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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酒杯 文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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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多岁的老贝走过来,道:“走啊,出外勤。”
卡薇点点头:“好。”
卡薇穿戴好制服,肩膀上显而易见的有杠和花。毋庸置疑,这个特殊组织的另一边,就是公安局。
两个部门连在一起,起到一个互帮互助,相互遮掩的作用。里面的早就不分你我,关系亲密了。
老贝取了车,让卡薇来开。两人一起上车,开始在这座城市里兜风。N市的风光很好,路很开阔,特别是在新城区干道上,开车尤为舒适。
这座城市好是好,水也很深,本质上,这是一个由氏族控制的城市,所谓的小家主,就是这座城市的拥有者,起码法理上是这样的。至于是不是“有实无名”这种都是后话了。
老贝打开窗,点了根烟,哎呀地叹了一声。卡薇打着方向盘。
老贝手指一拨烟灰,提起:“上段时间那个什么姓王的贪官落马,我们又赚一笔了,到底什么时候分奖金。”
卡薇以队长的口吻打断:“又不是什么大事。”
老贝不同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年轻,他当混子这么多年了,一直没升上去过,上有老下有小的,最终只是笑笑。
车兜进旧市区,两边的建筑开始浓密起来,夹杂着翠树。他们开过闹市,兜了好一圈儿后,菜市场边有一对大妈吵架。他们停下车,老贝叼着一根烟说:“老大,我去买包烟。”
“行。”卡薇应。
她靠在车边,远远地望着那对张牙舞爪的大妈,人群自动隔开两米的距离,围成一个圆似地看着。
老贝回来,还给她带了一瓶冰水,她说谢了。她从车上离起,两人从路的那边走过去,此时两位大妈扯头花已经扯得差不多了。
老贝一声吆喝,插过去分开两人:
“来来来,别打别打,分开分开——”
卡薇拧开水,对着嘴饮一口,目光下意识扫视附近,耳边填充满秦叔的遏制声。忽地,她目光触及远处的一抹红,整个人直愣,直至冰水上的冷凝液流到手上,刺得手腕一凉,才骤地反应过来。
她匆匆忙忙地抹手上的水,拧上瓶盖,远处的秦永还在和两个大妈扯头花,她有些目不暇接。
见老贝把事态已经调解得差不多了,走过去。
老贝说:“差不多可以走了。”
卡薇点点头。
她又往那个方向看了一眼,那抹身影已经逐渐隐入树和巷子的拐角中。正收拾着出勤记录时,她停下手,突然抬头,像是意识到什么:“我过去看一下。”
老贝也跟着抬头:“去哪儿?”
他一抬头,看见点余尾,也一愣,好似十分出乎意料,“……他来这干吗。”
卡薇没答,径直往刚才那抹红的方向走。
道路从宽到窄,卡薇到了树边,四周一望,已经没了尺绫的身影。
他在这干嘛。
卡薇推断自己没认错人,尺绫这位小领导出现在市井是罕有的事。
她又往深处走了些,见顶上标着个清吧的牌子,但已经关门了。另一边的商铺,路径也不见身影。
回来时,老贝打探:“看到了吗?”
