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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第六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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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边洵回过身来,姜宪心里的大石彻底的落下了。果然,边洵肩下没有任何箭伤疤痕,蜜色皮肤光滑的近乎发亮。
姜宪总也不过二十的少年人,与沈梦溪日夜相对的时候,也是发乎情止于礼,做过最逾矩的事就是亲吻,还是亲的脸颊。像昨晚那般被按住上下其手,凶狠的纠缠,几乎便是要了他半条命。可那时也是黑灯瞎火,谁也看不见谁,再怎么羞愤难耐也不比此时光线明亮的房间里,亲眼目睹陌生的身体更加直观强烈。
姜宪迅速扭开脸,耳后隐隐发烫。“只换外袍便是,何须全脱。”
真是······不要脸!
边洵被看光也一点都不觉羞涩,反而得意地挺直了腰,“昨晚你摸都摸遍了,现在又来装什么纯情。”
此情此景实在叫人无语至极,姜宪懒得再跟他争执扯皮,背身朝里快速地解了衣朝后扔甩出去。
“内衣也换给我。”边洵催促提醒。
姜宪深吸了恶气,抓过旁边的被子把自己裹住,在被子底下窸窸窣窣的把亵衣也脱了,头也不回地扔出去,又抓过边洵脱下来的粗葛短衣迅速套上。
套完又觉得好像哪里不对。他现在是穿了刚刚贴过边洵身的亵衣,而边洵亦穿了他的亵衣?
姜宪猛地打了个摆子,心中恶寒简直无法言喻。
他到底为何听之任之,边洵不愿穿就让他光着好了!
一会儿一定要打桶水好好洗一洗干净!
“衣服也换了,你可以出去了吧。”姜宪烦躁回过身来。
同样的粗衣布衫,边洵穿来就像是抢了别人衣服的土匪莽汉,姜宪穿来却毫无维和之感,清秀仍在,文弱的气质仍在,只是从富家精致公子变成了乡间淡雅朴素的书生。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更气人的是,姜宪这身精致的衣袍穿到边洵身上,也略小了些,再加上脸上那道丑陋的疤,不伦不类的气质不减反增。
边洵胸内那口气更加不顺了,恨恨地瞪了姜宪片刻,道:“凭什么我要出去!这又不是你的地方,我也累了,我现在也要休息!”
要不是受了伤打不过,姜宪真想不管不顾拿起剑跟这不要脸的货大干一场。
到底为什么他一定要百般迁就这个人?
“行。”姜宪下了榻,毫不迟疑地朝门口走去,“你好好休息。”
“······”
边洵瞪着姜宪的背影消失门外,胸口剧烈起伏了几下,须臾,忽又抬手按在肩下,轻轻摩挲了两下。
姜宪一再反常,几次对他做出刻意引.诱的行为,偏偏他“上了钩”,姜宪却又一脸吃了屎的反应,边洵怎会不知姜宪打的什么主意。
他其实非常惊讶,没想到姜宪居然如此敏锐,竟会将他与无名谷主联系到一处。他处处小心,到底是几时,哪里露出了破绽?
害得他现在满身灰尘却想痛快洗个澡都不能,就怕一不小心把那块皮给搓没了,易容的工具落在了客栈的包袱里,还得等去了镇上再补买。
他扯起衣襟往自己脖子里嗅了嗅,还好没臭,还挺香的。
继而表情又变得有些微妙,若有似无的药香,是姜宪身上惯有的味道。
姜宪出了门,百无聊赖地走去了田间的地头。
睡了一觉起来,虽然五脏六腑仍然疼痛未减,紊乱的内息却顺畅了许多。昨晚的刺客来势汹汹,明显是冲着他们之中的某个人来的。但在燕国的地界上,到底是什么人要如此大动作的对付他们?
姜宪心中有疑,吴国一心想要促成商路,而燕国也不是傻子,要在自己的地盘上对吴国官员下手给自己招黑。如果两方都不是,又会是谁?目标是谁?
明显的一点就是,对方对他们的行踪了若指掌,一次偷袭不成,必然还有后续。
彦菁远远的就看见了姜宪,连忙扛着锄头跑了过来。
“公子,你怎么出来了,身子好些了吗?”
“已经无碍了。”姜宪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看不出,你还会种地?”
