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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静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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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人群散去后,才能方显校园的空旷。
同样是位于治城的大学,师大和理工大的建筑风格简直一南一北,前者是由红墙铺成的哥特式建筑,而后者是以灰色为基调的现代化建筑。
很符合两所学校的类型划分。
程谙就站在红色报告厅门外的台阶上,想着刚才提问时的情景。除了暗戳戳地骂一句李穆傻逼外,更多地是反问自己为什么要举手提问呢,明明自己对任何出风头的事都避之不及。
甚至连问题也是临时胡诌的。
他百思不得其解,只好安慰自己道,“我这是为了维护理工大的声誉。”
然而很不幸地,维护声誉的正义使者和毁灭声誉的傻逼狭路相逢了。
此时天又暗了一层,顺带着风起,颇有武林高手对决时风波暗涌的感觉。
程谙不知道李穆为什么这个时候折回来,也不太清楚对方此时如何看待自己,但处于礼貌他还是向李穆打了声招呼。
李穆闻声看了一眼程谙,有些赌气地视而不见。
其实李穆心里颇有微词,不单单是程谙抢了风头这一件事,更多地是程谙毁了他原本的计划。
最初他想的是如果能给教授留下个好印象,那么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添加到教授的联系方式,逢年过节再客套一些,投机一些,那么申请保研时也多了一份胜算。
论成绩他可能不是佼佼者,但他自认为比同龄人要深于世故。
可程谙偏要来搅和他的计划,偏要提一个毫无水准的辩证问题以求得到教授的赞许,偏要在此时此刻惺惺作态地和自己打招呼。
李穆越想越发觉得气短胸闷,沉着脸一言不发地从程谙身边走过,径直走进报告厅想询问教授的联系方式,哪怕是邮箱地址也好。
程谙见没得到回应,有些尴尬地收回了手。他看了下时间,樊觉已经被留下谈话快二十分钟了。
他其实能从教授语气中感知到教授对樊觉的赏识,在外面也能隐约听到教授在挽留樊觉读研。可他之前听超市老板提过,樊觉已经决定好出国留学。
程谙一时间又些恍惚,竟期待着教授能劝住他留下。
像是愿望成真,抑或是处在梦境中,他看到樊觉从门口朝自己走过来。
就是很普通的白色衬衣,配着水洗发白的牛仔裤,浅灰色书包被樊觉松松垮垮地背在一边,因为装的东西太多,底边一圈鹿皮绒被撑得有些变形。
没什么特别的,可程谙觉得樊觉整个人好看的不可方物。
“在想什么呢,”樊觉伸手在程谙眼前晃了晃,“是不是等得着急了?”
“没……没想什么……”程谙有些磕巴地回答着,声音越来越低,“也没等着急。”
“那就好,”樊觉哂笑着用手肘碰了碰程谙,指向南边那过于豪华的食堂,“听说师大的狮子头是出了名的好吃,要不要去试试看?”
“可是小宁……”
“他今晚在陈叔家吃,等会儿打包一份带回去就行。”樊觉一脸认真,“再犹豫下去我快饿成干尸了。”
这是什么怪比喻?
