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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要是她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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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六月的白昼已经长得让人无力回望,明朗总是有一场接着一场假设的忙碌。其实他家里从无要担心之事,传说他有一个五、六岁的小孩,是一次偶尔的花田犯错产物。他从来不提此事,孩子也一直放在重庆的家中由母亲带着。
诚然,明朗对酒吧是付出了百分之百的感情,除了开车带女人兜风外,基本他都呆在酒吧里面。这幢房子都是他的产业,二楼筑成爱巢,贴满从猫王到谢天笑各个中外摇滚名人的照片。不时带别人的妻子来这里炫耀着自己多么文艺。
明朗开着一部蓝色保时捷卡宴,我相信在他走文艺路线追女人的时候,这辆车赚了不少分。
连续着几天高温,电视也不失时机报道着厄尔尼诺正全球肆虐。我讨厌每个新闻报道和天气预报,它们表述一切显而易见的问题,却从来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我打开冰箱却发现最后一瓶啤酒都不翼而飞了,只好懒散散去酒吧拿上几瓶。明朗昨天忽然说要去换一辆更为男人一点的车,顺便找人将酒吧小小装修一下。于是毫无征兆将酒吧暂停营业,放了我几天假。
当我提着一件啤酒走向房门时,忽然觉得有些异样。
小小的房间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烟味——我戒烟已经两天了,鼻子莫名其妙地好起来。
我下意识推了推门锁。老式的弹子锁显得迟钝而笨拙。
“出去时候后忘记锁门了?”我下意识退了半步,保持一只脚在门外。职业习惯总是让我有点警惕近乎于神经质。
电视开着,播放的是一个恶俗的养生节目,一个面色近乎死人的过气老星正用他那病入膏肓的声音推荐养生产品,振振有词似乎也能让他长命百岁。
“我刚才看得是这个频道?”我努力回忆出门时候的情形。
白色的窗帘死气沉沉达拢着,后窗阳光射进房内依然了无人影。老旧的布沙发,一张干净如洗的方桌用作茶几。
我忽然看见茶几上骤然放着一个一次性塑料杯子,几个烟头侵在半杯水中,咖啡色的水像个嚣张的熊孩子在大声申明:“来呀,我就是尼古丁!”,张牙舞爪。
我身体里固有的惶恐逼近,畏罪之心汹涌而来。
“噗——!”窗外阳台上的卫生间传来的冲水声吓了我一大跳,我下意识地想落荒而逃,可脚却奇怪的定在原地,更为不可思议的是它们不由自主往阳台迈去。那一刹那,我的好奇心远远战胜了恐慌。
卫生间的门打开,一个姑娘走了出来,目光一触,她大声尖叫了一声,呆若木鸡矗立原地,那惊讶的程度丝毫不亚于我。
不过片刻过后她便恢复了常态,耸耸肩膀对着卫生间努努嘴。
嘴上叼着一支烟,烟灰长过了烟头。
我直视着她,点头表示明白。
她憨然一笑,像是掩饰尴尬地将手中的书晃了晃,另一只手连忙夹住口中的烟深深吞吐了一口。
手上拿着的是我放在床上的《白夜行》。
她很自然从阳台与我擦身而过走进房间,靠在沙发上,一边抽烟一边歪头看书,自然地一塌糊涂。
我倒成了陌生的客人。
半分钟后,她发出“咯咯”的笑声,放下书来,或许是看完了最为精彩的一章,然后伸出夹着烟头的手来说:“我叫林琳,住隔壁!”
“梁子!”我脑子里浮现那天的笑声,伸出手去。
果然只是象征性的握手,指尖刚一触碰,她便迫不及待收回手去,继续将烟抽完,又晃了晃《白夜行》说:“书不错!”
“喜欢拿去好了。”
她又拿出一支烟,比划了下:“来一支?”
