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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想起你,我会很难过 ...

  •   【Part.06】想起你,我会很难过
      姜崇赫坐在客厅,实木地板在停止供暖后显示出它的冰凉。他坐在那里,投靠在玻璃窗上,有些怔忡。听着浴室里刷刷的水声,就像是曼哈顿下雨时雨水扫在窗沿上,而那个时候,善息最喜欢坐在窗边,将脸贴在冰冷的玻璃上,偶尔会呵一口气,在玻璃上写一些诗句,或者某个人的名字。
      记得沈家出事的时候,他人在美国,接到夏烨电话的时候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只听到夏烨说:“我被我妈在山上关了一个多月,这电话是我偷着打的,你听我说,崇赫,你是我最好的哥们儿,沈伯伯出事了,是我爸提供的证据,纪检委不会放过沈伯,而且沈叔做了脱罪陈述,魏阿姨说善息和海涯会被送走。你要是遇见他们,一定要帮我照顾。”
      他永远记得那时自己耳边如同暴雨天汽车呼啸驶过时尖锐的报鸣,刺啦啦划开他的耳膜。他刚想说话,就听见夏烨那边轻微的杂音,之后,便是永无至今的忙音。
      他看着手中的电话,脑中拼命回旋着夏烨的话:“我被我妈在山上关了一个多月……纪检委不会放过沈伯……善息和海涯会被送走……帮我照顾……”
      罪臣之后,岂能留下?他只记得印象中善息永远高傲的模样,骄傲得就像一个女王,指点江山,睥睨天下般昂着漂亮的头颅。善息向来学习好,又多才多艺,那时在院子里很得长辈们的喜爱。自从善息初中时搬到大院儿,谁家的父母没拿沈善息教育过自己的孩子呢?
      崇赫也不例外。
      只是崇赫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特别,他孤傲,他狷狂,他不服管教,作恶多端,却又优秀得让人诧异——他的理科成绩总是惹人艳羡,奥林匹克竞赛几乎门门拿奖,甚至代表国家出赛。可就是这样的崇赫,打架、抽烟、谈朋友,那个时候小孩子不该做的事他全做过了,气得姜老爷子拿皮带抽他,他仍不改作风,狂傲依旧。
      反倒是夏烨,他几乎就是男版的善息,听话乖巧,安静淡定,是老师家长眼中标准的好学生。那时只有崇赫知道,貌似听话的乖宝宝沈善息和夏烨,他们俩之间才不是外人看得那么单纯。这也是为什么在最后关头,夏烨会给崇赫打电话。
      他们是最好的朋友,小时候一起和尿泥,一起掏鸟蛋,一起用弹弓打隔壁小女孩儿,惹得她哇哇大哭。记得那时夏珩哭着捂着头跑开,他和夏烨一同笑得很幸灾乐祸。那么,他的请求,崇赫怎么会不照做呢?
      只是他没有想到自己真的会遇到沈善息——没有想到会在一年后的皇后区地下酒吧里见到沦落风尘的陪酒女,正在和一个五十来岁的老白人男人勾肩搭背。
      他素来爱玩儿,去到美国之后仍不改分毫。那天有同学说纽约地下酒吧里有些中国妞儿,问崇赫有没有兴趣。作为小圈子里唯一的中国人,崇赫也不知该做何表情,只是被拉着去了那里。
      纽约皇后区是个正常上东区人都不愿意靠近的地方,这里吸毒、贩毒、□□、□□、赌博成风,孩子们从小在这里长大,接受不了良好的教育,于是犯罪一代代传承。据说新上任的警察都会祷告,不要被分派到皇后区。
      酒吧里音乐震天吼,灯光诡谲,阴暗又闪烁,带着迷离和绝望。这样的地方适合用来逃避,他默默地想着,和一群朋友坐到了角落里。这里清静些,抽一支烟还是可以的。
      他翘着腿点了烟,立马就有几个浓艳的白人雏妓过来,他摆摆手,道:“If free, I will fuck you,bitch!”
