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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七章 ...


  •   青龙王平鼎是哪路神仙越明棠最后没能得知,也没了再探究的兴趣,只知道月胧山庄添了两张吃饭的嘴,只靠一头野猪怕是撑不了多久。

      为什么是两张嘴?

      只因晋云燊临时改变了主意不打算回田府了,出门在外要懂得随机应变,能屈能伸,既然有个得天独厚的隐匿藏身之地,不好好利用才是傻子。

      “越少侠不久前还承诺若奴家若被逐出王府便会一生一世对奴家负责,这刚说过不到两个时辰的话,怕不会忘了吧?”

      “呃,这……我说的是若在阵中出了意外,何况你这也没被赶出来啊?”

      “又有什么差别?奴家本就是秦王的侍女,秦王既然不在了奴家回秦王府还有什么意义?奴家如今就犹如那无根的浮萍,还不是要时时经受那风吹雨打?稍不留意就被一个浪头卷入水底……越少侠既已得知事态严峻,又怎能忍心我一孤苦无依的娇弱女子流离失所、任人欺侮?”

      “嗯……那你就暂时先住在月胧山庄,等形势有了转机……”

      “谢越少侠收留之恩,奴家就知道少侠不会见死不救!”

      ……

      回想起三日前银杏树下的情形,越明棠忍不住叹了口气,这回她算是作茧自缚,被人讹上了,搁到现代,那沈云就是妥妥的道德绑架,放网上能被正义感爆棚网民们的唾沫星子喷死,可在这里,她除了自认倒霉也别无他法。

      同样是女人,怎么人家那眼泪就能说来就来,跟不要钱的自来水似的玩命儿地流,而她想挤两滴眼泪缓解下干眼症都得先拧一把大腿。

      天道不公,天道不公啊!

      师兄,你赶紧快马加鞭地回来吧,师妹我一个人承受不住啊!

      越明棠掬了一把辛酸泪,挂着弓箭在林子里乱窜,今日家里的那位祖宗说天天吃野猪肉身上都一股野猪味,要改吃带翅膀的换换口味,是以这打鸟的工作就落在了她的头上,换别人也跟不上鸟儿的速度。

      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她也再懒得跟那位计较,计划先暂时忍忍把她伺候好,等师兄回来后再在外面给她寻摸个落脚安家之地,隔段时间看望一次送些银粮,倒也不算违背了承诺,当然,最好的结果是她能把自己嫁出去,这样彼此都能解脱。

      冬日的野林子异常寂静,天色尚早,日头躲在灰霾的天幕后泄出一圈朦朦胧胧的光晕,照得人心情也亮堂不起来。

      越明棠从半膝深的积雪里拔出脚,攀上一棵大树坐在粗大的枝干上,将猎得的几只山雉拿绳绑了,靠着树干静静发起呆来。

      距离过年还有半个月,师兄信中说确定不了回来的时间,离火藤数量过于稀少,他在外找了三个月至今只找到两株,只够一次的用量。其实她想告诉他这次找不到也没关系,她已经发作过一次,离下次发作时间还远,一次用量就已足够,相比找药,她更希望他和师傅能回来大家一起过个团圆年。

      月胧山庄除了谷丰谷满两兄弟,其余人都是没有血缘关系的,能在这异世中获得超越血缘的亲情,她一直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人不能选择自己的命运,好与坏也多半来自与外界的对比,她不想让自己的心装太多无关紧要的人与事,或许是经历过一次死亡,这一世又半只脚踏着奈何桥,越明棠从不敢奢望太多,她怕拥有的越多,离从这个世界消失的那一天就越近。

      “咚!”

      树干旁传来一个清脆的敲击声,越明棠瞬间回过神,眸光如电向后方射去,待看清来人紧绷的肌肉霍然一松,又懒懒靠回在了树干上。

      “让你出来打些野雉,你却偷偷躲在树上偷懒。”晋云燊裹着一件水红色小袄顺着越明棠踩出的雪坑款款走来,步履优雅,身姿秀致。

      “诺,你要的鸟儿。”越明棠抬起脚尖,踢了踢挂在一旁被捆成鞭炮的一串山雉。

      晋云燊翻了个白眼,几日相处下来他也逐渐摸清了这少年的脾性,如一块上好的玉石却棱角锋锐让人无从下手,既护短又刚硬,但若好言好语与他交流,他也能正常反馈甚至加倍返还别人的好,只是无拘无束惯了不愿受人指使,明明能把事办好却又懒得上心。

      “既然打到了还不快些回去,在这外面发什么呆?”他跃上树枝,将枝上分出的细小枝杈撇了个干净,确认不会勾坏衣物这才坐在越明棠身旁。

      越明棠瞧着他的动作,忍不住道:“秦王府的侍女都像你一般这么讲究么?”

