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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 4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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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芙夹菜的动作停顿了下来,
她觉得自己好像听见了一件极为荒谬、极为不可能的事,
她很想装作没听见,也很想给自己找一个‘听错了’的借口,
可这安静得只剩流水叮咚响着的餐厅里,周宛初的嗓音清晰得像落在玉盘里的珠子,一颗一颗,一字一句,
让人无处可躲。
她说,她要辞职了。
程芙呆呆地瞧着她,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脑袋里乱哄哄的,
她是从来没有想过周宛初会离开的。
她甚至觉得这个女人会一辈子呆在老程家的公司里,一直大包大揽帮着她处理所有事,直到她们俩都六十岁了光荣退休。
但此时此刻,坐在自己面前的周宛初说,她要辞职了。
她要去哪里?
她还会在这儿吗,在这个城市?
为什么要走?
是不是程安又没事找事儿了?
左一个想法,右一个想法糊里糊涂的纠缠在一起,
程芙微张着嘴,半晌,才问出来一句:“你…那你要去哪里?”
“筑舟科技。”
啊…
果然是这个正炙手可热的科技新贵。
程芙想,似乎一切都像是有预兆一样,
她在周宛初家的书桌上见过这个公司的文件,
也在那栋玻璃幕墙锃亮的大楼底下,远远望见Marco与周宛初并肩站着的背影,
原来生活里早撒满了细碎的线索,
像散落的拼图,只是她从未想过,拼出来的图案会是这样的,
程芙胸腔里涌动着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明明周宛初仍然会在这个城市,自己也依旧会和她继续联系着,
但她心里就是觉得不一样了,
或许筑舟开出了天价薪水,毕竟比起这种新贵科技企业,老程家开的购物商城确实差上了不少,
想着,程芙不自量力地争取道:“他们给你多少钱,我再加就是了。”
“不是钱的问题。”周宛初回答得很果断
“那是什么问题?程安找你茬了?还是谁给你气受了?”
“都没有。”周宛初停顿片刻,声音轻而稳:“那里更适合我而已。”
程芙盯着她的脸,那张她一向觉得漂亮得不得了的脸,试图从眉梢眼角寻出一丝玩笑或动摇的痕迹。
可周宛初的目光沉静,像深夜的湖,什么波澜也瞧不见,
程芙什么都没找到。
什么叫更合适呢?
是那里挤满了和周宛初一样聪明耀眼的人,个个打扮精致、行事利落,活在电视剧般的精英剧本里吗?
程芙想了想自己家公司,除了周宛初一手打理的部门效率惊人,其余不是塞着老程家各路亲戚,就是些懒散混日子的老油条,
确实比不了。
像周宛初这样的人,总是会走得更高、去得更远的,她们生来就应该站在高处的,
更何况她说得对,更好的地方才配得上她。
程芙想起好多年前的高考。
班上多数人不以为意,自己的好朋友连翘、胖柳儿更是早早就定好要出国读书,
而自己英语只会个hello、goodbye,生怕被老程丢去国外,出去了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最后三个月拼死抱佛脚,
出分数那天,660满分的试卷,自己拼尽全力再加上周宛初考前一个月连拉带拽才勉强考了四百来分,低空飞过了本科线,起码在家附近能读着一个普普通通的三流大学了,
虽然不是什么好学校,但这已经远超程芙平日的综合实力,
看着电脑上显示的分数,老程连连喊着程家头一个大学生,乐得合不拢嘴,当晚就摆坛儿祭祖宴请了各位七大姑八大姨,到处打听哪个本地学校是在这个分数段最好的,
程芙也乐呵呵地,为不必漂洋过海而高兴。
那天晚上她也喝了点小酒,揣着打印出来的成绩单,一路又开心又兴奋地跑去周宛初家。
她记得那一路上自己一直在傻笑,
这座靠海的南方城市,经济腾飞,繁荣发达,本身就有着很好的大学,
像周宛初那样聪明的人是一定能考上的,
到时候她们还在一个城市,
甚至大学城扎堆儿在一块,都不会隔得太远,
她们不会分开,她们还可以常常约在一块儿玩,
想到这里程芙止不住的高兴。
那是六月末尾,空气黏稠闷热。
老式居民楼里光线昏暗,程芙砰砰敲开门,迎着周宛初的脸就亮出成绩单:
“你瞧!我有书读啦!”