程谙突然觉得有点好笑,他下了台阶回头看向樊觉,“那……走吧。”
时近傍晚,落日留下橘红色的印迹,于是世间万物的余晖都有迹可循。
师大假期留校的人还是蛮多的,但因为没课大家不会一窝蜂得前来就餐,所以食堂显得有些冷清,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人。
樊觉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此时夕阳透过落地窗将桌面映成绛红色,一片温柔。
他找了个看包的理由让程谙留在座位上,自己则找隔壁座借了张饭卡去排队。
师大的狮子头依旧卖得火爆,放眼望去整个食堂只有这个窗口排起了长队。
樊觉站在队伍中央,高挑得引人注目,暮光照在他身上显得整个人都柔和起来。他偏着头看了一眼剩余的狮子头份数,然后侧过身孩子气地冲程谙比了个耶,笑眼弯弯。
倏然间,程谙不知道此刻静止得是时间还是自己的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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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觉回来时多带了一杯莲子羹,也是为难他了,拿着两份餐盘的同时又打包了两份狮子头,此外还另带了一份甜品回来。
他将莲子羹放在程谙面前,落下那一刻搪瓷勺撞了下碗壁,发出很清脆的一声响,他轻声道,“你先吃,我去还下饭卡很快就回来。”
然而过了许久也不见人,程谙有些担心,跑到隔壁问人家有没有见过刚才借饭卡的男生。
隔壁坐着一个扎马尾的女生,笑起来甜甜的还带有梨涡,语气轻快地问程谙,“是那个高个子大帅哥么,好像看了眼手机就出去了。”
末了又补一句,“应该没走远,你试着打他电话看看。”
程谙这才意识到,是啊,可以发个消息的。
他拿出手机才发现樊觉几分钟前发来一条微信:抱歉,遇到了一位朋友,有些事要和他处理下,大概十几分钟。不用等我,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附带一张《爱宠大机密》里面小兔子疯狂啃胡萝卜的表情包。
程谙有些懊恼自己刚才为什么没及时看消息,他抱歉地冲梨涡同学笑了笑,向对方答谢过后一边往回走一边回复樊觉:好的好的,你朋友吃过午饭了么,没吃得话可以一起啊。
打完这行字又觉得多余,删掉又重新输入:没事没事,等你。
他自认还没和樊觉熟络到这个地步。
程谙回到餐桌旁,托着腮看向落地窗外的景色,思绪却不可控地飘到了阮青杨身上。这些天他一直刻意去回避阮青杨再婚这件事,但还是无法避免被他人提起来的可能。
大家借此心怀鬼胎地试探程谙,出于各种目的逼他做出选择:奶奶劝他改回以前的名字搬回去生活;亲戚们让他将阮青杨允诺的几处房产先过户到自己名下;甚至连这位名义上的继母也私下联系过他,打着关心小辈的旗号明里暗里地将程谙排外。
太多的事情纷沓至来,却又像一滩死水静得出奇,在程谙这里泛不起一点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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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窗外已是暮色昏昏,再过一小会儿就要没入夜晚了。
只不过是短短的十几分钟,却也是从天亮过渡到了天黑,让人感到漫长且无助。这种感觉其实并不好受,像是看着自己的期待在随着天色而褪去,直至被耗尽。
桌上的饭菜已全数冷掉,莲子羹的表面上结了一层薄膜。
程谙开始拿起筷子无聊地转了起来,他在这方面是高手,几乎所有物体都能在他手上转出花来。
筷子在指间来回翻转,程谙却心不在焉地想着其它事情。稍没注意,筷子便从指尖甩了出去,掉在了地上闷声一响。
程谙刚准备捡起来,却被别人先一步拾起,抬眼一看,恰好和对方的目光撞上了。
是樊觉。
“我去重新拿副筷子。”樊觉顺带着拿起桌上那只落单的筷子,径直走向收残处。
直接把掉地上的那只换了不就行了,为什么要带两只筷子走?
看到这一幕十分不解的程谙默默推测出了原因:樊觉肯定有强迫症。
然而樊觉对自己有强迫症这一点全然不知,他回来后又将饭菜用公共微波炉加热了一下。此时夜幕低垂,路灯在双层玻璃上留下了一深一浅的重影。
“刚才……遇到了一件很棘手的事需要尽快解决,不好意思让你等了这么久。”樊觉歉疚地说。
“没关系的,”程谙非常大度地表示理解,他指着面前的白瓷碗狡黠地看着樊觉,“你要实在过意不去的话,那把这上面的桂花都挑走,好不好?”
“你不喜欢么?”
程谙摇头,反问道,“你喜欢么?”
樊觉点头,回答道,“喜欢。”
“那你把里面的桂花都吃掉,这样一来也不算浪费粮食,皆大欢喜。”程谙心满意足地将莲子羹推至樊觉面前,笑意盈盈。
这顿饭要比之前两个人相处要欢快得多。
以往程谙将樊觉视为学长,视为小宁的哥哥,视为一个遥不可及的人,却唯独没敢将他放在朋友的位置上。
程谙一直在和樊觉小心翼翼地相处,生怕逾越了这层关系。
可今晚,程谙觉得彼此之间,好像熟络一些了。
吃完饭后,樊觉提议散步回家顺道消消食。
师大是前年才迁到新校区的,周边一片刚开发本就没什么人气,到了夜晚出来活动的人更是寥寥无几。
樊觉带着程谙出了东校门后,整条路上除了一家煎饼摊就只剩他们两个人了。
秋风凛凛月依依,此刻更显冷清 。一到晚上治城这里仿佛提前进入了冬天,风寒得刺骨,呼哧呼哧地刮着让人身心俱疲。
好在今早出门时听樊觉的话多加了一件卫衣,程谙心想。虽然他现在冻得手指发僵但整个人是暖和得,有种被包裹起来的安全感。
他朝手心哈了一口气,搓了搓手后用手背贴了下脸,去感受这反差的温度。
一旁正在起炉子的阿姨看到这一幕,笑眯眯地说,“小伙子外面冷吧,要不要吃个煎饼暖和暖和?”
