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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 4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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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她这个问题,程芙没有半分犹豫,那双滚圆的眼睛巴巴地盯着她:“朋友!我们在一块儿工作不是很好吗?”
周宛初面不改色,笑着说:“既然是朋友,我去更好的地方你不应该替我开心么?”
该开心么?
按理来说,似乎应该是要开心的,
她想起当年连翘儿拿到国外学校Offer的时候,两人在机场抱头痛哭,那是喜极而泣,
可是事情放在周宛初身上她就觉得不一样了,
别的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自己不开心,
非常不开心。
于是程芙退而求其次,神情严肃,目光炯炯,试图用身份来压人:“那就老板,我不让你辞,怎么着,我就不让你去其他地方工作。”
周宛初轻轻叹了口气,像是看着一个在商场地上打滚要糖吃的孩子:“那我明天提交辞呈给人事,就算你不同意,一个月后我们还是要解除劳动关系。”
“......”程芙瘪着嘴不吭气了,
显然,周宛初并不是在和她商量这件事,
是通知她罢了。
朋友留不住,老板也留不住,那还有什么留得住?
她脑袋里似乎有一个答案,模模糊糊地,但程芙又不敢去细想。
周宛初要离职的消息,对于整个程氏集团上下来说,无异于是平湖惊雷,
毕竟,稍微有点眼力见、在集团混过两年的人都心知肚明,真正有能力做事、能把事做漂亮的,也就这么一个人。
程芙是个挂名的总经理,最多就是个吉祥物,而那位所谓的高材生程安,更是个只会纸上谈兵的草包,
全靠周宛初这根顶梁柱在撑着。
为此,早就不怎么管事儿的老程,一周里特地跑来公司三四次,每次把周宛初请进会议室长谈,出来的时候却总是背着手、摇头叹气,脸上的皱纹仿佛都深了几分。
老程拉着她问,是不是钱给的不够?是不是什么事儿不开心了?
听着这样似曾相识的问题,程芙只能摇着脑袋说不是,
这些天下来,整个公司愁云惨淡,唯一高兴得恨不得放鞭炮庆祝的,恐怕只有程安本人了。
就按他们曾经预想的那样,周宛初要走了,那总监这个位置自然是由程安来做,
得知这个消息,程安每天上班像个开了屏的孔雀似的,昂首挺胸步与轩昂,
时不时还来自己面前嘚瑟炫耀,
看得程芙恨不得找个麻袋套在他头上,把他拖进没监控的楼梯间狠狠揍一顿。
周宛初临走前几天,程芙每天都咬着牙在上班,时不时状若不经意地路过她办公室门口,看着她低头处理文件的样子,她忽然心感惆怅,
以后她再路过这儿,能看到的不再是这么漂亮能干的周宛初,而是那个欠宰的孔雀程安。
一想到这儿,程芙心里就涌上一股难以名状的惆怅和恐慌。
她想把这个女人留下来,可却没有任何理由让她留下,
周宛初是个做事极有条理的人,即便要走,也将事情安排得滴水不漏。
她把手上的工作整理成了两大部分,一部分无关痛痒的行政杂务交接给了程安,而另一部分涉及核心项目的工作,则全部移交给了程芙。
看着办公桌上那摞起来足有小山包高的文件夹,看着每一份文件侧面贴着的密密麻麻的便签纸,
黄色的是急件,蓝色的是待办,粉色的是注意事项。每一张便签上,都是周宛初漂亮有力的字迹。
程芙终于知道为什么自己能每天在家睡到中午才来上班了,
周宛初不仅做了原本属于总监的工作,还把她这个副总该干的活儿一块儿打包干完了。
至此,程芙内心除了浓重的不舍之外,更涌上来一股面对浩瀚工作的绝望,那感觉就像是一个从未下过水的旱鸭子,突然被扔进了波涛汹涌的汪洋大海里。
周宛初说,好好干,实在不明白地随时问她,
程芙觉得自己是什么都不明白,她一直觉得自己还有很多时间可以慢慢来、慢慢学,反正有周宛初在她身边,别说是一个程安,就是再来十个,她也没什么可怕的,
现在报应来了。她要走了,而自己还像个还没断奶的傻蛋儿似的,看着报表上的数据只觉得像天书。
她想,自己真是活该。
随着日历上的日期一天天逼近周宛初离职的那一天,程芙开始整夜整夜的失眠。
晚上她想着周宛初,会想到睡不着,
想她离开后自己的生活,焦虑得也会睡不着,
她忽然意识到,吃学习的苦这回事儿是每个要融入社会的人必须经历的,
小时候贪玩儿,觉得一切都无所谓,逃过的课、偷过的懒,那些欠下的债,长大了必然要付出双倍甚至十倍的努力才能补回来。
除非她心甘情愿继续每天浑浑噩噩地玩着游戏,把自己的职位乖乖交给程安。
她想起大学刚毕业那会儿,
她揣着老程给的一大笔“毕业旅行基金”,开着那辆骚包的跑车,准备轻轻松松地到处玩一番。
而那时的周宛初,正从本科生宿舍搬到更加简陋的研究生宿舍。
程芙把车停在楼下,帮她搬着那一箱又一箱死沉死沉的书。热浪滚滚,她擦着汗,看着头顶那老掉牙的风扇,实在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自讨苦吃。
周宛初说,这是为了有得选。
当时的她颇为不解,只懂笑眯眯地往前凑:“什么叫有得选?要选什么呢?你想要什么告诉我呀,我刷卡给你买不就好了?漂亮包包、限量版衣服、鞋子?”
