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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小有&所成 ...

  •   坐板车回了云来县,朱珠就一溜烟跑没影了,直到暮色铺满整个街道,朱珠才拎着大包小包的调味料回来。

      把剩下的银钱交给朱父,千叮咛万嘱咐,要他明日杀猪的时候叫着她。
      又立马捣鼓起新买的调味料,很是神秘。

      朱好运觉得女儿这投河自尽被救回来之后,人似乎变了,又似乎没变。
      还是那么风风火火,雷厉风行,却没有那么张口闭口就是陆之魏了,多了几分狡黠。
      令人捉摸不透。
      大概是长大了吧?

      但……长大也不能这么成长吧?!
      朱好运看着女儿拿出了木盆、木桶,一脸认真严肃地接着猪血,有些瞠目结舌。

      朱珠接下来的话,更让他几乎魂飞魄散。

      “阿爹,等下你把猪肚子里的东西和猪脚、猪头,全都留下来啊,不要扔,我要处理一下。”

      朱好运石化了好一阵,才找回自己的言语能力,道:“珠儿啊,虽然那姓陆的不是好东西,但、但咱们也不能太冲动,人命关天啊……”

      朱珠一愣,明白朱好运的意思后,笑得前仰后合:“阿爹,你误会啦,我没想着做这般天理不容的事儿!”

      朱好运又试探着问:“那、那你是想学仵作?——咱大衍国女子当仵作的确实有先例,但这并不是什么好营生……”

      朱珠笑得眼泪都出来了:“阿爹,我真没有这样的打算——我是打算用这些内脏,做吃食去卖呢!”

      朱宝捂住鼻子,道:“阿姐,这么腥臭的东西,怎么吃?谁来买啊?”

      “你们瞧好吧!”朱珠怕自己的行为太“离经叛道”,引得他们起疑,又补充解释了一句,“前几天我在水里,大概是河神庇佑,不仅保住了小命,还有了新点子。”

      在大衍国,搬出神神鬼鬼这些东西来,能唬住一片。
      此言一出,朱宝和朱好运父子二人脸上俱是肃穆之色,也默许了朱珠这奇怪的行为。

      ***
      朱好运处理完猪肉,留下了朱珠要的东西,便带着朱宝出摊了。
      朱珠一个人在家料理这些。

      猪,能在华国人的饮食中占据举重若轻的地位,自然是因为它浑身上下几乎都可以用来制作美食。

      但根据朱珠得到的记忆,猪在大衍国还没有得到全部开发。
      大衍国的国民们对猪肉的接受度尚可,但却没有对猪的各个部位进行探索。

      而朱珠,就要做先驱者。

      一头猪看上去很重,但除了百姓们需要的部分,剩下的也颇重。

      卖不掉,也是浪费,不如利用起来,做成不同种类的熟食,开拓新的市场。

      猪头、猪耳朵、猪大肠、猪肝、猪心、猪蹄这些可以做成卤味。
      猪血可以做成血豆腐,炒菜或者做成麻辣味儿的凉菜也是不错;也可以做成猪血丸子,方便保存与食用。
      猪小肠可以洗干净收好,等冬天做腊肠。

      先从做好次日就能卖的卤味开始做起。

      而做卤味第一步,就是要把这些原材料处理干净。
      猪肝猪心相对好说一些,认真清洗就可以。
      猪大肠就比较恶心了。除了清洁外部,更要注意内部的清洁卫生。朱珠先做了大概的清洁,又取了一节竹筒,套在猪大肠的一端,向其中倒入清水,反复灌洗内部。
      又取了干净的木盆,加了盐和白酒以及清水,将猪大肠浸入其中,消毒杀菌的同时也消除猪大肠本身突出的异味。

      反反复复,保证猪大肠干净。

      猪小肠如法炮制,洗干净,晾晒,等脱了水,收起来就行。

      而猪头、猪脚这类不为人知的美味的处理方式则有所不同。
      猪头和猪蹄除了要洗净之外,还要处理皮肤表面的猪毛。
      猪毛的存在不仅给人以不好的观感,更会影响卤味的口感。

