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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她挣脱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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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个月下来,我不停拨打着裙子的号码,终于从无人接听变成了无法接通。一路上沿途干了几票,弄了不多不少的些钱,思想着大半年的生活有了着落,便找了一个小镇住了下来。自从我打伤那人后,麻木的心居然产生了些许动摇,我不再像从前一样镇定敏捷,几次活干得都不利索。或许在内心的深处,我不无深切地感觉到末日来临仿佛迫在眉睫。可又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只是在盼望那一天。如此神经兮兮,让我几乎丧失了再去作案的兴趣。
像我这样的人要在另外一个地方安顿下来,其实又是那么轻而易举。
这是个小矿山没落后正在努力开发旅游产业的小镇,政府禁锢的思想永远只会在他人走过的路上寻找遗落。官员也罢,民众也罢,对此乐此不疲。不管结局如何,与我根本没有丝毫关系。我之所有选择这里,一来因为的着实的累了,二来打心眼喜欢半闹不闹的地方,还可以在闲暇的时候,欣赏人为开发的自然风光。
平心而论,这里的景色着实让人喜欢,不急不缓的河水绕着仿古城郭,河水仿佛置身于工业文明之外难得的清凉透亮。河中央有小沙洲,不算葱郁的柳林,三两枝透出来的杏花,不乏跑步健身的少年。总之,春季到这里有了足足的意象。
河边停有用作餐馆的篷船,刻意古色古香,客人亦不少。抬步上几级石阶便是青石板沿河步道,由于观光之用不允许车辆来往,河畔金柳疏落延伸至视野的尽头。柳树下美术学院写生的师生投影微波之间,光色动静几乎恰到好处。
步道另一侧的民房都开发成了家庭旅馆,擦肩接踵挤成一街。这些楼房都不高,最多不过五六层,顶上复古的缘角错落有致。房子外观也大多贴上木板,桐油漆过,日晒雨淋后灰褐老成,有如老木房一般十分的古朴。
一楼大多装潢的美轮美奂用作店铺,餐馆都古典雅致,店铺富有当地民俗特色,所售也尽是些极具人文易趣之物,不时几间商铺华丽堂皇奢侈商品琳琅满目,还有几家音乐酒吧。颇具品味的一切都无一不努力地彰显这条街高端格调。
我住的地方则离这条街有不近的距离,大约在这小镇的最边上,已经超出了政府所规划的“旅游区”范围,是真正城乡结合部。这里可怜兮兮的店面除了日常商品外,还是冒牌皮革、农药化肥甚至于劣质假货的跳蚤市场。这些店面商品和沿河步道鲜明一比,无一不呈现出经济的实诚,无论包装的再好再真,在现实的消费水平下,都切切现出原形。 “中国移动通信”的店面正处中央,巨大的标志最为醒目。和周围一比较,格格不入只显得那么俗不可耐。
距离高速公路收费站不远处,一栋外观不加修饰的灰色堡楼样老式五层砖楼全是出租房,祖国极具特色的“人力输出”造就了遍布全国各地的流动人口临时住所。说它是临时些许不算合适,大多数住客在这里真正地生活,几乎忘记还有一个远在他方的家。务工人流蚂蚁一般朝出夜息,出租屋这个小小集中营,成了他乡异客的归宿和慰藉,吃喝拉撒睡尽是人生百态。
这出租屋听说以前是镇小学的教师宿舍,后来搬迁了,老旧的宿舍便被私人买了下来。翻拆之前暂时出租,所以租金便宜的可怜。但是房间着实不错,虽然不大但却有一厨一卫,对于单身之人算是绰绰有余了。
