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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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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的是,那次梦见巴哈姆特之后,我的身体好像渐渐好了起来。我想,或许是和他给我的那柄光耀之剑有关系,那是带着和戒指相似力量的一柄长匕首,随心念而动出现在我手上。作为防身的武器也很不错,它锋利无比而且削铁如泥。
借着身体微微好转的机会,我跟着伊格尼斯学了一些使用匕首的格斗技巧和简单的防身技能。
诺克提斯还是不敢放松,每天都去吸收元素然后转换给我以便平衡我体内的元素失衡。只是我的身体简直像是个无底洞,无论他输送了多少魔力进去好像都没什么用。
当然,也会舒服一些,可是持续不了多久毛病又要犯了。
“伊奥斯,露娜大人给我寄信了。”
时光再次平静的过了两年,路西斯王国在王都以外的土地基本都失守了。听说因为没有人守护,夜晚出现的使骸会四处游荡,很多人已经活不下去,仅有的小部分人类聚集在了一起成立了猎人协会。
旧雷斯特尔姆还算安全,因为就坐落在神陨附近,所以很便利的利用了神陨发电,整座城市光火通明,是没有使骸接近的最安全的堡垒之一。
“露娜大人忙着在……帝国的新领土下巡视,建立圣标……”
提起“新领土”的时候,诺克提斯脸色很淡然,绝对称不上好看。自己的国家被打的终日只能缩在小小的王都,王都之外的人民备受苦难,而王都之内的人们却过着和往常几乎没什么不同的日子。
露娜的故乡也被占领,成为了帝国的行省。帝国对待戴涅布莱家族还算平和,露娜人望一直很高,皆是因为只有她身为神使的能力能极大的缓解疫病带来的痛苦。
她能够与神沟通,能够使用神圣的力量。她所建立的圣标是野外狩猎的猎人很好的露营地,只要在圣标附近扎营,便不会有使骸靠近,能够安睡一觉到天明。
小时候,诺克提斯去往戴涅布莱疗养的时候和露娜认识。两人的友谊我也有所耳闻,即便诺克提斯回国两人无法见面,但仍然保持着通信。而通信的信使便是神使的眷属,名为安博拉的柴犬。
纵观历史,和路西斯王族一样,戴涅布莱家族也是个短命的家族。他们使用神力的代价就是会过早的消耗生命,和过度使用力量的路西斯王族相同。不然,短短两千年时间,王族也不至于传了足足有114代。
“她还说会竭尽全力的促进和平。尼夫海姆帝国对印索穆尼亚久攻不下,这样下去打仗只是无谓的消耗。皇帝不是傻子。”诺克提斯苍白的脸色稍许缓和了一些。
不论如何,战争如果有机会不持续下去总是好的。
“不觉得帝国变强的厉害么……算算的话,大概是十年前?”我随手抽了一分时报,对着日期看了看内容。
尼夫海姆帝国原本只是一个偏居于荒漠中的贫瘠的领主国,几百年前也是路西斯王国的一部分。他们不占有广阔的土地和丰富的资源,一直是蛮荒的代名词。
掠夺是可想而知的,但即便如此,这个进度也是相当可怕。哪怕是因为魔导技术的发展,也显得太不寻常。
直觉告诉我,这场战争背后还有更大的阴谋。
不知为何,我想到那双冰蓝色的眼睛。
那是一双看透了世间一切并对此了若指掌的冷漠,没有丝毫的人性和温情,只是想起,我就忍不住颤抖。
“伊奥斯?”诺克提斯抓住我的手,“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不是。”我干笑了一下。
“说起来……你已经很久没有生病了。”诺克提斯揉了揉我的手背,“是不是治疗终于有效果了?跟父亲说一声,我们的婚礼已经延迟了两年了……”
原本我们的婚礼是打算在16岁时举行的。路西斯王国的情况不容乐观,下一代继承人长大结婚也算是一件喜事,能让国内紧张的气氛有所缓和。
因而,王都内的民众们还都是比较关心的。当然,对于我的事,民众了解不多。
历代王的妻子大多都是戴涅布莱王国内的神使,偶尔也有不是的。成为王族的王后其实不算是件好事,因为王族寿命都很短,普遍都只有四十岁左右,所以议员们和各个贵族、名流是不太愿意把女儿嫁过来的。
神使和王结婚,夫妻二人都是接下神谕能跟神沟通的人,算是更加名正言顺。有些国王有自己喜欢的女孩,所以坚持娶了那女孩为妻,也并非不可以。
王族拥有消耗自己生命力守护国民的重任,所以备受敬重,同时这个王位也非常稳定——这种特殊而强大的力量只有王族才能够使用,所以王族也只能是拥有切拉姆家族血统的人。
这份力量能够召唤神明暂时降临,赐予巨大的力量,能瞬间毁灭一支八百人的小分队。即便已经许多代没有去祈求获得这种力量,但这种力量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依仗。