卡薇摇摇头,没多说。
老贝说:“奇了怪了。他下午不是才来过吗。”
光天白日的,居然在街上看到小家主,这好比看到大熊猫在街上跑啊。
不是他们乱说,小家主就这么一个,不好好看着护着让他出来随便乱逛,万一跟棵向日葵一样折了怎么办,一粒金瓜子都结不出来了。
卡薇垂垂眼,强忍着好奇心,没再多管下去,毕竟与他沟通不在她的工作范内之内。
她回头看一眼。老贝奇着怪,嘴里叼着一根烟,啪嚓地点着,呼出一口烟雾来——
“回去呗。”老贝拉开车门。
卡薇再回头看了下,咬嘴唇。
“对了,听说部门有些调动,我们好像要过去那边。”
老贝出口。毫无疑问,那边指的是公安。上头不可能对不断扩张的有寂司毫无戒备的,尽管有寂司压着这座城市的全部高官,公安依旧有一位可以权衡的局长。
这种调动称不上是好是坏,毕竟去不去都是情分,走个形式上的东西罢了。卡薇没有意见,老贝更是哪边工资高他往哪边走,向来是无所谓的。
“去了那边之后可能比在这边忙多了。”公安的负责人礼湘云大概要把刑事这一块交给卡薇做,有意培养一代自己的接班人。
卡薇没有讨论调动的心情,她虽还开着车,满脑子却充满着刚才的那抹身影。
“负责什么呢。”老贝想着,又抖了抖烟灰,“黄、赌、毒、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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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烟的烟雾缓缓升到半空中,酒吧的服侍生正收拾着东西,搬动桌椅,擦拭酒杯。
尺绫的手指盖在玻璃杯沿上,他一口烟、一口酒,再不算明亮的酒柜边上慢慢地、懒懒地吞云吐雾。
服侍生看他似乎有些睡着的样子了,斜斜的倚着手臂,时而又舒展回来,整个人极其慵懒。
一缕飘散的烟勾回来,他睁开眼睛望望,又张开唇吹散。从左边挪移到右肩,他嗅到自己衣服上的气味,埋头进去又静止住了。
服侍生又给他添上一点洋酒,夹杂在层层烟叶的味道之中。
这家酒吧算是他的资产,尽管他从不参与经营事项,只请了酒保一个人全权管理。他挪动一下,有些入睡的痕迹,此时才下午四五点不到。
再晚就要接待客人了。磨蹭一会儿,他终于是动起身,离起位置,手里的那半杯装满冰块的酒静置在桌面了。为数不多的阳光从身后斜斜地照入。
“收拾掉吧。”他声音很轻,仿佛不是客人、不是老板,只是一处挪动的景观。但也恰恰是这一声,让原本飘然的他像灌了铅一样,双脚落下地面,有了实感。
尺绫还是不说话,不出声,什么都不做,静静坐在那儿的时候更好看。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他说话的时候像个活物,不说话的时候像个文物。
文物自然是有文物的代价。尺绫其实更愿意做一个身上没这么浓墨重彩的人,他看着一墙酒,双手合起来,撑在脸颊边,他问:“酒还够用吗?”
服侍生擦着杯子答:“快没了。”
尺绫目光不移,继续道:“下周去拿,继续是那个地方。”
服侍生知道了,那个地方是个码头,船上总会捎来不少箱名牌洋酒,这就是他们的货源。
他们店铺来的人其实并不多,夜晚零零散散的几个,这些酒也是尺绫自己喝得多,大家更喜欢普通的鸡尾酒,以及没什么花样的威士忌。
他去取货时,总是最多一两箱地取,他常常看着其他人把这些飘洋过海的洋酒一箱一箱地搬上车,那是一辆小货车,他从未看见过有这么一辆小货车光天化日地载着这么多私酒走在城市里。
服侍生有时会想,这是走私。
尺绫起身,“最近有没有来过什么大人物。”
“市长的儿子过来喝过一晚酒,消费了四千多块。”
尺绫似乎并不在意这些闲杂人等:“其他呢?”
“王局长不是落马了吗,她的女儿过来问过收不收人,据说是一家一家这样问过去的。”
这次尺绫没有出声。服侍生想,这像是他感兴趣的事情。
尺绫有些想法:他知道那个人是谁,王春晓,他的初中同学。
她曾很光鲜地向自己表过白,她的父亲也曾很恭敬地与自己吃过饭。
尺绫是个文盲,只上过初中,且止步于初一初二,他们恰好是在尺绫最后一年初二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大家都去参加了卡薇的生日派对,气氛其乐洋洋的。在一场真心话大冒险中,王春晓抬着骄傲的颈脖,向他发出了邀请。
尺绫不记得当众哗然的场面了,他只记得一阵缄默,他是答应下这个请求,他们曾做过一段有名无实的男女朋友关系。
那是一段几乎称得上没有的记忆,尺绫对这个人的印象也淡得模模糊糊了,停留在知道名字的范畴。
这勾起他为数不多的校园记忆,那并不算美好。不知不觉间,他走到另一处地方了。这是一间更为隐蔽的酒厅,他没有犹豫,一头扎了进去,像婴孩终于找到了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