我的那间房在三楼的楼梯旁边,对着的前后窗上老式花纹玻璃一块不少,钢筋也不算锈的厉害。房间内的摆设自然,一张土漆旧木床,一张花布老沙发,小方桌置于沙发前当做茶几,窗前还有一张老式办公桌上面歪歪斜斜居然还有电视机。房内条理清晰,进到里面也不觉得丝毫局促,只是年代感足以让人穿越至三十年前。
总之,我喜欢得了不得,特别是看到它还有个后阳台,卫生间又恰好在阳台上,于是原封不动便租了下来。
我不无惬意地趴在阳台水泥栏杆上抽了一支烟,眯着眼睛看下面草地上,一个半大的男孩在欺负比他矮上一头的女孩。女孩摔在地上,抓起一把泥往男孩的脸上扔了过去。一点不歪,那泥巴或许溅到了男孩的眼睛,只见他擦个不停,没多久忽的哇一声哭了起来。那女孩呆住了,不知所措地看着男孩跑开,手中的泥巴不知道丢还是不丢,也跟着哇哇哭起来。那情形可爱得至极,我正忍不住想笑,忽听得旁边响起“咯咯”的女子笑声来。
我好奇循声看去,一堵墙正好将视线隔得死死。
大约是隔壁的住客,我转过头去继续看那茫然的女孩,心情无比欢愉,烟灰脱落下来,随风飘得无影无踪。
我总是傍晚出去溜达,懒懒地双手都插进裤袋里,走到没意思的时候,便进同一家酒吧喝几杯。
也许是这里与我合拍,沿河并排其他数间酒吧,我甚至没进去过。
酒吧老板明朗是个自来熟的人,在人际交往这方面果然还是过人一筹。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就像是邂逅多年未见的老朋友般,他自然嘘寒的问暖,一片冰心在玉壶搞得我感动不已,几乎都要推心置腹将他看成唯一知己了。
明朗总是穿得干净利索,没有一丝纨绔公子的油气,反而有如同大清遗少般的格调,讲究又不乏朴实。
按理来说,向我们这样处于不同阶层的人是无论如何不会走在一起的,但怎么说呢?——世界就是那么妙不可言。
此刻的他站在柜台后面将杯子擦得锃亮,样子做得十分绅士,可骨子里是个纯正的嬉皮。传言他是个富二代,父亲在重庆经营着一家效益不错的工厂,子承父业是迟早的事。至于怎么会来到这个地方开酒吧,并且亲自坐镇,其本身就十分不可思议。
关于他的传说很多,本人又不介意无伤大雅的玩笑,故成了酒吧里面不可或缺的谈资。常常听见当面或者背地关于他的故事,说得最多的是他身边络绎不绝的女人。传说中他对人妻有着莫可名状的痴恋,总是喜欢和有夫之妇玩感情游戏,暧昧的红颜知己换了一个又一个。
我知道他和单纯寻找床帏之欢的那些人绝不相同,他所追求的或许是精神层面上的东西,自然比需求原始感官刺激高级的多。
“赤身裸体的活塞运动,和动物又有什么区别?”明朗坦言。
追的时候马不停蹄,可一旦到手便觉得索然无味——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他能乐此不疲。
三月的一个晚上。
“七点半,”他将我面前的杯子倒满,“准时!”
“你说什么?”我盯着他。
他歪头指着门口说:“四天了,你往那门口进来,走到这里喝酒,七点半,不会相差一分钟。”
“是吗?”我打量着他,三十岁上下,笔挺的的马甲,不太标准的莫西干头,装扮得和这酒吧的氛围正好处于唐突和得体之间,不算突兀。除去颇为发胖,全然算是个美男。
“这是夸张的说法。”他嘿嘿笑了起来,“酒吧就喜欢你这种持之以恒的客人。”
“所以这杯你请?”
他毫无表情地点头,那样子绝不是表示同意,只像是“我不说话,看你怎么玩?”
我端着杯子看了一遍酒吧的陈设。玻璃柜台里各种酒,倒挂着千姿百态的酒杯,高脚椅子一定要是鲜艳的红色,圆桌靠椅沙发一样不少,顶上霓虹射灯也是高档货,厅前一块留出来的演艺场,门外还有原木长凳——普普通通并无特殊之处。
我指着那块不足十个平方的演艺场说:“那是摆做样子的?”
“每天都有演出!”
“是吗?”我惊愕地问,“那为什么我一次都没有遇到过?”
他一本正经地指着我说:“你每天差不多七点半来,喝上几杯,不到八点就走了,没人告诉你我这里的表演是九点到十一点?”
