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7、第 27 章 要钱没有, ...


  •   张升的身子像是被刀斧劈开的木头,“哐当”几声落在砖石地面上,随即化作了齑粉。

      见此情景,我反省着:真没想到自己会下手这么重。

      然而,就在我暗自思量之时,一股阴风从我身后袭来,幸亏我反应快,闪身躲了过去。

      我回神看向身后,张升正抱着木偶娃娃,歪着头阴惨惨地看着我笑。

      我不禁惊呼道:“呃……怎么又一个张升?不,难道是张升又活了?”

      已来不及多想,又是一掌挥了出去,他又被我像劈木头一样劈成两半,之后便是哐当落地,化作齑粉,而后再次重生,歪头阴笑。

      不知来来回回多少次,我与张升之间的对峙像是陷入了死循环。

      不知多久后,我心烦意乱,意识恍惚。我感觉自己已落入了某个陷阱,被困在其中无法脱身。

      张升举起手中的木偶娃娃,突然深情地望着它喃喃道:“莺莺,当年你献出灵慧之魄,助我修炼此术,吾已小成,而今,若卿祭出余下的三魂六魄,继续助吾修炼,吾必大成……”

      莫名其妙,我没能听清张升后面说了什么,只是见他唇间吐咒,随着那些咒语,我立即感觉到正有无数诡异的藤蔓从地面生出,飞快地攀爬在我的身体上,抽取着我的力量,禁锢着我的意识,企图让我陷入混沌。

      正在我混沌不清之时,耳边传来川焦急的声音,“淼淼,不要分心,我已破除张升与猫鬼的缔约,他必将遭到反噬,你需趁他虚弱之际,取他手中傀儡,损毁此处阵眼。”

      我猛然间惊醒一般,问他:“你的意思是,他手中的傀儡就是阵眼?”

      “正是,速速!”

      我突然意识到:吾乃堂堂上仙,此小小妖术,岂会让本上仙中招。

      一股力量瞬间由心而发,帮助我挣脱开藤蔓的束缚,我稳定心神,指间捻诀,将那些藤蔓震得粉碎。

      再看张升,似乎有两股力量正在他的身体内拉扯,他的面貌也在这两种力量的抗衡下变得扭曲。

      我探知出,这两种力量一种来自猫鬼,令一种则来自他手中的傀儡,一种是恨,要他死,令一种则是爱,要他生。

      眼看要他生的那股力量逐渐占了上风,我立即于袖中探出三尺长绫,袭向张升的心口,将他手中的木偶傀儡硬生生扯了出来。

      我将那木偶傀儡放在眼前仔细一瞧,竟是仿照那贾莺莺的容貌。

      我记得张升之前说过,贾莺莺为他祭献了灵慧之魄,难道贾莺莺的痴愚和他有关?

      “回神了!”

      川突然出现,抓住我的一只胳膊,将我带出屋外,他拿过我手中的傀儡,挥掌便要劈去。

      “等等!”

      我鬼使神差地出手阻止了他。

      他不明所以地看向我。

      “怎么了?”

      我张了张嘴,话还没说出口,忽觉背后一阵妖风大作。

      川霎时眉尖紧簇,携着我迅速地飞离了贾宅。

      .

      川携我落至山林间一空旷处。

      落地之后,我才发现,川一手携着我,另一只手竟然将那孽障张升带了出来。

      然而此时的张升好似丢了魂魄,双眼无神的立着,虽然还活着,却没了自主意识。

      川道:“契约已被破除,阵眼也被剥离,他张升已是行尸走肉,无法兴风作浪了。”

      我绕着张升转了几圈,在确定张升失去了攻击性后,才瞥见川的脸色。

      川的脸色仿若焚香过后落下的白色香灰,虽然他的脸色一直如此,但我还是有些担忧,于是,我不禁问道:“你没事吧?”

      他抬眸看我一眼,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没有任何的回应。

      但是我仍能从他的眼神中看出他对我有所隐瞒。

      在短暂的沉默之后。

      “你……”我和川几乎异口同声。是的,我们对彼此都有些疑惑。

      我拿起木偶傀儡,道:“这木偶应是张升仿着贾小姐的模样制作的,我还听张升提到过什么灵慧之魄,祭献之法,我当时阻止你,就是怕若损毁了傀儡,也会连累贾莺莺。”

      川仔细打量了一番木偶娃娃,道:“居然是用活人生魄献祭,这张升手段甚是狠毒。”

      我则感叹道:“是什么样的爱,才会让一个人自愿献出魂魄?”

      川道:“自愿么?不是被张升利用?”

      我心想:当时我一度身坠张升布下的陷阱之中,而那束缚我的力量,就是来自贾莺莺,贾莺莺为了保护张升才会生发出如此强大的力量,而只有爱的力量才会如此强大,强大到几乎将拥有万年修为的我拉入地狱。

      “那么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贾莺莺的灵慧之魄又该如何处置?”

