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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这就是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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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范朋克惊讶地意识到自己有了情敌后,他越发寸步不离地跟着即墨,殷勤地对她关怀备至、照顾有加。这一晚由于实在是意不过,即墨一共喝了三杯香槟酒。她每次喝酒,范朋克都提心吊胆地看着她,在他的心里,他根本不想让她沾一滴酒。这主要是因为即墨在平时滴酒不沾,其次是因为她今天受了伤,且肠胃功能紊乱。他担心由于两面夹击、雪上加霜,她会生病。但在这种特殊的场合,他既不能劝阻她,又不能替她喝,只能忐忑不安地眼睁睁看着她勉为其难地把三杯酒灌下肚。
非常不幸的是,范朋克担心的事情最终还是发生了。事实上,喝完第一杯酒,即墨就已经感到了不适。酒水穿肠而过,她立刻就感觉到胃里翻江倒海,就好像里面正在刮着一股遮天蔽日的龙卷风似的。紧接着她感到身体一阵冷,一阵热,仿佛自己一会儿身在南极,一会儿又身在赤道。她双颊灼热,但手脚却冰凉。脑袋昏昏沉沉,身体先是像灌了铅一样沉重,随即又像踩着棉花一样轻飘飘的。她头重脚轻,意识一会儿清醒,一会儿模糊;思想一会儿有序,一会儿混乱。她觉得自己随时都会栽倒。但这个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识大体,不愿给人惹麻烦的姑娘却用坚强的意志力一直支撑到最后。她挽着那位护花使者强壮有力的手臂,优雅从容地穿梭在人群中,一会儿与这个熟人点头致意,一会儿又与那个老相识握手寒暄。有很多老鳏夫电影公司旗下的著名演员也来捧老东家的场来了。而不巧的是,老鳏夫电影公司旗下又众星云集。这就使得整场晚会成了明星的交流会。
有几位刚出道的年轻演员曾演过即墨操刀改编的剧本;还有几位中年演员是她的客人,也就是患者;还有个别几个享誉国际的女明星是她的瑜伽学员。当然了,她们是托卜胥的关系才把即墨请到家里当她们的私人教练的。但一周只有一节课,时间是一个半小时。
晚会正式开始之前,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的卜胥迈着矫健的步伐意气风发地走上演讲台,热情洋溢地为慈善晚会致了辞,并诚挚地感谢所有嘉宾的到场。他讲完话后,台下立刻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紧接着主持人笑容可掬、彬彬有礼地走上演讲台,开始有条不紊地主持募捐活动。募捐活动一个小时后顺利结束,一共筹集公益金288万,其中即墨捐了十万。她原本打算只捐三万,但募捐之际,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改变了主意,转而改捐了十万。
“为什么捐这么多?”听到数字后,范朋克转过脸惊讶地问即墨,“之前不是说只捐三万吗?”
