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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久阳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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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看到“余一”是在旷课出去的一个下午,当时我刚和班里的男生打完一下午的游戏。
几个小时的游戏,此起彼伏的游戏音效并没能让我陷入迷恋和激起热血,反倒是网吧里混浊的空气,吵闹的环境让我更加心情烦闷。
其实这种烦闷已经有了一阵,根源可能不是因为游戏吸引力不够,而是因为老爸老妈在闹离婚,二叔二姨在吵分家的事。
自从他们开始吵架后,我就不想回家,也不想待在学校。但我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我只想找个地方可以让我舒适的,没有烦恼的待着。
家附近的小公园是个不错的地方,所以从网吧出来后,我习惯性的爬到树上去,俯瞰远方的广场。
坐在树上,我心想着:这样的日子真是没意思,没意思,做什么都没意思。我对目前的生活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烦躁,空气里有一张无形的网,撕扯捆绑着我。
就在我烦闷之际,手机不停地传来消息。班群里热火朝天的在讨论班长的小说,大家都兴致勃勃的为班长打call,我也因为无聊,跟着去给班长点赞。
退出班长的小说页面,我百无聊赖地刷新“拾忆写文”首页,结果在一群花里胡哨的封面里出现一个简约的白色封面。
上面只有两个手写体字《随记》,我鬼使神差地点开它。
首页也是手写的字:
我会替你走完101个地方。
余弟:商拾
2012.6.12
第一眼,我只觉得这个人的字真好看,笔锋凌厉,笔韵隽永。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个驱使我继续翻了下去。
直到天空不知不觉变成紫色,我一口气将这个人的书读到更新处。
我心里的震惊不亚于第一次看到父亲流泪的场景。但不同于那时的难以置信,而是出于此时此刻我认清了自己与他人巨大差距的辛酸。
这个人,活成了我想要成为的样子。
那天傍晚我坐在月梢枝头,望着绵延的灯光,一片紫色从天际压下来,广袤无垠,通透开阔。
我坐了很久,也想了很多。有凉风钻进了我的鼻尖,清清凉凉,它像是吹散了我青春的迷茫,吹散我多日的困扰郁结。
而那个名叫“余一”的人,他只言片语的文字所拼凑出的远在千里之外的世界渐渐在我的眼前浮现。
我好似可以凭高远眺,一直望一直望,望到他的世界。
“余一吗?我可以成为你那样的人吗?”
我在心里问着。没有人回答我。
随后我从树上跳下来,风声在耳畔呼啸。我可以不敢不顾地往下跳,也可以不管不顾地去奔跑。
有那么一瞬间,热血冲上颅内。我在想,也许我也可以做到吧。
但是真的会有人去走那101个地方吗?说不定只是网络上虚构骗流量的?
那你就看看吧,看他会不会去做。
那时,有个声音在脑海里说着。
于是我用一年的时间关注着他。越是关注越是着迷。
我没有想到一个人的影响可以跨越千里,体现在另一个人的身上。
他在《随记》里写到第一次在森林里拍摄的心情,苦不堪言却甘之如饴。
也写到他用第一笔兼职薪水买了一台单反,只为看一场日出而奔赴千里去到峨眉山。
他还写到在南海有一座小岛,上面无水无电,只有一位守岛的退役老人在此,而他陪伴了这位老人最后一程。
我不知道这一程他陪了多久,我只知道他断更了6个月零13天。
就在我以为他放弃了的时候,他又出现了。并且送老人荣归故里,送了他一片赞誉,他自己却悄无声息地从报道中隐退,背上相机,去了下一趟征程。
这个叫“余一”的人像是一位旅者,他独立而肆意的生长,活成了没有拘束的样子。但我从他的点滴细节里可以读出,他不过18而已,仅仅是18。
一个年轻富有朝气的年纪。
再后来,他在《随记》里随口提到他要考b市的一所学校。这只是他轻而易举可以做到的事,而我却默默地将其视做了自己的目标。
