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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 4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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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接下来很长一段日子对于元琅来说是空白,她只知道自己竟然活下来了,不仅她,小马扎也活下来了,活得还很欢实。
伤势渐轻的时候,元琅终于弄明白了事情大概的经过。救她的人是个卫国老妇丁氏,丁氏也是被掳到北胡国来的,沦落敌境的四十年间她吃尽了苦楚,生下五名不知道父亲是谁的子女,故乡的人和事早就忘光了。北胡军与民之间没有严格的划分,上马杀敌下马放牧,牧民们跟着军营一道在草原上迁徙。丁氏为了谋生,在军营中做些杂役,元琅刚进军营的那一天所有人都以为她已经死了,丁氏受命将四具卫国女尸拖出营地时发现其中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还剩最后一口气,便将元琅与马扎悄悄带回自己栖身的小帐篷里,悉心照料。
元琅右肩上的伤是被北胡人的铁钩伤的,应该是当时用铁钩钩穿肩膀把她从山涧里拖了上来。之后又受了很多罪,伤口撕裂,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痊愈。好在除了右肩,元琅身上别处没有什么太大的伤口。马扎这小子命大,这么折腾下来只有脑门上破了两处油皮,能吃又能睡,没过几天就把爹娘都忘了,和丁氏住处附近的北胡孩子们呓呓呀呀着打成了一片。
可丁氏不让元琅离开小帐篷。小马扎从小养得粗放,年纪小又不会说话,现在裹上一张破皮子说他是北胡崽子没人会怀疑。元琅不同,丁氏洗净她脸上的污血后就知道自己捡回来一个大麻烦,长成这样的女人若是没有个强有力的人护着,在北胡大营里绝活不过一晚。
丁氏自保尚且不暇,能给元琅一口饱饭吃就已经是能力的极限的,她能做的就是把元琅关在帐篷里,绝不能让她在别的北胡人面前出现。所幸丁氏老贫,在崇尚力量的北胡国她就是社会的最底层,居住的地点也只能是营地的最边缘,比起营地中央这里帐篷的密度要小很多,周围住的人也大多是老弱穷寡,没有人会对一名老妇的破帐篷感兴趣。至于小马扎,丁氏就说是刚从卫国掳来的,她捡回来养大,将来为她养老送终。
从向远的温柔呵护中,一下子跌进北胡穷妇破破烂烂遮不住风的帐篷里,元琅只哀怨了两天时间。不是她不想继续哀怨,而是此刻除了她,同样沦落到这里的还有小马扎。她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向远的照顾,却不能心安理得地享受丁氏的照顾,看着这老妇每天从牙缝里省出来的那点口粮,元琅觉得自己不能继续躲藏,必须要想个什么法子让自己和马扎离开这里,逃回卫国去。
一定不能死在这里!就是死也要死在卫国的国土上!元琅用手背擦一擦脸上的泪水,让自己努力把丁氏留下来的饭咽进喉咙里。
从丁氏口中元琅得知,现在身处的地方离卫国边境线有两百里,如果不迷路,向南一直走,三四天功夫怎么也能走回卫国。现在摆在元琅面前的难题有两道,一是怎么弄到路上足够的食物,二是怎么能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离开北胡大营。
很快,这两道难题便迎刃而解。丁氏的两名女婿都在军中,最近频频袭扰卫国,抢掠战斗中立了功劳,得到了很丰厚的赏赐,于是两个女儿都给母亲送来了吃食。女儿不仅带了吃食,还帮着母亲把破帐篷修补了一下,母女三人用北胡话拉拉杂杂地说了很久,藏身在帐角毡垫下地洞里的元琅一句没听懂。
女儿走后,丁氏把元琅从地洞里扶出来,欣喜地告诉她一个好消息。兰州方向的河源军有异动,俱轮王带着大军要向西进发避过卫军锋芒,北胡牧民也要跟着向西转战。等到大营西进的那一天,元琅就带着马扎躲在地洞里,上面盖块木板盖上毡垫,再洒上土,等北胡军都走远之后出来向南逃生。
元琅感激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泪盈于睫,抱着马扎跪倒在丁氏面前,压低声音泣道:“大娘,我身无长物,不知道该怎么感激您的救命之恩!”
