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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聊斋衍生】琅轩 ...

  •   萧三少是一个养鸽人,在本地也算是小有名气。
      说他是个商人吧,也算半个。他养的鸽子,身长体阔,看似长了肥膘,却无一丝赘肉,个个健壮如鹰,尖利的眼睛也似鹰般敏锐。不少巨商大贾为他一只鸽子,愿赔上几十上百两银子。因而他的家境日渐优裕。
      “三少”这个名字不是称他为三少爷,他祖上虽是兰陵萧氏,隋朝萧皇后,唐高宗萧淑妃也是本家,可都太久远了。不多举证,仅凭父亲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就可说明。
      但他的堂哥在家乡可是远近闻名,乃是当年村里唯一的秀才,在太平盛世皇帝出巡时竟纠集了一帮乡民刺杀同行的贵妃。未果,被弃市。怪的是皇上并未下令诛九族,只是同谋者都被斩杀。可怜他月貌花容的堂嫂差点被流氓抢走,为躲那人,堂嫂只身一人远走他乡。
      三少是被母亲拉扯大的,母亲说他“少父,少福,少妇”,解嘲似的叫他“三少(shǎo)”,后来以讹传讹成了“三少(shào)”。
      三少爱鸽,也爱养鸽,更把这份爱养进鸽子里,叫人不由得爱他那些漂亮的鸽子。因为养鸽三少去掉了两“少”:少福,少妇。成家后,他只生养了两个儿子。大儿子叫萧遥,着实是逍遥惯了,家中呆不下去,年纪轻轻一个人闯荡江湖,三五年没有音讯。所以二儿子萧远只得留在家中,待他百年以后承继家业。
      萧远五六岁时,三少养鸽名气还没后来那么大。某日上集市,发现有个猎人正叫卖一只受伤的鸽子。那鸽子羽毛很脏,看不出什么颜色,左翅受伤,沾满了殷红的血,有几处已经结痂。她的嘴和爪都是金色的,但因泥土覆盖,本色未显。最妙的是眼,瞳孔竟是金黄的,频频流露出哀伤的神情。这时,鸽子忽然对三少眨了下眼,他这才如梦初醒:遇上神鸽了。于是赶忙掏出五百文买下,往后便养在院中。
      可小儿子萧远似乎比三少更喜欢这只鸽子,他甚至不愿吃饭而把米喂给鸽子,出去一趟倒要跑回来三次,生怕这鸽子会凭空消失似的。三少都忍不住打趣道:“你是想要鸽子长大了做你的媳妇吗?”
      萧远是真喜欢这只鸽子,他把她从笼子里放出来,每天用井水给她洗澡,那是一只纯白的鸽子,没有一点杂色。
      一次萧远正睡午觉,恍惚中望见一个一袭白衣,佩戴金色发饰的女子。那女子步若踏云,悄然无声,盈盈而入,在他床前作了个揖,道:“公子之恩,妾没齿不忘。无以为报,愿作君妇。然父母在外,请公子容妾告知。望公子勿忘此约!”语罢,化作花瓣,随风散去。
      萧远睁开眼,笼子还好好的立在桌上,白鸽却不见了踪影。

      “轩儿,你终于回来了,身子还好吧?”
      琅轩看着母亲,没有答话,低头弄起了裙摆。
      “怎么,受委屈了?”
      “没有,”她轻轻说,“我只是……我只是想去趟凡间。”
      “胡说!你要想想,你是百鸟国君主白帝少昊的孙女,你母亲我也是凤凰‘希有’的嫡系后代。你是天上的公主,三番五次进入凡间,成何体统?教训就在眼前,不是在凡间犯了天条,玉帝也不会降下天魔劫来压你。这么快就忘了?”
      “母亲,这次不同,我并未再动真情,只是救命之恩未报。”
      “不报也罢。再者报恩也不必劳动你,我去跟司命说一声,让他们连年一帆风顺,也就足矣。天界总比凡尘要好,何必再受这种苦。”
      “母亲若只是劳烦司命,怎能算诚意报恩呢?我主意已定,天上方一日,地下已千年。再不回去,怕萧公子已老。您不必劝我了。”
      “女儿若执意下凡游历,老身也劝阻不住。只有一句忠告:万万不可用情,不可与凡间男子行鱼水之欢。本门皆属鸟类,遵着养身之法只能与同类婚配,即使与异类婚配也不能生儿育女,享天伦之乐。与凡人交只会伤了元气,会毁掉你的身子。若元气失尽,一辈子就只能现着鸟类的形状,永远沉沦于凡间,生生世世,万劫不复。明白吗?”
      “这自不必说。”琅轩答应道。