我在网上搜索那所学校的分数线,高的令人咋舌。硬生生拉开了我两百多分。
说实话,我退却过。但我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翻看着那所学校的照片。
那时我在想:要是有一天,可以在这所学校遇到他就好了。
对啊,我可以去的。
几乎又是一瞬间,我确定了自己的目标:我要考他的学校。
但高中的学习可没有当初立下雄心壮志那么轻松。
这三年,我体会到了从未有过的疲惫和苦痛。实话实说,我哭过也放弃过,我着急我害怕,时常惶惶不可终日。但我总会在最脆弱的时候翻开“余一”的随记。
一遍又一遍。
我可以从他的文字里汲取力量,也可以从他的生活里平静下我那颗浮躁的心。
他真优秀啊,自学吉他还写了歌。
这个人真牛逼啊,居然成了特约摄影和特约编辑。
我也笨拙地学着他的模样,攒钱买了一台单反,一开始我只会瞎拍,后来渐渐琢磨出一些技巧。而这也成了我为数不多的一个爱好。
周围的人都说我变了,但他们猜不透原因。我心说,你们当然不猜不透啦,因为他们不知道你的存在,就连你也不知道,你于我有多重要。
所幸,三年的血泪换来了与你见面的机会。
我终于如愿来到你的城市。
我本以为,这样已经足够,我已经达成了自己的目标。
无论在哪里,我依旧会是那个默默支持你的读者,而你也依旧会是那个促使我变得更好的信仰。
但我没想到,上天如此眷顾我,让我有机会在你身边工作。
“你好,我叫商拾。”
你的声音也很好听,当然,人也很好看。
初次见面,我像只呆头鹅。现在想想,自己真是蠢透了。
余一对我而言是特别的,重要的,遥不可及的。
我总是会在工作中默默追随他的身影,越是接触越是着迷于他的优秀强大。
我是疯了吧?
在余一问我是不是gay的时候,我想也没想地否认了。但其实,那天在迷醉灯光中的他十分好看,好看到……让我心动。
是的,我对他心动了。我对一个男人心动了,而且还是被我视为榜样的那个人。
这份感情在什么时候变质的我并不清楚,但我能够感知到它的变化,那是不可言说的无奈与心酸。
我既害怕又欣喜。
单恋是苦,暗恋也是。尤其还是……这个人。
周姐看出了我对余一的感情,来好心劝慰我,我很感激。但我并不会因此做任何改变。
旁人莫知我苦,也莫知我乐。
我苦的不是他不会回应我这个事实,而是我喜欢上他这个事实。
喜欢一个人怎么会苦呢?哪怕是单方面的付出也是我愿意,也是他值得。感情不计回报才称之为付出,而我的付出从来就不需要他的回馈。
我喜欢的人,本就该无所拘束,本就该肆意张狂,本就该遵从本心。
或许在外人看来,我的喜欢过于卑微,但我只想说,我甘之如饴。
我自己选的路自己走。唯有我才知道我的选择正不正确,值不值得。
最终能和他走到一起,这是我万万没想到的,瞻仰一个人久了,连和他产生的每一次交集都是一笔奢侈的财富。
余一也知道。
所以他不要我一直跟在他身后追逐他,他要我停下来审视我自己,他让我看到我自己的优秀之处。
他迎着光向我走来,一步一步,到我身边。我仿佛可以透过此看见我们的未来。
那是大片大片沐浴阳光的蓝楹花,是一起走过的千山万水,是可以携手走进的万家灯火,是长辈簇拥的嘘寒问暖,是我们可以坚定走下去的宽阔大道。
致给我喜欢的余一:
信仰一个人的力量无穷大。当我把你视为榜样那天起,你给我的能量就源源不断,未曾停歇过。在你不知道的地方,有一位叛逆期的少年他因你改变。
他为你努力学习,为你学习摄影,为你尝试写作。他小心翼翼地在你的作品下留言,他坚持不懈地保留你发出来的每一张照片。他追随你照片的步伐,陪你走满了那“101个地点”。他辗转来到你的城市,他悄悄进入你的世界。
即使这4年间,你甚至都不知道有这个少年的存在。
这些话,当着你的面,我也说不出口。但我只想让你知道,当初的我崇拜你,信仰你,而现在的我,喜欢你,爱你。我不停地逼自己成长,逼自己优秀仅仅只是希望能够有资格站在你身边。但是谢谢你告诉我,我原可以不用这么累,这么患得患失,因为你也会回头看我,会与我并肩,会与我携手。
其实这本就不是一场单程的追逐,而是双向的奔赴。
余一,我会和你一起走完新的,只属于我们的那“101个地点”。
余爱:久阳
20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