她面前刚点着的炭火正往外迸出火星子,热浪沿着炉壁翻滚,显得温馨又充满着人间烟火气。
“不用了,谢谢阿姨,我们才吃过晚饭。”程谙连忙推辞道。
“是的,都撑到这里了。”樊觉夸张地在脖子那里比了一下,回了个礼貌的笑,“等下次我们一定来尝尝您的手艺。”
“好咧!”
两个人离开东校门又往前走了一截路,来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回家应该朝右边的方向走,樊觉却带着程谙拐进了左边的一个小巷子里。
要绕一大圈才能到家。
程谙不明就里地跟着他,倒也没有多问什么。
两旁是缠满整片围墙的爬山虎,泛着熟透了的红。他们并排走在路灯下,影子被拉得很长。
兀地,樊觉转过头来问他,“那天你给小宁讲的睡前故事,有后续么?”
程谙怔愣了一下,倒不是忘记了故事内容,而是在担心以樊觉聪明通透,不会猜不出来故事在暗指些什么。
他惨淡地笑了一下,哑声回答,“没有。”
程谙其实在害怕。
于他而言,向身边朋友出柜并不是多难的一件事,可他深知流言蜚语有多伤人,保守秘密又有多靠不住。
如果事态发展到无法把控的地步,那所有人都会知道程谙是个同性恋。
妈妈该有多难过。
毕竟这些年在父母狼狈的婚姻中,自己是母亲唯一的慰藉。
可程梅是绝对不会接受这个事实的。
程谙是阮家唯一的男孩子,是为阮家传宗接代唯一的希望。无论阮青杨态度如何,至少在阮家一群长辈眼里,程梅功不可没。
好像程谙生来的意义就是为了家族继承,而不是为了他自己。但如果程谙是个女孩子,在阮家是不是连家族继承这个意义都没有呢。
一切像陷入了怪圈,无解到绝望。
甚至有时候程谙会想,如果哪一天向家里公然出柜了,那么会不会有一种报复的快感?
可程谙终究是不愿,他在心里不断地祈求樊觉不要再追问下去了,甚至连怎么装傻都已想好。
可樊觉什么也没问,只是沉默了片刻,过了好一会儿才敢抬眼看向程谙,试探地问,“那我讲个自己想的后续,可以么?”
程谙应允。
“其实在这片森林里,有只不太招人喜欢的兔子。它性格孤僻又特别固执,整天就知道摆着一副臭脸。”樊觉不好意思地笑了下,继续补充道,“但其实它是只很欢脱的兔子,经常会有些天马行空的想法。”
“一天,小兔子被拉去给一个演讲比赛当摄像,就是那种台上慷慨激昂丝毫不影响台下昏昏欲睡的演讲比赛。小兔子无聊极了只好拿着相机胡乱取景,然后它发现角落里有只很孤独的彩色刺猬。”
“彩色刺猬没什么好稀奇的,小兔子见过太多了,只是这只刺猬它有点特殊。它安安静静地躲在角落里处理额头上的伤口,如果有选手演讲完它还会放下棉签鼓掌,实在不像只会打架的刺猬。”
“镜头对准小刺猬时,它冲着镜头拘谨又腼腆地笑了一下。于是兔子带着好奇心开始留意起这只刺猬来。”
“后来,兔子每周一早课都会守在教学楼看着刺猬卡点进教室,然后自己再赶回去上课等着被教授罚。只一眼,小兔子都会开心好久。”
“再后来兔子和刺猬相识了,在日渐熟悉的相处中,兔子无意间发现了刺猬的秘密。”
“不过没关系,兔子也有一个秘密,它不准备再隐瞒下去了,它想和小刺猬去分享。”
樊觉看着程谙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小兔子喜欢眼前的这只刺猬,很久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