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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从梦中惊醒。时间是2点05分。
      出了一身汗,黏腻地粘在身上。
      余初觉得气滞憋闷,翻下床在睡裙外套了个薄罩衫,从架子上随便拿了一瓶蓝色起泡酒,打开客厅的推拉门,倚着小阳台的栏杆开始对嘴吹。
      余初不喜欢喝酒。。
      白酒太辣,喝不了;啤酒苦,一喝就吐。
      但是喝酒能够让余初好好睡一觉。这种泛甜的酒也勉强能让人接受。
      或许她只是想给自己找点罪受。
      这几年来她的酒量一点也没长进,一瓶绝对够用了。
      余初不懂酒里的门道,也尝不出好坏。好在只要买过一次,善解人意的某宝就会不停地推荐。
      一款多么优秀的产品,余初想。

      工作日是没有宿醉的资格的。好在现在是星期日。
      喝晕过去然后睡个懒觉。
      这个房子,余初最喜欢的地方就是有一个不算小的露台。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属于余初的,除了这套还算宽敞的两居室。

      是用爸爸妈妈两条命换来的。

      毕业前舅舅帮忙挑了这里,用车祸的赔偿金,还有爸爸妈妈不多的积蓄,或许舅舅也帮忙添了不少。
      户型装修不错,C城市中心,离公司也近。

      真好。

      虽然是八月,这个点儿的夏风却是清爽怡人。
      余初使劲让胸膛起伏,大口大口地吸入透着凉意的空气,再用力地吐出,觉得痛快。
      自己还活着。而且活得蛮好的。
      但是脸上痒痒的,手一抹,是眼泪。
      摧心剖肝的痛苦连一瞬间的晃神都不愿意放过。

      当年出于安全的考虑,舅舅把余初家里的事情告诉了辅导员。因此在一段时间内余初获得了这位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学长从线上到线下无微不至的关心。
      他不论是发自内心同情余初还是仅仅害怕她从宿舍楼跳下去,都堪称一个非常负责任的辅导员。但是每一次嘘寒问暖的消息都在提醒余初,在她的生命中发生了不幸的变化,所以余初不得不向他说明以后不必特意关照。
      其实他多虑了,余初在学校的最后一年还算平静,因为大部分时间她不会意识到日子与以往有什么不同。
      或者说,她在清醒的时间里有意遗忘着这件事。曾经的她以为只要无视,这件事就不曾发生。
      同学中只有室友知道余初家遭了祸事,应该是辅导员的透露。不然余初觉得偶尔深夜爬下床到套间阳台上噤声大哭的诡异行为一年内从没有被抓包实在奇怪。
      余初从没有和她们在明面上谈过这件事或者当着别人面哭过,因为余初觉得这只会让她们尴尬。这种痛没有经历过的人无法感知,只能作无力的安慰,自己表现得歇斯底里只会让她们也不安。好在大四了,大家也都不常待在宿舍。
      余初同人相处向来留三分余地,也不对他人抱非分的幻想。
      在大学里只有相熟的同学,没有亲密的朋友,更无贴心的恋人。
      即使最亲近的室友也是融洽中带着几分客气,往日相伴上课,谈论八卦也是常有,但余初很少向他们倾诉自己的情感,尤其是痛苦。
      除了课业相关的交流,班中其他同学对余初个人生活的了解也是寥寥,余初相信他们对这件事一无所知。
      余初跟其他同学一样,正常上课、参加秋招、进实验室、写论文。
      C大这样的大学校园美好在包容一切,丑恶在人人自我,这其实是一枚硬币的正反面。很多时候是因为漠视,所以才放任。
      疯,余初不会是最疯的;呆,余初也不会是最呆的。平平无奇,无人介意。
      纵使余初与从前相比性情大变也不会有人愿意刨根问底,正如余初也没有为另一个人掏心掏肺。
      绩点、毕业、保研、考研、出国、就业,关乎苦读时心心念念的“知识改变命运”能否成功变现,大家因此夜不能寐,所以谁都怪不得谁。

      余初也曾因为自己的普通日夜焦虑,也曾因为取得一点世俗标准的进步和成功窃喜过。
      然而当时渴望得到的一切,都无法让现在的她对这世界产生一丝留恋。
      她自小学习努力,但始终找不到意义。读书的时候她很吃老师“出人头地”那一套,但她觉得所谓“知识改变命运”翻译过来就是拿学历换钱。为了找一份体面的工作,让家人过更好的生活,让爸爸妈妈买大房买豪车,带他们去旅游去度假。
      然而现在人生唯一的指望也被剥夺了。
      余初恨自己爱的人永远不会为她停留,一个一个没有预兆地消失在这世界,留自己一个人在这里不死不活。日子不过是一天一天就过能下去,但所谓“快乐”“幸福”这种字眼看一次心惊一次,时间久了都不知道那究竟用来形容什么滋味。
      那个整日像热锅上蚂蚁般挣扎的自己就是一个笑话。
      没有家人,没有爱人,没有朋友,没有理想,没有憧憬。
      终于还是把自己的人生过成了一坨狗屎。

      “操!”
      “你狗日的王八蛋!”
      脑子有点缺氧,迷迷糊糊中又想起照片上那王八蛋油腻的脸。
      余初感觉站着好累,一寸寸滑下去蜷缩在角落扒着一根栏杆,口中还在念“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那肇事司机,舅舅没有让余初多参与官司的事,但余初知道他只判了十年。
      一想到他几年后就能出来重新过上花天酒地的生活,自己却要在这没有光亮的深渊煎熬一生……
      酒瓶一下一下怼着栏杆,余初突然有点庆幸这家当初装了防盗网,不然自己现在就跳下去见孟婆了。

      “小姐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大家都已经休息了。”
      好像有人在跟她说话,把余初吓得一激灵。
      余初循着声音抬头看过去,几米外隔壁阳台上好像,好像站着一个细长的人。
      他家客厅的灯光照亮了半边阳台,但是除了他穿着白T以外余初什么也看不清。
      平时的余初根本不会和陌生人有任何不必要的交流,作为一个独居女人更不敢招惹这种陌生男性。
      等一下,按照方位来说的话……他岂不就是天天在自己床头蹦迪那丫的!
      “滚蛋!”
      男人不吱声了,加速挂完手中的衣服回屋。

      一般第二天早晨不需要隔壁叫醒服务的夜晚余初会在次卧睡,但是昨天可能喝得晕晕乎乎的,就扑在主卧了。
      结果七点半准时醒来,头痛欲裂,抱着被子去次卧接着睡。
      “咚,咚咚。”持续而规律的敲门声再次吵醒了余初。
      从小到大余初最害怕就是自己在家的时候有人敲门,敲门声会让她不自觉心跳加快。如果不是送快递或者送外卖的,余初会脱了鞋悄悄走到门口从猫眼往外瞅着然后假装家里没人直到那人离开。
      现在想想反而是自己比较吓人。
      小时候也用这种方法躲开了很多突然到家里找自己玩儿的小朋友,余初那时讨厌没有提前约定就侵袭自己生活的活动。因为大家都说余初总不在家,渐渐地就没有小朋友来找余初玩儿了。
      敲门声不紧不慢,正好能听到的程度,不似外卖小哥的火急火燎。
      虽不像恶匪,但不能排除小贼。
      余初赶紧把眼镜戴上,拿上床头柜里的防狼电棒,光脚轻轻地朝门口走。
      余初想不出会谁会造访,两年多来这个家除了送外卖和修马桶的没有外人敲门,现在连送快递的都不上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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