周宛初目光看着纸上那串数字,唇角都是上扬的,轻声说了一句恭喜。
老式风扇在天花板晃晃悠悠地转,程芙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她一边笑,一边不断絮絮叨叨地畅想着美好未来,
周宛初一边听,一边给她切着水果,时不时应上两句,
“老程说等我考完驾照就给我买辆车,小跑车嘞!可威风啦,到时我带你去兜风咋样。”
“好呀。”
“对,老程还说了,要给我一大笔零花钱!你上次说想买的那个电脑,过两天咱们就去商场买了,好不?”
“好,谢谢你。”
这一声谢让程芙心里很是受用,她笑嘻嘻地翻了个面趴着,看向厨房里穿着围裙忙活个不停的女孩,又邀功似的:
“他还让我去欧洲玩呢!那地方我连打招呼都不会说...你英语好,旅费我包了,你陪我去,给我当翻译行不行?”
“好,都听你的。”
得了这声应,程芙更高兴了,在小小的沙发上左右翻腾着,两只小脚一会翘着二郎腿、一会在空中踢来踢去、一会儿又挂在沙发背上,东一句西一句的聊着,
她觉得往后的日子简直闪闪发亮,把未来的大学生活想得无比精彩,她要带着周宛初玩个不停,吃个不停,
那盘冰镇西瓜端上来,她一边啃得满嘴红汁,一边含糊问:“我还没问你呢,你考了多少分儿?”
周宛初抽了张纸巾,轻轻擦掉她颊边的西瓜:“六百三十多点儿吧。”
“六百三十多点儿?!”她瞪圆了眼睛,随即从胸腔里迸发出一阵大笑:
“你这脑子怎么长的!是不是要去F大?我得开小跑车送你报到,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有人罩!”
程芙是真心实意、从心底里为周宛初高兴的,
她想,周宛初长得这么漂亮,人却不怎么会交朋友,自己开着辆超级小跑送她上下课,她给她撑场子,自然是不会有人敢来欺负的,
程芙知道自己不够聪明,连翘、胖柳儿也笨得很,周宛初是她唯一一个这么聪明的朋友,
她一定要好好保护她,不让她被别人欺负,正想着,边上的人说话了,
“不是F大。”
程芙从那一大片西瓜里抬头,疑惑地问:“不是?那你想去哪个学校嘛,这不就是咱们这儿最好的大学了。”
紧接着,她从周宛初嘴里听到了一个小时候亲戚间谀奉承才会出现的学校名字,
在距离不远,也不近的北方。
她有些愕然地看着周宛初,咂巴了两口嘴里的西瓜,问为什么,
周宛初的声音很平静:“那里更合适我。”
程芙有些愣神,她失落地想,那从今往后她就不能开着小跑车送周宛初上学了,
也不能随时敲门找她,不能载她穿街过巷,更不能再像今晚这样赖在她家沙发上闲聊到半夜了,
程芙觉得有些伤心了,闷闷地垂下脑袋。
“你不高兴了么,”周宛初看着她,看着她那张全然不懂怎么掩藏心情的小圆脸,笑了笑:
“你不高兴那我就不去了,反正我的学费是你交的。你说读哪儿就读哪吧,跟你一个大学也可以。”
“这怎么可以!”程芙腾地一下拍桌而起,
让周宛初跟她读一个学校那不是暴殄天物么!
自己和这个人之间有二百多分那么—————大的鸿沟呢,
更何况,周宛初在她心里是最好的,周宛初就值得去最好的地方。
而自己这么点儿破分在哪里差别都是不大的。
于是,周宛初得偿所愿地报了志愿要去北方,
而她自己在跟老程大吵几架后,也固执地填了同一座城市的大学。
从前周宛初稍稍离开自己一些,自己总是又追又赶,生怕离得太远,
而现在呢,周宛初又要往前走了,她却没法再跟上去,
总不能跑到人公司去吧,程芙想,
以自己这资质水平,在人筑舟科技当一个收发件的小文员都未必够,
程芙垂着脑袋,手上的叉子来回来去的戳着餐盘上的牛排,咕哝道:“…那我还怎么跟程安他们争,你明明说过会帮我的。”
那块小小的牛排被她戳得千疮百孔,她的眼眶也渐渐红起来,泪水蓄满,但硬是咬着牙不掉出一颗来。
餐厅里静极了,只有流水装置依旧叮咚作响
她听到周宛初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带着一点无奈的声音响起:
“如果你不希望我走,那你用什么身份留住我呢,老板,还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