在北胡四十年,丁氏说话的时间已经带了很浓的北胡音:“傻孩子,说什么救命之恩,菩萨都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一个大活人在我眼前,难道我能不救吗?你起来,别跪着了,地下凉,你的伤还没好。唉,咱们都是苦命人,当年我被掳了来的时候,有多么想能有个人来救我,这么些年有那么多那么多的卫国女子死在这里,她们每一个我都想救……救不了啊,我只能眼睁睁看她们被糟蹋死……不说这个了,咱们合计合计,你要怎么安全地回卫国去。”
元琅突然想起什么,把元杰送的那块玉牌取下来塞进丁氏手里:“大娘,这块玉虽碎了,边上箍的是银子,您取下来多少能换点儿东西。”
丁氏笑着摇头,把玉牌挂回元琅颈间:“傻孩子,我有口饭吃就行了,你留着吧,回到卫国还得打听找你的家人,到时候有要用钱的地方。倒是还有一件事,我得和你商量商量,马扎你真的要带走吗?你一个人走容易些,这孩子留给我,我会好好把他养大……”
元琅黯然摇头:“谢谢大娘,我要带着扎扎走。他的父亲和三哥就死在我眼前,还剩下娘亲姐姐和两个哥哥要是还活着,将来问我扎扎在哪儿,我不能说把他丢在北胡了,我要把扎扎带回去还给他娘。”
果然第二天就有号令分级传下,大营即刻整束转移,军队在前开路,牧民赶着牛马羊紧跟其后。北胡人转场是常事,每家每户最主要的家当都是活物,春夏秋冬的衣服就身上一件,剩下一顶帐篷一口锅,卷巴卷巴往勒勒车上一捆,说走就能走。
元琅原本的衣服都被马拉着磨破了,丁氏改了一件女儿的旧袍子给她穿着,吃的东西扎成一个细长的包袱环在腰间,两枝空心的牦牛角一枝灌着水一枝灌着牛奶,预备着马扎在路上喝。
没有多余的时间道别,丁氏把元琅塞进地洞里之后利索地做好伪装,然后在邻居的帮助下收起帐篷。丁氏没有勒勒车,她所有的家当都要用块厚牛皮裹起来自己拖着走,老妇吸吸鼻子,抹一把枯树皮一般的脸颊上的泪水,随着周围的北胡牧民,沉默地向大军进发的方向走去。
头顶上是缓慢的脚步声与蹄踏声,地洞里伸手不见五指,马扎被喂得饱饱的,此刻正在舒服地熟睡,元琅缩在地洞里泪如雨下,她左手抱着马扎,还没有完全恢复的右手中握着丁氏给她的一柄小刀。两百里回国的逃生路上,这是她唯一的武器。
人过一万,无边无沿,更何况除了两万余北胡大军之外,还有人数更多的牧民。好就好在丁氏这一片的老弱被安排在队伍的最后出发,等她们离开的时候,大军探路的前锋已经突进到百里开外了。
元琅一点不敢大意,躲在洞里没办法计算时间,她就强迫自己睡觉。可是怎么努力也睡不着,头顶上一点动静也没有,但她不敢揭开木板看看外头是不是已经安全了。马扎倒是睡了两觉,他一睁眼元琅就喂他喝水喝牛奶,要不就弄块比牛皮还硬的肉干让他磨牙,总之一定要堵住那张小嘴不能发出哭声。
元琅就在地洞里头苦等,等到她不知不觉累到极致睡着之后,又被饿醒的时候,才终于壮起胆子试着站起来。蹲着保持一个姿势的时间太久,她用了一番功夫才扶着墙把腰挺直,两只手里都有东西,就用脑袋把木板顶开一点儿,揭起盖在上面的毡垫小心向外打量。
迎向元琅目光的,是一道初升的彤红阳光,原来她在地洞里躺了将近一天一夜。把木板再顶开一点儿,再顶开一点儿,探出脑袋去象土拨鼠一下四下里打量,周围视线所及之处,除了被丢弃的杂物之外,一个北胡人也没有了。
元琅激动地哭出声来,一边哭一边不忘赶紧从地洞里爬出来,一边哭一边抱紧小马扎,一边哭一边迈开大步向着南方奔跑。两百里地,就是从京城到隐龙山一个来回的距离,元琅在马扎的衣服上擦眼泪,马扎扭回脸来冲着她笑:“姐,姐……”元琅在马扎脏脏的小脑袋瓜上亲一口:“扎扎,姐带你去找娘。”
逃出生天的兴奋维持了很长时间,渴也忘了饿也忘了,天顶上一轮冉冉升起的太阳是最好的路标,指引着元琅往南走,一步也不会错了方向。
头两个时辰走得很迅速,然后速度直线下降,再然后元琅就不得不坐下来歇了好一会儿,吃点儿喝点儿补充体力,再侍候一下马扎的三急。
鞋子也是丁氏给弄来的一双旧皮靴,很大,还有一股子怪味,但没它不行,光着脚走不完二百里地。把马扎哄睡着,按照丁氏教的办法,用一根长长的腰带把孩子捆着背在背后,这样能解放双手,走得更便捷一些。
