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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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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的很多天,我都没有再见到沈言,我时常琢磨着那天听到的几句话。沈言说:“她是我唯一的表妹”“不然,你以为呢?”我不能否认,当知道他和漠轻寒竟是表兄妹的关系时,我的心里涌起一阵又一阵的狂喜,那句话就像是一点星星之火又点燃了我那蠢蠢欲动的思念,然后逐渐燎原。我在潜意识里竖起耳朵打探着沈言的消息,原来他出国去了,还要半个月才能回来。半个月,十五天,两个星期,我在心里默默换算着。终于,七天过去了,还有一个星期。其实,他回来了,我也不一定能见到他,但只是想着他在十一楼,而我在同一幢的三楼,心里便有了亲近的安慰。纵使不见面,共饮长江水,纵使不见面,共赏今时月。若是在异国他乡,尽管也可想着同在地球村,但总是有些遥远的距离感的。一个星期以来,我几乎每天都要梦到沈言,他修长的身影,他独特的嗓音,他那常常令我炫目的笑容。我曾在网上看到一句话:你会梦见一个人,是因为那个人也在思念你。于是,我没日没夜地想念着沈言,只为有一日能够走进他的梦里。
一天,我正在整理资料,短信忽然来了,我打开一看,心不禁怦怦跳了起来,是沈言发过来的:我回来了,你上来吧。只有短短八个字,我的手却颤抖起来。我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上了十一楼。沈言的办公室里还放着行李箱,看来他刚下飞机就过来了。他的眼里有一丝疲惫,但却夹杂着几许热切的光芒,“路离,我提前一个星期回来了”我看着他,没有说话。他盯着我,眼里的神情很是坚定:“路离,我就为见你。”我的神色有些错愕,被他这么热切地望着,我不由的低下头去。他见我没有反应,语气更急了些:“你难道不明白我的意思吗,还是你根本不在意?”“不是”,我抬起头“我只是不确定”他刚刚有些黯然的眼神好像突然间被点亮了一般,他快步走到我身边,一把把我揽到怀里,他柔声说道:“现在确定了吗?”他的怀里有着清爽的气息,让我觉得十分舒适。我将手伸到他的身后,轻轻拥着他,他感觉到我的动作,又将我搂紧了些。“小离,小离,你不知道我有多开心,我生怕你会拒绝我。”他在我耳边轻语着,温热的气息让我的耳朵一阵阵发痒。
他终于放开了我,“小离,我给你带了件礼物”他从包里拿出一个很精致的盒子交到我手上,我看了看他,打开盒子,眼前不禁一亮,是一串紫水晶手链,衬着盒内白色的绒毛,更显得水晶晶体通透,完美无瑕。“喜欢吗?”他轻声问我。我点点头:“非常喜欢。”怎么可能不喜欢呢?紫水晶代表灵性、精神、高层次的爱意,我怎会不懂得?这么美丽高贵的紫色是沈言对我的承诺和爱意啊,我又怎会不喜欢?我望着他,眼里有脉脉的情意。他将紫水晶套上我的手腕,低头吻了吻我的手背,“小离,这就是我们的定情信物。答应我,就这样一直戴着,好不好?”我拥住他,说道:“我答应你,我会一直一直戴着。”临走之前,沈言拨弄着我的头发说道:“小离,今天一起吃晚饭,好不好?”“好”我满心欢喜。
当自己的那份爱意终于有了圆满的着落,这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欢喜,我实在难以言喻。就在刚刚,我体会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欢愉,只觉得这十八年来似乎没真正高兴过,只在刚才才算是开怀。“飘飘欲仙”是什么感觉,我以前以为是买到了自己想要的玩具,有了一个长长的假期,但那种欢乐与现在全身心的轻快相比,又是多么地微不足道。自己惦念着的人也惦念着自己也许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但想到昨天夜里我还在孤单地思念着他,而今天却已经互陈心意,这在我看来,就像是冰山开出雪莲的奇迹。我一路飘下楼来,一想到十一楼还有个人如此执著地惦念着我,便想从心里偷偷笑出来。