      “远儿,你年纪也不小了,家中又不是没钱,该娶门亲了吧。”
      “是,父亲,”萧远搪塞道,“我想等中了武举,再提亲事。”
      “可你何时才能中举哪?辜负了大好年华,哪里还能攀上像样的亲事。我已为你报了官媒了,大概过不了几天就会有消息。我们萧家经遇刺一案后,人越发少了,你哥哥又见首不见尾,延续香火必得靠你。”
      萧远不敢顶嘴,只有答道:“是。”
      一家童忽然来报:“大人,黄官媒来了。”
      只见一个脸堆得像癞蛤蟆一样的女人,左边夹着一卷画,右手拿着一块方帕子,三步一摇地走了进来。她腮上有粒大痣,活像一只苍蝇。萧远都奇怪这只□□为何不把苍蝇吞掉,差点笑出声来。
      那女人堆出一脸笑,肉顿时挤作一团。她用直刺耳膜的,混合着笑声的腔调说话,禁不住让人头皮发麻:“哟,大人,您加公子生得俊俏,功夫又是一流,兵书也读得出众,这条件可不是一般人家我就给透风的。不过,这本县县太爷家有位千金,看中了您家公子。这县太爷的千金哪,啧啧,大家闺秀,刺绣女工那叫一个在行。更重要的是,人家长的呀,真真是国色天香,方圆百里,也就萧公子配的上。您看我把画像给您带来了。”
      那媒婆黄二婶拎起画的一端,再一抖,画就展开了。萧远又差点笑出来,连连点头,赞道:“漂亮漂亮!”。黄二婶已有三分得意,又说:“我就说公子一定喜欢。”那萧三少却沉下脸来,拿那画像,将它调转过来,黄媒婆这才发现原来刚刚拿反了,只好陪笑。萧远再看,却着实笑不出来。这不是白鸽,他想,不是她,再看下去又有什么意义呢?可是面对着父亲,他不好推脱,只好又看了一番。
      画上的女人倒有三分姿色,仪容也还算端庄得体,可是毫无半点趣致。她的后半生,萧远不用多费脑筋就能预见:嫁与一个贵公子或阔少,而后三从四德,相夫教子。若是丈夫在外花天酒地不幸死了,说不定还能立一座贞节牌坊,像那些节妇烈女一般,把自己年轻的、正在勃发的生命换成县志上一个毫无意义的名字。这不是他要的妻子,也绝不是他要的生活。
      相反,三少一改肃容,频频微笑点头,问道:“远儿,如何?”
      萧远摇了摇头。
      “这么好的条件哪!”媒婆尖细的声音震得萧远脑袋生疼,“我倒不是为了赏钱,只是这么天造地设的一对,不成可惜了。公子可要三思……”她发现萧远已经不再看她,也不再看画,便住了嘴。
      “走吧走吧。”三少不耐烦地挥了挥手。
      媒婆又看了萧远一眼,才夹着画三步一摇走了。
      “远儿你这是怎么了?平日里没见这样无精打采的。”
      “没什么。”他说,“没什么。只是有些胸闷气短,歇歇就好了。”
      三少看着儿子,叹了口气,掩门出去了。萧远仍坐在那儿出神。
      白鸽,白鸽,你再不来,我可怎么办啊。

      元宵。
      处处张灯结彩,各色灯笼在夜色掩映下显得彩碧辉煌。大街小巷人声鼎沸,夹杂着鞭炮声,锣鼓声,一派普天同庆之景。萧远与父亲正同行于灯会热闹处,家童来报:“邻镇梅家梅大少爷要买鸽子,大手笔,开口要三百只,小的们也不敢擅作主张。梅少爷说得急,请大人务必赶回去。”
      三少交代萧远自己去看灯,萧远应了一声,却无心再入那繁华热闹处。见路边有个叠元宵的小摊,便买了碗元宵,正坐下时,不防碰到了身边一位女子。那女子被他一碰,汤水洒到了手上,不由叫了一声。萧远忙起身作揖赔不是,女子伸出手:“你帮我吹吹。”
      那只手,虽被烫了,却是玉般白,毫无一丝受伤的迹象。萧远不由抬头看她,脸腾一下红了。她不说话,只是微笑。
      “敢问姑娘芳名,家住何方,改日一定登门请罪。”
      “妾吴姓,小字琅轩,家住沙河镇。”