我点点头说:“我一直以为告诉客人表演时间是老板的职责。”
他斜看着我说:“到我这里的客人在喝醉之前,很多都是伶牙俐齿的,他们不会像你这样喜欢把话题给说死了。”
“我也不想谁死,要不打一强心针救救?”
“强心针!兄弟,哥喜欢你!”他嘿嘿地笑着继续说,“不是吹牛,我这里的演出你在其它地方绝对看不到,绝对刺激生猛!”
“莫非还有那——种表演?”我挤挤眼睛。
“我这里可是演艺吧,我也是绝对的守法公民,不搞低档庸俗那一套!和谐社会嘛,不能像那头的洗脚城一样在旅游区乱来!”
“那是什么特殊演出?”
“邦,邦——咦,邦,邦!”他哼了个调调,“听过吗?节奏布鲁斯,RnB!高级货,方圆百里就我这酒吧有,别地玩不来!”
“听着挺新鲜。”
“这就是我的酒吧为什么比那边几家生意火得多的原因!过段日子,我把这里装修一下,改成爵士酒吧,也赚赚外国人的玛丽!”他自鸣得意。
“生意是挺好的!你就陪我都不用招呼其他人了。”我哈哈大笑,快八点了,酒吧里除了百无聊赖的几个服务员外,确实只有我一个人。
“时间还没到,要不我们打赌,到了九点人不满今晚算我请你。”
“得得!”我端起酒杯。
明朗没吹牛,快到九点的时候,陆陆续续的客人几乎要将酒吧坐满了。他的肥屁股穿行于吧台和人群中,飘然地如此灵动,真是让人大吃一惊。
我一边喝酒,一边想着裙子。我和她去酒吧只有过唯一的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她的夜校旷课。我的后知后觉总是猜不透为何她会在那个晚上如此反常。
那是大学城旁边的一个青年酒吧,我几乎已经忘记了它的样子。模模糊糊中,只觉得里面给人的感觉就像西部片一样古老,西部片一样的西部。音乐的基调沉闷而颓废,混杂着啤酒汗水劣质香水甚至于□□的气味弥漫,浓烈的烟充斥整个空间。客人像年代久远的破损唱片一样大声嘶吼,若不是我知道他们是学生,我一定认为他们比我还要坏得多。
裙子在这里却像换了一个人,疯狂地喝酒,歇斯底里,喜怒无常,几个青年把她当成了下手的猎物。若不是我的阻止,她几乎要吞下了他们给的□□。
一次不愉快的经历,以我和那群青年大打出手而告终。裙子没有喝醉,她把我送到医院守了一个晚上。深夜的病房里我躺着,裙子俯下身的时候我忍不住吻了她,她不无主动的回应。我抱着她,感受那颤抖的躯体,分不清她体温究竟是热如烈火还是冷若寒冰。她挣脱我的怀抱走到窗前,形只影单,那背影至今我仍然记忆犹新。
事后我后悔不已,若因为此事闹到警察那里去,我的末日便是真的要来了。还好可能因为酒吧涉毒比我更为害怕,居然主动找我私了此事。我得了一些赔偿,不到三天便擅自出了院。再见裙子之后,我们都断然不再提及此事,就好像从来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有的事忘记了,就如同真没有发生过。
明朗的电话响了,嗯嗯啊啊之后,他气急败坏地看着我。
“我的错?”我莫名其妙看着他。
“不是,我有麻烦了。”
“被女人的老公发现了?”他的风流轶事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
他摇摇头说:“乐队的吉他手和人家扯皮,手折了。”
“和我打这么小小一个赌,没必要演得那么真。”我笑着说。
他冷冷看着我,伸出食指认真说到:“今天还非让你服气!”
说完他转身上楼,不多久后一起下来三个人。
“鼓手、贝斯手。”他手杵着身边两人,再伸出拇指对着自己的鼻子说,“主唱!本人!”