何简瞟了一眼我手上的紫水晶,说道:“你们在一起了。”我很肯定他说的是个陈述句。“你怎么知道?”我嘴角含着笑意。他没有看我,只是说道:“你一直喜欢他,他也一直喜欢你,你们在一起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我从没对你说过,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他?”我一向以为我把对沈言的感觉掩藏得滴水不漏,无人察觉的。“我每天和你在一起,又怎会不知道,况且有的时候自己以为毫无表现,旁人却常常心知肚明。”“所以你很早就知道沈言和漠轻寒不是恋人吗?”“这个很容易知道。我没告诉你是因为我想沈言如果真的在乎你,总有一天会向你解释清楚的。”何简还是没有看我,原来,有些事情你以为别人不知道,其实别人只是不说,即使是像这样朝夕相处的人,你也还是有很多不了解的。人与人之间,终究是缺乏了解的吧。其实,又何止是我对何简,何简对我也是一样。
“路离,我们今天一起吃个午饭吧”何简终于看向了我,“恐怕以后难得订到你这个人了”何简微笑着耸耸眉毛。“嘿”,我拍了他一下,“我就是这么重色轻友的人吗?”“这个,可说不定哦,走,今天你请客。”“我请客,要不要这么小气啊,不是一向你请的吗,我可不能坏了规矩。”“你呀,真是厚脸皮。”何简无奈地摇摇头。来到餐厅,何简点了几个菜,要了一支红酒,他为我倒上酒说道:“来,第一杯,为你告别单身”“好,希望我的恋爱生活甜甜蜜蜜”我碰了一下他的酒杯,他喝得很急,小半杯红酒几乎是一饮而尽的。他又倒上第二杯,“这第二杯,愿你与你所爱的人长长久久,不离不弃。”“我们一定会一直走下去的”“这第三杯”,“第三杯,我来说”我打断他“上帝作证,上帝作证,我希望路离与何简的友谊能够一直延续,一直延续,直到地老天荒。”“好,我们相亲相爱直到地老天荒”何简又喝干了杯里的酒。“我还要说第四杯,何简,我祝你找到另一半,永远幸福。”“我们都会永远幸福的,何简又干了第四杯。一顿饭下来,我只喝了小半杯酒,其他的全都被何简喝了。走在路上,他似乎有了几分醉意。“一定是你刚才喝得太急了,你回去休息一下吧,下午我帮你请假。”我看着何简的样子,实在有些担心。他深深地看着我的眼,眼中的神采不同于往日,“路离,今天我不可能喝醉,不过,我下午会回去休息一下。”他拍了一下我的头“路离,你一定要幸福啊。”“我会的,我们都要幸福。”
何简走了,整个下午,我都觉得偌大一个创意部空荡荡的,做设计也不及和何简一起精神。不过,好在晚上可以和沈言见面,我一想到这里心里便不禁喜滋滋的。等待总是难熬的,我几乎每三分钟就要看一看时间。哎,心由境迁啊,平日里不觉得上班时间有多难过,今天,下班的钟点却总是姗姗来迟。在我望穿秋水的等待中,五点终于不紧不慢地到来了。我接到了沈言的电话:快下来吧,我在公司门口等你。他竟然已经下去了,我拎了包,连电梯都懒得等,便飞快地奔下三楼。
沈言捧着一束红玫瑰靠在车旁,我放慢脚步,尽量以一种不太着急的步调走向沈言。我接过花,只见花瓣深红,花苞饱满,浓郁的花香让人如痴如醉,是很经典的月季品种林肯先生。我暗暗点了点,不是十一朵,而是十朵,“小离,希望你以后的日子十全十美”沈言说道。“希望我们的爱情十全十美”我看着他说道。上车后,沈言帮我系好安全带,说道:“还记得吗?这是你第二次坐我的车。”我回想起那个只有星星的夜晚,不禁笑了:“怎么会不记得?那天的车开得好慢,你一向都那么谨慎吗?”沈言看向我:“我的谨慎是可控的。”听着他略有深意的话,我的心里一阵羞涩一阵欢喜。车内忽然想起了音乐,是德彪西的《月光》,“是我的手机,在西装口袋里,你帮我拿一下”沈言说道。我拿出他的手机,“是你表妹打来的”“你帮我接吧,我现在不方便”“好”我接起电话,“喂,轻寒”那边似乎有吃惊兴奋的声音“路离,是你啊”“对,沈言现在在开车,不方便接电话”“哦,没关系,没关系,我本来是想敲诈他一顿的,现在看来没机会了,嫂子,好好看着我哥啊。”漠轻寒的声音讲得很大,连沈言都听见了,他笑着说道:“轻寒总是这样,没个正经的,你别在意。”“怎么会”我这样说着,脸还是微微有些发烫。
高中的时候,也有几个男生常笑嘻嘻地喊我“嫂子”,那时,我要么嬉皮笑脸地应对,要么不理不睬,是近乎没有一丝羞赧的。但此刻,虽然是隔着电话听到同样的话,我还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毕竟,是沈言在身边。我挂了电话,注意到沈言的桌面照片似曾相识:一个女孩子披着长发,微眯着眼睛,神情有些慵懒,正是我发简历时的登记照,只是将蓝色背景虚化了。“什么时候的事?”我看着前面问道。“你指的是哪一件,是桌面还是铃声?”沈言问道。“你以前的铃声不是《月光》吗?”我又吃了一惊。“《月光》是在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换的,至于手机桌面,两个月前就是这样了。”沈言说道。“哦”我避开他的目光,默默地将手机放回他的西装口袋里。和沈言在一起的每一秒都是让我陶醉的,下车后,他拉起我手的一刹那,我感觉整个人就像是被电到了一样,他拉着我,我就这样痴痴地跟着他走,沿路的风景如何我是浑然不觉的。