      “我知道,我知道,我早就派人去说亲了,可沙河镇里根本没有吴姓人家,哪还有什么小姐?”
      “可她的确说住在沙河镇……”
      “不是为父不想帮你,你说说,哪有正派人家的小姐在夜里独自出行的?若是个难缠的,你后半辈子可有的受。况且这女子来历不明,现在又无影无踪,说是什么花鬼狐妖的也未可知。劝你还是趁早娶了县太爷千金吧,不要惹什么祸上身。”
      萧远嘴上答应着,心里却想:她怎么会骗我呢?你们必是想让我娶那位老气横秋的县太爷女儿,才搪塞我这些话,叫我死心。你们不找,我找!
      他等父亲走后,悄悄换了身衣服,翻墙走了。

      一只鹦鹉轻轻落在了琅轩的肩头上,说道:“你已经有我了,为什么还要他?”
      琅轩抚摸着鹦鹉的羽毛:“你是我的朋友,他是恩人。即使他成为了我的相公,你还是我朋友,也不矛盾。再说,这是大恩未报,我又不真的喜欢他。”
      鹦鹉用头蹭着她的脖子,慢慢的,轻轻的。它的突然出现,使琅轩想起了之前发生的那些事情。
      那天是人间逢七的大集,热闹非凡,她耐不住寂寞,偷偷下凡混入了人群中。谁知路过一个瓷器摊子时,不留神碰翻了一只花瓶,那摊主揪住她,不依不饶,要她赔钱。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琅轩恨不能变成鸽子飞走。这时,人群中走出一位清秀的书生,向摊主道:“想必这位小姐不是有意的,您就放过她吧。钱我来赔。”
      “呸!就你这穷秀才,赔得起吗?”
      书生解下腰间的玉佩,递与店主,道:“这是我祖上传下来的,抵这青瓷瓶的价钱,您看够吗?”
      就这样,琅轩喜欢上了他,日日下凡幽会,终于被玉帝发现。他即刻命替父掌刑狱的百鸟国三公主嫣灵杀了那书生,又降下天魔劫使得琅轩受伤落入凡尘。
      百鸟国的君主白帝少昊有五个儿子,一位是人头鸟身的重,也是琅轩的父亲。重很有才干,与伏羲共同掌管春天,还是生命之神,并掌握奖赏忠善之人的权力。重的弟弟该,人头虎爪,浑身白毛,除了傍晚检查西边的霞光,也拥有惩罚奸邪凶恶者的权力。嫣灵便是该的女儿,在该巡查四海时暂时接替他的职务。另外三个是穷奇、般与倍伐,穷奇是非不分,般沉默寡言,倍伐则无恶不作。这里不再多言。
      嫣灵知道这段故事,敬重琅轩敢作敢为。自从遵天命杀了那书生,便觉得有些对不住她。琅轩度过天魔劫后,嫣灵就送了这只鹦鹉与她,让其伴琅轩左右,时常陪她说说话儿。这只鹦鹉极通人性,似能看透她的心一般,也可为其排忧解闷。
      想到这儿,琅轩笑着问鹦鹉:“我怎么才能让萧公子再注意我呢?”
      “我不告诉你。”鹦鹉叫道。
      “别开玩笑啦,我说真的。”
      鹦鹉缓缓将脑袋靠近她的耳朵,有些犹豫:“你想好了?你真的准备……”
      “是的。我是真要嫁给他。”
      “可是……”鹦鹉的声音很低,“可是这会害了你自己啊。”
      “你放心,还尽了恩情我就离开,不会为他伤到自己的。我又不是傻瓜。”
      “好吧。那你可以……”

