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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逆鳞 旧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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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男子速度极快,不到一个呼吸的功夫就站在了刘鑫对面,一双细长苍白的双手紧紧掐住他的脖子,长而尖的指甲瞬间嵌入脖子里,鲜血四溅。男子扬着头,刚刚遮脸的长发自然地分到两边,露出一张惨白的脸和看起来还算俊俏的五官,双目死死地盯着刘鑫,尽管眼神空洞,可周身的人们依然从那双散发着死气的双眼中,感受到了浓浓的恨意。
睡在山洞棺椁里的人,尽管看起来再正常,也很难让人拿他当成一个真正的正常人看待,何况还是这个长发拖地,长衫裹身,嘚着人就掐的主。
即墨染随手取出一叠纸符,也来不及细看,冲着红衣男子眉心的位置一顿连环击,纸符在碰触到男子眉心之际,一张张化成灰烬。
男子额间,被打出一大片黑迹。身体随之退后了半步远的距离,掐着刘鑫脖子的手力度也放缓了些,趁着这个空档,刘鑫赶紧吸了几大口氧气。还没觉来得及体会劫后余生的欣喜,脖子又被只大手掐住,提着他向上,双脚离地,窒息感再一次袭来。
刚刚的纸符连击已消耗了即墨染大部分的体力,此刻的他正弯着腰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顾他不得。眼看着刘鑫面色越来越紫,挣扎之势越来越弱,情急之下,白昼捡起石桌上不知道什么东西,抡圆了胳膊,对着红衣男子的头,扔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
那物件正正好,砸在男子面门,只听“彭”的一声,化为痱粉。一抹鲜红顺着男子面门流下。从额头至鼻尖再流到嘴唇下沿,仿佛将一张苍白的脸分成两半。给这张诡异的脸,又添了几分狰狞。红衣男子不做理会,只一心掐着刘鑫的脖子,像见了什么杀父夺妻的仇人,分外眼红。
即墨染刚刚喘匀了几口气,又忙碌起来。不知他从何处取来一只巨型毛笔,蘸满了血池里的水,凌空一挥,嘴里不知道念了什么,只见笔下应声而生出一张巨网,像红衣男子飞去。将他紧紧兆在期内,随着即墨染口诀越念越快,网越缩越紧。刘鑫总算双脚着了地,捂着喉咙,一顿干咳。一边咳一边跑。总算逃出了红衣男子的攻击范围。
可大家还没来得及高兴,便听见即墨染大喊
“快逃!”
那兆在红衣男子身上的网化为虚无,他凌空而起又一次奔刘鑫而来。
葛思源一把将刘鑫拉在身后。把自己挡在红衣男子与刘鑫之间。那红衣男子一怔。趁这个功夫,葛思源往那男子口中丢了一样东西。
红衣男子像被触动了开关,马上变得安静了下来。面上恢复了几分血色,眼神也多了几分光彩。嘴角微微向上,竟能瞧出些笑意,片刻后,又似乎有两行泪流下。他口中呢喃
“好!好!好!真好!”
几人赶紧与男子拉开距离。一脸戒备。只有葛思源呆呆地站在原地,白昼用力拉了好几下,他依然不动,像是被吓傻了。好在,那红衣男子并没有再发动攻击,而是倒退回石桌旁坐了下来。半扬着头,像在看什么,更像在回忆什么。
葛思源拍了拍自己胸口,长出了口气,对大家说道
“没事儿了,我刚才给他吃了特效药,这会他应该是恢复神志了。”
即墨染绕着葛思源转了几圈,将他从头发丝打量到脚后跟。寸头剑眉,高鼻红唇,美目上跨一金框眼镜。穿着简单款式的白衬衫,扣子系到脖颈,下摆工整地塞在淡蓝色牛仔裤里。白色帆布鞋带也系的工工整整,背上肩包也背的老老实实,怎么看都是一个斯文地美男子。
可是,刚刚对付红衣男子的手法,即稳又准,沉着冷静,胸有成竹。如果说他只是一个农业大学昆虫系的普通学霸,即墨染是不会相信的。
葛思源推推眼镜,解释道
“那特效药也是我们学校发的,在野外很容易中毒发狂,那个药可以医各种神经问题,让人瞬间安静下来。”
即墨染撇着嘴,也不为难他。心里对葛思源这段话打了个大大的问号,手上倒竖起了大拇指
“厉害厉害,不愧是高等学府出来的文化人,还真是科技改变生活呀!”
说着,来到红衣男子面前,拱手道
“敢问公子姓甚名谁?何故在此?”
红衣男子沉默半响,反问道
“今夕何夕?”