沈言在三楼定了一个包间,包间的主色调是浪漫而梦幻的紫色,地面上撒着粉红的玫瑰花瓣,实在不忍用鞋践踏这些美丽的生灵,我索性脱了高跟凉鞋,光着脚走进房间。轻柔的花瓣亲吻着我的脚丫,空气中弥漫着幽微的花香,我闭上双眼,仿佛置身于漫山遍野的玫瑰花海,山风吹过耳畔,晨雾在山间飘散,每一朵玫瑰都带着清晨的露珠慢慢绽放,我的嘴角浮起轻柔而宁静的笑意,自己仿佛也是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正随着微风轻轻摇曳。我睁开眼睛,沈言正看着我,眼里尽是温柔的神色:“小离,刚刚的你就好像一朵花正做着什么美梦,好美!”我拿起他的手,吻了吻:“谢谢你,我很喜欢。”晚餐的菜肴很是精致,但我却没怎么吃,大概,当人的某些需求得到满足之后,有些需求就会减少吧。“不好吃吗?”沈言问道。“没有,只是觉得不饿”我放下筷子,看着沈言吃饭,他也没吃多少。
“时间还早,我们出去走走吧”沈言说道。我们俩挽着手臂漫步在大街小巷,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只觉得一直这样走下去就好。天渐渐黑了,华灯初上,霓虹焕彩,路边的水塘里有烟花绽放。我拉着沈言走到水塘边,对面有人在放烟花,是那种很小型的烟花,不会冲到天上然后炸开,只是在地上点燃,它便喷出五颜六色的火花,像是彩色喷泉一般。“要不要去买?”沈言问道。“不用,我们站在这里既可以看到水上的烟花,还可以看到水下的倒影,远比自己放美丽得多。”那一夜的烟花是记忆中最美丽的,我想,即使是很多年后,我还是会时常忆起今夜如此绚丽的光芒和此刻的心情吧。就像是鲁迅,在看社戏的那晚过后,他不再吃过更好的罗汉豆,而我,可能再也不会看到更美的烟花。
那天晚上直到很晚,街上行人渐稀,沈言才送我回家,我依依不舍地和他分开,刚走出几步,又忍不住回过头来,他走上前来,抱住我:“小离,这是我第三次看着你走,你第一次回头。”我听了心里不禁一动,是啊,第一次他送我回来,我很客气地说了再见,然后上楼,第二次,我只说了三个字便头也不回地走了,也不知他在楼下留了多久,这次,我终于因为对他的不舍,转过了身。“沈言”我环住他的脖子,“今天不要在楼下站那么久了,早点回去休息。”“好,等看不到你的背影我就走”“那我真的走啦”我松开双手,“嗯,早点睡”沈言摸摸我的脸蛋。我慢慢走进楼去,又迅速爬到三楼,打开房门和电灯就走到窗前,沈言还没走。我掏出手机,拨了过去:“亲爱的,不是说看不到我的背影就走的吗,怎么不守信用?”他在那边笑了:“等你睡了我就走”“好,我马上睡了”我“啪”地一下关上电灯,人也闪在窗帘后边,过了一会儿,我又走到窗前,沈言还在下面。“喂,我都已经睡了,你怎么还不走?”我故作生气地说道。“你呀,我真走了,明天来接你上班”我正准备说“不用了”,沈言已经挂了电话。如果我老站在窗前,沈言大概是走不成了,我索性一头倒在床上,等着他走。又过了好一会儿,终于听见车子发动的声音,我马上走到窗边,看车子拐了个弯又渐渐走远,沈言,今天终于换我看你离开。
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我拿出前几天买的一个黑色花瓶将玫瑰插起来,瓶口太小了,放不了十枝,我干脆抽出一枝插在瓶里。花瓶色泽莹润,光洁美丽,玫瑰花朵饱满,茎绿叶小,相较于群芳竞艳,一枝独秀更显别致风韵。我躺在床上,将手枕在头下,花香盈于室中,缭绕不绝。玫瑰是个很美的名字,但我更喜欢她的别名“徘徊花”,因其香味芬芳,袅袅不绝而得名。“徘徊花”徘徊逗留,不忍离去,我不禁想起沈言在楼下徘徊不去的身影,心中的情感更温柔了几分。哎,大略恋爱中的女子总是能够轻易找到爱人的影子吧。就像《三个傻瓜》里面的皮娅所感受到的一样,在恋爱中,连月亮都特别大特别圆,风吹过围巾就像慢镜头一样的转动,每一个电视节目都会有兰彻的影子,那是一种多么美妙的感受啊。我关上灯,美美地睡了一觉,连梦里都是春暖花开,芬芳馥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