      萧远到达沙河镇后,沿街找了一上午,可是正如如父亲所说,没人知道镇上还有个姓吴的人家。已至晌午,他只得暂放下这事,去买些烙饼充饥。沿途经过一个小酒馆,忽听得里边一阵笑骂,声音却有些耳熟。抬头望去,不由吃了一惊。三五个满面油光的纨绔子弟围坐在桌边,中间坐着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却不是别人,正是他日思夜想的琅轩。
      萧远不敢造次,闪身进了酒馆坐下。老板娘来招呼他,他便装模作样要了半斤牛肉,一壶烧酒,悄声问那老板娘:“那桌坐的是什么人物,如此放浪?”
      老板娘看了看萧远:“他你都不认识?那位是本镇出了名的恶少,梅家大少爷梅仁信。身边的,就是他那些不三不四的狐朋狗友。那姑娘我倒不认识,只是这样漂亮,落在梅大少爷手上真是可惜。”
      “那姑娘是梅少爷的夫人?”
      “这倒不是,那姑娘今日独个儿来我们店里吃饭,没想梅少爷偏偏昨日不来,前日不来,也是今日来。看到这个尤物,自然不肯松口,这不,就招惹她去了么?梅少爷没个正牌夫人,倒娶了五房小妾,至今改不了拈花惹草的毛病。这也罢了,连烟花楼的女子都不愿伺候这梅少爷,偏碰见他,可不是撞灾星倒大霉了吗?”
      “这又是为什么?”萧远问:“为什么不愿伺候他?”
      那老板娘俯下身子,压了声音对萧远说:“我姑表嫂子听烟花楼的姑娘说,这梅大少爷呀,有个恶癖。做那事的时候,喜爱咬女人胳膊,有几回都咬出血来了,养了几天才见好。怎么样?公子有兴趣,我为你引荐引荐这几位姑娘?”
      萧远连连摆手:“不必不必,这就不必了。”
      他偷偷望了望那张桌上的人,只承望他们早些离去才好,那些人偏偏越喊越凶,无非是些调戏的下流话,琅轩却神色自若,谈笑风生,一眼也不往他那里看。
      琅轩其实早看见了萧远,却不理睬他,只与那些浮浪子弟说笑。这梅仁信却没安好心,把筷子撞掉在地上,装作拾筷子,手趁着要捏女子的脚。刚捏下去,只听其中一位恶少叫了一声,那人见是梅仁信蹲在地下,知他是捏错了,不敢发作,只好捂住自己的嘴。琅轩施了点小法术,自是心中明镜一般,拼命抑制住笑,只象没事人。那梅少爷心有不甘,只觑着琅轩说:“小娘子既然与我如此投机,不如咱们交杯共饮一次如何?”
      “梅少爷都说了,奴家怎敢推辞?”
      两人取了酒杯,刚要喝起来,只听背后一声断喝:“等等!”萧远取了自己桌上的酒壶,移步过来,“砰”一声把酒壶往桌上一贯,左手去搂琅轩的腰,道:“这是我的娘子,你凭什么与她交杯共饮?”
      “我何时成了你的娘子?”琅轩笑问。
      “你忘了?我们自幼青梅竹马,早已私定了终身,你却与这位少爷相好,成何体统?”萧远一脸严肃。
      梅仁信却不理他,只道:“这位姑娘是不是你的娘子,她自己知道。”又转向琅轩:“你说,你是跟我还是跟他?”
      “当然是你们俩谁更有男子气概,我就跟谁啊。”琅轩又笑。
      “嗯——”梅仁信盯着萧远,“比酒量,你干不干?”
      “比就比,还怕你不成?”

      萧远因练功的缘故,父亲不让他饮酒,说多饮会荒废武功。那日不过饮了几盅,便再站不起来。次日醒来,头痛得厉害,昨日的事却恍惚,后来又做了什么,再也想不起来。再看时,这却不是自己家里,衣服也换了一身,不禁大为惶惑。
      一位白衣女子向他走来,他定了定神才发现是琅轩,脸又开始发烫。他只好对自己说,这可能是酒的作用。
      “公子昨日喝多了,我就将公子安置在了自己家中。”
      “那衣服呢?”
      “你的衣服换下了,正晾在外边呢,酒后吐了一身,总得洗洗。”
      萧远的脸更烫了,他不能再把这归结于酒。他吞吞吐吐地问:“我没做什么过分的事吧?”
      “没有啊,”琅轩说,“你昨日不都说我是你的娘子了么?还能有什么过分的事。”
      “同床共枕!同床共枕!”架子上的鹦鹉忽然叫道。
      这下萧远完全不知如何是好了,手脚都不知道放哪儿:“那你……只是……”他低下头来:“小姐放心,我萧某一定不会负你。在下愿与小姐永结百年之好。”
      “此话当真?”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可是令尊令堂那里如何交代?”
      “父母日日为我的婚事挂心,埋怨我误了青春。我若主动提娶亲之事,他们又见你这般貌美,定不会阻拦。只是小姐的父母如何呢?”
      “他们早就在天上,管不了我的婚事。妾如今唯鹦鹉相伴而已,身边并无亲戚,公子不必挂念他们。”