      “那是自然,秦王殿下性情高雅,心尊好洁,行事作风尽善尽美,小到日常住行,大到朝堂政事,俱无比精妙绝伦,臻于至善,世人莫不称颂。”晋云燊自得道。

      “哦,那你伺候这种强迫症主子也够累的。”越明棠同情道。

      “你……”晋云燊虽没听说过“强迫症”,但直觉不是什么好词,忍了一忍没去呛声,“你身为天元朝子民,难道就不好奇天家那些王公贵族?世人都说秦王可是天元朝排名头位的美男子,风姿卓绝,世所罕见。”

      “不好奇没兴趣不感冒,秦王长得再惊世骇俗,跟我又有几文钱关系?我对他的印象也就是死的不是时候不是地方,耽误大家领救济粮。”越明棠转了个身,态度颇有些不耐烦,闭上眼薅了片枯叶在嘴上叼着。

      这沈云成天三两头在她面前转悠,张口闭口都是“秦王、秦王”,敬业程度堪比前世给她疯狂安利男明星的迷妹们。

      再说了,美男子她见得少么?什么邪魅的、冷酷的、霸道的、温柔的、贵气的、阳光的、妖冶的、可爱的、忧郁的、爽朗的……当她从小到大看的小说电影连续剧都是闹呐。

      另外,她也不排除有“护犊子”的心态在其中作祟,一直以来,越明棠始终坚信只有她师兄才是最帅的,帅到可以把这世间一切美好的词语全堆砌在他身上也依然掩盖不住他的灼灼风华。

      至于秦王,既然都已经进棺材了就做个安静的美男子别再出来蹦跶了,蹦跶得再欢腾充其量也就是个帅得惊天动地的僵尸,还能咋地?

      晋云燊眼看再度挽回秦王尊严无果,也拉了脸转头不发一语,林子再度恢复安静,唯闻见阵阵“簌簌”落雪声。

      沉默了一会儿,越明棠突然出声:“要坐就安安静静坐一会儿,别乱动,这根树枝可承不了多重。”

      “谁动了?不是你在动吗?”晋云燊莫名其妙。

      “这里就咱们两个,不是我就是你,争这个有意思?”越明棠睁了眼,以一种“这个女人又开始无理取闹了”的目光向对方看去。

      晋云燊无缘无故挨了怼不禁又气又怒,忍不住道:“姓越的你若对我有意见就直说,少找这种无聊的理由冤枉我。”

      “我冤枉你做什么?现在不正是你在动么……”越明棠身子坐正,视线突然一转,惊奇叫道,“咦?什么玩意儿?”

      晋云燊随着她的目光向树下看去,只见一个皮毛通红的小兽正一脸凶恶咬着一只山雉的脖子拼命向后拽,可惜气势虽然十足力量却是有限,拽了半天也只蹬出个不深不浅的雪坑,外加一嘴鸡毛。

      越明棠下了树一把揪起小兽的后颈皮拎到眼前仔细观察,发现小兽除了四爪和尾巴尖颜色雪白,其余毛皮部分色若赤焰,脑袋小而圆,吻部尖短,瞳色金黄,有点像狐狸,可又有些不同。

      小兽被捏住“命运的后颈皮”乖乖不动,似乎一点不怕人,甚至伸出粉色的小舌头舔了舔嘴,神色无辜。

      有意思的小东西。

      越明棠笑笑,将小兽递给晋云燊:“这小兽毛色真漂亮,我看倒与你很衬,送你回去做条围领吧。”

      晋云燊抱着乖乖趴在他怀中的小兽闻言心中狠狠一抽,他该说这少年真傻还是假大方?传说中百年一遇、万金难求的灵兽赤焰金瞳狻就这么跟兔子一般说送就送,而且还是做成围领……

      “你可知这小兽是什么动物?价值几何?”他摩挲着小兽的皮毛问道。

      “有点像狐狸,但你这么一问我猜肯定不是,那就是狐狸的亲戚,毛色这么漂亮肯定不便宜,怎么?你怕我反悔?”越明棠有些不以为意,这小兽皮毛虽难得但她本身血炽不怕冷穿不着这些毛皮,师兄夏侯澄不喜红色,舒禾小孩心性金锞子都能被当成石头打水漂,师傅他老人家更别说了,好东西也得在合适的人手里才有其应有的价值,送就是送了。

      “若我没认错,这小兽应是古书中记载的‘赤炎金瞳狻’,传闻只出没在西北深山密林之中,此兽极通人性,嗅觉灵敏,食性复杂,可辨世间奇毒,自古即为皇室所求,如今已有近百年没有现世了,这么一只幼兽若献于万安城金座之人,足可保你三代锦衣玉食。”晋云燊缓缓道,若是提早有了这只小兽,他的替身也不会莫名其妙被人毒死在宴席之上。

      越明棠听罢不觉有了些兴趣,又仔细看了看那小兽,小兽圆圆的眼睛警惕而又好奇地盯着面前的人,盯着盯着似是觉得晋云燊怀抱极为温暖舒适,竟忍不住打了个哈欠,阖了眼皮“呼噜呼噜”睡着了。

      饶是越明棠生来心粗性硬,见到小兽娇憨可爱毫无防备的模样亦忍不住心中一软:“我看它还是个宝宝,跟你似乎也挺投缘,和你一块做个伴儿倒也好。”

      “你真准备将它送给我?”晋云燊有些意外。

      “宝剑赠英雄,萌兽送美人,”越明棠嘴角弯出一个恰到好处的弧度,眼中带着三分狡黠,“不过沈云姑娘也别高兴的太早,这小兽的伙食得从你的份例中扣,还有我决定你也不能一直吃白食,得赚工分换口粮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7章 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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