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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Chapter 12 戏未半场人已散 ...

  •   前冤未了,后祸已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水逆期。
      此一场,也许对林久同学来说,堪称弥天大祸,足够她哭上三天,消得人憔悴。
      为谁?还用得着说!
      这从双W文化节说起,终于办了且一路顺溜得简直不太像话,愣是什么岔子没出。那是当然的,岔子出在其他地方。
      话剧也演了,还斩得个最佳人气奖。也难怪,全是刷票给刷的,光是男女主莫一沙高橘月,W医大万众瞩目的花儿草儿,配成个鸳鸯羡煞神仙,也供些痴儿怨女做酸溜溜的睡前话题。
      林久同学也掺和了一脚,演了个小角儿。拿到剧本的时候嘴角直接挂不住了,这一打酱油的小小小小角儿,是个同在市肆卖包子的……土包子姑娘。动作也有,探出脑袋对着司马相如发个花痴。台词也有,精当当的一句话:“多俊的少年儿郎呀,敢是谪仙下凡。”
      瞄一眼分剧本的莫一沙,面无表情。睚眦小人,够狠!
      另有一位妙人物,也是个炼成戏精的胎,因了《凤求凰》话剧一举成名,成为新一代男神登上校报。不巧,被记者团张团长委以重任的林久同学又“有幸”成为了割草使者,采访这位妙人儿。
      这位人儿有名有姓,早已出场,就是那位文体部部长。只不过林久同学脸盲,愣是没认出,这让一向自信的大帅哥深深怀疑起自己的颜值。这也不能怪林久同学,这丫是出了名的能杠,她杠的人不是他,节约空间不占沟回,清理空间加速运转。
      “程望帆同学,你演的卓王孙(作者注:卓文君的父亲)一角收到了一致好评,给你念个微博评语,‘卓父不会是个女儿控吧,捞起袖子就要和司马公子打干架,卓父好帅帅,支持。’,是不是略恶心?”林久快嘴快舌评论,然后摸摸脑袋自知理亏。
      谁想本来有点爱理不理,态度高傲的程望帆却凑近了,稀罕地打量这姑娘。继而拍拍她的脑袋。
      “喂,不许对记者动手动脚。”林久抱头缩颈,眉蹙一团。
      “你觉得,我帅吗?林久同学。”他的眸子里流露出戏谑的点点光彩。
      “一般般。我、我又不认识你。”林久不知道,两句话都不偏不倚踩中了程望帆的雷点。首先,他认为自己算是帅中精品,其次,这姑娘敢忘了他胆子是有多肥。
      “很好很好,那么林久同学,日子还长,请多指教。”
      “指教就指教,不要老盯着我啦!”
      “姑娘怕羞?台上怎的不怕,怎的不去寻你的俊俏儿郎?”
      ……
      程大少爷笑着乐呵着,这场戏的角色甫才粉墨登场,从此鸡飞狗跳,日头且长。

      文化节这个大条子过了,两边学生会都嚷嚷着出去吃大餐。大学城在小镇上,荒僻得很,精致点儿能入眼的,就数商务那家KFC。
      众人疯疯闹闹的都是些小人精儿,猴儿得很,收得拢放得开。活络气氛客套感情,干个小杯玩个狼人杀,都不在话下。星星中的月儿自不用说,二人皆是眉目如画佼佼人群,瞅着也有那么些暧昧的意思在。
      “得亏林久的好本子,倒凑成了一对妙人儿呢!”中有起哄的,笑拍林久肩。见着姑娘呆呆愣愣,不解风趣,就晾一边任她风凉去了。
      姑娘只盯那人,眼球儿白多黑少,三分怨艾。他于众人之中,清淡了眉眼,并不反驳。橘月对他说些什么,他的唇角竟弯了弯。抬头瞟了姑娘一眼,一点弯角却瞬间变成了平的。橘月是喜欢他的,她大方磊落毫无掩饰,她的喜欢,在众人眼中因为配得起所以有了被认可的资格。
      有什么,比这好看的笑,她也见过。这当然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深如刻契的事情,也无非有过一二。可她的深如刻契也许在别人,是不堪回首也说不定。
      她眼瞧着那一对儿,艰难地。像动物世界里的妒兽嫉眼,瞅着并不光彩好看。凤求凰,择良木而栖。