即墨对着他笑了笑,没有回答。
“你的脸为什么这么红?”范朋克下意识地伸出手正要摸即墨的额头,她机警地躲开了。她知道自己正在发烧,她更知道不能让范朋克知道,一旦让他知道,他肯定会逼迫她离开会场。但她不想提前退场,不想让卜胥认为她敷衍他的邀请。
募捐活动一结束,舞会就开始了。卜胥首先邀请即墨跳了一曲。他就像那位弗兰克中校带着那位陌生女郎唐娜跳了一曲经典探戈一样,也带着这位妖娆的女郎跳了一曲经典华尔兹。即墨原本就头晕目眩,跳华尔兹的时候若不是卜胥舞技超群,带她带得好,她很可能早就摔倒在舞台中央了。但即便如此,她紧接着还是和范朋克跳了第二支舞。她之所以拖着疲惫不堪、滚烫发热的身体和他跳舞,只是因为顾及他的感受,不愿扫他的兴。这个女人虽然在情感方面不近人情,但在为人处事方面却处处为别人着想,总能做到换位思考,在方方面面都会设身处地地为别人考虑。因此和她相处起来让人特别舒心。而这也是卜胥最为欣赏她的一点,也是范朋克之所以多年来默默地忠贞不渝地深爱着她的众多理由中不可或缺的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理由。
但即墨和范朋克跳舞并不像和卜胥跳舞,时时刻刻都得聚精会神地紧跟他的舞步。她跟范朋克跳舞明显放松多了。而此时,不管她多么想逞强,也深感力不从心了。她的意志再也无法左右她的行为了。事实上,无论在意识上还是行为上她都混乱不堪了。她的身体软弱无力,再加上高烧不退、头晕脑胀,她的神志也开始模糊起来了。她感到天旋地转、头重脚轻,她不得不把头靠在范朋克散发着淡淡香水味的结实宽阔的胸膛,用双臂抱住他的腰,以支撑自己虚弱无力的身体。她害怕自己不合时宜地晕过去,搅乱了卜胥精心安排的晚会;她尤其害怕自己病倒,不得不劳烦范朋克悉心照料。
假如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人热爱健身像热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的话,那这个人就是即墨。她比谁都清楚自己不能轻易病倒,因为在相对意义上,她在这个世界上无亲无故、无依无靠。假如她病了,没人照顾她。所以她起居规律,饮食清淡,坚持运动。二十一岁那年,她花五块钱买了一本美容养颜塑身的瑜伽书(其实那根本就算不上一本书,充其量就是一本小册子),一练就是十年。她从未和什么瑜伽教练学习过,也从未跟着网上的教学视频学习过,她就看着在地摊上花五块钱买来的那本简单易懂的小册子,一招一式地慢慢学,耐心而又持之以恒。这是本有配图的小册子,里面一共详细介绍了六十式。她每天看着小册子练习一个小时,天长日久,那些动作全部记住了,她便丢开了小册子。十年后,这瑜伽六十式竟成了她安身立命的一种本事。简单的事情重复做就变得不简单,这句话在这个姑娘的身上得到了最好的印证。
即墨的亲昵行为让范朋克受宠若惊。当她把通红的脸颊靠在他的胸口并伸手环住他的腰身时,他与其说是激动不已,毋宁说是惊讶万分。这在即墨是史无前例的。整整十年,他从未牵过这位姑娘的手,更别说拥抱她了。而此刻,她却主动在众目睽睽之下拥抱了自己,把她绵软无力的身体贴在他魁伟的身体上,动人的脸庞靠在他的胸口,还当着那个情敌的面,这让范朋克顿时产生了一种胜券在握的喜悦感。他自信满满地认为,在这场他预感到即将到来的夺爱的战争中,他必定是获胜的那一方。想到这一点,这个英俊潇洒的男人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年一样,顿时飞红了脸。与此同时心跳也越来越猛烈了。那颗极速跳动的心脏似乎想迫不及待地冲出他的身体,奔向命运的未知之境。他虽然激动得难以自持,但他还是下意识地抱紧了即墨。他感激而动情地搂住她曼妙的腰身,随着轻柔舒缓的音乐慢慢地移动双脚。十年来,他第一次以一个名副其实的男人的身份,忘情地沉醉在爱情的甜美馈赠中。
这个男人渴求的爱情就是他一生的梦想。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造就了这样的范朋克。他忧郁、自负、我行我素、桀骜不驯,却又多情而正直,富有同情心。他活着的唯一动机似乎就是为了追随和守护这个与情感敌对的女子。这是范朋克命运的可悲之处,亦是幸运之处。正是即墨使他从一个对待感情随随便便的人变成了一个痴情而专一的人。他对即墨的爱比马克思对燕妮的爱还要忠贞炽烈。然而在他的一生中,也只有当这个女子被病魔附体后,才会迷迷糊糊地投进他的怀抱,把生病的身体托付给他。谁又能否认这不是一种深沉的爱呢?一方深爱却毫无所求,一方不知情却敢把身家性命相托。这不是爱又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