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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在黑暗中感到一阵心悸。
      摸开床头灯,抓过放在柜子上的表凑到眼前,费力辨认两根指针的位置。
      余初的近视度数并不算高,但是适应黑和光所需的时间都越来越长。
      不知道是眼睛的毛病还是脑子出了问题,她莫名烦躁。
      12点35。
      大爷的。
      对于余初的同龄人——二十五岁的年轻人来说,夜生活或许才刚刚开始。
      如果她不是9点钟就躺在床上了,这个时间的确不算晚。
      今天活完得早,余初组里的同事们七八点就撤了。
      走路回家只需要十分钟,洗完澡,给爸爸妈妈发完消息,余初就躺在了床上。
      余初感觉自己的确入睡了几次。
      入睡的标准只是无法清晰感知时间的流逝。
      是有用的,至少头痛缓解了许多。她在心里安慰自己。
      虽然黑眼圈和耳鸣已经成为余初生命的一部分,但是说实话她深知睡眠对于生命健康的重要性。
      余初对自己有时候真的还想活得长长久久感到无语。
      她就是一个怕死的俗人。
      于是余初把灯关了。

      余初在床上的大部分时间只是维持着“躺”的姿势,或闭上眼反复强化自己已经入睡的错觉,或像现在这样在黑暗中睁眼瞅着天花板。最好的情况是陷入空无一物的迟滞或不受控地思虑明天的工作。

      余初,女。周岁24岁半。
      在一家大型互联网公司,拿着这座城市同龄人里头部的薪水。
      当然,顶着母校的头衔,这样的履历不值一提。
      余初毕业于国内TOP3的C大,通过秋招签约了C城的这家公司,六月毕业即入职,涨薪晋升还算快。
      一帆风顺,对吗?
      余初是班里三个既没有国内读研也没有出国的人之一,据说那两位同学分别是班里的倒数第一和第三。
      所以余初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同学们默认的倒数第二。
      对于C大的同学,本科毕业直接就业实在不是一个体面的选择。
      至少倒数第二的那位同学有了更好的出路。
      但是余初一无心学术,二没钱出国,所以放弃了直博的名额和留学的机会,早早成为了城市里的一个螺丝钉。
      还有一个非决定性的原因,在大三的暑假,余初的父母在遛弯儿的时候被冲上马路牙子的奔驰撞死了。
      余初结束了没上几天班儿的暑期实习,当时同在老家的舅舅主持料理了爸爸妈妈的后事。
      那段记忆在余初脑海中混乱又模糊。
      舅舅舅妈从医院把余初送回家,余初倒在床上不知道是昏了还是睡着,睁开眼以后就是流泪。
      她把家里的窗帘都拉起来,每天在黑漆漆的屋子里躺着流泪,不洗梳不动弹。不知道是不是水分都走头部了,上厕所的次数也显著减少。
      但哀毁瘠立倒是不至于,饿极了余初也会点外卖。
      葬礼在殡仪馆举办,很简单,据说去的人不少。余初的爸爸妈妈虽然没什么出息,但是为人和善,人缘很是不错。
      不论是点头之交还是至亲挚友,到最后都是葬礼上的一鞠躬,结束彼此的连结,甚是公平。

      仪式结束,大家又将各奔东西,没入自己生活的洪流。不过在日后感慨两句世事无常,然后任由时间渐渐冲去逝者在自己生命中存在过的痕迹,直到谁也不会提起。
      这或许要归功于人类的自我保护机制。

      只有余初,魂儿被剌了一个大缺口,没处补。

      爸爸有时候会说,一辈子不要结婚,爸爸妈妈伺候你一辈子。
      妈妈就会嗔怪,怎么能不结婚,结了我们跟姑爷姑娘一起住就是了。
      每次余初都会说,反正我这辈子就是甩不掉你们了呗。

      所以现在余初不能不要他们,不能连自己都不要他们。
      余初没有参加葬礼。
      骨灰存在公墓,余初也从来没去看过。舅舅把公墓发的卡给余初,她把它锁在自小放宝贝的一个小木箱里,再也没有打开。
      余初一个月没出过屋,舅妈没怎么受过教育,以为她得了疯病。估计是酷似梅超风的外形把舅妈吓坏了。
      舅舅下海多年,什么世面没见过,稳如泰山。但是他也不放心,把余初送回了学校。
      舅舅说,学校的书香和人气儿对余初有好处。

      后来余初应该是睡着了,因为再次睁眼的时候是早上七点半。
      是被隔壁的音乐声叫醒的。
      公司是弹性工时,“从不加班”。大部分人会在九点多到十点才出现在座位上。当然,除了通宵的。
      余初一般会把闹钟定在8点,但是绝大多数时候用不到。
      她会一动不动地瞅着天花板,静静等待8点的铃声。
      这段时间用来缓解自己的头痛,压制早晨的火气,加载一个身心健康的年轻人在职场上应有的行为举止。
      同时问候自己邻居的祖宗。
      以余初不怀恶意的揣测,自己的卧室应该跟隔壁的卧室挨着。不知道是墙壁隔音不好还是对方的闹钟声音太大,又或许是余初太敏感。即使能平安睡到早晨,隔壁的音乐声也会准时把她叫醒。
      每天音乐还不带重样的,大部分在别处也能听到,估计是b榜上的热曲。
      同样以余初的揣测,闹钟并不能叫醒自己的邻居,因为它会以五分钟一次的频率重复播放。
      余初想如果自己和邻居能在这里共同居住几十年,或许他会成为自己一生中最了解的人。
      他的歌单已经被自己掌握得透透的了。
      如果自己有足够好的算法,就可以准确预测他第二天的闹钟,甚至推测出他的性别、年龄、职业。
      然后就可以在他上班路上,暗杀他。
      或者可以在凌晨三点用同样的闹铃轰炸他,每天都先他一步,吓死他。
      想到这里,余初满意地起床了。

      余初向来不吃早饭,又不需要通勤,每天早上有足够的时间装饰自己的皮囊。
      正如余初现在还在卷着自己的大波浪,用遮瑕遮住黑棕的眼圈,再把干白起皮的嘴唇涂成五彩斑斓的红。
      她一般会在九点钟准时上班,这个时候公司人还不多。
      早上去了同事还没来就走一遍昨天的数据,检查邮箱和消息。
      每天就是开会画图写文档,对接反馈改文档,随时应对突发情况,背锅求人忍住不骂娘。
      手头没有要紧事的时候,脑子也不能闲下来,半自动地刷各类行内行外的最新资讯,或者一次下十几个应用一边“玩”一边解构。

      其实余初对这个世界正在发生什么一点都不感兴趣。

      但是工作要求她成为一名新新世界的“弄潮儿”,逼迫她去了解其他人正在想什么做什么需要什么。
      余初每天要和各种各样的人见面,承接各式各样的需求,说各种各样的话,挨各种各样的骂,接收各种消息的轰炸;为了在这座大都市里过还算体面的生活,余初需要绩效、需要晋升;为了绩效、为了晋升余初必须保持满格状态,在公司呈现出与丧透了的内心完全割裂的精神饱满的一面。

      余初厌恶但感激自己的工作,毕竟人生没有什么更值得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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