抬头望望太阳,元琅给自己鼓劲儿,昂首继续向南。但是体力这种东西,并不是鼓了劲儿就能有的。离开之前丁氏曾经偷偷摸摸地指给元琅看过,走到营地南边远处那几座并不高的山峰,就已经走出去五十里了。元琅要求自己第一天一定要走到那里,但是现在已经有些走不动了,望望山还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旷野空寂,除了风声就只有元琅自己的脚步声。在这种地方走路很容易让人产生挫败感,因为走了很久,四周围的景物没有发生变化,仿佛自己一直在原地踏步。元琅把背后的马扎向上掇一掇,随着自己的步伐开始哼唱:“一个麻雀一呀个头呀,两个的嘛就尕眼睛,嘛就明呀炯炯恩,两个爪爪蹲呀墙头,一个尕尾巴甩在后头。”
这是跟着马剁学唱的山歌,好长一大篇,元琅只记住开头第一段。元宵节那一天马剁一边唱着这首歌,一边带元琅玩他砌了一天的滑道。那个比猴子还皮的小家伙,被北胡人一箭射死在树上。
元琅眨眨眼睛忍住泪意,放开喉咙瞎胡唱,一个麻雀,两个麻雀,两个爪爪啊四个爪爪,蹲呀墙头呀,在呀后头,恩哎哎咳哟。单薄的声音唱出来,马上就被旷野上的风吹散。但这似乎真的能壮胆,于是她唱得更大声。
五十里地原来这么漫长,用双脚来丈量,是一件这么费力的事情。元琅不知道别人的速度是多快,等她终于走到远山脚下时,太阳已经快要西沉。
两只牛角里装的水和牛奶马上就要喝完,在天黑之前必须要找到水源,还得找到安全过夜的地方。元琅在野外生存的一丁点可怜的知识都来自丁氏,她嘴里念叨着丁氏说过的话,在山峰间寻找长着草和树的地方,那些地方找到野泉的机会能大一些。
可能是父皇母后的英灵在天保佑,元琅没费多大功夫就找到了一条冒着热气的小溪,这可是天降大喜,只是溪水实在太细太浅,用牛角去装水很难不把沙石也灌进去。元琅背着马扎循着溪流向前走,山里的水总是越聚越多,果然走不多远,比筷子粗不了多少的溪水一下子就变得有拳头粗细了。元琅蹲下来用手拘一捧水尝尝,水味清冽中带着极淡的一丝硫磺味儿,应该能喝。
灌了满满两牛角水,元琅蹲在溪边开始琢磨。她不是瞎矫情,这个时候了还想要干净,可走了一天的路实在脚疼,这靴子的怪味一阵一阵向上冲,天还很冷,她两只手都冻得裂了口子,还有马扎的小屁屁渍了一天也应该洗一洗了。溪水再向下说不定有水量更多的地方,只去泡一泡脚,洗洗手,再洗洗小马扎,用不了多大功夫。
这实在是让人很难拒绝的诱惑,元琅把两枝牛角交叉背好,顺着溪水继续向前走。
看到一团暖暖的白色水雾时元琅不由得惊喜,眼前是一汪温泉池,池面只有五、六张桌子那么大,但一侧的石壁上竟然还有一道一丈来高的小瀑布,携着温泉水落进池里,激起更多的水雾。
水雾蒸腾,元琅的脸上立刻湿润,周遭的温度也变得让人十分适意,她极力忍住跳进去洗个澡的想法,在池边找块石头坐下来脱靴子。双脚刚一踏进水里,元琅舒服得哼了出来,她把马扎从背后解下来放在石头边温暖的地面上,去取牛角想喂他喝点水。
头一扭,元琅顿住,感觉自己好象看见了什么不应该看见的东西。一阵风过,把池边的水雾吹得散开了一些,元琅慢慢瞪大眼睛,看见了离她不太远的地方,也是一块干燥的石头上,放着一件叠好的黑色衣服。
牛角掉在了地下,元琅爬起来就要抱马扎逃跑,不知哪儿来的一股力道打在她后腰上,打得她一个马趴摔下去。翻过身时,一柄雪亮的弯刀已经递到了元琅的颈间,她双手撑地双脚疾蹬向后头避让,弯刀紧跟上来,直到元琅的后背抵上了一处石壁,再也无路可退。
心脏就在喉间跳动,元琅象被人勒紧了脖子,两只眼睛紧盯着近在咫的刀刃,被刃上的亮光刺夺着双目。又是一阵轻风拂过,似乎是有个顽皮的小姑娘凑在耳朵边上朝你吹了一口气,把池边的水雾吹成一幅轻轻摆动的薄纱。纱帘轻卷,一个人执刀从帘后走出来,精赤修长的身体上还沾着泉水,一头乌黑长发胡乱披拂着,双足踩在野山池畔,似是从池中现身的精怪,一张美得几乎有些妖异的脸上又冷漠又平静。
利刃的寒意浸入皮肤,元琅抬头看着这个男人,这个男人也在看着她。马扎穿得太厚翻不过身,在地下呓呀叫着姐,姐。听着孩子的叫声,男人眉梢微动,凝视着元琅,声音低沉缓慢:“你,很象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