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复来归(三) 我爱你,可 ...
-
(三)
易诚信将离开上海的日子定为五月的最后一个周末。
沈妍本以为茶餐厅的那次见面和之后频繁约会的相爱戏码已经做得够足,没想到他做戏比一个女人还要全套,不顾沈妍反对,硬是提前一晚就收拾好东西,留宿于沈公馆。
她用的还是那只从法国带回来的手提箱,易诚信帮她整理另一面时,从网袋里发现了几张印着诗歌的纸,他不可置信地问:“你还对诗歌感兴趣?”沈妍连个眼神都懒得给他,说是朋友写的。
她没准备带多少东西,毕竟又不是真的和他一起出国。他们计划先去香港,之后兵分两路,一个飞向大洋彼端,一个再飞回来,如果可以,她在香港多留几日也是好的。
易诚信坐在对面,帮她收拾东西的手突然一滞,影子打在她的脸上。
“沈妍,你有没有想过,真的同我一起去巴黎。”
被叫到名字的人顺着声音看过去,分辨不出他的表情。她摇了摇头,又怕没开灯对方看不见,只好出声道:“毕业回国前,一个朋友也是这么问我的。”她低头看着怀里抱着的几件衣物,“他问我,毕业后是否要回国。”
“你怎么说的?”
她把那些衣服一件件铺开再叠好,放进箱子里。之后便起身,从柜子里拿出了一瓶红酒,倒进杯子里,不急着回答。
他借着外面的光看清她的轮廓。女人像猫一样一步一步走向自己,细白的脖颈暴露在他面前,项链随着她的走动而左右摇摆,十分迷人。
沈妍把其中一杯递给他,他随意摇晃了几下,就放在了床头。她耸了耸肩,端起酒杯,将杯沿送到唇边,想要小酌一口。可还没沾到酒香,就感觉多了什么东西。她低垂着眼眉,看着他将食指立在自己嘴边。
“我只要一口就好。”他站起身,伏在耳旁,轻声说道。又将手掌覆在她握着的地方,一抬手,红酒便囫囵进了胃。
沈妍仰着头,看他的喉结上下滚动,忍不住用手轻轻碰了一下。“明天早点出门,陪我去取件衣服吧。”
“前几日新做的?”
“嗯,照着你领带花色找的料子,老板人不错,帮我赶出来了。”易诚信点点头,抓住她乱动的手,稍稍弯了腰,在她耳廓上轻咬了一口。
她将自己的头发拨到另一边,猫着腰跳上了床,勾着身子去抓对方的手,一把把人拉到床边坐下。头枕着他的大腿,叫出他的名字。
“诚信。”
“嗯?”
“回国是因为这里是家,可有人的地方才是家,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对方没有说话,她便接着说:“倘若还能再见面,我还是愿意呆在中国,可以换个城市,你说呢?”
易诚信用手背蹭了蹭她的脸,说:“都依你。”
“诚信。”
“又怎么啦?”
“我明天要用你送我的那只口红,你帮我涂。”
“可以是可以,不过涂的不好可别怪我。”他用指尖勾起落在腿上的发梢,打着卷儿。
“易诚信!”
“怎么忽然这么凶。”他揪着她的鼻子,做了个鬼脸。
“你就没什么要说的吗?”沈妍噘着嘴,鼓起了腮帮子,像个小河豚。
他憋着笑,搂着她的脖子一起一伏,气得沈妍坐起来打他。等笑完了,才将对方揽到自己怀里,用手扶着脑后,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发旋。
“我爱你,可不会像你一样三分钟热度。”
沈妍连连夸赞的旗袍店就位于出门往北走的两条主街外,他们早早便出门,一对身影落在店前的青石板上。
前堂只有一位戴着老式圆框镜的裁缝,一见沈妍,就将那条墨绿底色的渐变旗袍提到其肩线处,在镜前比划起来。一袭长袍落至脚踝,精致的素色刺绣铺满了半身,右妊方襟开缝直至腋下,生挺的硬领拢住下巴,显得这张小巧的鹅蛋脸更加动人。
她忍不住立马换上,挽着易诚信,难掩心中喜色。忽然,遮住前厅的门帘一动,后面走出来一个人。
“沈小姐喜欢就好,这是明某的荣幸。”来人自顾自地介绍起自己,“我是这家店的老板,姓明,叫明时初。沈小姐是我们的常客了,我平日不经常在店里,今天正好遇到,定是要来打个招呼的。”
他微微欠身,又转头看向了旁边的人,笑着说道:“想必这位便是沈小姐的未婚夫,易先生吧,真是风度翩翩、一表人才啊。”他不住地摇摇头,一脸欣赏,“二位檀郎谢女,在这上海,可真是找不出第二对了。”
易诚信一脸鄙夷,两条粗眉挤在半张脸上,略显滑稽。
“明先生怕不是以说书发家,真是生得千伶百俐、舌绽莲花。”
两人眉飞色舞,寒暄了许久。沈妍站在他旁边,乍然听到一声破空,猛地将易诚信往旁边一推,胸前成片的花型立刻染上红色,娇艳的引人注目。
她倒下之际,只觉得身前一片温热,仰头看着一脸震惊的人,不禁失笑:“原来真的有人要害你。”
“砰!砰砰!”不过片刻,又是几枪。
易诚信双腿一跪,也侧身倒在了她的旁边,几颗子弹不甘心似的扎在他身上,那只伸向自己的手骤然坠下,胸前的血花又多了两颗。
明时初在沈妍走的第二年四月坐上了回上海的飞机,此时漫天散落的报纸快要淹没了这片地界,“方从闻弃笔从戎,亲上前线”几个大字像风一样钻进了有心人的耳朵。落地时,初春时节湿润的空气涌进他的鼻腔,生涩的令人发疼。
不过月余,他就打听清楚了沈妍的去向。身着一袭长袍,出现在了她的住处。
“沈小姐别来无恙啊,任务完成的不错。”他挥了挥手中的礼帽,在厨房走了一遭,没放过一点犄角旮旯,最后硬是将中午吃剩的一点菜拿出来,挑挑拣拣吃了大半。
沈妍已经在家待了一个礼拜,连着家里的佣人也一并打发回去,这些天吃的都是一些粗茶淡饭,有一半都是眼前这个人的功劳。
她歪在沙发上,不满道:“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何出此言?”