      川道:“贾莺莺虽是被张升利用的,但她助纣为虐,亦罪不可赦。自当将其生魄一同带回冥界,交由君上处置。”

      我和川在深沉的夜色里并肩而行。

      我问:“贾宅的那阵妖风又是什么?”

      川道:“是一只大妖。那大妖明显是奔着张升来的,我们既然已捉了张升和猫鬼,便速速回冥界交差便罢。那些大妖修为极深,一旦纠缠上可不好脱身。”

      我问:“什么大妖?它要张升做什么?”

      “仅探知到应是一只修为深厚的狐妖,其他不知,也许是与这张升有些恩怨罢。”川摇摇头,又道:“是时候该回阴司复命了。”

      “你怎么如此着急?不夜城中的鬼怪被我们捉干净了?”我道。

      川叹气道:“鬼怪是捉不干净的,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鬼怪。我,只需完成我的使命即可,而你,不是也急着向冥君交差换取寒晶剑的碎片么?”

      我听他提到“寒晶剑碎片”,立即来了精神,“对啊,捉鬼不是目的,拿到寒晶碎片才是!”

      川对我勾唇笑笑,那笑容竟然有些悲凉。

      张升被川用绳索束缚了肉身,一路跌跌撞撞跟随我们奔向冥界。

      进展比我想象的要顺利。

      在回冥界的路上,我问川:“怎么不见那几只猫鬼?”

      川闻言低头看了看我腰带上的乾坤袋。

      我顿时出了一身白毛汗,“你你你,莫不是把那几只绿毛塞我乾坤袋里啦?”

      川摇摇头,“没有,我只不过隐去了它们的形貌。”他说着掐了个诀。

      我抬头便看见,川的双肩,后背,乃至头上各趴了一只绿毛猫鬼,一只打着哈欠,一只舔着毛,一只睡着了打着呼噜,还有一只高高端坐,一双猩红的眼死死盯着我。

      见此情景,我不由吞了一口唾沫,拍手称赞道:“阁下果然是专业的鬼差,这活干得漂亮!”

      川不作声,挥袖再次隐去猫鬼们的形貌。

      “对了,你是如何破解猫鬼和张升的契约的?”我不禁又问。

      川笑了笑,道:“只需将那邪恶的契约由张升身上引到我身上便可。”

      “可是,这样做不会对你有什么影响吗?”

      “无妨,左右不过待死之人,倒是省了气力,正好携着它们回阴司伏法。”

      “待死?你开什么玩笑?你可是鬼差啊,你会死吗?”

      川神色黯然地看我一眼。

      “会,不过对我而言,此生已无憾,向死而重生。”

      回冥界的路诡异的漫长,张升乃是以肉身入地府伏诛,所以,到地府的每一步路,我们都要陪着他走完。

      这是那冥君老儿立下的奇葩规矩。

      经过数日奔波后,眼看地府已经敞开大门,门前的鬼差已经向着我们热情地招手了。

      谁料,意外还是发生了。

      .

      拦路的,是一个妖娆妩媚的红裳女子。

      她身姿窈窕,青丝如瀑。背对着我和川,站在不远处。

      待我和川走近了,忽听那红裳女子媚笑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自此过,留下……”她说着转过身来,摇曳着纤细的腰肢,步步莲花,向我们走了过来。

      .

      这女子生得极美,看得我都心尖一动。

      见这美貌的红裳女子越行越近,我慌张地问川:“这是劫财的,还是劫色的?”

      川却打趣道:“无论财,还是色,你看我们有哪一样?”

      我打量几眼川,打趣道:“你勉强算的上是个色罢,我么,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再端量这红裳女相貌,总觉得在哪里见过。

      待这女子近前,川竟然恭恭敬敬地对着她作揖道:“见过妖尊大人,小的是冥府鬼差,此行乃特奉冥君之命捉鬼归来,还望妖尊大人莫要为难小的,看在冥君的面子上放小的过去。”

      红裳女依旧娇笑着:“你这个小鬼差还有些见识,这声‘妖尊’唤得本尊甚是舒服,只要你留下张升,本尊可以不为难你,放你过去。”

      “张升不能给你。”川冷声道。

      “那就别怪本尊欺负你啦。”说罢,红裳女的腰间生出一条红毛狐狸尾,她抚摸着狐尾,眸色骤变,美貌的妙龄女子转瞬变幻为一只体形硕大的红毛狐妖。

      也正是在那一瞬间,我认出这大妖不是他人,正是那只曾于销魂殿里玷污过一位清白少年的红尾狐狸。

      .

      狐妖张牙舞爪着向着我和川扑了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

      “劳烦上仙代吾赶往冥界复命。”川对我道,随后将束缚着张升肉身的绳索交到我手上,他掌中发力对着我的后背击出,将我推离了数丈远。

      我远远回望一眼,半空之中,正有一黑一赤两团光影,此刻已缠斗在一起,杀得难解难分。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