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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回 春风寒不度玉门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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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重锦”这个名字并非杜撰出来的。因他出生在繁花似锦的三月,又是花家长子,好时节、好兆头,取“锦上添花”之意,故他生父给他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李白帝”是后来才有的。
因韦紫的缘故,他与玉门关结下了不解之缘,第一次去玉门关,是为了找韦紫,心中迫切地想见他一面,当时年少意气风发,骑一匹马,腰间挂一把剑,千里迢迢不知疲倦为何物,最终却没能看见那个思念的人;
第二次奔赴玉门关,则是因为一个梦。梦里有挥之不去的淡淡香气、飘摇纷落的金光,所以他自号“摇光”,世人称他为“摇光君”,不过么,人们还是最喜欢唤他“剑仙”。
他沿着漫漫古道寻找,大雁在广袤茫茫的大漠里盘旋,远处传来了婉转的琵琶曲,明知道梦里皆是虚妄,还是忍不住,从白天漫无目的地走到黑夜,只为了寻找那个被他遗忘的梦。
之后的每一年,剑仙都会去玉门关,一是为了祭拜韦紫,二来,似乎有一缕看不见的羁绊遗留在那里,令他时有时无地牵挂着。
去玉门关之前,剑仙到云水城故地重游。
云水城桥东有一座谈之令人色变的老宅,阆风小庄,约百年前,云水城出现了一位身穿青色道袍、臂挽拂尘的妖道,之所以说他是妖道,是因为他的脑袋上长了两只毛绒绒的狐狸耳朵。
大家都知道,狐狸是最擅长说谎和骗人的,不出所料,那个青衣拂尘的妖道逢人就说:中元节将至,云水城将有血光之灾降临,快快逃命去吧!
当然没有人相信,人人都当他是胡言乱语的疯子,不好听的话说多了,就犯了众怒。听话的小孩子在父母的怂恿下吐他口水,地痞流氓拿了钱替雇主殴打他,驱赶他,一连十日,那道士最终气竭力衰,一身淤青地倒在桥上,阆风小庄的少爷经过,救起了他。
这位少爷自打娘胎里生出来就体弱多病,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反倒像极了春闺里的小姐,心地单纯,没有丝毫防备地收留了道士,还奉他为上宾。
变得更加诡异的是,自那之后,狐耳道士不再在白天出现,而是一到夜里,挨家挨户敲门,仍然说那几句骇人的话:中元之日,地府开门之时,阴兵借道寸草不留,你带上家眷赶快逃走吧!
“啊呸——臭道士还没死啊————”
那段时间,一到夜里家家关门闭户,可是就算这样,外面的敲门声还是像催命鬼似的追,一刻不停。有人笑骂了一句,形容当时的场面:
云水一片月,万户敲门声。
不知道何时开始,云水城被一团灰蒙蒙的阴云笼罩,白天见不到太阳,晚上看不见月亮。到了中元日的夜晚,那个讨人厌的疯道士竟然没有出来,或许是有人看不下去,终于将他打死了吧。
这实在是可喜可贺!举手相庆!!
然而到了午夜,阆风小庄升起一道璀璨无比的五色光,比烟火还要耀眼,黯淡的天空因此亮如白昼。五色光冲破了阴云,月亮露出了脸,柔和皎白的月光洒落在云水城每家每户的窗台上。
翌日,云水城平安无恙。
——果然,臭道士的话是假的!吓唬人的!!
后来,整个云水城的人持棍棒冲进阆风小庄,要赶走妖道,没想到竟然看见了这样破败疮痍的一幕:
百花凋零,草木枯槁。瘦骨嶙峋的少爷坐在贴满了符纸的奇怪法阵里,面前有一具森森骨骸,身着青衣、臂挽拂尘,仍能看出生前的打坐形状。
——呀,是那个道士!
死了!!太好了,他死了,果然死了!
那个道士终于死了!!