      成婚那日,街坊四邻皆来祝贺,直闹到天黑才散。萧远辞了宾客,母亲便叫他回房歇息,别冷落了新娘子。他进屋子时,心怦怦好像要从嗓门里跳出来,总害怕这一切都是梦境。直到掀了盖头,看明那含情脉脉对他笑的正是琅轩,才有了一阵轻松感。他抓住新娘的手,刚要开口,琅轩抽手捂住他的嘴,只说:“郎君不要着急,先把桌上那碗茶喝了吧。浓茶可以解酒气,润五脏。”
      “父亲不准我喝酒,所以今日我也未饮多少,娘子不必为我挂心。”
      “我既为你沏了茶,又不肯领情,这么快就厌烦我了?”
      “不敢不敢。”萧远只过去端了茶盅,饮了几口,甚觉清凉解渴,便喝干了。再走过来,又与琅轩说了几句话,只感觉浑身疲惫不堪,怕是今日大婚,招待了许多客人,又操心这事那事,过于劳累了。他又强撑着想赶走睡意,只是哈欠连天,不多时躺下睡着了。

      “你每天晚上都给那家伙做夜宵啊?”鹦鹉立在琅轩肩头上,看她忙活着准备晚上给萧远的羮。
      “嗯,对啊。你对这事也有意见?”
      “你对他这么好干嘛?”
      “我哪里对他好了?这叫自保。”琅轩边说边将食材下了锅,“你知道,咱们百鸟国的大国师九天玄女,最喜欢养些花花草草。这竹绵仙草的草籽,最能安神助眠,药效奇佳,我自遭了天魔劫,向国师要了一些。”说着把头转向鹦鹉:“现在每晚下在羮里,对人有益无害,也解了我的围,岂不两全?”
      “好是好,可这草籽……”那鹦鹉道,“这草籽总会用尽啊,到时候你作何是好?”
      “也够撑三五月。用尽了我就离开他,他的恩情,那时也该还尽了。”

      琅轩没有料到,后来致使她铸成大错的,并不是汤药用尽,而是自己的心。
      那天她给萧远送来夜宵,萧远忽然抓住她的手,说:“大哥远行,父母身边仅我一人,他们延续香火的希望只得寄托在我身上。婚后数月,我只是甚觉疲惫,总是早早休息,不经意冷落了你,是我的不对。”
      琅轩有些发愣,只是很快回过神来,只说:“郎君先喝了这碗粥吧。”
      她将粥碗置于桌上,回身就走。刚行两步,只听萧远叫住她说:“喂,你是不是讨厌我啊?”
      她回过头,看着萧远,凝视着他的眼睛,忽然嫣然一笑:“傻瓜,我怎么会讨厌你呢?”
      “那你为什么,为什么这样?我如此冷落你,你却安之若素。这也罢了,你甚至白天都不愿与我待在一间屋子里。若只是因为我那日醉酒轻薄,你不得已才跟的我,大可早些与我说,我也不会为难你,名分,自由,财产,你想要什么我都会尽我所能地给你——你知道,我是满心热爱你的啊!”萧远激动得有些哽咽,“你说吧,怎么说我都接受,只是不要瞒着我,求你不要瞒着我,我会发疯的!”
      琅轩没有回答。这阵静默显得有些可怕。
      许久,她才抬起头说:“郎君休要发怒,若是嫌妾粥汤做的难吃,把它倒了就是,何苦迁怒,伤了身子。”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么?没有么?”萧远的声音无可遏制地颤抖了起来。
      琅轩站在那儿,不去看他,而是将脸转向一边,停了一会儿,轻声道:“我不讨厌你。即使你要伤害我,我也不讨厌你。”她觉得四肢像僵住了一般,连呼吸都是那么困难。
      萧远话出口后,就有些后悔,知道自己似乎过火了些。此时又见她这般,在一股莫名而无法按捺的冲动下,走到她身边,轻轻拥她入怀,道:“我不会伤害你的,绝对不会。这原是我的错,却一味责备你,是我不好。”说话间,他慢慢抱紧了他,连心跳和呼吸都一并抱着,死死不肯松手。
      那碗粥,翌日清晨,已经冰冷。