      这一招很管用,一旁Charles拍了拍他的肩膀,道:“You’re the genius.”
      他邪魅地笑笑,道:“I’m the king.”
      引来众人唏嘘。
      他的确狂,那时候在美国读书,他从无半点东方人的自卑,反倒有些嚣张跋扈,仗着自家在大洋彼岸根基深厚,他似乎觉得自己根基深厚,完全没有后顾之忧。
      直到遇见善息。
      他在灯火的尽头看见了熟悉的东方容颜,即使浓妆艳抹,将眼线画得浓密得如同埃及艳后,他还是可以看出,那是善息。他几乎忘记了呼吸,那一刻,他只看见善息穿着吊带短裙趴在一个老男人身上,在他的耳边呵气。那个男人的手在她雪白的大腿上游走,揉捏,她香艳地抬起头,不知是呻吟还是作何,然后吮住了那个男人的耳垂。
      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耳边是夏烨焦急绝望的声音:“帮我照顾……”然后他听到一旁Charles故作叹气的声音:“Oh my god, class whore!”
      他都忘了自己是怎么冲上去将她从那个男人身上拽开的,他只记得那时自己耳边反复回荡着夏烨的声音,隔着浩瀚无边的太平洋,一遍遍响起。他忘了自己是怎么打的那场架,他只记得自己狠得仿佛要杀人!
      每一拳,他都在问自己:“那怎么会是沈善息?沈善息怎么会变成那样?”可是,没有人会回到他心中的怒吼。
      血,最后……是血覆盖了他的眼睛,他隐隐约约听见Charles他们狂吼一声:“Dial 9-1-1!”
      然后,他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再醒来时,他躺在雪白的病房,远处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纤瘦的身影,乌黑的长发垂在她的肩上,而她面目苍白。没有浓妆的遮盖,此时的她,像极了当年那个大院儿里笑得明媚爽朗的女王,在夏烨的身边站着,一时间竟如画般美好。
      可是……这真的是善息么?
      他没有说话,仰着头看着天花板。
      “崇赫……”善息缓缓开口,带着迟疑,她犹豫了一下,说:“对不起。”
      对不起?这三个字要是搁从前,他没指望她能说出口。那个骄傲得无可匹敌的善息,有时连他也不愿意招惹的善息,高贵并且永远不低头的善息……这怎么可能?
      他叹了一口气,缓缓道:“沈善息?”
      “可是姜崇赫,你为什么要那么做?”善息皱着眉看着他。
      “做什么?没有让你和那个老男人在酒吧当众表演?”他冷冷地看着沈善息,“如果你觉得你这样做对得起自己,你继续,我绝不再管。”
      他没有提夏烨,他知道不能提,提了他们谁都承受不了。
      可是,善息给了他最简单的答案:“我需要钱,我没别的本事了,我的那些本事没法儿换面包。”
      “于是你就学新的‘本事’?沈善息,你真是出息了!”他冷哼一声,背过身去。
      “那你叫我怎么办?我孤身一人在美国,我要念书!要吃饭!要生活!我不这样我怎么活下去?”善息捂住脸,缓缓地靠在沙发上,“你凭什么指责我?”
      “念书?你还有脸说?我在伯克利怎么没见你?我查了那么久怎么就不知道你到底在哪儿念书,啊?”他终于忍不住怒吼起来。
      “你冷静,你头上有伤……”她皱着眉起身过来扶他。
      姜崇赫一把甩开:“沈善息,你就自甘堕落吧!”
      “姜崇赫……”
      “没钱报到?”姜崇赫喘着粗气道。
      善息点了点头,道:“我没有学费,我被送过来的时候二婶没给我一分钱,我只有一张到了这边就一文不值的机票。”
      他沉默了。
      “多少钱?”姜崇赫道。
      “什么意思?”