      以火折子点燃一根木棍,举着燃火的木棍,以火苗将猪头和猪脚上的猪毛灼烧了一遍。
      这样,再以鬃毛刷刷几次,这表面就干净了。

      将这些食材加入葱姜蒜芫荽,酒,汆水断生。

      处理完食材,大半天已经过去了。
      朱珠抹了一把汗,又取出了昨日做好的卤水。

      考虑到大众的接受程度,朱珠做的是原味的卤水,以八角、花椒、葱、姜、桂皮、丁香、肉蔻、白糖、盐、酱油、白酒、白醋、甘草、香茅等调料打底,只加了一点点茱萸提味儿。

      把断生的食材,放入卤水锅里,慢慢熬煮。

      就可以着手准备新鲜猪血做的失误了。
      新鲜猪血则要做成血豆腐和猪血丸子。

      血豆腐做起来不难,但也不知道市场反馈如何,而猪血这种腥气十足的材料,也不好保存。
      所以,朱珠打算做一部分猪血,剩下的就做猪血丸子,也好保存。

      做血豆腐要比做豆腐要省事儿些。
      取干净的大小合适的盆,放入清水和适量的盐。
      等到猪血凝固后,将它切成小块。

      在院子里的土灶上支起一口锅,倒入清水,将水烧到温热的程度,转小火,焖上一炷香左右的时间,从锅中捞出这些血块,浸在干净的井水中。

      这主要是为了猪血能凝固,并不意味着这样做出来的猪血可以食用。

      待猪血彻底凝固之后,还需要煮沸,切块,放上葱姜蒜、茱萸、酱油、白糖。
      再取一块儿猪油,放入锅中加热融化,以勺子舀出热油,淋在上面在,这才算成。

      热油一上,这香气瞬间弥漫开。
      卤味儿独有的带着草木的酱香味儿也飘远了。
      不少邻里都探头探脑,十分好奇这朱屠户家在捣鼓什么。
      就连野猫野狗也都围着朱家附近的门、墙打转,想要寻出破绽,进去一探究竟。

      一鼓作气,朱珠今日还打算先做一点猪血丸子试试。
      猪血丸子是以豆腐、猪血、猪肉做成的可以较长时间保存的食品。
      早晨,朱珠已经央求父亲朱好运留下了一些五花肉并帮忙剁碎,自己则出了门,去临街买了一块豆腐。

      将豆腐碾成糊状,加入切好的猪肉碎和猪血、盐、糖、酒、酱油,搅拌均匀。
      将这糊状产物分成若干等份,揉成丸子状,将每一个丸子的外面均匀地沾上一层新鲜的猪血,平放在干净的木板上,置于院子之中。

      云来县正是秋日,天气已然转凉。
      靠太阳晒干自然风味更佳,带着阳光独有的香气,可眼下尚有野生动物出没,朱珠思忖了片刻,选了个竹罩子,罩在上面,不让野生动物靠近。

      与血豆腐不同,猪血丸子更容易储存,而且做法简单,蒸煮皆可,比较下饭。
      不过,以目前的状态看,这一批做好也要两三日,明日上街卖,还是只能卖血豆腐和卤味。

      忙活了一天,总算在暮色四合之前拾掇好一切。
      朱好运和朱宝父子二人回到家的时候,空气中已经弥漫着从来没有体会过的香气。
      两人深吸一口,更觉得腹中饥肠辘辘。

      朱珠将各种卤味都切了一点,摆了一盘,又炒了个韭菜猪血,焖了一锅米饭,荤素结合。

      朱宝擦了擦不争气流出来的口水,问道:“阿姐,这些深色的是什么东西,我怎么从没有见过?”
      朱珠挨个给他们介绍了一番。
      肉眼可见地,父子两人的神色迅速灰败下来。

      朱好运尴尬地笑了笑,放下筷子,道:“那啥,珠儿,阿爹不饿。而且今日还剩下些猪骨没卖出去,要先放置好,免得被野猫野狗刁了去……”

      刚说完不饿二字,就听见朱好运的肚子里传来咕噜咕噜的声响。

      朱珠挑眉,一把将便宜老爹按在座位上,道:“猪骨一会儿我帮阿爹整理,先尝尝我的手艺!好吃才能卖得银钱给弟弟攒束脩呢!”

      朱好运哭丧着脸,顶着巨大的压力,夹起一块子看上去比较正常的猪脸肉,放在嘴里——

      软糯却不油腻,夹杂着各种各样调料的香气却不突兀,味道出乎意料地可口!

      朱好运又夹起一筷子猪肝。
      猪肝软硬适中,没有一丝腥气,口感十分独特,却不令人讨厌。

      都不用朱珠再招呼,朱好运自觉地尝遍了猪心、猪脚和猪耳朵,甚至还一脸复杂地夹起了一块猪大肠,细细品味。

      朱宝见爹爹筷子都不停,也赶紧尝了几口。

      “这也太好吃了吧!尤其是这个猪脚,绝了!”朱好运连连说了几遍。

      朱宝则更偏爱猪头肉和猪血,小孩子懒得咀嚼,这种比较好咀嚼的食物更受青睐。

      三人一顿狼吞虎咽,很快碗盘都见了底。

      饭饱之后,朱好运但却依然有点担忧:“好吃归好吃,就是不知道如何让其他人接受。”

