿意就把你抬到我家门口。”
      他随地坐下,两条修长的腿盘起,一条红穗子越过耳朵垂落在胸前,衬得耳朵至颈脖一段儿匀称秀颀,细腻洁白十分好看。
      花重锦不禁多看了两眼,“哦”了一声:“赫连兄年纪轻轻,不去长安扬名立万,在这个小地方当捕快岂不屈才?”
      赫连春城拿起荷叶上的一串烤鱼咬了一小口,再咬一口,味道比想象中要好,吃人嘴软,故语气放轻柔了些:
      “我是暂代捕快之职。原来的捕快叫作龚良,住山上红召乡的龚大叔,他媳妇儿怀孕了,走不开,梅知县就让我顶上。说起来,我爹是百花深处的第一任捕快,他去世得早,后来才轮得上龚大叔,就算我当上瘾了,不愿意走,那也是子承父业,谁也赶不了我。”
      花重锦:“………………”
      花重锦还是第一次知道,捕快是家业,还能世袭的。
      “味道真不错,小白花你家里开酒楼的?”他嘬了嘬手指问。
      “不是。我家里经商的,不过我自幼离家,游历名山大川,跟人学会了烤鱼煮饭,一个人不至于饿死在途中。”花重锦将那一枝杏花捏在手里,凝视半晌,笑着说,“那个人叫银红鱼,是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我想替百姓除了这个祸害,从云水城一路追到此地,说来惭愧,不仅没杀了他,我自己反而吃了不少亏。误打误撞到了这浮洲山,遇上赫连兄,这就是意料之外的事情了。说起来,当时梅知县好像不愿意救我,为什么啊,难道我看上去像是坏人吗?”
      赫连春城啃完一条,意犹未尽,又拿一条,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所以他说话越发客气了:“人心难测,谁知道你是好是坏。照你这么说,银红鱼差点将你打死,那他应该很厉害吧。你画张画像给我,我禀告梅知县,让他想办法把银红鱼捉住。”
      什么叫“差点将他打死”?
      这句话花重锦不喜,牙关一松,嘴唇微张,草叶子掉到了地上,气定神闲悠悠道:“若不是我心慈手软,银红鱼哪能活到现在。我虽然受了伤,但他受伤更重,兴许躲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养伤。我对此地不熟,所以只能拜托各位了。需要我时,尽管吩咐。”
      赫连春城立即笃定说:“那他一定是个大美人,你才心慈手软的对不对?”
      他俩之间隔着一张青翠欲滴的荷叶,一坛酒、两只杯子。荷叶上残留有烤鱼的香气。同时越来越浓郁的,还有酒香,花重锦淡淡垂眸,掩饰似的倒了一杯酒,送到唇边抿了一口酒,低低一笑:“怎么回事,被你猜中了……”
      定然是我风流惯了,让人一看就误会我是好色之徒。这样不好,需解释清楚。
      “……我只是不忍心,卿本佳人,奈何为贼。”
      换来赫连春城一声嗤笑
      不知怎的,这个笑,花重锦愣是听出了一股酸溜溜的醋意。不待他细品,听见赫连春城说:
      “小白花,随便你怎么说吧,反正是真是假除了你自己,没有人知道。”
      紧接着,赫连春城拿起他用过的杯子,杯里的酒还余下一半,不知有意无意,嘴唇放在了他饮酒时留下的吻痕犹存的杯沿上,一口饮尽。不过,赫连春城看上去意犹未尽,目光落在一旁的酒坛子上,鸦黑的睫毛“扑闪扑闪”乱颤,颤得人心都乱了。
      这一幕看得他头皮发麻,随意的坐姿一下子僵直,额头青筋挑了挑,将那一枝杏花烫手似的扔进石潭里,语气森森响起:“赫连兄,你再这么喊我,就别怪我不客气,喊你‘燕燕’了。那时候我伤重打不过你,现在我伤好了大半,未必不是你的对手。”
      此时赫连春城抱起酒坛子“咕咚咕咚”豪饮,脸颊微醺,也笑着说:“能不能打过你不知道,但是论逃跑的功夫,你肯定不如我。不信的话现在就可以比一比。”
      “……”
      花重锦想,这有什么可比的。要是不小心赢了反倒郁闷。
      “赫连兄,你对自己的武功如此自信,敢问师承何人啊?”
