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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13章 家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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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大虎被打的事很快在寨子里传开了,人们都觉得百顺这小子太宠老婆了,大当家也找百顺谈过,让他提防凤兰别真跑了。
百顺面对各种风言风语,处处维护凤兰。即使发生了这样的事,对她都没有半句硬话。搁外人眼里看确实像个怕媳妇的傻小子,让人不免替他担心媳妇哪天跑了。
可百顺心里有数,凤兰总有一天是要离开的,在离开之前,他的任务是保证不让人看出破绽。要是顺着大家的话,承认凤兰要逃,那所有人都会对她另眼看待,增加了真正逃走的难度。
百顺现在只希望凤兰不要再出幺蛾子了。但是他也知道,这也不能都怪她,是自己在万鹏举女儿的事上的态度,让她产生了不安。
因为认识到自己不该任性吓她,所以百顺没有说过凤兰,打算有机会再和她解释清楚。
全嫂也从外人话里听闻了那天的事,来百顺家找他。
早上百顺起床出去开大门,立刻被等在院门口的全嫂拉住,吓了她一跳。
“顺子,你和嫂子说实话,那天她是不是想跑?”全嫂质问百顺。
“没有,她就是想去拾点柴火,嫂子你别听风就是雨的。”百顺反驳道。
“那我怎么听说赵大虎他们搜出了好几天的干粮呢?”全嫂把听来的如实说了。
“哪有啊,他们净瞎说,根本没那么多。”百顺坚称。
“唉,反正啊,你小心点,我也给你看着点。凤兰那丫头肚子里有墨水,见过世面,不是省油的灯。她跑了倒是次要的,别回头把你身份供出来。”全嫂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不会的,嫂子你放心吧,我会看严的。”百顺向全嫂保证。
全嫂将信将疑地走了。
百顺走回屋里,心虚地看看凤兰,希望她刚才什么都没听到,可是凭全嫂的大嗓门也挺有难度的。
他坐在桌边开始和凤兰学字,凤兰抄一个,百顺抄一个。
今天的书是宋词,正好抄到蒋捷的《一剪梅舟过吴江》:
一片春愁待酒浇。江上舟摇,楼上帘招。秋娘渡与泰娘桥,风又飘飘,雨又潇潇。
何日归家洗客袍。银字笙调,心字香烧。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抄完凤兰开始讲解:“这首词讲的是作者在舟中,看到江上的桥联想到家人,睹物思情……”
百顺看着盯着纸出神的凤兰,心生恻隐,打断她,“你教我写信吧。”
凤兰闻声抬头,眼里亮晶晶的,看着百顺不明所以。
“你教我写信,我帮你给家里写一封,怎么样?过几天我有事去榆林,顺道送去你家。”
凤兰这才听清他说什么,可是心里直打鼓。自己做过那档子事,他不应该严加看守才是吗,反过来还要帮自己写信,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可是看着眼神不像在唬人。
百顺见凤兰不答话,以为她质疑为什么不直接趁去榆林送她走,“我是和大当家有事要办,没法带着你,而且我还得回来,要是回来他们发现你不见了,肯定怀疑我,这不是刚发生……”
百顺没有继续说下去,暗指这次凤兰逃跑未遂的事。
很快他岔开话题,“让你自己写,可能有些暗号我看不懂,我帮你写,对大家都好。”
暂且当他是一片好意吧,能让父母放心也没什么不好的,凤兰答应下来。
要说写信加暗号,可能也就是百顺天天被人算计怕了才会这么想,凤兰可没想过。不过也难怪,毕竟自己也是算计过他。回想起百顺为自己挺身而出的样子,凤兰不忍心再伤害他了。
百顺拿出信纸,按凤兰教的,写好给父亲的抬头。
接着写内容,无非是问好,又说了些自己一切皆好,父母不要惦记的话。
信中并未提及龙王山的事,只说自己被一位义士所救,现在在养伤,过些时日就归家。
信是一封真正的报平安信,完全没有给人线索。
两个人默契地一说一写完成了书信,其间也不乏有百顺不会的字,凤兰一一指导。