“戒几天了。”
“我也刚戒几天——不对,应该说我每隔段时间总要戒几天。”
“间歇性上瘾?”我发觉她往沙发的中间一坐,我居然没有了位置,躺在床上自然显得不庄重,可硬挤在沙发上又确实没到那个亲密的程度。
她咯咯地笑:“还间歇性精神病呢!我是没办法,上班的时候不能抽。”
“哪个单位还不让抽烟?”我愕然。
“不是,是不想让单位人看见我抽烟。”
“哦!保持淑女形象!”我点点头,似乎明白了什么,但始终没能将她的形象和淑女联系起来。
“大概是这样,所以在单位的时候,只能躲在厕所里面偷偷吸,完了还要往嘴里喷香水,生怕人家闻到烟味。”她皱皱眉头。
“是够辛苦的。”我表示同意。
“所以一回到家就拼命抽。我住隔壁,刚才我说了吗?”
“说了,住隔壁,叫林琳,我叫梁子,要不再来一遍?”
“我钥匙忘房间里了,打电话叫房东又半天不见人,正巧你家门开着,又有点内急,所以才——”
“没关系!”我摆摆手。
“当真不介意?”她又问。
“不介意!”我一本正经回答道,“一个单身男人,有一天发现一个漂亮姑娘不请自来跟他坐在一个房间里聊天,做梦似的求之不得,我不相信他还会介意什么。”
她哈哈大笑:“要知道隔壁住这一个看东野圭吾的话唠,我早该来了,单位那些人死气沉沉的,说话特别没意思。”
“真的哦!住了那么久,我没发现隔壁是个漂亮姑娘,也真的是罪大恶极。”
她盯着我,嬉皮笑脸说:“虽然听起来那么不实诚,不过我还是相信了。”
“这句话是真的。”我看着她,打扮的清新干净,出水芙蓉般没有一点多余,俨然走出屏幕的奥黛丽·赫本。
“会弹?”她转过目光,指着挂在墙上的吉他。
“还行,在酒吧里打工。”
“快点,快点!”她的双眼放出光芒来,“我最喜欢会乐器的人了,弹一首让我听听!”
“弹什么呢?”我端起吉他。
她从沙发上移开一角,留下一个并排而坐的位置。
“最拿手的。”她笑盈盈看着我。
我想了一下,觉得《爱的罗曼史》挺合适,古典演奏法我不太擅长,基本用了普通的民谣手法弹奏。
纵然这样,她也听得目不转睛。一曲终了,她拍手叹说:“真了不起,好听极了,没见过这么好的现场!”
“再来一首?”我提起了兴趣。
“再好不过了,来首边弹便唱的!”
“罗大佑的《恋曲1990》怎么样?”
“我会唱,特别喜欢!”
过门一完,她跟着节拍唱了起来:
“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怎么也难忘记你容颜的转变。轻飘飘的旧时光就这么溜走,转头回去看看时已匆匆数年——”
“《月光倾城》听过吗?”
林琳摇摇头说:“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不熟悉。”
“常看电影?”我问。
“不买票的电影都看,屏幕小点,还可以快进。”她笑着答道。
我“哈!”了一声,弹了两个和弦轻声唱:“月光下的城城下的灯下的人在等,人群里的风风里的歌里的岁月声。”
林琳“哇!”地鼓掌喊道:“那部电影我看过!这首歌词棒极了!可惜我不太会。”
“那来首你会的。”我停了下来。
“行!”她自我陶醉,“我好久没正经唱歌了。”
“牛奶咖啡的《明天,你好》?”
“这个会,卡拉OK必点。”
“那行,现在你是牛奶,我是咖啡!”
“不行!我要当咖啡!”林琳急忙比划。
“为什么?难道我能比你白?”
“别废话,开始吧!”她咯咯地笑。
“你不先把烟灭掉?”
她翘起嘴唇:“叼着烟唱歌不觉得忒有型吗?”
林琳打着节拍很投入地唱着,造型和音乐本身谈不上搭调,滋味却是足足有余。歌唱到一半,她忽然停下来说:“这么样?还可以吗?”
“嗯,不错。”
“没意思!”她叹了口气,“一点不真诚。”
我抬头盯着她急忙补充说:“真的不错,离原唱就一个录音棚的距离了。”
“哧!”她笑了起来,“一个录音棚的距离,那能有多远?”
“一点不远,是个明星进了录音棚都能和王菲唱得差不多。”我继续弹奏。
这时,楼梯传来沉重的脚步声,外面女人的声音大喊:“来开门了,开门了!”
林琳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嚷道:“真扫兴!”