      赫连春城喝醉了,口齿不清:“无名之辈,说了你也不知道。”
      “我去过许多地方,说不定知道呢。”
      赫连春城的反应比平常迟钝,抱住酒坛子,慢吞吞道:“老君山,弈川,你听说吗?”
      花重锦:“…………”
      还真没听说过。看来是一位隐世高人,得好好留意一下。
      “啊~我想到比什么了!就比谁先回到家。”
      赫连春城已经啃完两条鱼,嘬干净手指,满足地打了个嗝,然后拎起喝剩下的半坛子酒摇摇摆摆站起来,没走几步,被草丛里的藤蔓绊了一跤。
      酒坛子落地的刹那,一只修长且白皙的手凭空飞出,好像一枝晨雾里探出高墙的白玉兰花,洁白优雅,轻轻巧巧接住。
      赫连春城“咚——”脸朝下栽进坑洼里,酒力发作,彻底一动不动了。
      至于那半坛子酒,“咕咚咕咚”尽数倒进了花重锦的嘴里,他手指抹去唇角的清液,低头凝视赫连春城的目光颇为无可奈何,喃喃叹了一句:
      “我可没有抱男人的嗜好”
      挣扎了一会儿,屈膝蹲下,拉起赫连春城的两条胳膊将人拖到后背上。出乎意料的,赫连春城很轻,花重锦毫不费力地背起他,慢吞吞走向野竹林深处。
      瑰丽四射的霞光像孔雀迤逦开来的华丽盛大的尾羽,被他们远远地抛在身后,然后逐渐沉没在了竹林的另一端。

      “花重锦”这个名字,其实并非剑仙的真名。
      世人喜欢叫他“剑仙”,独来独往,来无影去无踪,重楼飞雪一样的清逸浪漫的剑仙。
      如今却被一个萍水相逢的男人勾引,还差点乱了心,要是传了出去,岂不让人笑掉大牙?
      花重锦揉了揉自己的脸颊,心想世人皆爱美丽的皮囊,这话一点也不假。终究无人在乎他皮囊里寂寞的灵魂,无处觅知音的感觉大抵如此,剑仙的心情不禁有点儿低落。
      ……
      此处是隐藏在野竹林深处的竹屋,年久失修,屋外的杂草及腰高,野青藤钻进毁坏的竹墙肆无忌惮地生长,再从堂屋的竹窗爬出去,分明是无人居住的废弃屋子。然而,赫连春城信誓旦旦:这是我家。
      住在这里,四面通透,最怕刮风下雨。
      晚间,皎白的月光从竹屋的缝隙漏进来,恰好照在凉席子上呼呼大睡的赫连春城脸上。
      花重锦只帮他脱去了靴子,衣襟不知何时蹭开了,露出胸前一块儿莹润洁白的皮肤,无瑕无垢,看上去颇有几分圣洁的不染尘埃的样子。
      目光情不自禁地上移,那张在月色下俊美到明艳张扬的脸庞上镀了一层玉白的柔光,远没有白天看上去的那般凌厉,令他不敢直视。
      花重锦看着看着,突然觉得头晕眼花,竟是招架不住了。他后知后觉地想到:原来我不是眼光高,而是喜好这个类型的。

      翌日,花重锦将银红鱼的模样画了出来,回头见床上赫连春城睡得酣熟悉,便把画像放在桌上,用杯子压着,出门去了。
      梨花落后,县里到处是挑着担子走街串巷卖香烛纸钱纸扎人的货郎,吆喝声此起彼伏,从早到晚不间断。花重锦有幸听了几天,半夜吵得睡不着觉,恨不得拿头砸墙,所幸梅知县是个善解人意的老头儿,送他去赫连春城家养伤。
      不过,赫连春城的家破落不堪,简直不是住人的地方,四面通透不蔽风雨,再加上他懒得要命,宁愿委身在床底下取暖,也不肯好好修缮一下。
      他夜观星象,算到今日有雨,所以赶紧出门找木匠。
      据打听,这里手艺最好的木匠是龚良,百花深处有口皆碑的能人,上任捕快,天生一副豪爽的热心肠,谁家婚丧嫁娶缺个桌椅板凳,圈地盖房子、屋顶漏雨等木工事,都找他。
      花重锦逢人问路,去浮洲山的途中遇上一樵夫,刚好樵夫是红召乡的村民。他一路跟着樵夫,从清晨走到晌午,总算找到了这个隐藏在山林的小村庄,腰酸腿软,坐在村口的大梨花树下歇息。
      梨花落了满身,东风拂面,暖而微熏,他又累又饿,又犯起困来,就在此时,一个五大三粗的蛮汉子扛着弓箭,手里拎着猎来的兔子和香獐子,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儿大步迈开地走过来。
      花重锦歪头敲了敲,略觉眼熟,试探地喊了蛮汉子一声:“岑副将——”
      没想到蛮汉子回头看了看,挠了挠头。
      花重锦再喊:“岑副将——”
      这回蛮汉子拍了拍脑壳,恍然大悟道:“我说咋这么耳熟,原来喊我的呀。好久没听见这称呼了,嘿嘿一时忘记了!”