      “你一年多少钱,我出!几百万美金都随你,哈……你不是干这一行么,开个价,小爷我出得起!”姜崇赫沉默地从放在床边的衣服口袋里掏出钱夹,从里面丢出一张银行卡:“自己看着办,无上限透支,你爱怎么花怎么花,不过以后……你跟我住!”
      “你干什么?”善息怒道。
      “你不是想当鸡么?好啊,我买你,不行么?”姜崇赫挑衅地看着善息,“大家都不是小孩儿了,有必要让我说的那么难听么?”
      “你无耻!”
      “有你无耻么?我告诉你,这事儿由不得你,给你三天收拾东西,三天后一大早就到上东区跟我报到,小爷我要看着你睡到我床上!”姜崇赫抄起手边的花瓶,啪地砸碎在墙壁上,“不然你就跟这花瓶一样,你自己看着办吧!”
      “好!有钱我为什么不赚?”善息咬了咬牙,接过银行卡,“你别后悔。”
      “我姜崇赫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后悔’!”姜崇赫说着,闭上了眼睛,“滚吧。”

      身边的金发女子慵懒地翻过身,他起身穿好衣服,从套房内走了出来。眼前是曼哈顿高楼仰止,车如流水马如龙。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朝自己的小别墅走去。
      那是父亲在美国的老朋友为他预留的房子,环境幽雅,在寸土寸金的中央公园附近,与华尔街银行家比邻而眠。他一直深信这世上没有权和钱办不到的事,而失去了权和钱,对于像他这样的人,便是下地狱。
      不过,眼前倒是有一个这样的人,下了地狱,还能有幸再被捞回来。
      那个女人苍白的面容又一次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他烦躁地皱了皱眉。走到别墅门口,果见她背着一个略显破旧的Nike背包坐在前面的台阶上。路人行色匆匆,却不忘看一看这个穿着破旧的女孩,坐在曼哈顿顶级住宅的台阶上,似乎有些格格不入。
      她不似几天前那副陪酒女的模样,穿着陈旧的休闲装——他似乎原来在北京的时候就见过,是一身她父亲从国外出差给她带的CK。长长的头发披在肩上,将脸遮得只剩一点点,有些干枯,却柔顺不减。她素静的脸上脂粉不沾,淡淡的表情就像是一个小孩儿,正坐在台阶上乖巧地等待回家的父母。
      他走过去,没有同她说话,只是开了门,示意她走进去。
      她几不可见地冲他点了点头,便低着头走了进去。她挺高,却很瘦,比在北京时瘦了很多,就像是一把骨头,衣服松松垮垮罩在外面,显得虚弱而无助。
      他不自觉有些揪心,狠狠地关了门。头上的伤还有些疼,不过已经好得差不多,只是昨天喝了酒,不知道会不会有事。
      “你就这么多东西?”他懒懒地问,说着坐在了一楼起居室的沙发上,样子悠闲得紧,果真有几分金主范儿。
      “哦。从北京走的时候只来得及拿这么多,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善息说着,居然有些局促地环顾四周,尴尬地说:“就你?”
      “哼……”他不屑地笑了一下,算是表示肯定,“你前几天那身行头呢?”
      “啊……那个……”她似乎更加不知所措,感觉就快哭出来了,还是强自镇定,努力保持淡定的语气,回道:“那是借的,我没什么钱买那种衣服……”
      他没有说话,手放在扶手上一下下轻轻敲着,他忽然觉得她的表现让他觉得自己在审犯人。
      “那个……我已经跟那家酒吧谈过了……以后不会再去做。”她说着下意识撩了撩头发,她无措的时候都是这样的表现,虽然原来很少见到,“老板也答应了。”
      像她们这种小姐向来是各家酒吧招揽生意的方法,受人欢迎的小姐自然能招徕更多的客人,所以老板一般都和小姐之间有某种契约关系。
      姜崇赫忽地睁大了眼睛,心里咯噔一声。
      她的侧颊上一片青红,还微微肿着,以他丰富的经验来看,很明显被人打过,怪不得刚才一直用头发遮着。他起身走过去,一把拨开她还试图遮盖的手,轻轻撩开她的头发,怒道:“沈、善、息!怎么回事儿?”