即墨染回“新历玄烛九十九年。”
“新历?玄烛?”红衣男子满脸疑问,一副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的样子。
所谓新历,是相对万年之前的历法而言。那时年历称公元。相传,万年之前,仙界有位掌管灵宠的小仙。因为觊觎仙尊之位,发动了一起叛乱。他集齐了四大神器,欲要三界重归混沌,自己开天辟地,做三界之主。正在即将成功之际,老仙尊为了三界生灵免遭涂炭,倾尽法力将四神器分解为若干碎片,四散到三界各处。那位发动叛乱的小仙,因为神器反噬,元神尽散,最终化为尘埃。老仙尊也因这一战元气大伤,将仙尊之位传于夜神大人,万年间。一直闭关不出。新仙尊夜神即位时刚满百岁,相当于人间十岁孩童。正是懵懂不更世的年纪。登基后并无大的作为,只是废除了旧的历法,改用新历。
之所以叫传说,是因为这件事三界之中,找不到任何史料记载,连那位发动叛乱的小仙姓名都无从知晓。所以现在人,都当做神话听听,不做真。
而新历确实是真的,它以百年为一号,万年为一轮。比如新历实行第一年,为碧落元初,第二年为碧落二年,直到第100年为碧落满岁。之后使用第二年号方仪……以后年号依次为翠微,沧渊,纤凝,清瑶,……青女,寒酥,乾曜,等等一共100个年号,玄烛为最末的。现年为玄烛九十九年,也是说实行新历已经过了9999年。马上就要过完一轮。
而红衣男子居然不知新历为何物,说明他一定生活在万年之前。
红衣男子听了即墨染的回答,不禁感慨
“曾觉岁月漫长,所愿所盼,皆遥遥无期。谁曾想,万年光阴,如大梦一场。所愿未尝,所盼皆空,滚滚红尘,终将来于尘而归于尘。”
声声叹息,陈年旧事,娓娓道来。
红衣男子名为诸葛启,自权舆。为修仙世家之一诸葛家长子。那年,20岁的他,不但虫蛊之术大成,还高中了状元。一时间,声名大噪,意气风发
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前途一片大好。状元郎身骑骏马,胸带红花,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大街两旁挤满了人,黑压压一片,都想一睹状元郎风采。
赞美之声,此起彼伏。
“听说状元郎出身修真世家,在修真界资质绝佳,小小年纪修为已经赶超诸多前辈……”
“何止呀!听说,状元郎马上就要接任诸葛家下一任家主啦”
一位穿着华丽,一身珠光宝气的中年妇女,甩甩帕子,朝着众人翻了个白眼
“你们这帮没见识的,知道状元郎是什么人吗?就敢当街议论?”
“什么人,你说是什么人?”
“我告诉你们,你们可听好了,他父亲可是圣上身边的红人,当朝右相!”
“什么?只听说右相才高善谏,乃一代贤相。冼少有关于家世的传言。没想到,居然出自修真世家。”
“要说这诸葛家也真是有意思,修真之人,多爱出世,一心求仙问道。诸葛家反其道而行,喜欢入世,你说这不是是自相矛盾吗?”
“矛盾什么?人家就是本事大,你看咱们状元郎,不是二者兼得?”
诸葛启满面春风,听着街旁众人的议论,也不去在意他是真是假,是贬是褒。反正令他得意的不是这些不相干之人的赞赏之言,而是家父答应,中了状元后帮他跟刘伯家的小女儿繁锦提亲。
刘伯,全名刘三金与诸葛启的父亲诸葛公瑾私交甚好。他虽为一届行脚商人,可处事圆滑,相交甚广。诸葛公瑾曾在近卫府当差,这个职位相当于皇帝贴身秘书。主要处理一些皇帝私人事物。
那会儿诸葛公瑾经常与他打探些消息,寻人,易物。一来二去,两人便熟络起来。时光流逝,诸葛公瑾的官位越来越高,刘三金的生意也越做越大。几十年过去了,两位已视对方为挚友,往来甚多。
诸葛启与繁锦年岁相同。二人一同长大。在诸葛启眼里,他与繁锦定是两小无猜的绝美良缘。
然而,当父亲去刘家提亲时,却被拒绝了。
诸葛启跑去找繁锦,想问个究竟。门还没出,繁锦书信已至。信上说,她已有了心上人。虽然那人不是修真世家,没有状元郎的身份,甚至有点放荡不羁,可是她爱他。希望诸葛公子另觅良人。
后来诸葛启大病了一场。可惜所爱之人已有所爱之人,就算再心有不甘,也只能将这份爱好好藏起来。退回到玩伴的位置,此生或许还能盼来几次相遇。
就在诸葛启渐渐放下的时候。繁锦又来了书信。说要嫁与他为妻。
婚期如约而至。那一晚是诸葛启一生最幸福的一晚,是他人生的最后一晚,也是诸葛家全族的最后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