      他一脸憨笑,朝花重锦走过来,熊一样魁梧的身躯就地一坐,将花重锦衬托得小鸟依人。
      “你是谁啊,咋认出来我的?”
      花重锦艰难地咽了咽口水,心想还真是你啊!太惊悚了,果然这百花深处是卧虎藏龙之宝地。他扶了扶额头,道:“十八年前,三月初七,你抱的谁走上金银台的,你还记得不……”
      他淡淡抬眸,一双绿色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蛮汉子。
      “哎呀呀——”
      就见蛮汉子一拍大腿,神情激动,一副“他乡遇故知”的兴奋表情:“——小王爷——咋不记得啊!你是小王爷!!那时候你才这么点儿大,现在都出落得这么俊俏了!”
      他在怀里比划出一个三岁小儿的模样,然后熊掌似的大手“啪——”一下拍中花重锦的肩膀:“来来来上我家!我家里有好酒好菜,咱们酒桌上聊。”
      “咳咳咳——”
      这位岑副将天生蛮力,一巴掌拍得花重锦险些吐血,赶紧摇头摆手:“不了不了今天不方便,改日一定。岑副将,你离开长安以后一直住在这里?”
      “——小王爷你别叫我这个,我现在改名了,叫龚良。”蛮汉子纠正他道。
      “好、好吧,龚良——”
      蛮汉子再纠正:“你不能直接叫我的名儿。咱俩隔了辈分,你得喊龚叔!”
      花重锦干巴巴地喊:“龚叔……”
      “欸~大侄子!你咋在这呢?”
      ——废话这么多,你就是想占我便宜吧?花重锦气得胸口疼,无力地摆摆手:“家里呆烦了,出来玩儿。我现在叫花重锦,跟赫连春城住在一起,但是他家……你可能不知道,太破旧了,根本没法儿住人,我就想找个木匠修一修。”
      “那你找我啊!我干木匠活儿可好了!!”
      花重锦心想我就是来找你的啊~
      “哎哟你看,不经聊,一聊都到这个点儿了。大侄子你别跟我客套了,来我家吃饭吧。瞧瞧你脸色发青,说话没有个力气,一看就是饿坏了,我家婆子做饭可好吃了,我一顿能吃三盆。吃完饭咱们就去赫连他家。”
      “…………”
      盛情难却,花重锦只好答应了。
      俩人一前一后走到家门口,龚良突然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儿,神秘兮兮地拉住他:
      “大侄子,我跟我婆子说我以前是当兵的,后来没仗打才来这儿当个捕快谋生。你可得小心点儿说话,别拆我的台。”
      花重锦捂住嘴巴,学他压低声音,小小声道:“岑——龚、龚叔,你放心,我嘴巴严,定不会乱话说的。”
      “嘿嘿~这就好这就好~~”
      天下奇闻,沙场上金刀铁马鬼见发愁的岑副将,竟然怕媳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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