      她低着头不敢看他,却急忙拨开他的手,道:“自己摔的,真的,昨天不是下雨了吗?”
      姜崇赫一把恰上她的下颌,将她的脸抬起来,道:“沈善息,你撒谎的时候什么样子我最清楚,说——怎么回事儿?”
      她看着他,嘴唇微微颤动,却不说话,那双原本清亮灵动的眼睛此刻带着一丝死气,淡漠的颜色给人一种绝望的感觉,却只是哀凉地看着他,无动于衷。
      他“咝”了一下,闭上眼睛,咬牙道:“还‘摔’到哪儿了?”
      她张了张嘴,却说不出一句话,过了很久,她才颤抖地指了指自己的腿。
      姜崇赫蹲下身抹起她的裤子,下意识张大了嘴巴。小腿倒没有什么异常,只是到了大腿便不断有伤疤,甚至是烫伤的痕迹,看上去有些惨。那天晚上灯光昏暗,他没有看见她的伤痕,此刻青天白日,他只得呆在那里,不知该如何是好。
      他拼命让自己平静下来,忍住怒气,道:“客人还是老板?”没有回答,还是没有,却有湿湿的东西落了下来。
      他愣愣地抬起头。
      第一次看见善息流泪,那样一颗一颗掉了下来,没有抽泣,没有抖动,甚至没有多余的表情,却那样簌簌地,似雪一般,眼泪就那样垂落了下来。
      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没有说话。房内是无声的寂静,她的泪水一滴滴滴在他的手背上,他小心翼翼地放下她的裤腿,最后将手停在她的球鞋上。
      那是一双当时内地并不多见的三叶草球鞋,极女孩气的样式,Adidas经典款,穿上去非常可爱。他记得那个时候夏烨跟他嘀咕了好久,说是要攒钱送善息礼物,最后送的就是这双鞋。
      可是它已然破旧了,看起来也有些脏了,鞋带儿也松松垮垮的,不复漂亮。
      后来他把她带到她的房间,他专门叫人来收拾的,很普通的邻家女孩儿风格,有一个书柜,他让人专门买的一些他觉得她应该喜欢的书籍,中文的,英文的……他曾经花了很长的时间,努力回忆夏烨曾说起的关于善息的部分,那些她喜欢的,不喜欢的,一些小习惯,小动作。
      此刻,他绞尽了脑汁也想不到,那个昔日骄傲高贵又自信坚强的善息,会变成这样。
      只不过一年不到,那样短的时间,居然将一个人摧折成如此模样。尘世大约就是如此,不经历便不知其中辛酸,更无从体会何为苦乐。每个人皆有每个人的悲哀与幸福,可是他看着善息,竟有些无奈。
      她一直辛苦地向自己证明,她可以,在这个无依无靠的世间保全自己,哪怕外表的光线已然不再,可灵魂的自由仍是可以保全的。
      可是他也知道,大洋的彼岸,有那么一个人,将缓慢地牵动她的心神,到最后她连自己灵魂的自由都无法求得——那才是最大的失败。
      他说了“买”她,却也没有真的那样做。这么多年的旧识,就算她甘愿,他也没那个脸。他只是将她安顿在那里,就如同多了一个平白无故的人,而他依然如故。他们的房间分置于楼梯的两端,隔得有些远,而他时常夜不归宿,两个人连照面都是极少的,渐渐的他觉得应该会忘记彼此的存在。
      一直到有一天,他回到小别墅,看到餐桌上摆着久违的中餐,熟悉的香气缓缓飘了过来。他带着疑惑快步走到厨房,看见善息正笨拙地对着一看就是临时从网上下载的菜单,将味精放入锅中,然后吃力地用锅铲翻覆拨弄着里面的菜品,忽然就笑了。
      那天,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外面套了一件儿淡蓝色挂件儿,牛仔裤,端着菜出现在餐厅,看见姜崇赫已经安然地坐在那里,忽然有些局促,脸颊微微泛红,道:“我觉得白吃白住不是我的风格。”