百顺把信吹干,交给凤兰检查,不经意看见了她泛红的眼圈,知道这是真的想家了。
自从五年前失去了家人,百顺也失去了家。虽然和全哥全嫂亲若兄妹,他还是经常在夜晚梦到爹娘,梦到一家三口再院子里看梨花。可是每次梦里都会出现一个三头六臂的大怪物,把爹娘抓走,留下他一个人坐在地上哭。哭得厉害了,甚至会哭醒。
想家的滋味是啥,他懂。
想要伸手揽过来抱抱这个思家的小女孩,可是手伸在半空中又收回了,想了想自己终是没什么身份可以安慰她,最终还是作罢。
凤兰把地址给百顺写在纸上,叮嘱他找不到的话就打听长兴盛,大家都知道。原来榆林城一半的毛皮生意都是曹家的,只不过最近生意失败,衰落得不知成什么样子了。
看着凤兰骄傲的样子,百顺顿生调皮:“你家产业那么大,你说我要是把这信改成勒索信,然后拿钱跑了,是不是后半辈子不用愁了。”一边说一边奸笑。
“你敢!”凤兰小姐脾气上来,作势要打百顺。
后者赶紧抱头,“我错了!逗你玩的。”
凤兰不依不饶地,“你要是敢把家信换成别的,我就把你的事抖出来。”
“哎,你这个人怎么动不动就威胁人呢。我好心好意帮你,还被要挟,没天理了。”还保持着抱头姿势的百顺咕囔着不满。
凤兰听到后放下手,低垂着头,“对不起,是我错了,我不该……”
没说出口的是“恩将仇报”,凤兰感觉百顺越不说自己,自己越内疚。
“行啦行啦,我走了。”百顺受不了别人在自己面前委委屈屈的样子。
过了几天,高怀雄要去榆林给老上司陕北督军韩世本送孝敬,这是头一次带上百顺。
到榆林已经是下午,高怀雄打算第二天再去督军府。趁此机会,百顺借口去买东西,一个人上了街,准备按凤兰给的地址去找曹家。
路上路过几家长兴盛的铺面,都在城里最热闹的地方,虽然有的店面没有开门,但是开了的店面,连伙计穿的衣服都整齐合身、没有补丁,果然不是一般人家。低头看着自己这身色彩斑斓的百衲衣,百顺揉揉鼻子赶紧走了。
曹家的宅子占地得有半条街,难怪大当家说劫的是曹半街家的闺女,真是阔气啊。红色的大门有一丈多宽,门口汉白玉的台阶,两边各一个狰狞的石狮子,围墙用青砖砌得老高,看着就气派。要真没钱了,这些宅子也能买不少大洋呢吧。宁可关店面,也不卖宅子,曹老爷真是打肿脸充胖子啊。
百顺等到天黑将信放在了曹家门口,敲了敲门,躲在远处确保看门人捡走信才走的。
这边曹老爷头天刚带着商队回榆林,累得倒头就睡,半夜却被看门的老管家朗生慌慌张张地敲门声叫醒,就差拿手杖揍他了。
可是老管家也不是没有眼力见的人,半夜敲门肯定有事,曹汝成披着衣服从房间出来,“朗生啊,什么是把你急成这样?”
朗生火急火燎地把信举到曹汝成面前,“老爷,你看这是啥!”
曹汝成接过信,这才看到信封上写着:父母亲大人亲启。
顿时心里一惊,二女儿兰芝还在留学,也没给家里写过信,不太可能是她的,难道是凤兰写的?她还活着?但是看字迹不太像,又有点像。
曹汝成颤抖着双手拆开信,没看一会儿就泪流满面。
这行文,这措辞,分明就是凤兰。
虽然信里说自己平安,但是也没说身处何处,只说过阵子养好伤就回来。
“信哪来的?”曹汝成急切地问管家。
“门口地上。刚才我听见有人敲门,出去看。没看到人,看到信在地上。”
曹汝成没等管家把话说完就往门口跑。可是任他怎么找,门外大街上黑漆漆、空荡荡,半个人影都看不到。
他徒然地坐在门槛上,看着手中的信发呆。
当初让凤兰嫁到范家是自己的决定,他也是无可奈何。女娃早晚都要嫁人,范家在太谷势力大,凤兰嫁过去不会吃苦。再说范家同意把官兵扣住的皮毛给要回来,这是长兴盛翻身的关键。
谁能料到送个亲会有去无回呢。
曹汝成听说凤兰被劫走之后,一直在怪自己不该求范家,否则也不会害女儿丧命。这样赔了夫人又折兵,长兴盛也再不似从前一样红火了。店铺一家一家关,和最鼎盛时期比,已经关了小一半了。再这样下去,卖宅子是避免不了的了。
可这宅子是夫人家祖传的,自己也是上门女婿,把别人家祖宅卖掉,夫人非得挠死自己。本来凤兰出事后,夫人就不怎么和自己说话了。
突然出现的信又勾起曹汝成的回忆,直到朗生找来曹夫人才把他搀了回去。
第二天上午,高怀雄揣着用万鹏举儿子换来的银票,又买了包点心,带着百顺就奔了督军府。百顺只听大当家说过韩督军的英雄事迹,这次能当面见到,难掩兴奋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