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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三十年前,我出生在四川农村,四川没有耙耳朵,农村也不是城里人想象中的净土。城市是外表光鲜,内里都是阴暗和冰冷;农村则不同,农村是外表肮脏,内部更肮脏,因着许多人拥护这肮脏,便显得光明正大起来,谁家有个不同之处,是要被舆论讨伐的,就是村里的长舌妇的口水也能淹死你。城里人好歹还知道错误的东西要偷偷摸摸的进行,不能义正言辞的说给别人听,会粉饰真相。农村人会对错误的东西大肆传播,企图让所有人都相信他并效仿,还诬赖说祖宗留存下来的东西不能抛弃,祖宗让你学好的你不学,坏的倒是捡起来不肯扔,如果有人敢站出来反对,就拿什么不肖子孙那一套打压你,说得你无言以对,一张嘴讲不赢一群人,吵不赢也打不赢。农村才是封建残余的根据地,不是什么净土。
      就拿重男轻女这件事来印证我的看法。城里人也重男轻女,但是他们不会直接说出来,她们会悄悄把女孩子从肚子里拿掉,也许也会生下来养大,打着男女平等的口号,最后却把房子车子全给了儿子,女儿就给口饭吃就行,没错,他们很爱女儿,只不过是精神上的爱,相信身为女孩子的你我都有用心去体会;农村人不搞这种“面子工程”,他们没文化,不会拐弯抹角,他们会在产房门口生气的说:“又是一个赔钱货”!然后口吐芬芳,责怪老婆没本事连个儿子都生不了,更有甚者,会把女儿扔进深山老林,他们对不喜欢的东西就是如此直接。我原来念书经过的一片森林,听伙伴们说里面有很多“死娃”,就是刚生下来就扔掉的女孩子,男孩子绝对不会被扔的,因为在农村生男孩子是祖上积德,除非是“阴阳人”或是残废。
      我听过一个八卦,八卦就是传言,传言就是未经证实的话。说是一个苗族少女,十四岁就被他爹嫁给隔壁乡的外地人,与其说是嫁,倒不如说是卖,少女换来了十几万的彩礼,又够挥霍好几年。后来不知道啥原因,已孕之身的少女被婆家赶了出来,又回来和他爹住,后来生了个孩子是女儿,被他的爹当场捏死了,原来是早就给她找好了下家,只等生出来看是不是儿子,是儿子就可以继续回婆家住,不是就只能和他爹住了,显然他爹也不想养他这个赔钱货,转手又把她当动物一样的卖了。不记得什么时候听的故事了,听的时候有被吓到,觉得男人竟然可以如此残忍,当时便觉得永远也不要结婚。现实也许比这个更残忍,可以肯定的说:我的经历比这个惨多了。
      该怎么说才显得我不是那么惨,该怎么讲述才能体现我是受害人而不是单纯想杀服的变态。
      我一直都过得不是很快乐,是相当的不快乐。该怎么控诉这罪恶的人生,该怎么才能杀尽天下人?该怎么自杀?
      清官难断家务事,派出所一次一次的用这句话搪塞我们母女,我的母亲被打,我们不知道该逃去哪里?农村是那样的小,我们的步伐是那样的慢,难以走出这囚笼。因什么都要挨打,母亲选男人的眼光也是够差,我长大会默默在心里腹诽。婚后变得简直无法直视自己的男人,他竟然是如此小气而暴力不讲道理的人,他的暴力不是叫你断手断脚,而是叫你全身青一块紫一块,鼻青脸肿无法外出见人,为什么不把你打残废?因为这个犯法犯得证据确凿,更为直接的原因是不能再给他干活,不能再给他做苦力。我妈逃跑途中死的,当天我们沿着荒无人烟的地方走,有意避开所有的道路。走到天黑又天亮,走到天黑手电筒没电了,我们没有再继续走,就地休息了,人生就是这么戏剧化,当时我们一心求生,却偏偏碰上什么山体滑坡,这个天气连雨都没有下,就这么毫无征兆的把我妈埋没在黑夜的泥土里,我又是为什么侥幸活了下来呢?当时我就睡在妈妈旁边,山体就从我们中间裂开,妈妈埋在土里,而我掉在土上,我在黑夜里喊了很久很久,眼泪都落完了,却只有自己的声音。天亮后我又走大路回去了,我求爸爸把妈妈挖出来,他说正好省了墓地。我为什么要回来呢?我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我很怕,不敢继续走了。我就是这样,这也怕、那也怕,离开是死,回来是死,我选择没出息的死回来。被欺负久了就不懂得反抗了,见过太多妥协就骨头软化了。我是奴隶、是贱奴、X奴,这些又有什么了不起,错的是坏人,而不是受害人,并不是人人都能像鲁迅作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我这种人,奴化得叫人骑在头上拉屎,也真的无动于衷。后来我长到20岁,也许是厌烦了吧,彼此厌烦,我被转手一卖,就那么随便一逃,就成功了,而我妈妈却永远留在异乡的山上,不知道骨头有没有腐坏?她那么叛逆,应该骨头比较硬比较能经岁月摧残吧。不是没有想过去找她的家人,也不知道谁是她的家人,也许只有我是她的家人吧,不然她本可以不带上我的。