她将烟头杵进杯子里灭掉,对着我说:“来而不往非礼也,我诚敬邀请你去我的房里坐一坐。顺便说一声:其实我最喜欢的是迈克尔·杰克逊!”
房间的格局是一样,由于是女子闺房的缘故,看起来崭新许多,四处散发着蓬勃的现代化生机。和我的老旧房间比较,纵是一步跨越三十年这才回到二十一世纪。房间的陈设也多,姑娘喜欢的应有尽有,最为神奇的是居然一点不拥堵,女人对家的条理确实让人叹为观止!
我目光停留在门边衣帽架子上,一顶警帽和一套警服赫然眼前。
“原来你是个警花!”
她耸耸肩膀:“父母都是警察,一家警察,我也莫名其妙考了个警校。也谈不上有什么理想,顺其自然就跟着老爸的意愿走了。”
“当警察挺好的。”我言不由衷吞了吞口水,热情一下子降到冰点。
“工作而已,没什么好不好,”她一边换上拖鞋,一边盛水说,“别客气,你随便坐吧,给你倒杯水!”
“不用了!天热,不喝水!”我尴尬笑了笑。
“看电视?我有几本不错的碟子——可以不需要快进的那种。”她说明。
“女警都跟你一样?”
“私下里不一样吧!对了,你刚才不是提了件啤酒吗,要不来一杯?”她打开放在床头的音响,放了一曲迈克尔·杰克逊的《利比亚女郎》。
“警察喝酒能行?”
她叹了口气:“上班不行,不过我这两天休假,特别不容易。在单位要拼命装乖巧,不能抽烟喝酒,化妆也要恰到好处,浓了淡了都是不庄重。所以回到家,一定要放松。”
“那好吧!”我转身将啤酒拿了过来。
她砰一下撬开酒瓶,白花花的泡沫喷了出来,她急忙喝了一口:“干杯!”
我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
忽然,音响的声音戛然而止。
“停电?”
“不是,”我看着亮着的灯,“音响坏了。”
“可恨的老古董!你说气不气,什么都来得不是时机,真扫兴。”她装作恶狠狠的样子拍打着。
“要不我试试?我对老式的玩意有拿手的一套。”我并没有说谎,在我将偷钱包作为主要业务之前,我和姑父学过电器修理。
电器修理算是个古老的行当吗?记得很多年以前,人们都是去修电器的。现在则是坏了都直接换掉,电器修理便成为诸如其他传统手工业一样,淘汰和淹没于发达的制造工业之中。
一个简单的烧坏,烙铁都不用,我直达一根线,音响又咿呀呀响了起来。
“了不起,你这样的人才怎么我之前居然没看到过!”林琳惊愕万分。
“我是外地人。”
“这里都是外地人,我也是。”林琳从床底拿出一把锤子,“不如你把天花板那块也补补,晚饭算我的。”
我抬头看到缺的一块,叹了口气。
那个下午,我给林琳的房间修补了一番,到了晚饭的时候,她叫来外卖。在这里之后,我第一次和人一起吃饭。战战兢兢不断想:要是她知道,和她一起共进晚餐的是一个漏在法网之外的扒手加伤害犯的时候,会怎么想?
我不敢妄自猜测,只好小心翼翼扮演着一个宅心仁厚又富有才华的好青年,如履薄冰。
接下来的一天,我生怕又遇见她,早早便出了门。六月晨光和熙,我百无聊赖走在空旷的街道,几家早餐粉馆刚刚开门,老板将水倒在炉边,升起浓浓白雾,鼓成婴儿肥的腰包挎在肩上,周身无一不显露出岁月沉积而来的油腻。忽然觉得反胃,抬头看看远处,群山环绕。那光景十足的美丽,难怪众神喜欢高居于世界的顶端,万物踩在脚下的征服感断然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比拟的。蛰伏在土地上众生啊,你们那可叹的卑微灵魂!
我在外面游荡了两天,闻着快发臭的身体,思想着总不能不回家,到了深夜才悄悄的来到出租屋前。
抬头看三楼,一片漆黑,林琳应该不在家——即便是在家也不会这么晚还来找我,我们并没有熟悉到那个程度。想到这里,我才稍稍放心,缓缓进了门。
仿佛如释重负!灯没有开,我摸黑洗了个澡,边洗边告诫自己:决不能这样,我要离开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