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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人间不值得 “书上说, ...

  •   “书上说,你们力大无穷,杀人不眨眼,吃人不放盐……磨个刀应该没问题吧?反正你那么多树枝,弄点来取暖不过分吧?如果你不嫌麻烦,能烧成木炭是最好了……”李御绕着羡歌转着圈,像是看什么宝物一样:“那你都会些什么?你最强的是什么,展示来看看嘛!”
      羡歌想了想,点点头:“好!”
      “嗡——”下一瞬,李御忽然感受道一阵震颤灵魂的嗡鸣,似有什么浅红色虚影从眼前一晃而过,随后,便是一阵地动山摇。等停歇下来,他四周一看,却什么都没有发生。他看看乖巧地坐在椅子上的羡歌,将视线投向了窗外,忍不住瞪大了眼睛——以他为中心的二十米范围内,所有的积雪被一扫而空!
      “这是你干的?”李御充满了惊喜,“这这这……”这样的力量,完全超出了他的认知。
      羡歌不好意思点点头:“身上有伤,本来,可以更强一些的……”
      李御忽然发现,自己要和羡歌换一种交流方式:“这么说吧,我现在冷,你能做什么?”
      羡歌想了想,然后身形一闪,就没了踪影,就在李御惊愕时,几个呼吸的时间,她便回来了,同时院子里忽然传来轰隆一声,李御开门一瞧——便看到了码地整整齐齐的,一人多高的干柴!
      “找了一圈,只有这些,用完了我再去寻吧?”
      李御心花怒放:“妖精姐姐我饿!”
      羡歌愣了愣,对于这种称呼,感觉有些怪怪的。随后再次消失,这次时间稍稍长一点,再出现时,她竟然带回来一只野猪,喉咙口上还不断喷溅着血花,四蹄不停地挣扎,哼哼惨叫着,鲜血流了满地。
      “我以前在山里经常遇到老虎,狼群什么的,它在冬天饿了就喜欢抓野猪,也不知道你们人吃不吃这个……”皱着眉将身上的血污擦去,羡歌解释着。
      “吃吃吃!当然吃!”李御贪得无厌又提了要求:“姐姐!仙子!仙姑!我还穷!”
      “穷?”羡歌呆住,这题超纲了,“穷……要怎么办?”
      李御眨着眼明示:“我要钱!”
      羡歌更茫然了:“钱是什么?”
      “咳咳……”李御尴尬地咳嗽两声。该死的,就算给他个海棠仙也救不了一个穷字。
      “算了算了……我先把火升起来!”微颤着身躯,李御无比激动地走出屋门,刺骨的寒风刮在脸上,让他稍稍清醒了一些。
      清醒后,他就发现,有了活下去的希望,那个自己都嫌恶心的李御,又回来了。他轻触自己的脸庞,隐约之间,他似乎触到了一层面具,丑陋,恶心。
      可以丢弃这面具吗?做不到了,它已经刻入了骨子里。就像对待羡歌,他明明知道自己那副现实的嘴脸很恶心,但他在和羡歌交往时,没办法控制自己不去思考羡歌会给自己带来的利益。
      丑陋,恶心。
      算了,糊涂一点吧!未来可期,是好事。整理一下笑容,李御躲开挣扎的野猪,抱起柴火投入火炉中,升起旺旺的一笼篝火。
      雪后初晴。南枫城冬季的天气说变就变,但此时却正是阳光明媚。天地之间的棱角都被磨成一条条优美的弧线,山间的树木像春日的笋子一样,顶着满头的雪花从弧线中冒出头来。阳光撒来,在雪地的反射下,这天地比夏日还要亮上一度。即便很清楚,暖阳连半天都保持不了,但这样的温暖依然备受珍惜。
      小院里,经历了一场令人绝望的暴风雪后,姑娘和青年将篝火点燃,抛弃心中无数杂念,开心地享受着幸运的阳光。
      “哇!这猪怎么还没死?小妖精快来帮忙!”
      “好,你……让一让。”
      “喂!注意点!血溅地到处都是!先把血放干净!”
      “对不起对不起……我太笨了……”
      “你……就算你是个妖,但也还是个小姑娘。把这么活生生的一个生命杀了,你没什么感觉吗?”
      “感觉?嗯……说起来,这和你砍我的树枝摘我果子,应该没什么区别吧?”
      “你……你不该有如此智商啊……我怎么感觉才几分钟没聊天你又变聪明了?”
      “呃?是吗?谢谢你!”