      “父亲,母亲,琅轩她病了,说吃不下东西,总还想吐,精神也不好,请个郎中来吧。”
      “是不是想吃酸的?”
      “不知道。不过因要吃清淡些,早上只要了稀饭和酸黄瓜。”
      “哎呀,这就对了,准是有喜了,去看一下吧。”
      对三少和夫人的道喜,她真不知如何是好。她明白,这不过是伤了元气,静养一段时日虽恢复不了,外人就看不出了。这倒没什么,只是她该如何交代呢对他们说她不能生育吗?她只恨自己。可她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她没法说出口。她只是觉得他太可怜了,那个人那么喜欢她,他应该得到的不可能只是无望的爱情。她紧咬着唇,脸色煞白,几乎不能控制全身的颤抖。为什么我不拒绝?为什么!他固然可怜,可我只是报恩,何必为他伤了自己呢?况且他养我不过三月,我陪他已满五月,恩情早已报尽,还留在这儿做什么?我可早早离开,甚至不用知会他一声,这样对他也好,他还年轻,可以另娶一个中意的,给萧家传宗接代,没必要再惦念着我这个忘恩负义的女子。难道你原本不就是这样谋划的么?
      可是……可是……
      难道我爱上他了?她的眼睛忽然睁大了,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这可不行,完完全全、绝绝对对的不行。她当即决定立刻起身,不能再在这儿呆下去了。再美的梦,终究有醒来的时刻。既然左翼被套索缠住,那就应该咬断肢体,而不是坐等猎人来抓捕;既然痛苦不可避免,那就应该早早地迎接它,而不是等它愈演愈烈;既然一定要和他分开,那就赶紧分开,既然已经错了,就不能一错再错!

      琅轩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回沙河镇吧,萧远一定会找来,到时反而难办。躲去其他镇子呢,离开了他,留在人间也没有意义。回天界……回天界……
      “你这么着急离开,是不是萧公子他……”鹦鹉一停下,便回首问她。
      她伸出手,鹦鹉缓缓落在上边,她把手端到眼前:“不,并非他强迫我,这是我的决定。”
      “你怎能——诶。”鹦鹉不再说话,从她手上飞走,在空中盘旋一阵,落在她肩上,只是未象往常一样亲昵地蹭她脖子,仅仅安静地停在那儿。
      “那么,你回天界吗?”沉默一会儿后,鹦鹉问她。
      琅轩犹豫片刻,答道:“留几日再回去吧,天上甚是乏味,人间……”
      “你就不用瞒我了,还是放心不下他,对吧?”鹦鹉的眼睛晶亮,闪着光,“我明白。只是记住,你现在元气甚弱,不可再行此事,否则生生世世,永远只能做一只白鸽了。”
      琅轩垂下头,不再说话。

      琅轩出走以后,萧远寻遍远近人家,只是不知她去了哪里。父母说琅轩的不是,他却不信,整日失魂落魄。三少劝他再娶,他也不理,连日越发茶饭不思,竟酿成一场大病,意识模糊,卧床不起。
      三少寻遍名医,没人说的出这症候到底是什么。他试尽土方偏方,甚至求仙问卦,萧远总不见好。萧夫人也整日以泪洗面,只怨琅轩不辞而别,害了她的儿子。
      这日京城毓庆寺老和尚云游至越州地界,恰从本县过,三少费尽周折请他绕道来瞧瞧儿子的病。本镇老少妇孺,皆把这看作天大的事,都想见见这位活神仙。琅轩也风闻此事,乔装成一个男子,混在萧府门前的人群中。她知道这和尚,此人乃是天上五位通天圣人之一——中黄子下凡,必不会错的。她只想知道萧远病的如何,有什么医治之法。自己尽微薄之力,也许能帮他。
      那和尚看完病况,三少与夫人就围上来,只见他正襟危坐,不紧不慢地说:“有救,胜似无救。能活,却又难活。”
      三少忙问:“在下道缘浅,还望高僧明示,到底小儿有救没有?”
      “令郎的病,着实罕见,贫僧却也略知一二。此病是神仙的孽缘引起,要诊治,也需圣物才可,非常法所能医治。回转之法,却也简单,每日饮凤血三白即可。”
      “可这凤血何处找啊?”
      “这便是难活之处。即使施主找见了凤凰,又有哪个愿意平白无故将血给你呢?”
      “这也是,只怕就是凤凰,一天三杯血,也会没命。可是小儿的病,又不容许丝毫延缓,只望高僧告诉在下,哪里可以找到凤凰,就算在月亮上,我也会替他拿来。”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那和尚说罢也不求布施,就拂袖而去了,三少却未及留他。
      琅轩站在萧府门口,只见和尚出了大门,人群自动让开一条道。那和尚迈着方步正走,忽然回头看了她一眼,似乎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很快转过头去,顷刻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琅轩看着便明白了,趁家童还未关上大门,上前去问:“你可知高僧开的什么方子?”
      “嗨,我看那高僧就是唬人的,说什么喝凤血,老爷太太还真信。问他凤凰在哪儿,他也只知道说些‘近在眼前’的怪话,分明就是不会治。”
      琅轩一听,不禁震悚。她不就是“凤”么?百鸟国的公主,凤凰的后代——可是她能回去么?抑或趁此不管他,一了百了,斩断情丝?