一旁早就偷看了姜宪半天的小姑娘闻言扑哧笑了出来。
姜宪转头对小姑娘点头笑笑。在谷中时他是不通人情的倨傲少年,而今他已经学会收敛自己的情绪,与人虚与委蛇,与陌生人相处,表面上的礼节自也做到了熟稔。
小姑娘却被他的笑容恍了眼,噔时受宠若惊的红了脸。然而姜宪已经转回头去。
彦菁不好意思的挠头,手上的泥巴抓了满脸,傻笑道:“我、我哪会种地,很小就被卖做了家奴,还是头一回见人在地里干活。公子莫要取笑我了,而且,这也不是在种地,只是给地翻翻土,挥挥锄头我、我还是可以的······”
小姑娘眼睛不停偷瞄着姜宪,越看心跳越快,忍不住插话道:“彦小哥很不错了,力气大,干活也利索,才一会儿功夫就把那一大片地翻完了。”
姜宪抬手用拇指帮彦菁擦去额头上的泥,欣慰道:“不错。”
彦菁呆了呆,立马无地自容地往后退开两步,额头那一块火辣辣的,烧的他脑子里一片空白,掩饰地左看右看,把之前边洵坐过的小板凳搬过来,磕磕巴巴道:“公、公子你坐这儿歇、歇会儿······我、我去翻地!”说罢扛起锄头转身跑了。
姜宪看看小板凳,也没有坐下,转头见小姑娘拎着茶壶还站在那里,便走过去,温声问道,“敢问姑娘,可知此地距离清远乡多远?”
清远是他们计划中要去的考察地,所属北疆。因为昨晚事发突然,逃跑时偏离了方向才会来到这里。
“你们要去清远吗?”小姑娘抬手往西北方一指,“去清远的话大概要再往北走十多日,不过,你们有马,骑马应该会快一些。”
小儿女的心思,想到姜宪只是暂住,很快就会走人,小姑娘心下不免失望,低头用脚尖踢着地面,有些难过,也有些害羞的道:“我叫小碗,公子叫我名字就好······公子这就要走了吗?”
“小碗姑娘。”姜宪从善如流,“我们只是路过,在此打扰已是过意不去,待休息一晚过后,也便要继续上路了。”
小碗连忙摆手,“一点都不打扰的,要住多久都没关系!我们庄子上人少,来来去去就这几个,平日很少有陌生人来这里,你们能来,我们高兴欢迎都来不及呢!而且,而且,李大伯说你受了伤身体不好,这么快上路不是会加重吗?”
姜宪道:“小伤不碍事。恨尝惭愧,让大家替在下操心了。”
“恨尝是公子的名字吗?好生特别。”
“恨尝是在下的字,在下单名宪。”
小碗得知了心上人的名和字,虽然不知这个名和字到底有什么区别讲究,却也感觉因此亲近了一层,方才的忧郁顿去,开心的笑了起来,“刚刚我爹还说了,一会儿要杀只鸡给公子炖汤,鸡汤最补了,公子可要多喝几大碗!伤病也会很快好起来的。”
“那便多谢了。”姜宪笑着拱手。
小碗觉得有意思,也学着拱起手,歪头笑道:“公子不客气!”
边洵觉得简直要瞎了眼。
这才一会儿的功夫,姜宪就公然穿着他的内衣外衣,跑出去跟村姑调笑勾.搭上了,还真是他的衣服都遮不掉姜宪一身骚.气!
那村姑也是个眼瞎的,笑得那么丑不自知就罢了,看不出跟前那个男的压根就是个娘胎,不喜欢女的,喜欢男的吗!别说她长得丑,就算长成天仙把脸笑僵了,人也未必会动心!
真是喇叭花配牛粪,伤眼睛!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边洵就更觉伤眼了。
小碗的爹算是庄子里说得上话的人,如果是在村里大概就相当于村长,晚饭便小碗爹做主,在自家院子里安了两张桌子,邻里帮衬着多做了几个菜招呼姜宪一行人。
菜不是什么精致的美味佳肴,毕竟不是庄子的主人,平日里这些佃农连米面都吃不上,都是咸菜粗窝头,自然也拿不出什么像样的菜来。摆上桌的也不过是地里挖的新鲜野菜,热锅用猪大油抹一圈,再炒俩鸡蛋。鸡蛋嫩黄,野菜翠绿,看上去便十分开胃。
鸡蛋是攒来卖的,鸡是养来下蛋的。因为彦菁给了不小的一笔食宿费,一锭银子足足抵整个庄子的人半年的米钱,乡人淳朴憨厚,小碗爹犹豫再三,狠狠心炒了鸡蛋,把下蛋的鸡也给杀了,炖了一锅浓香的鸡汤。还没舍得上桌分给众人吃,只盛了一大碗给姜宪,剩下的留着明早再给姜宪热一热,便又是一顿。
边洵到的时候,姜宪和柳焕等人已经围坐一桌,有说有笑的吃了起来。
两桌都已经坐满了人,显然没人想着给他留个座位。还是另一桌的孙经历眼尖,挥手招呼他,“郝护卫,你再不来我们都吃光了,来这边挤挤。”
边洵憋了一肚子火,不想和孙经历挤。
他站在两个桌子中间,眼睛朝姜宪盯去。
姜宪刚与柳焕说了句话,察觉到了那道直白的目光,心中甚感无语。却也还是往旁边挪了挪,空出半个位置。乡里之间吃饭也不讲究座次高低,都坐的很随意,坐在哪儿也不算辱没玉卿候的身份地位。姜宪抬头对边洵道:“这儿有位置,你过来坐这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