      “……”
      似乎天意在今天眷顾李御和羡歌,雪整整停了半天,虽然天气阴沉,夜色渐浓,但雪还是没有下下来。忙活了一天,李御才将吃剩下的猪肉清洗干净,挂在门口晾着。羡歌从井里拖起来一桶水,慢慢喝着,李御则在一旁看书。
      借雪地的微光,他看着自己的人生规划。
      “读书——考功名——做官——修行——报复”,在“读书”到“修行”之间还写着恬不知耻的两个字:娶她。回顾自己这几天的心路历程,他已经没有力气再嘲讽自己了。呵!做尽自私的事情,还装模做样地自我批判,恶心。脏就脏吧,你就是个自私的人。将心中全部的肮脏深埋心底,李御心绪无比平静。
      “你在看什么?”如李御预想的那样,羡歌凑过头来。
      李御腼腆笑笑:“我的计划。”
      羡歌不识字,只是眨眨眼似懂非懂:“哦……”
      李御细细摩挲着手中的纸,沿着笔画的脉络,他似乎在经历自己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全部人生。
      “我并不是南枫城的人,我的故乡是西方的百川城。”
      “我曾经的家,即便是在百川城这样的大城市中,也算得上是名震一方的豪门。依稀记得少年时候,我常常在家乡那一条条川流不息的河流中游泳,钓鱼,将脚和手埋进沙中,水中,那里的时光,柔软清澈……百川入海百川城,波澜壮阔,又秀丽华美。也许它有不好的地方,但是,在我的记忆里,它就是最完美的天国。”
      “可惜啊,遗种失控……百川城,成了重灾地之一。哦,遗种是什么?说起来就很复杂了,总之你只要知道这是我们人妖两族共同的敌人就好了。听说二十二年前,正好是我出生那年,人和妖的合作协议就已经达成了。要不是协议已经达成了这么久,我还真不敢跟你呆在一起……”
      “扯远了。在七岁的时候,百川城失守,我的父母,叔伯,姨婶一大家子人一路东逃,结果……真正到了南枫城的,就只有我一个,他们甚至都没有走出百川城地界,就被遗气感染,有的人变成了遗种,有的人鼓起勇气自裁,也有的人被他人杀死……最危险的那一次,最后一批亲人离我而去,我自己也晕过去了,等我再醒来,才发现自己躺在军营里——我被南枫城的军队救了。可惜我从来没有见过救我的人。”
      “跟着军队,总算平安到了南枫城。此后四五年里,我做过乞丐,当过小偷,还跟着一群地痞流氓收过保护费,遍历这世间的阴暗……如果……我是说如果,以后我有什么对不起你的地方,希望你能看在我那么……的份上,能稍稍少怪我些……”
      “又扯远了……直到我十二岁时,才终于找到了一个足够我简简单单过一生的地方——萧家。萧家算是这南枫城相当有钱有势的世家之一了,我因为启蒙过,所以识字,便以书童的身份进了萧家,虽然事情不少,约束也多,但至少没有饥寒之迫。除开七岁前的童年,那是我最舒服了一段生活了。”
      “可是好景不长。萧家家主的堂弟,也就是我主子的父亲,图谋家主之位。他们一家子商量事情的时候都没有刻意避开我,还专门交给我去做一些脏活把我拉下水,我就这么被动地知道了很多事情。多年摸爬滚打,我自然知道他们这是在培养替罪羊。而他们只当我年少不知事,疏忽很多,却不知道他们掌握着我死罪的证据的同时,我也暗中保存着他们的死证,留作后手。”
      “如果就这样,我的生活只是危险一些,但相应的,我的待遇也变好了,生活也水涨船高。尤其是,我主子的父亲还将我认作义子,教我读书写字,教我待人接物,他甚至还说要教我武艺,如果我争气,还可以送我去修行。那些时日,我又感受到了昔日家人的温暖。”
      “温暖的环境总是让人失去警惕,我甚至开始怀疑我最开始的判断,怀疑是我在外面混迹太久,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实在不应该这样想给予了我一半养恩的义父。同时,他的宽和,内敛,又野心勃勃的人格魅力也深深吸引了我,我甚至一度想将曾经保存的那些证据销毁,从此为义父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我是幸运的。十七岁时,在我做销毁证据决定的前一刻,我义父对家主之位动手了。结果家主早有防范,义父虽然成功除掉了家主,但事后的证据直指义父。于是按照预定计划,一切都可以干干净净地推到我身上,义父理所当然地拿我顶包。”
      “于是,人间百态的最后一块砖补齐了。你知道对人间失望的感觉吗?很神奇的,热心和善意消失,充满内心的只有绝对的理智和冰冷,但在公堂上我却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没有了情感和良心的束缚,只做对自己有利的,思路清晰,手段顺畅。”
      “借着早年收集的那些证据,我将自己跟我的义父绑定,把我逼急了他就完蛋,成功威慑了我亲爱的义父。矛头兜兜转,最后指向了我的主子,我义父的亲儿子。于是,为了自己的家主之位,他将自己的亲儿子推出去顶包。连我的警惕心都差点被消磨殆尽,他的儿子对父亲自然是绝对信任,从来没有过收集后手的想法,于是,就死了。”
      “最后,我的义父如愿坐上了家主之位,付出了一个儿子的代价。而我,则因为掌握着他的把柄而逃过一劫。他对外宣称我已被乱棍打死,实际上则是将我丢到了这半年都是大雪封路的山里,然后每过段时间给我一笔钱,维持着危险的默契。”
      不知何时,李御闭上了眼。人生沉浮,酸甜苦辣,刚二十二岁的李御已经遍历。
      “人间不值得。”羡歌忽然想到这样一句话。是什么意思?她不太了解。而且这短短几分钟里,她听到的话比以往两百年都多,很多没听懂,但大致明白中心思想——李御老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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