      对了,正是时候回去给她建个墓地,时间太久了不知道地下冷不冷?她有没有嫌弃衣服太破,想换换皮肤透透气看看这个世界。我就回去了,把她挖了出来。她的骨头我带回来放在殡仪馆旁边的墓地,周伟也睡在那里。私留了一根准备制成骨刀,如果能杀死服亲,倒也是一件好事。我想母亲应该会开心。
      今年我三十岁,那么罪人应该快六十了吧,去挖母亲的时候听到有人说他还是一个人过,不知道现在的他力量有没有减弱,会不会还是一招秒杀我?急切的想杀死他,觉得一刻都不能等了,要是能力可以,想要杀了那一村子的帮凶,是他们多管闲事的通风报信,害我母亲逃跑连大路都不能走,才葬身于荒凉的野山。想过神不知鬼不觉的在山里的水源地放毒药,毒死他们,但是一村人都毙命,一是我逃不了,二是村子里的小孩是无辜的啊,我未免过于滥杀无辜,周伟是警察,估计接受不了这种报复方式。
      我还是回去了,夜晚回去的。村子里连狗叫声都没有,只有几户人家还亮着灯,看样子已经不复当年的辉煌了,人会老事物会旧。我站在窗口看着他,还不算是很老,这么深的夜,没有睡觉,在自己做一些恶心的事,没有我他这种乡下的垃圾男人,谁会看得上,这或许是他没有在我诞生之时掐死我的原因吧。
      我敲了敲门,他嘟囔着过来开门,“这大晚上还来找我,李婶你这个SAOBI”,言语令我反胃。看见我他明显一征,两眼一黑就倒下了,我买了女子防身的电子器,电流开到最大。我没有等他醒来就杀了他,我们好人杀人不够狠心,不能多听坏人狡辩,一是会心软,二是坏人会说坏话容易令人做噩梦。我将背包里的电线拿出来,准备用电电死他,却发现狗X的家里连个带孔的插板都没有,怕他苏醒过快,我只好又再用防身器再电了几下,然后拉下他头上老式灯泡的电线,卸下灯泡,戴上防触电手套,电线对准他的耳朵,220V的电压,除非他是绝缘体,不然怎么能不死呢?我把电线挂回去,把灯泡摔碎,打了一盆水洒在地上,背好包慢慢走了出去。不知道今晚“李婶”还会来找他降火不?但我知道今后他再也不能胡作非为了。
      后面几天也没见有什么动静,他应该是被草草的埋了,像这种孤寡佬,死了才没有人注意,应该是政府出点钱埋了。不知道坟在哪里?时间久了灌在他胃里的福尔马林可能就没有效果了。夜晚去了埋他的地方,土掩得很浅,感谢政府,我不费吹灰之力将他挖了出来,三天了,他有腐烂的趋势,但我知道里面应该没有问题,费了点力气将他拖到后备箱,关上车门。回头把坟土简单恢复原样,驾车离开。没有进城,不然是自己找死。在野外,天微微亮,用我心爱的骨刀把他的表皮划开口子,这不是一件难事,他已经死了三天了,表皮可没有什么韧性,接着用尖刀开膛破肚,这真是一件极其自然的事,毕竟我冥想了这么多年。他的胃保存得很好,里面还有大量的福尔马林,只是可惜闻起来味道不好,应该没有动物爱吃。将其他器官切碎,从包里掏出装蚂蚁、蛆、蜈蚣等的几个盒子,让他们饱餐一顿。回车里拿了锤子,觉得有点饿,但是看着那些生物在肉上爬来爬去,也自觉没有胃口,赶紧弄好,还可以赶回家吃早饭,不过估计只来得及中饭了。拿锤子将刚才剔出来的骨头砸碎,这真的是一件体力活,一锤子下去,虎口发麻,骨头才裂开了一点缝隙,我相信我可以完成这项工程,一锤子不行就两锤子,两锤子不行就几锤子,坏人死了就应该被挫骨扬灰,坏人的骨头不能比好人的硬,也不配变成化石被时间记住。骨头处理了,内脏也喂小动物了,就是这些肥肉不知道怎么办,我一时感到为难。这可是人肉,自然不能明目张胆的拿去动物园喂动物,带走会弄脏我的车,思来想去只能弃之不要,先回家吃饭要紧。
      后面去花鸟市场买了几只狼狗,一只藏獒,租了卖狗主人的货车开往老地方,那个肉啊,不好吃,藏獒极不情愿的吃完了他,狼狗都没有机会吃到。还了车,这些宠物决定带回家养几天看看会不会生病。差不多一个月,我又把他们卖了。我应该谢谢他们,可是我必须送走他们,养他们可不容易,倒不是吃得多难照顾,而是他们喜欢乱吠,容易被邻居投诉,大家都是街坊影响团结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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