      她回来了。还是回来了。
      面对三少的追问,她只搪塞了几句。再问,便不答了。萧夫人原对她那么好,现在只是冷眼看她,含沙射影地说些在外边勾搭男人的话,私下里还劝三少赶她出去。三少知道儿子喜欢这女人,尽管心中恨她,但见琅轩回来之后,萧远确有好转,这几日又能进些饮食了。三少只道是儿子想她过度,便允许琅轩陪着,想着若是儿子身上大好了,再赶她走也不迟。
      她不管这些,不怒亦不忧。她看着自己的左臂,曾受过伤的地方,忍着痛一刀一刀狠狠割下去。她看着那晶莹的血珠,一粒一粒,一粒一粒,慢慢的顺着指尖缓缓滴落。只剩下前所未有的痛苦,与无法控制,无法消磨的爱意。
      还尽了,该还尽了。

      随着萧远一天天好转,萧夫人脸色也好了起来,只是琅轩越来越虚弱。已经伤了元气,又失这么多血,她觉得自己快要支撑不下去了,可又遏制不住想让他活下来的欲望。她端着那碗她假称为“生姜红糖水”的东西,坐在了萧远床边。
      “娘子,我已无大碍了。”
      “这是最后一服,喝了吧,喝了就全好了。”
      他端起一饮而尽,又把茶盏递给了她。
      她想接,可是身子太弱,失手把茶盏摔在了地上。
      “娘子怎么了?”
      “没什么,失手而已。”她蹲下拾茶杯的碎片。
      这么一蹲,她只觉得头晕目眩,眼前一黑。
      “怎么了?”萧远拾起她的左手,轻盈的袖从她手上滑落。
      一道道伤痕触目惊心,还有一处裹着布。鲜血晕染着雪白的布,似乎就要渗出来。
      “你,你因为这种人不肯亲近我?看来母亲说的没错,你真是风流去了,可笑,父母劝我弃了你,我还为你辩解!”萧远甩掉她的手,跳下床,在衣柜里乱翻,拿几两银子掷于地上。他本只想让她走,怒气却是他出口便是:“这是那几次的过夜钱,我可不似梅少爷那般家底殷实,几两银子烦请姑娘不要嫌弃!”
      她慢慢爬起来,扶着门框,跌跌撞撞跑了出去,眼泪无声的就滚了下来。
      鹦鹉轻轻落在她肩上,对她说:“萧远他如此不仁不义,你该从此与他恩断义绝。”见她不答,转头看着她:“你听见我的话了么?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们回天界吧。”

      “当初你照死不听我的,招来个大祸星。现在到好,县太爷家的千金早已嫁与邻镇梅家,想再挑挑捡捡也不成了。”萧远向父亲问安时,三少对他说。
      萧远听后,只说:“父亲,我并不是要挑挑捡捡,只是娶个我不爱的,对人家的女儿不公。她离了自己的父母,嫁过来又被丈夫冷落,岂不感伤?我既喜欢琅轩,便是无法挽回的事,也不必劳烦父母为我再娶。缘起则聚,缘灭则散,强它不得。儿子只愿一辈子跟着父母,侍奉左右,便知足了。”
      “混账!这也是你说得的话?夫妻之道不必互相爱慕,如此不能长久。只要住在一处,天长日久,便生出一种不能离她的习惯,这才是夫妻。再者饮食男女,人之所欲也,夫妻是人伦天理,你若不娶,让萧家绝后么?”
      “父亲!小时候您总说我比哥哥乖巧,长大了我也时时事事听您的。即便意见相左,我绝不敢顶嘴。所幸您通情达理,并不有意为难我。可是这次不同。也许您的道理无可辩驳,是至公之理,但我不想听您的。这件事我如此坚持,并不因为它一定是对的,而是因为它有意义。”
      三少拿眼瞪着他,面若冰霜,只教人不寒而栗。少顷,他命身后那两个家童道:“把这不孝子锁到左厢房里头,让他面壁思过!”又对萧远说,“你想清楚了再来见我,否则就不要出来!”
      萧远被锁在左厢房内不得出去,但好不容易与父亲说开,迈出了这一步,他又不愿后退。总呆在这儿也不是办法,所幸他自幼习武,区区一堵墙根本拦不住他。不过片刻,他便从窗子翻了出去,悄悄出了家门,幸得无人撞见。出了家门,他才发现无处可去,偌大一个天地,哪里是他的容身之所呢?几乎是不自觉的,好像双腿移动不必经过大脑似的,他反应过来时已到了沙河镇小酒馆旁。丧气之人,不免多饮了几杯,回去时已至午夜时分,烂醉如泥。离家还有几条街,眼见家中火光冲天,登时酒醒了一半。四处寻父母不得,只碰见府里的家童,揪住便问。那家童不免吃了一惊:“少爷,您不在府里哪?起火的时候,老爷太太本已出来了,忽想起你锁在里边,我们几个百般劝解都不听,偏要去救你,根本拦不住。这一去,已近一个时辰,怕是凶多吉少喽!”
      火光映红了萧远的脸,肆无忌惮地舞动着。他只僵在那里。
      从此以后,他失去了一切。先是妻子,然后是父母、鸽子和财产。所剩的,不过是身上的一件衣服,与一条一文不值的命。