      虽然语气上已经没了从前的气势,言辞上却还拼命强调自己的高姿态,他心里暗暗觉得真是江山易改,她再不堪,骨子里的东西还是不会变的——就如同她那日不肯向她讲述自己曾遭遇的苦难。
      “能吃么?”他挑挑眉,姜大少的姿态分毫不减。
      “应该可以……我尝过,而且我都是按照菜谱上做的。”善息下意识搓了搓自己的手。
      崇赫知道一般人紧张都会是这个表现,只是他没想到善息也会如此忐忑,印象中,她永远优秀得只会让别人忐忑。他心里不觉有些小小的促狭,为他能让她略略乱了阵脚。
      菜的口味不算是清淡,她做的菜偏川菜系,味道浓郁,以她的水准来看,已经算是相当不错了。他吃到一半忽然想起,她是怎么知道他的口味,于是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爱吃川菜?”
      话一出口便觉得问得多余了。他知道她喜欢看什么书,皆是因为夏烨,那么她知道他喜欢吃什么菜,也自然是夏烨给她说的。
      却没想到她道:“你忘了?我第一次去你们大院儿的时候,我二叔和二婶都恰巧不在家,是你爸爸把我、海涯和海清带去你们家吃的饭。我记得当时厨房做的就是川菜,你那个时候吃得挺多,表情都放光呢。”
      这一来倒是他有些不好意思,他其实也还记得,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善息,那个时候善息六年级,他上初一,刚刚和一帮混小子踢完球回家,只是累得不行,于是吃了好多。而且那天阿姨做的是川菜,他就吃得格外多了。
      他记得就是从那天起他和善息就暗暗地杠上了。真好笑,她居然还记得。
      “我记得你那个时候还比我低一级,我还笑你是个小学生呢!”他笑道。
      “呵呵,后来我告诉你们我跳级了,结果你的表情就跟吞了个臭鸡蛋一样。”善息天真地眯起眼睛,她笑的时候向来给人一种安定的力量,柔柔的,暖暖的,让人如沐春风。
      他有些愣,转而又嘲笑自己,什么时候居然会这样欣慰地回忆了?难道是老了?
      可是他没有想到,就是那顿饭后,一切都变了样。如果他可以料到后来发生的种种,他宁愿自己那天没有推掉约会,没有早早回到小别墅。
      可是,他也想过,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还是会在那个时候回去。
      五年后,姜崇赫坐在略略冰凉的木地板上,想起了往事,居然有一种怅然。他想起那个时候善息苍白的脸颊,小心翼翼的语气,生怕惊动了什么,或者惹恼了谁。那是骄傲的女王放下了所有的矜持与高贵,保全自尊的最迫不得已的方法,是她辛苦地活下去的唯一的路,她只能谨小慎微、唯唯诺诺地在他的任性和暴戾面前沉默,哪怕眼泪夺眶而出,她也不敢吭一声。
      ——善息,想到你,我就会很难过。那个时候的你,让人心疼,哪怕只是一个垂眸,一个低头,一个转身。
      姜崇赫缓缓地用手撑起身子,站了起来。他走向餐厅,将送来的外卖盒子打开,从消毒柜中取出一双带着□□小熊的筷子——那是他两年前刚买这套房子时专门教人订做的,他记得她喜欢□□——小心翼翼将筷子摆好,走到客房隔间的小浴室门口,轻轻地敲了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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