周宛初笑了,她像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似地看着她,说:“漂亮包包、衣服、鞋子,包括你的游戏机,这些东西是改变不了你的人生的,也不会让你有得选。”
“是吗?”程芙看着那一大箱书,觉得她可能是读书读傻了:“可是我为什么要改变我的人生?”
周宛初还是笑,她说:
“那你是幸运的,程芙,好好珍惜吧。”
现在,在多年后的一个个失眠夜里,那句“为了有得选”像回旋镖一样正中程芙的眉心,她好像懂周宛初说的有得选是什么意思了,
而此时此刻的她,正是因为没得选才焦虑。
因为要改变,才会痛苦。
周宛初正式离开公司的那天,阳光很好,天蓝得刺眼。
程芙没去送。
那天正好有大合作商来参观,程芙作为这个公司的二把手自然是要到场的,陪着人到处参观,
从前这活都是周宛初替她做的,
她穿着并不习惯的高跟鞋,一身职业套装勒得她有些喘不过气。
走在合作商身边,脸上挂着得体却僵硬的微笑,一边介绍着公司的战略布局,一边在心里疯狂背诵昨晚熬夜记下的数据。
她觉得自己比起从前还是有那么点儿长进的,
起码,她不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学会了做'应该做'的事。
周宛初抱着那个小箱子离开这栋大厦的时候,他们的会议正好进行到一半,正在中场休息,程芙站在落地窗前从高处向下看,还能看到周宛初那辆车驶去,
她想,要是换了以前,自己早就骂骂咧咧、不管不顾地冲到楼下去了。
她忽然意识到,原来一个人所谓的‘长进’是开始变得不像原本的自己,
*
周宛初离开后的一个月里,程芙每天上班比别人早一个小时,下班比别人晚三个小时,
公司内部决策、外部交流,每一样她都是一边干着一边学,
程芙自知从来不是一个聪明的人,一件事儿别人可能花一个小时处理的,她得要想清楚了再接着干,
每每在深夜里,办公室只剩下她这一盏灯。看着楼外繁华的都市夜景,车水马龙汇成流动的光河,程芙常常会走神
她常常会想,这么多事情周宛初是怎么做得过来的,这个女人不仅干得过来,还把自己的大小事儿一手包圆了,
自己在外头惹事,她还能抽出时间和精力给自己处理麻烦,
当真是钢铁似的意志力,
忽地,边上的手机嗡嗡震动,屏幕上跳着“连翘”两个字,
程芙揉了揉酸胀的太阳穴,接起电话,声音里透着浓浓的疲惫:“喂,翘啊。”
“芙啊,还活着呢?”电话那头传来连翘咋咋呼呼的声音,背景音有些嘈杂:“你上次不是说想在你家商场引进个内个什么洋牌子吗,我今儿正跟他们中华区的老板黄小姐吃饭呢,现在吃饱喝足了准备去唱唱歌,你来吗?”
程芙看了一眼手表,11点半了,
按着她的性格,过了晚上9点就不爱出门,也不喜欢这种场合的应酬,
从前有某人在的时候,她自然是什么都不用做,在家痛痛快快地打着游戏,
可现在只有自己了,
于是她咬咬牙应了一声去。
到达那家ktv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连翘借着出来点酒水的功夫出门来接她,
程芙搓着发冷的手,跟着她穿梭在挂满霓虹灯的走廊,一边走,她一边问:
“这个黄小姐没什么特别讨厌的事儿吧?一会儿我要注意点什么吗。”
“没什么大毛病,挺豪爽的一人。噢,对了,”连翘的手刚捏住包厢那扇厚重的镀金把手,才想往里推,突然又顿了顿,转过身来,神神秘秘地看着她:
“为了哄她开心,我给她叫了点儿特殊服务。”
“......”程芙脚步一顿,她不是真傻子,在这个圈子里混了这么久,虽然周宛初从来不需要她去什么应酬活动,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看着连翘那挤眉弄眼、一脸坏笑的样子,她自然知道这所谓的“特殊服务”指的是什么。
谈生意这种花活儿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既然是富婆局,找几个年轻帅气的男模陪着喝喝酒、唱唱歌,也就是俗称的“点鸭子”,这实在是算不上什么大事儿,
于是她扯了扯唇角,道:“成,我知道了。”
“不,你不知道,”连翘眯了眯眼,凑了过来低声说道:“我叫的是女孩。”
“......?”
程芙的脑子还没转过弯来,那句“什么意思”还没问出口。
咔哒一声,门开了。
包厢里灯光昏暗,巨大的屏幕上正放着嘈杂的舞曲。
而在那真皮沙发上,并没有程芙预想中的一排排油头粉面的男模。
相反,里头坐着清一色的年轻小姑娘,各型各色,毫不重样,简直像是一个微缩的选美现场。
而那位传说中的黄小姐正坐在正中间,左拥右抱,十分逍遥。
程芙瞪着眼睛,像是打开了一道新世界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