      清晨,山上古寺的门被扣响了。
      寺里僧人不多,扫地的老和尚亲自开了门。
      “方丈,我已看破红尘,想在此出家,不知可否。”
      “萧公子,你尘缘未了,还是快回吧。”
      “我不是一时脑热……”
      萧远还未说完,那老僧就打断他,说道:“记住,猪是龙在人间的化身,鸽是凤在人间的化身。”
      萧远忽然心中一惊,只道:“多谢师父指点!”便匆忙跑下了山。
      “琅轩,琅轩!你在哪儿?”他顾不得众人异样的眼光,也顾不得自己从未放下的自尊,放声大喊着。那一刻,他的整个世界只有琅轩。

      “是萧公子在叫我,我听见了,我要回去!”
      “你疯了?不可以……”

      萧远刚回头,看见了她。
      “你……”
      她轻笑着看他。
      “你——你是天界的——”
      “我是太白金星的曾孙女,白帝少昊的孙女,重的女儿,我是百鸟国的公主。我也是你的妻子,永远是。”
      “我……”
      那只鹦鹉未等说完,便在他头上胡乱啄了起来。
      “哎哎……”萧远闪躲着。
      “不要胡闹了,公子他不是有意的。”
      鹦鹉这才停下。
      “我只是想说,”萧远说,“我现在身无分文……”
      “我不是来与你和好,而是与你告别。”
      “为什么?”
      琅轩不想说伤她元气的事,她怕萧远会觉得愧对她。
      “我再待下去,恐怕玉帝会阻拦。”她转身。她知道萧远心中一定不舍,因为她也一样煎熬。
      突然,她想到了什么:“玉皇管得了天神,总管不了凡间的鸟儿吧。”
      鹦鹉愣住了:“你决定了?”
      她点点头。
      “你就那么爱他?”
      “我要做他的鸟儿。”
      她回身,向萧远走去。
      我不后悔。

      萧远还在熟睡,刚刚同床共枕的她,却已化作一只白鸽。
      鹦鹉对白鸽说:“做他的鸟儿,心里就不能再有别人了,明白吗?”
      白鸽点头。
      “记得那日你问我‘怎样让萧公子再注意你’,我是怎么说的吗?我说‘想让一个男人更加爱你,不可遏制地爱你,你要让他嫉妒’。这或许害了你,致使萧公子疑你不忠,但我不是有意的,这是我心中最最真挚的感觉。琅轩,我想我该走了,只是最后想告诉你一件事:三公主嫣灵或许没有对你提起过,是她把我的记忆,我的灵魂放进了这只鹦鹉里。”
      白鸽不明白,这还用说吗?刚想询问,鹦鹉已经飞远了,不知去了哪里。
      萧公子醒了,不见了琅轩,他只呆坐在那里,怅然若失。
      白鸽想:我用什么姿势呢?就这样吧!
      她轻轻落在萧远的肩头上,用头温柔地蹭着他的脖颈,慢慢的,轻轻的,只期望此刻凝固。
      那一瞬间,她感觉,好像也有一只鸟儿,经常站在她的肩头上,蹭了她好久好久。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章 【聊斋衍生】琅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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