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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界限 真巧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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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蕙兰打电话给盛怜的时候,盛怜正在回莲城的路上。
到平平县的车怎么分配怎么坐,回莲城的车依旧怎么坐。盛怜和蔺全、袁晓蕾依旧坐同一辆。
漫山遍野的绿色快速后移,她都感觉有不真实感,明明不过几日,觉得十分漫长。
漫长到有点空落落。
电话里沈蕙兰在念叨:“明天就是除夕了,记得早上就回家里来,反正也是放假,就住家里边。还有你啊,有没有买新衣服,过年要穿新衣服,不然我下午去逛逛帮你买一身。”
盛怜应道:“不用,我有买。”其实没买,她已经好多年没有新年买新衣服穿,左右穿得漂亮好看就行。清晰记得小时候每次过年,都要买好几身新衣,除夕初一初二换着来穿。那些岁月,已经是许久之前了。
“那就好。”沈蕙兰在那边笑,忽而又变了语气,有些抱怨,“你弟那个臭小子,都高三了,还整天跑没影,说去什么图书馆,我看着不像。中午专门做了带鱼,也没吃几口就跑了。对了,你回来几天也帮他看看,那个成绩怎么都提不上去,听他老师说......”
盛怜从她讲盛航开始,便没什么心思听,只胡乱地应,好的。
最后电话那头像是有邻居在喊沈蕙兰,沈蕙兰大声地应:“来了来了。”
又跟她说,“妈妈先挂电话了。”
电话挂断后,盛怜看了看窗外,不远处已经是高架桥,即将上高速。
本来蔺全和袁晓蕾因她打电话,沉默了一阵,现在见她挂了电话,又开始嘻嘻哈哈说起话来。这几日相处,两人倒没有什么老少尊卑、领导下级的概念,都像是朋友。
盛怜熟悉这两人,蔺全是有能力,时而喜欢端着,其实人很好,内心和略微沧桑的外表年纪并不符合。袁晓蕾则是乍认识觉得有点内敛安静,实则是个乐观,爱玩爱闹的性子。
两人这么左一句右一句,倒也聊得来。
聊得最多的还是八卦,关于狄碧巧的八卦。
从她做什么内衣模特开始,发生的绯闻,基本都要被他俩人挖出来。
没什么交流接触的人,顶多当看戏一般。一旦有了接触认识,那就不一样了。他们十分认真地分析狄碧巧的私生活,最后给了个结论,“她眼睛真是越来越毒辣,看上的男人一个赛一个有钱,还帅。”
忽而袁晓蕾转头,圆滚滚的眼睛在盛怜脸上流转片刻。
又“嚯”了一声,“她看上了也没用,人成大哥也没怎么看她。”
还比了个手势,右手扫向左边,“我还记得怜姐迷路那天,他就一阵风,呼啦就过去了。怜姐,你都不知道狄碧巧的脸色多难看!”
盛怜不知道应什么,随口说:“是吗?”
袁晓蕾煞有其事地点头,“看她吃瘪,我觉得特别爽。”
蔺全也点头。
两人发现盛怜神色淡淡,像是并不想参与讨论,相视一眼又及时地转移了话题。
到莲城,一行人先回了趟公司拿年货。
公司的福利一年比一年差,年货也就是两袋子公司的日化产品,再加两盒草莓。年终奖还没发,大家嚷嚷着:年货不重要,年终奖多点才是王道。都满怀期待,累死累活一年,应该钱不少。
盛怜没说话,幽幽地想:年货相对不值钱的都这么少,年终奖还能指望多高吗。
车子放在小区,盛怜只好打车回家。
非小区车辆只能在门口停下,正是高峰,路途拥堵时间,出租车司机怕错过不远处的绿灯,本想催她快点下车,只是默了默,还是没有说。漂亮的女人能受到优待,若是个不起眼的,他怕是早就催着了。
下了车,她大袋小袋一起提回,外加拉一个行李箱。
袋子里都是不怎么值钱的东西,偏偏还特别重。提得厚重的塑料袋子都严重变形,像是随时要裂开。一想到还是要爬楼梯,一阶阶上去,盛怜顿感无力。
月色皎洁,小区里大大小小的灯也亮起,她的影子在夜里被拉长。带着一大堆东西,更显得身影纤细羸弱。
有小孩拉着父母的手路过,一直闹着要吃外面路边摊的麦芽糖,不可开交。
一个高高的年轻男人和她擦肩而过,不过一会,那个男人又顿住了脚步,转过头来,眼睛微微眯起,看向了她。光影里他身材颀长,略显清瘦。
是熟悉的人,程文昱。
盛怜勾唇,打了声招呼,“真巧啊。”
“是挺巧的。”他走了过来,不由分说便把她手里大袋小袋接了过去,说,“你刚回来?”