“把方从闻送走这事是你安排的?”
他吃到一半的手忽然停下来,放下筷子,赶忙为自己泡了壶茶,优哉游哉地喝起来。
“你既然已经完成了任务,还有什么可纠结的。”他的眼神不时飘到沈妍身上,打量了许久,“你到底是在质疑我的身份,还是对你要做的事不明白?”
“又或是,你对方从闻动了真情?”他杵着头,撑在桌子上看她。
沈妍瞪了他一眼,随手拿了本台历朝他砸过去:“外面满天飞的报纸有我的一席之地还不都是多亏了你?你有这时间,不如查一查他现在到了哪!”
方从闻是在沈妍回国的第二周找上门的,彼时她虽然没有刻意隐瞒自己已经回国的消息,但也很少出入其他场合,低调的很。那日他来到沈公馆,开门只提了“明时初,明月爱国会”这八个字,沈妍便心下了然,清楚了来人的身份。
想起明时初曾经跟自己提起过,他手上还有另外几条线,平时彼此不会有联络和交集,可看他慌张的样子,怕是有什么紧急情况。
方从闻告诉她,他负责的情报线在前几日遭受敌方电台打击截获,目前濒临崩溃,同组人员陆续转移,现在只剩他一个身份目标太大不好行动,需要支援。
沈妍压下心里的疑问,询问他的计划。方从闻这才舒开一直皱着的眉头,牵着嘴角露出了笑,说:“我想演一出戏,不知道你能不能做我的女主角。”
沈妍沏了杯茶给他:“这是任务,又不是小时候过家家玩游戏,难不成还有商量的余地?”她调皮的炸了眨眼,“况且你还跟我客气什么,兄长。”
沈妍喜欢方从闻,并不是什么值得深究的事。
上海这么大,小道消息里的他们从未脱离过爱情二字,学生时代的爱恋直至今天,是彼此的不离不弃、一定终身。两人不置可否,却始终没有众人期待的下一步动作。只有他们知道,这份单向的喜欢,仅仅持续了不到一年。
两人初次见面的时候,沈妍十一岁。
他那时来沈公馆劝自己去上课,看着那双真挚的眼睛,她点了点头,如梦一般期待再次见面的场景。她深信自己喜欢上了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生,那人高大、帅气,就连低沉的嗓音都带着儒雅随和的气息,她像每个迷恋自己喜欢的事物的小女孩一样,不放过任何能注视他的机会,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从“偶遇”到成为朋友,不过几个月。
突然有一天,方从闻带着一个男生出现在她面前,说:“沈妍,这是我弟弟,易诚信,你之前见过的。”他将那个叫做易诚信的男生推到前面,“他也想和你做朋友,可以吗?”
她歪着头盯着对方看了片刻,才想起来,那天来沈公馆的,除了方从闻,还有另外一个男生。
三人熟络的很快,年少的善意和友情没有弯弯绕绕。她依旧趁机亲近方从闻,却在友情的氛围里逐渐感觉到了爱意的变质,她好像没有那么喜欢他了。
学年结束时,她终于意识到,自己亲手扼杀了三分钟热度的喜欢,草草收场的单恋谈不上浪漫,她只觉得自己是个善变的女人。
那是最后一天上课,回到家后,三人躺在客厅的大地毯上,她悻悻道:“如果喜欢还能再长一点就好了,我就可以更喜欢方哥哥了。”
方从闻一怔,随即大笑起来,他坐起身揉了揉她的头:“不用感到失望,喜欢本来就是转瞬即逝的东西,那一刻的感觉就已经够回味很久了。”
她还是不满:“可是这样的话,别人也不会一直喜欢我呀。”
“才不是。”易诚信听闻后趴在她旁边,“我可不会像你一样三分钟热度,我会一直喜欢你的。”
沈妍没看他,表情却缓和了些:“易诚信,你最好和你的名字一样诚实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