夜里再也没有可怕的敲门声了,哈哈,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至于那晚庄内发生了什么,早就没有人追究了。
就这样,云水城恢复了往日的热闹,车水马龙繁华依旧,只不过,阆风小庄的少爷失踪了。
阆风小庄从此荒废了百年
……
剑仙故地重游,当然不是为了游山玩水。
过了小石桥,眼前一幕萧索破落的景色,草木从腥朽的黑土里生长、开花,一簇簇妖艳的花朵如婴儿脸大小,拥挤在枝头上,铃铃发笑。参天古树郁郁葱葱,遮天蔽日,走在爬满了青苔的狭窄小道上,周围悄无人声,飞虫蛇蚁窸窸窣窣,嗅到了剑仙的气息,纷纷退让回避。
时过境迁,正如天外天的嵇灵子所说,这里从来鬼气森森,看不见活人,土里埋的是鬼魂。
蜿蜒曲折的尽头,是一方水池。
不知何缘故,水上浮萍的色泽不是通常见的翠绿,而是鲜血一样的赤红。剑仙坐在岸边石头上,踢开一块嶙峋怪石,底下顿时爬出一窝多足黑虫,还有一条长腿蜈蚣,钻进石缝立马不见了。
他捡了根树枝,开始一点点刨土,黑土一点点清理掉,一个灰旧的陶罐逐渐冒出了头。
“嘻~还在还在,我就知道,藏在这个地方,保管丢不了~”
打开陶罐的石盖子,可见里头成堆的金叶子。这些金叶子都是他的心肝宝贝,一点一点攒下来的,藏起来,当蹭吃蹭喝不管用的时候就挖出来拿一点儿用。
除了云水城,凡有人烟的地方也都藏着这样一个陶罐,或埋在池塘边,搬一块奇怪的大石头压在上面做记号,要是没有池塘,就挑一棵不怎么显眼的古树,留一个记号,能让他一眼认出来。
所以说,剑仙这个藏钱的毛病是从小练就,到现在已经颇有所成。
“嘘~”
对水池掠过的清影做出一个嘘声的动作,他狡黠一笑,用一种温柔过了头,让人听了反而头皮发麻的口吻说:
“帮我保密啊~”
要是传出去,绝对能让人笑掉大牙,钱也没了,剑仙会忍不住哭泣的。
这一幕要是被旁人看见,一定会问:你在跟谁说话?
是啊,在跟谁说话呢……
离开阆风小庄,过桥的时候,迎面走过来一名风尘仆仆的道士,身穿青色道袍、臂挽拂尘,跟故事里的妖道很像,但是没有狐狸耳朵。
两人错身而过,剑仙闻到了一股清苦绵长的草药香,回头冲桥上离开的身影眨了眨眼睛,出言喊住道士:
“且留步!道友,是嵇灵子吗?”
道士闻声回头,病容清隽,自有一番不融于浊世的风骨,目光沉郁无光,仿佛古井里幽深不变的死水,单掌立于胸前,行了一礼,道:“原来是摇光君。许久不见,摇光君风采依旧,老道已经是老眼昏花了。”
“实不敢当,晚辈李白帝见过灵长老。”
剑仙略感惊讶,眼前这位嵇灵子是天外天的弟子,按辈分比他的师父南落门还高,所以称呼一声“长老”并不为过。
和那些一心修“脱去凡胎不死不灭”的长生道不同,嵇灵子修斩妖除魔的人间道,逢乱必出,济世救人。因这个缘故,他对这位灵长老尤为敬重。
“长老不在天外天的丹房里炼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嵇灵子淡淡道:“天外天现在吵吵闹闹,委实心烦。”
“怎么回事?”
“看来你什么都不知道。”嵇灵子深深看他一眼,他竟然从里头读出了羡慕的意味,“你师伯曲洗尘闭关出了差错,走火入魔,虽可以救,但需要一味龙骨作为药引。叶幸司是龙族,师尊打算切他一根手指,有的人同意,有的人不同意,于是就吵起来了。”
末了,补上一句:
“劝都劝不住”
语气很无奈,看来确实吵得很厉害。
走火入魔的意思,就是,快要死了。
天外天有九座仙峰,曲洗尘是九峰之一缥缈峰的峰主,天赋异禀,曾经风光无限,直到后来,他收了一个弟子叫孟雪洲。
说来也怪,曲洗尘跟南落门八字不合,水火不容,收的徒弟也都互看不顺眼。
孟雪洲自视甚高,有一次他骂南落门是傻了吧唧的看门狗,正好被剑仙听见。剑仙是个护短的人,就算南落门变成了疯疯癫癫的大傻子,那也是自家师父,此仇必报。于是就在试剑大会上捉弄孟雪洲,让他输得极为难看,同时也丢尽了他师父曲洗尘的颜面。
这还不算,当天晚上,他又蒙面闯进缥缈峰,当着众多弟子的面打伤曲洗尘,逼得孟雪洲跪地求饶才作罢。
后来听说曲洗尘闭关,而孟雪洲活得痛不欲生,剑仙毫无愧疚之余,一直保持着幸灾乐祸的态度。
比方说这次:哈哈~哈哈哈曲师叔、孟雪洲,祝你们师徒两个生死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但在嵇灵子的面前,他还要装作一副于心不忍的模样,问:“十指连心,掌门不会要切叶幸司的手指吧?”
