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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祸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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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陆错桑握着小锄头正在城外掘着地,远远几匹高头大马狂奔而至,为首的白马雄壮非凡,马上的人一身精壮,肤色黢黑,眉眼坚毅,更衬得身上白色狼皮裘愈发鲜明。
一队随行在白马后的骑手人人身佩弯刀,马挎雕弓,显然是草原上的精锐骑士。马队随着领头的白马气势如虹贯到瘦弱的陆错桑跟前,白马扬蹄嘶鸣,马队戛然止步。
“小丫头,你就是陆府的野种陆错桑?”白马主人居高临下的审视着马前这弱小的女孩儿。
陆错桑眨巴眨巴眼,放下了手里的锄头和苜蓿,紧紧盯着他。
“翰噶,探子说她是痴傻了,有没有说她是个哑巴?”黑壮的男人回头问随从骑士。
后边的人回话:“没有啊。只讲是个脑子不好使的乞儿,每两三日出城挖一回苜蓿。”
“奇怪。”男人疑惑的看着马前的女孩儿:“嘿,丫头,会说话吗?”
“草原上的白帐贤王别达窝括儿,他们都叫你——”
“白狼王。”男人不耐烦打断了她:“你一个乞儿怎么会认识我?”
女孩儿走到白马前,伸手脏手抚着马额,这马虽雄壮也确实乖巧通灵,老实的享受着她的抚摸。
“驿馆的马商经常说起你,草原上的白狼王。”
别达看着眼前的女孩儿,似乎并不如传闻那般痴傻,饶有兴致的俯下身:“你倒不像个痴傻乞儿,那你说说,本王此行是来做什么?”
“你来娶我。”陆错桑脸上的泥痂太厚,都看不清她的表情。
白狼王别达闻言虎目一瞪剑眉倒竖,手里的弯刀瞬间出鞘抵住她的喉咙:“你不是陆错桑!说!谁教你说这些的!”
女孩儿在白马前显得微不足,可纹丝不动的气度倒是让别达也不敢轻易下杀手。
“《河源兵祸录》有载,大岚朝应仙五年,胡人骑兵十六万犯境,狼主举营而出,狼主夫人也就是大帐巫女妲金花随军出征。另《望族野记》记述,河源陆府现在的主人陆绩当年帅军死战被俘九个月。两年前有个叫连昊的马队扈从来到桥西郡,他曾是十九年前卫戍河源地的老兵,一夜他喝得烂醉,大闹驿馆,大嚷着河源节度使陆绩私通狼主,他亲眼见陆绩私会狼主的女人。巧的是在柳家军驰援击退狼主后救出陆绩时,兵荒马乱中妲金花也失踪了,直到第二年开春老狼主被篡位,妲金花才被人寻回给老狼主殉葬。巫女死的那年,正是我出生的年份。我,就是这代的王帐巫女,对吗?”
陆错桑一席话让白狼王错愕不已,他眨着眼消化了一下她的话。好半晌才呆呆的点头:“是,王帐巫女的血脉是天母诞下的,如果老巫女有女儿,那她就是这一代王帐巫女。”
“历代王帐巫女的男人都是狼主。你——想篡狼主之位。所以,你需要娶我,让草原上的王庭信服。”陆错桑说着话,轻轻把寒气逼人的弯刀推开:“我装疯卖傻这么多年就是在等你和黑狼王其中一人来找我。”她说着话伸出饱经风雪摧残的手。
白狼王被她震慑得都没回过神,怔怔的问:“你说的这些,都是书上写的?”