自然而然地,叫她不由想起初见之时,这人便助人为乐。
她没有拒绝。手被塑料袋勒出红痕,刚好可以缓缓。
“嗯,又去了公司一趟就回来了。”这话出来,盛怜又意识到,她好几天没有跟他联系,就走之前说了一句自己要去邻省出差。
明明离开莲城之前还信誓旦旦说着要追他,可是去了平平县,遇到成巡,一股脑又钻进自我纠结的战斗。完全把他这人忘掉到九霄之外了。
这么想着,有点尴尬。可是她又有些摸不透自己的想法。或者说越清楚,越无能为力。
对着程文昱这人,越发心静如水。
“你们公司发的?”
“是啊。”
程文昱只扫了一眼她若有所思的脸庞,又问了一句,“你晚饭吃了吗?”
盛怜如实回答:“没有。”
程文昱说,“我刚好自己做了菜,有多,一起吃吧。”
盛怜看他,他的神色很寻常,像是见她可怜,朋友之间随口而出的邀请。
她也确实有点饿,于是便答应了。
到楼梯口,他提着行李箱和一大袋日化品上去,盛怜就拿小袋子和两盒草莓。他帮她把行李送到她屋子,只是一起下楼的时候,她又拿上一盒草莓,递给他,说,“给你的新年礼物。”
有点穷酸,总归是心意。
他接了过去,淡笑着说,“谢谢。”
这是盛怜第一次来程文昱的地盘,软装都是黑白灰,透着冷淡和禁欲,又十分干净。
如他这人一般。
她脱了鞋,这才发现,地面没有多余的拖鞋。
他走快几步,后面的人没有动作,转头一看反应了过来,抱歉地笑了笑。
走近弯下腰,打开了鞋柜。
他弯着身子,乌黑发亮的头发就在她跟前,有点蓬蓬的又微潮,像是洗完头没多久出去溜了一圈,恰巧遇到她。
有些随意,多了点平易近人的感觉。
从鞋柜里面拿出的那双室内拖,跟他脚上的拖鞋是一样的,男款。
有点大,盛怜趿拉着拖鞋,脚显得特别玲珑,露出酒红色的脚趾甲,脚趾不由自主微微翘了翘。
程文昱不自觉地瞄了一眼,很快又淡然转移了视线。
有的男人喜欢脚小的女人是有道理的,年轻而魅惑,轻轻一手拿捏得住,纤纤柔柔的感觉。
他径直走到厨房,米饭和一大锅酸菜鱼已经煮好了,盛怜跟在他身后,看了一眼,确实不是一个人吃得完的份量,不禁说,“你一个人住怎么做这么多?”
程文昱笑:“所以请你一起别浪费了。你是客人,你先出去坐会,我再炒个菜就可以吃了。”
盛怜没有客气,没帮他打下手。她没什么厨艺,自己做的菜自己都吃不下,平日里自然也不怎么做厨房的活,想着可能也是添乱。
没一会,便腾来了很香的味道,包菜瘦肉干炒,油滋滋滋地响。他很快炒好菜,把饭盆和菜都端到了餐桌上,招呼她,“可以吃了。”
盛怜对他这人的判断没有错,果然是个十佳好男人。关是厨艺就能加上九分,每一道菜都色香味俱全,不亚于酒店大厨的手艺。
她有些饿,胃口大开,也顾不得形象,吃了一块瘦肉,又舀了一大勺酸菜鱼。脸上的神情有些像晒太阳一脸餍足的小猫,莫名有趣。
她随口便说:“你律师不当的话,可不可以雇你来我家做饭。”
话落,她觉得不对劲,暧|昧了,他铁定又要露出那种疏离的神情。明明自己没有得寸进尺的想法,此时不过不经大脑就说了出口,该是夸奖他的话。
小心地掀起眼皮瞧他一眼,却见他淡笑着,反而应她:“行啊,那你得花大价钱雇我,我可是很贵的。”
盛怜不由也笑,“可惜我没钱。”
“没钱就不行了,我不做亏本买卖。”
两个人这么呆着,比之前融洽许多。
吃饭的时候东侃西侃,盛怜也加深了对他这人的理解,很有礼貌的翩翩君子,骨子里就带着好教养的那一种。不然也不会一次两次助人为乐。
她也发现,他这人没什么朋友,主要是有些慢热,又习惯了独来独往。平日里除了工作,偶尔健身,应一下别人的邀约,基本没有其他玩乐,寡淡而无趣,像一滩经不起波澜的死水。
难怪那次去今朝他那么拘谨,连跳舞都那么僵硬。
许是她三番两次地撩拨,让他觉得她这人挺有趣、挺直接的,几天不见反而怪无聊,也有了做朋友的念头。
只是这个朋友的概念又是什么,男女之间友谊纯洁与否的界限本就暧昧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