      朱珠微微一笑:“阿爹不用担心,我明天先试试——”

      ***
      次日一早,朱珠就随着父亲朱好运出摊去了。

      可以想见,就连朱宝和朱好运两人一开始都对这些卤味心存芥蒂,更何况是其他人。
      为此,朱珠特意将各种卤味都切了一点出来,打算来个试吃活动。

      朱珠的试吃摊位就在朱好运的猪肉摊位旁。
      朱珠用竹罩子盖上这些卤味和一小盆麻辣凉拌猪血,只留下一小部分,切成小丁,留在外面,以供试吃。

      蹭着朱屠户的“流量”,倒是有不少乡亲注意到了朱珠的摊位。
      不过,大致一问,他们便打了退堂鼓。

      “这猪大肠也能吃?有点恶心啊……”
      “猪心也能吃?这、这成何体统?!”
      “要我说那猪耳朵才恐怖咧,看着怪渗人的……”

      虽然闻着香气扑鼻,可毕竟是内脏、下水,吃起来还是有点心理阴影。

      一时间,围观的人多,可是愿意尝试的勇士倒是寥寥无几。

      朱屠户偶尔吃上两块,露出满足的神色。
      不过,在大家眼里,也有几分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意味。

      局面一时难以打开。

      朱珠心中有些着急,可也明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道理。

      难啊。

      ***
      “咦?这不是陆之魏家的小娘子吗?今日跟着你爹出来摆摊,没在休沐日去找陆兄啊?”
      身着锦衣华服的富家少爷一边对围观的额大爷大妈们说着“借过”,一边凑上前来。

      朱珠瞧见这少年郎,心中倒是松了一口气。
      来的正是这云来县杨财主的独子杨俊。

      杨俊风流倜傥,活泼天真,不过书念的一般,如今也在县学里——不过,是花钱进去的附生,而不是像陆之魏那样考进去的廪生。

      故此,杨俊跟陆之魏他们那群人不是很玩得来。

      陆之魏他们鄙薄朱珠,杨俊倒从来没看不起朱珠,反而时常跟朱珠说上几句话。
      两人关系倒有几分萍水相逢的意味。

      见着杨俊过来,朱珠忙招呼:“杨兄,我今日出来卖些吃食,要不要来尝尝?”

      念在原身和陆之魏退亲的事儿还没彻底办妥,所以朱珠倒也没再大庭广众之下回应杨俊的问题。

      杨俊性子单纯,一听说有吃的,两眼放光,立马将八卦抛诸脑后,凑了上来,问道:“是什么?”

      朱珠如实介绍了一番。

      杨小公子脸上都有些为难之色:“这、这能吃吗?”

      杨俊年轻气盛,朱珠一琢磨,便用起了激将法:“这旁人没胆子试也不肯信我,难道杨兄也这样随波逐流吗?想不到杨兄也这般胆小如鼠——”

      杨俊当下正了脸色,道:“我自然是不怕的!试试就试试!”

      按杨俊这个年纪,并不太喜欢特别口感过于软糯的,所以朱珠优先推荐他尝了猪耳朵。
      外嫩里脆的口感立刻征服了杨俊,杨俊连连点头:“滋味甚妙!”

      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
      接下来不用朱珠多费口舌,杨俊便自己将这些东西尝了个遍。

      舔了舔泛着油光且被辣的有些发红的嘴唇,杨俊买了猪耳朵、猪头肉、猪蹄和凉拌猪血。

      “单份的价格是五十文,开业酬宾,买二赠一,杨兄买了四份,也就是两钱银子,送一份猪肝、一份卤猪心!”利落地包好六样吃食,从杨俊手中接过两钱银子,朱珠眉开眼笑地对小财神爷热情招呼,“杨兄觉得不错下次再来啊!”

      有了眼光颇高的杨家小少爷的肯定,围观的人也都跃跃欲试。
      纷纷凑上前来,有了持刀站在一旁的朱屠户“保护”,倒也没出现肆意蹭试吃而不买账的。
      因为开业酬宾的优惠政策,基本上都是买了花了两份吃食的钱,带走三样。

      这么一天下来,收摊的时候,只有大肠和猪血剩了些。
      倒也不出所料。

      回了家,朱珠又炒了个素菜,熬了点粥,三人美美地吃上了一顿。

      饭后,朱珠借着昏黄的油灯以及从破败的窗户里倾泻流淌进来的月华,点了点一天的“战果”,兴冲冲地对朱好运和朱宝道:“今日我赚了整好二两银子——阿弟的束脩有着落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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