鼓手和贝斯手都穿着新潮的紧身衣,扮相也与BEYANG几分相似,摇滚范十足,我点头说:“恕我直言,这两位是玩音乐的我相信,哥你不像。再说,这样的装扮玩蓝调很难让人接受。”
“这么说,兄弟你还是行家?”鼓手忽然开口说。
“会一点点,不是特别内行,民谣好一点。”我趁着几分酒意不无得意回答。
“会吉他?”明朗表示出浓厚的兴趣。
“练了几年,中间断了一年。”
“啧啧!不敢相信,露两手?”
“没琴。”我耸耸肩。
“我去拿,弄得好今晚我请客!”明朗不由分说便上楼背出一把吉他来。
我拿在手上,一支高端的Martin民谣木琴,老旧却保养的挺好,只摸了一下,立刻有了爱不释手的感觉。
试了下音——准确无误。
“这可精贵得很!”我击了一下面板,发出纯正的声音。
“我的宝贝!除了女人其他一概不换。”
“嗯嗯!”我附和了一声,调整好坐姿后,我有意炫耀着技巧,将拨弦、推弦、击弦、勾弦和滑弦都显摆了一番,末了加上一个泛音。
“不得了!”明朗目瞪口呆。
我得意忘形,马上加奏了一段《加州旅馆》里面的不插电SOLO,刚一完毕,酒吧便响起了齐齐的鼓掌之声。
“我有点嫉妒你了。”明朗拍拍我肩膀。
“还不坏,电音的话,效果更妙。”我飘飘然。
“我要郑重请你喝一杯,再和你商量个事。”
“行!”
“你住哪里?”
“不远,镇边上。”
“那行,就这么定了。”
“你要雇佣我?”
“必须的——你怎么知道?”明朗愕然。
“摆在眼前,比我强的你找不到了,至少在这里找不到。况且你问我住哪里,无非表达两个意思:第一,要是远就算了;第二,你不提供住宿。”
明朗下巴几乎掉了下来,不久后才恍然大悟说:“原来你来这里是投奔我的!”
我说:“确实正在失业,要求不高——管饱,有点零花钱就是。”
“成交!工资按天接。”
这样,我成了明朗的马仔。
整个春天下来,吉他越发地得心应手,乐队配合也渐入佳境,演出没出过什么大问题。春天就这么过去了,想起来一点都不真实。
其实在这个春天,也不能说是一帆风顺。我沉迷在吉他的练习之中,以至于一点作案的想法都没有。酒吧的演出虽然只到十一点,但之后的时间里,喝得醉的人开始袒露平日不轻言的心事,往往争着抓起话筒要高歌一曲,活生生把演艺场变成卡拉OK。乐队照着点唱的歌单的伴奏都只是简单几个节奏和弦,比演奏轻松不少,可往往持续到凌晨两三点钟,也是疲惫不堪。
昼伏夜出的规律生活我花了不少时间才适应,白天很难入睡,一点点动静便又醒过来,深夜又会忍不住想着裙子。幻想着她坐在自行车后面呼吸而出的气息,我打开啤酒自斟自饮,看着窗外黄月光,忽然陷入无法自拔的低落之中。
我是多么的想念她呀,哪怕只能捧着她的脸,只是静静端详几秒,都能让我忘掉这全世界的悲凉。
那年的桃花汛持续了几天,河水涨得很高淹没了沿河步道。民众和政府忧心忡忡,抗洪队员日夜值班,为安全起见酒吧关了几天门。这段时间我百无聊赖,继续不停给裙子的号码打电话,无法接通是个让人哭笑不得的设定,妄图放弃却不决念头。
我站在阳台上远远看着奔流地黄色洪峰,想着那些水从山川溢流成溪,汇集成河,再入了长江,最后从东海注入太平洋。它们日夜兼程的意义又在哪里?想到这里,我忽然冒出一个念头,急忙搜索房间找纸和笔。
居然遍寻不着!房间里面空荡荡,手机代表着现代文明在嘲笑我的贫乏。
花了一天的时间我才写好一封短信,将我对裙子所有的思念都写进信里,尽可能用上了我认识的所有美丽辞藻,我想如果她能看得见,一定会明了。
我将信塞进啤酒瓶中严严实实封好,丢入奔袭而去的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