更为根源的部分——光耀之戒。光耀之戒内蕴含的力量来自于历代路西斯王的传承,经过两千年的积攒已经不可计数,就算只是获得一点点,也将是非常恐怖的。当然,我只是听诺克提斯这么说过罢了,我戴上戒指除了身体变舒服外是一点反应都没有,如同一个普通戒指。
“正好,听说老爸他们年轻的时候是要去旅行的,我们可以一起旅行,然后在路上结婚……之类的。”诺克提斯悄悄地看着我的神色,湛蓝的双眸闪烁着微光,“我们可以去看望露娜大人,让她给予我们祝福。‘
和我说话的时候,感觉他是一个非常温柔的人。说话的语调非常平缓,声音很轻,好像大点声我就会消失一样。
对于他这种对待易碎品的态度,我有点哭笑不得,心里却十分感动。
对于诺克提斯,我是相当依赖他的。不仅仅是因为他身为王族特殊的能力能够缓和我身体的痛苦,更是因为从有记忆以来的陪伴和信任。
我的身体也不是长寿的象征,说不定还会先他一步离去。我希望他能娶一个健康有活力的女孩多陪伴他,但他却也是有种不想“拖累”其他人的想法。
路西斯王族的使命总是伴随着悲壮,曾经那位嫁给王族的女孩,不仅仅要眼睁睁的看着丈夫衰老的速度快过她并且壮年时死去,还亲眼送走了年轻的儿子。这就是路西斯王族的宿命,与他结合,就必定要承受消耗生命守护整个国家的命运,注定不可能拥有正常人的一生。
虽然身份尊贵,但是诺克提斯从来没有属于王子的骄矜。他敏感而且早慧,有时候又脆弱而且孤独。
“……哎,你又不说话了,伊奥斯。”诺克提斯叹了口气,“我以为你是愿意的。”
“我当然不反对了,你开心就好。”我用另一只手拍拍他的肩膀,“可是,你没有喜欢的女孩吗?”
“没有。”他回答的飞快。
“那我们先不要结婚,先恋爱吧。”我把手从他手里抽开,收起报纸重新叠到夹子里放回书架,“先相处一段时间,如果不合适的话……”
“肯定合适。”他语气倒是笃定,“你……你那个,你要和我住一起吗?”
他眼神带着心虚,很显然,伊格尼斯说他住的地方脏兮兮不是说谎。
“你不想和我住一起吗?”我讶异的不点破,“我……我在花园住了十几年,好不容易能出去住了。”
“我不是,我没……就是……呃……”他眼神左右漂移了一下。
“其实,你是想和我一起住的对吧?”我伸手揽住他的胳膊,顺势依偎在一边,“我刚才还没说呢,你就知道我想要和你住一起了……陛下专门给你了公寓,真好啊,一个人自自在在的在外面什么的……”
少年白皙的脸颊渐渐浮起红晕,他不好意思的支着额头,语气有点咬牙切齿:“那,那给我两天时间……”
“先让伊格尼斯帮忙把我行李送过去吧。”我说道。
“啊,我帮你就好,你别累着了。”诺克提斯迅速的揽下了一切。
我眯起眼睛望着他俊秀的小脸。五官精致俊美,甚至比有些女孩子还好看,这家伙……联想了一下伊格尼斯对他从小到大的照顾,我在想,会不会伊格尼斯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对他做过什么?
不过他脸红成这样,应该是怕被我看见他的狗窝,给急的。
哎,看透不说透。
隔天,国王陛下就召见了我。
这是时隔很久和他直接见面,见到我时,雷吉斯陛下微微怔愣,而后扯出了一个温和的笑容。
“伊奥斯,你长大了。看着比屏幕里要……漂亮多了。”
“谢谢陛下,都是您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才能让我有了今天。”
透过镜子,我看到的是一个浑身雪白如同生病一般的女孩。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患了白化病,但是医生的诊断却说我只是天生的发色、肤色和瞳色。我不畏光,晒太阳是我最喜欢做的事,从小到大我从没有得过类似皮炎的皮肤病。
与之相比,元素失衡和运动神经失衡才是最大的问题。元素失衡使我体弱多病,不像普通人一样能随时保持自己体温的的恒定状态,而运动神经失衡又使得我学会走路、跑步、使用筷子乃至脱衣穿鞋等日常行为都比其他人要慢得多。
纯洁无瑕的白,没有一丁点杂质。我盯着镜子中的自己,她的五官就像是被认真雕琢的艺术品一般,比例完美而且生动精致。这样一张脸,已经不仅仅用美丽去形容了。只不过,有时候我盯着自己都会出神,会有一种看着一个陌生人的错觉。
白色的直发长至盖住臀部,泛着淡淡的银光,如同上好的丝线织成。早些年病歪歪的坐在轮椅上的时候,我最喜欢的就是摆弄自己的头发,所以尽管给我治病时有一头长发非常碍事,雷吉斯陛下还是允许我蓄发到了现在。
头发太长并不好打理,如今我要离开花园,还要锻炼自己,所以身体慢慢好起来后我下狠心剪掉了头发。
诺克提斯和他的三个小伙伴看到我后非常震惊并且露出了伤心的神色,让我理解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