嵇灵子点头:“如果一根手指可以换一人性命,我认为值得。”
“那可未必!要是那人是你的至爱,用你至爱的一根手指换一条人命,灵长老,你干不干?”剑仙一扬眉毛,语气称得上犀利。
嵇灵子经他一问,脸上生出些心不在焉,目光越过剑仙的肩膀,落在他身后早已不复当年繁华的阆风小庄上,青袍拂尘,滴水涟漪:“……我愿意粉身碎骨,也不会让他遭受一丝一毫的伤害。”
“灵长老所言极是。”剑仙会意一笑,道,“神族也是血肉之躯,手指划破会流血,受了伤会疼,被杀就会死。但凡有一个人能护住叶幸司,也不至于如此。”
话音稍顿,眼前那张俊美异常的脸浮现出来,红衣短发,生气起来咄咄逼人。百花深处的日子恍如一场大梦,醒来依旧回味无穷,他情不自禁道:
“要是连自己心爱的人都保护不了,那我也不必活着了。”
嵇灵子清郁寡欢的脸上,目露赞赏之意,叹道:“摇光君至情至真、至爱至深,年纪虽小,但比我这个老顽固透彻多了。”
剑仙心知这是客套话,笑一笑便过了,没往心里去。
这时嵇灵子望着桥上斑驳锈蚀的雕画,似乎想起了什么黯然神伤的往事,丝丝缕缕幽幽,犹如小声的啜泣一样说:
“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
……
两人分开,嵇灵子还是没说自己为什么出现在阆风小庄,剑仙:罢了,反正和我没有关系。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玉门关,远远望去就是个破的土城,万里黄沙给它多添了不少的荒凉寂寞。然而每当想起飞舞的黄沙染着将士们的鲜血、黄沙下掩埋着枯骨,鲜血与白骨渲染的古城在落日的余晖中便显得雄伟壮丽起来。
夕阳西下,剑仙策马停在城门外。守城的将士一眼认出了他,争相奔走相告,欢呼不已:
“哇啊啊剑仙——是剑仙大人啊你们快来看——杀尽千军万马的剑仙回来啦啊——————”
于是乎,玉门关久违地沸腾了起来。老的少的、男的女的统统围拢过来,将剑仙围了个水泄不通,惊慌之中勒紧了缰绳,戏谑一笑道:
“各位,你们吓到我的马了。马儿跑了这么多天路饿了,要吃草,麻烦让个路吧~”
人群果然分开了一条路,热情似火,更妙的是听话,尤其对剑仙说的话,简直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
马蹄哒哒,西风穿过了漫漫古道,夕阳下一面随风飘展的酒旗猎猎作响。他翻身下马,缰绳随手一抛,店小二急忙忙接住,牵着马儿去马厩吃草了。
刚踏进酒肆,迎面飞奔过来一个虬髯大汉,“梆梆梆——”豪迈地拍他的肩膀,瞪得铜铃似的眼睛几乎要流出泪来,一开口就吐沫横飞:“小老弟嘿嘿~你来啦~~”
拍得真疼,疼得剑仙嘶嘶抽气,面上笑喊了一声:“胡老哥好呀!”
又一记惊涛骇浪掌拍下来的时候,他赶紧抢先一步,握住虬髯大汉的手感动道:“肚子饿了,有酒吗?”
胡老哥哈哈大笑,正要说有,隔着一张门帘,里面响起一道轻柔沉郁的声音,宛如雨中一曲送别的琴音,吟唱一般动听地说:
“我有酒,剑仙大人赏脸喝一杯吗?”
同时一只手撩起了帘子,手白如纸,削葱似的细长,像是女子抚琴画眉的手。手腕上戴了一对鸳鸯镯,一赤红一玄黑,刻有鳞片似的暗纹,像玉又非玉。
更让人觉得奇怪的是,那对鸳鸯镯贴合着皮肤,不知道是怎么戴上去的?
那帘子破旧得油光发黄,写了一个迎风倒的大字——酒,并用豪墨将字圈住,生怕人一眼看不见它。余晖的霞光从粗窗透进,覆盖了半个大堂,也包括那张破帘子。
帘子掀开,帘后露出一张白得不见血色的、几近透明的面孔,一双寒翠的绿眼如利剑一样破开空气,直直看过来。因为面孔笼罩在帘后的阴影里,故而显出几分阴鸷森森的鬼气。
剑仙站在另一面的霞光里,同样一双绿眼,惊讶地望着帘后。
只见掀帘而出的少年穿一身绣金线的锦衣,脸色与剑仙是如出一辙的苍白,但最明显的不同之处是:头发。
剑仙青丝如瀑,长发飘逸,少年金发流光,柔和缱绻。
少年自然而然地喊他:
“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