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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为爱出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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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即墨迫不得已把她滚烫的脸颊贴在范朋克的胸口,并抱住他的身体的时候,虽然隔着一层衣服,范朋克还是清楚地感觉到了她不同寻常的体温。他知道她发烧了。他低头看了她一眼,只见她双颊绯红,眼睛微闭,长长的睫毛铺展在下眼睑上。他能感觉到连她呼出的气息都像是蒸笼里的蒸汽似的,而且她的鼻尖渗出一层密密麻麻的小汗珠,像雨后露珠挂在百合上一样。他觉得她是那么美,忍不住用力拥抱了她一下。在抱紧她的同时,他下意识地在她手臂的伤口处轻轻抚摸了一下。
“我该带她离开了,”他在心里这样告诫自己,“她本来受了伤,刚才又喝了酒,双重夹击,现在的状态看起来并不好。”
说来奇怪,虽然范朋克十分清醒,他知道现在最当紧的事情是什么,他也非常关心即墨的身体安危,但他却没有马上带她离开,而是像什么都没有感觉到一样,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面带微笑,继续带着即墨脚步从容地跟着音乐的律动缓缓移动身体。
“即墨啊,再坚持一会儿,千万不要晕倒。”范朋克默默地在心里这样祈祷着,“我知道你发烧了,也知道你浑身乏力,但我更知道,若不是因为你感觉不舒服,你是决不会这样依偎我的。”
范朋克忘情地抱着即墨在舞池中央摇啊摇。即墨则越来越软弱无力。他感觉到她的身体像一条光滑的蚯蚓一样在慢慢地往下滑,但他只是把她抱得更紧了。
就在他们二人跳舞之际,骚塞则隐藏在乐队后面的一个阴暗的角落里,盯着乐谱出神。乐谱放在支架上,而支架放在一个小提琴手的面前。这位小提琴手是个五十多岁的秃顶老头,正眯缝着眼睛认真地演奏。他没发现自己的身后站着一个人,当然也就不知道这个年轻人正聚精会神地盯着乐谱发呆。
当骚塞第一眼看到范朋克的时候,尤其是看到即墨面带微笑、亲昵地挽着他的手臂款款而来的时候,他决定今晚再也不看那个女人第二眼。他对那个女人的爱原本由于怨言和恨意已经稀释了一多半,但现在由于这个外国人的出现,不仅复归原位,而且比起初还要强烈无数倍。这完全是嫉妒在作祟。当骚塞看出那个英俊优雅的男人不仅和即墨年龄相仿,而且看起来和她又是那么般配时,他的脑海里立刻涌现出男才女貌、天作之合、佳偶天成等这些刺痛他心的词汇,这个男孩不可避免地自惭形秽起来。在这个富丽堂皇、群英荟萃的地方,这个唯一的贫穷者感觉到了那种来自骨子里的自卑。如果说睡眠和死亡是一对孪生兄弟,那么贫穷和自卑就是一对共生体。自卑感像裹尸布盖在生命陨落之人的身体上一样,黑压压地覆盖在贫民窑的上空,令那些赤贫的人感到窒息和难以忍受。
穷人往往都是这样,总会不由自主地在富人面前感到渺小和卑琐。当他们置身在自己阶层的圈子里时,他们觉得自己也是个人物,偶尔也会沾沾自喜、洋洋得意。但是,一旦把他们放在富人中间,他们立刻就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漂亮的也觉得自己不漂亮了,有才气的也觉得自己没才气了。自卑感折断了一个人意图飞翔的羽翼,腐蚀了一颗上进的心,使理想成为空想,使美梦成为噩梦。
骚塞看到范朋克时,那原本就不怎么坚定的自信被洪水猛兽般的自卑感席卷得一丝不剩。他深深地感觉到那个外国人由内而外散发出的那种物质上的优越感,像一股巨大的推力,已经把他从那个女人的身边远远地推开了。他决定不看她,不看她就有自尊可言,不看她就穷得有底气。
因此,整场晚会,他从卜胥身边离开后始终躲在那个角落里,谁都不看,只看乐谱,虽然他对乐谱一窍不通。
在这个世界上一直存在一种超自然现象,虽然科学始终否定这种观点,但有些的确发生过的奇怪现象却连科学也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今晚这种现象便发生在了骚塞和即墨的身上。当即墨喝第一杯酒时,突然有个声音在骚塞的耳畔低声说:“这是不对的,她不能喝酒。”
当即墨喝第二杯酒时,这个声音又怒气冲冲地对骚塞说:“糟啦,这第二杯酒会侵害她的身体。”
当即墨喝下第三杯酒时,这个声音又变成了忧伤的曲调:“她只能支撑到舞会结束。伤口已经感染,急性肠胃炎正在酝酿,她会因此大病一场。”
“你究竟在说什么?”一头雾水的骚塞对着空气脱口而出,声音之高之切,令坐在他前面的几位音乐家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脸带着愠怒的神色斜睨了他一眼。骚塞抱歉地对大家点了点头,与此同时也把自己藏在更深的阴影中。直到这时他才如梦方醒,这个声音不是来自某个人,好像是他的灵魂之音。这真是一种奇怪的现象。难道他关闭了心灵的窗口,随即使灵魂之窗豁然大开?他对那个女人的关切之情由灵魂在暗暗地行使这种责任?谁都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假如有什么东西是自由而平等的话,那便是灵魂。灵魂没有高贵低贱之分,总统和乞丐的灵魂一样高贵。
没有其他的解释,目前只有这一种解释,也就是说,骚塞虽然躲在角落里,远远地避开即墨,但他的灵魂却始终追随着她,窥视着她的一举一动。当她的病症开始发作的时候,如果即墨是第一个知情者,那么骚塞绝对是第二个。当她和卜胥跳第一支舞的时候,一种爱的直觉,或者叫心灵的共鸣,使骚塞的心立刻悬在半空,因为一种莫可名状的第六感使他感觉到大事不妙。他本人就像是即墨的身体,她的任何反应和感触他都一清二楚。他知道她的身体有多么不舒服,知道她到底有多难受,他尤其知道她在用怎样的一种惊为天人的意志力在支撑。这个男孩也许就是在这一刻才真正地体会到心疼一个人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
他为她担心,为她着急,简直心急如焚。但这种他从未亲历过的场面把他镇住了,他不敢轻举妄动。也就是说这种上流社会的盛大场面像绳索一样捆住了他的手脚,使他缩手缩脚、畏首畏尾,不敢做自己想做的事。虽然卜胥对他很好,但他腼腆胆怯的个性使他依然放不开。假如他能放得开,假如他在这种场合像个胸有成竹的男人一样能应付自如,也许早就冲到即墨的面前,从卜胥的手里把她接走了。可他还是那个入世不深的大男孩,并不是个熟谙世事的男人,所以他只能干着急,却束手无策。
当即墨和范朋克跳第二支舞时,情况完全变了。骚塞早就感觉到即墨已经支持不下去了,当即墨把身体贴在范朋克的身体上的时候,既是即墨支撑力的极限,也是骚塞忍耐力的极限。骚塞是个男人,男人与男人之间了解得更透彻。因此,范朋克紧紧地抱着即墨,这在骚塞看来绝对是乘人之危。这就像战争的导火索一样,一下子就引爆了这个年轻人的保护欲和责任心。所以,就在舞曲即将结束之际,就在范朋克依然动情地拥着即墨在舞池中央慢慢地移动双脚时,骚塞的两只通红的眼睛冒着熊熊怒火,迈着迅捷的大步,不顾一切地穿过人群,走到范朋克的面前,使出蛮力,照着他的太阳穴重重地给了他一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