      橘月,橘月是个多鲜媚的女子。那日在高台上,她的桃花妆灼眸潋滟,水染脂红描抹一飞,像是青草池畔初初而生的豆蔻,枝端擎红。唱,
      “春华竞芳,五色凌素,琴尚在御,而新声代故,努力加餐勿念妾,锦水汤汤,与君长决!”
      出口这般决绝之词,也是波光流转怨而生情,如森莺滑池。怪道相如失了魂丧了魄栖栖遑遑,弃下舞女幡然转悟。
      凤吟凰舞之怦然,只可为了她。
      她远远瞧着,多少有些不认同文君的演法。美则美矣,精湛的意思也有,却惜失之神魄。她唱得珠坠玉碎字字落地有声,还是太过轻巧流利,声线放得圆转儇薄。何从去演,林久也苦苦不知,只好投以注目,以艳羡,以不甘。却无法如文君明白掷问,男儿重义气,何须钱刀为?

      大一的文学课本中有一个故事,她自读了,这勾章棘句便时时掐擢胃肾。
      主角是一只山鬼。山鬼住在深而弯曲的山坳,不敢见人。穿得很是简朴,薜荔为衣,女萝为带。但山鬼不丑,山鬼因为天真气而漂亮,和俗尘中的姑娘们很不相类。
      山鬼喜欢笑,喜欢拿明亮的眼睛流盼,睐人的时候眼中的欢喜气未曾雕琢,珊珊可爱。
      山鬼本是没心肝的快活,她是山中大王她最大。乘着红色的豹,有用香木做的车子,有小花狸们给她做侍从,一点不寂寞。她好奇问过外面的世界,花狸和她说,外面没什么可羡,只有些脏臭皮囊,浑浊不堪,可不像你的衣裳芳香洁净。
      直到那个人的出现。
      他来山中,独一人,神色落索。
      那是一个白衣的小公子。那是山鬼第一次见到花狸们口中说的“人”。她挠一挠狸儿的痒,带着从未有过的痴怔,
      “骗我。他生得这样好看,像是十五的月光哩。”
      山鬼和小公子做了朋友。她笨拙地送上她的宝贝,石兰和杜若,和小公子的衣裳一般的白。她每天对着小公子笑,小公子也渐展了愁容。她羞于告诉小公子,花儿香草送给的,是自己喜欢的人。
      可小公子终于要走啦,他不过是来山上养病。他属于的是山下的那个世界,山下的那个世界也没有明眸的山鬼。
      公子说,我会回来。倘我回来了,就再不走啦。
      山鬼再也没有回到她的山坳坳。山鬼不敢,山鬼怕坳坳难找,即使找得到,那路也太难走。她等在最高最高的山尖,那里看得清每一棵树每一朵花,云绕在她的身边,水汽凉凉。
      约好的那一天,天变了。白昼如夜,雷鸣电闪。东方的神灵从袖间撒下雨织的密网。寰宇昏冥,她第一次觉得,胸腔里有一个东西那样沉,让她明亮的眼睛不再,让她在一瞬间感觉时间流过去直到衰老。
      她丢失了她的公子,她得到了一种叫做寂寞的东西。

      “滴滴滴——”领餐的提示音响了,林久抓起那个小小的玩意儿,到前台去。
      周围的人似乎在玩真心话大冒险,她无心参与。
      端了盘,一回头,要糟,什么感觉都没有掉了。
      她看到,橘月正缓缓凑近莫一沙,少女端艳的唇,散发着春扉般的气息。她面上绯红,他,没有拒绝。
      恍惚觉得自己已不在这个世界上。衣服勾到了椅子也不知觉,“哗啦”一声,端的咖啡全洒掉了。
      一地的狼藉,衬得她站在那里。一个X光片下高度曝光的影子。这下所有的人都看着她了。真是个不精不细丑行藏,怪不得没头没脑受灾殃。
      她看见他回过头,连那一丝惊诧仿佛带着微微的嫌恶一般。仿佛说着,也不嫌丢人么。
      他远离了橘月,独自饮下一杯。
      可再不去看她一眼。
      论者纷纷。有人叹:“就差一点了,唉……巴巴儿没了。”
      林阿久从不是个好演员。好演员能笑能哭,即使痛苦也不见露。这部剧里的角色,还有哪一个能是她呢?文君相如当垆卖酒,她开个包子铺,看着儿郎。一切皆然。
      剧本里,主角永远轮不上她。男主人公,是莫一沙,女主人公,是高橘月。

      天造地设,该当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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