“先走吧,夫君。我月事已来,可以成亲了。其他的,以后细说。”
别达脑子一时纷乱,还是手下提醒他身处敌境不可久留。别达这才一只手把陆错桑提溜上马,一行骑士策马向北,坐在宽阔怀抱中的女孩儿回首看了眼远去的桥西郡,滚滚尘土间只留下那无主的锄头和卑贱的苜蓿草。
几年时间,陆错桑,亦或是林美玲,她不仅从书里的蛛丝马迹间摸清了身世,甚至从驿馆茶寮的闲谈间大致理解了这个‘中原’的势力脉络。她隐约间已经猜到,毒杀陆错桑并不仅仅是陆府三太太宇文娇的嫉妒作祟,背后甚至可能有邺原宇文家的授意。抹去王帐巫女无异于抹去了草原狼主的正统法理,争夺新的王帐巫女血统会让整个草原都陷入内乱无暇南顾。
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么多年她一直曲意隐忍借疯癫之口说想存钱南下,只希望能麻痹宇文娇的耳目,为自己争取苟活的一线生机。
前世身为执掌一家顶尖集团几十年的人精,为她如今驰骋天下埋下了希望的种子。
——
暮鼓一响,亭楼飞宇间,繁华的江南,莲烛华灯次第盛开。‘暖风熏得金陵醉,约是人间富贵天’——清泉地,金陵郡,城楼值守通宵达旦,门户敞开,一派天朝升平气象。
金陵软玉温香,脂粉气绵延了整个秋夜。一身素净白纱道袍,紫金琉璃冠束起三千烦恼丝,翩然倩影轻纱遮面,踏入城门。
守城的兵丁扫了眼她手中的剑,那是柄娟秀的软剑,剑穗上还挂着个阴阳鱼。
“道家仙姑?仙姑得罪,循例还是得问问出身,到金陵做什么。”兵丁告罪一声,眼睛悄悄撇过道袍下曲线毕致的芳华娇躯。
“鹤渡山,孟剑宁,奉家师命下山济世。”仙姑取下挂耳轻纱,一张清丽的鹅蛋脸映着江南灯火,出尘如仙,左眉当间飞断,为她平添一份英气。
“孟剑宁?问剑仙子孟剑宁!?那你的师傅不就是。。。鬼剑道人邵剑师!”毕竟是金陵郡的值守官兵,见多识广,对江湖掌故也颇为熟悉。
眼前气韵灵动的美人,一下引得城门内外的男人们纷纷侧目,眼看人群大有围聚上来一睹芳容的趋势。
“正是。”连忙重新掩上面纱,仙子欠身福了福,轻身汇入夜里寻乐的金陵百姓中。留下身后一众尚在惊艳中回味的兵士。
她走入街中,深深吸了口气,朱唇慢念:“这就是古代的江南!真是热闹繁盛,唉,可惜成了个道士,真想去逛逛青楼啊。”
——
桥西郡少了个乞儿这事儿在桥西郡倒没掀起多大波浪,人们最多也只是惋惜了一会儿,日子照旧过。
河源地的信鸽横穿了大半个岚朝落入终南山脚下青松叠翠间的风雅楼阁。这里叫拙园,园子不大,楼阁形制古朴,却是岚朝一处隐藏的权力中心。无数达官显贵、风流文人、酒色王爷们常年往来,让民间有了‘拙园宴不停’的传说。
拙园的主人宇文信是当朝相国宇文庸的第二子,人人都道他是宇文家的下一个相国。
他这儿刚散了桌茶席,一些琐碎事父亲宇文庸不及处理,就让当事的官员来找宇文信出谋划策,商议妥定后择日相国大印一盖,政令就可施行了。他自十五岁起就在拙园会客,几乎很难歇息,十几年的劳心得了父亲和中书省各路官员的肯定,甚至连陛下也调侃他是个‘小相国’。
刚送走上一拨人,书童砚子墨进来回禀:“柳昙将军的先锋官已经等了两日了,他。。。他很生气,今早还摔了不少家什瓷器,闹着要插队。”
“哈!”宇文信老成的脸上难得有一丝笑意:“昙儿手下的人呐,和她真是一个德性。这个先锋官的事儿急吗?后边要没什么特别重要的,就让他插个队吧。”
“倒不是十分急,是商议北线弱水关军中今冬棉袄的定量。相国觉着他们要的太多了,才让柳将军差人来与公子商议。”砚子墨常在宇文信身畔,一些谈吐隐隐也有那么些忧国忧民的风度。
“弱水关。。。我记得了,三年前刚给全军新换的棉服吧,怎么又来伸手了?”宇文信皱起眉,显然有些肉疼。
“应当是虫蛀鼠咬的损耗,加上近年北边大戎不太平,陛下亲旨让弱水关扩征兵员。所以才会有短缺。”
“明白了,那。。。”
宇文信一句话未说完,拙园的门客乐贤不经通报就急急闯了进来。这乐贤生的獐头鼠目,手里还握着份信笺大呼:“主上,不好了,西北大事。”
主仆二人互望了一眼,宇文信接过乐贤递来的信笺看了看,本有些松快的面容立马又沉了下去。
“我一直守在望楼甄选信件,这封报,我觉得异常重要,故此唐突了主上,主上见谅。”
宇文信看着这名忠心耿耿的门客,虽然长相不佳,可忠心确切。对他点点头:“乐先生说笑了,事急从权,信自然明白。不过这事太蹊跷,先生怎么看?”他扬了扬手里的信笺。
乐贤听了直摇头:“不蹊跷不蹊跷,我早有言在先,这陆府野种的事就当快刀斩乱麻,切不可有妇人之仁。当年毒杀既未成,就当下刀兵直接把她戮死当场,也不至于拖到今天。”
“陆错桑如何说也是节度使的千金,河源陆府的亲骨血。他不点头,我宇文家在河源地私杀他的女儿,这事儿万一闹到朝堂,父亲很难办。”
“主上,为天下生民计,一人声名之得失又有什么要紧?如今此女身兼王帐巫女和河源陆府两家血脉,万一她真逃到草原,我们在草原王庭布的局就危险了。她将是西北边境最大的祸根!”
“不过。。。”宇文信紧接着乐贤话头:“她一个痴傻乞儿一旦到了草原,如果有什么三长两短,就与岚朝无关了吧?”
乐贤一怔,旋即明白主上的意思,当即拜身:“乐贤明白,我这就着手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