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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夜游 “你见过林 ...

  •   似乎是一种魔力,让人可以放下一切戒备的亲和度。我迟疑了一下,却还是接过杯子,不用太费力扭开,一股香气随着白烟缓缓上扬散去,顺着我的鼻腔下滑到胸田。像是海边的椰子和棕榈树的甜味夹杂着浪花激起的咸咸海盐味道,又或者是奔跑在沙滩上背心被汗水浸湿的洋溢着青春的欢乐味道,带有一点点苦,一点点涩,花香和果香弥漫,酸度刚刚好,是覆盆子的细腻口感还有鳄梨的乳香。我喝了一小口,咽下,又喝了一大口。手工磨得豆子很需要耗费时间,蒸馏水冲泡也拿捏的刚刚好,我盖上盖子,一言不发还给他,捡起石阶上的三明治玻璃纸离开。
      那是怎样的一双手,我在桌子上摊开书本放好,开始观摩起自己的手掌。比我大一些,不,是大太多了,保温杯很长,他却握住了三分之二,比我黑一些,肤质也粗糙很多,厚重的寒毛从毛孔里倔强的竖着,手背上稍稍用力便会青筋突现,这只手给我的映像太深了,以至于忘记了看他的面孔,不过这些应该也不重要,太多人都是相似的面孔,而我辨识度是极低的,我不记得别人,别人最好也不要记得我罢。

      黑天鹅又开始了枯燥乏味的语法练习,窗外的风吹的玻璃簌簌作响,太阳透过玻璃正好照在后背上加之暖气的温度竟让人有些昏昏沉沉,黑天鹅的声音越来越遥远,眼皮也越来越沉重,头不自觉趴在桌子上,想是时差到了国内晚上的缘故吧,该在我出租屋的床上深深陷进去就这样进入梦里了。
      教室里有了好闻的咖啡味,顺着香气飘来的方向,我恍惚间又见到了那双黝黑而有力的大手,那只手正握着一只保温杯,慢慢送向唇边,我仿佛是在哪里见过这只灰色的保温杯,很熟悉的样子,就像是刚刚发生的,我也喝过一口这个杯子内的东西,那个香气的发源地。
      “我是费曼。你还记得吗?”喝咖啡的人挑高了眉毛
      “当然,你施舍过我一口吃食,救了我的命,我不敢忘记”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哦,苍天,他竟然文绉绉的说了句徐志摩的诗,我竟一时语塞。
      “你以为这是哪里,剑桥吗,不,这里只是林肯,一个乡下地方,所以不要充当什么大诗人,并不讨喜。”我站起来,想走掉。
      杯子的主人有很浓密的粗眉,他的眉毛让我觉得很好笑,像是相声演员故意画成连字符的模样,他的眉毛会跳舞,眨眼皱眉都会一扭一扭的。他并不好看,嘴巴薄薄的,下颌却很宽,给人一种严肃而又过于理智的感觉。并无任何想要亲近的感觉。也许杯子里的咖啡想要让人亲近吧。本来想走掉,他却发现我在仔细观摩他,便对我意味深长的笑了。

      这个人很阴郁,猜不透在想什么,应该也很聪明,总是能看透对方在想什么。

      黑天鹅让我回答一个自认为怪癖的问题,照例没有答上来。我慌乱低下头,顺势瞟了他一眼,发现他已经做了一个相当完美的答案出来,正准备跃跃欲试来迎合黑天鹅。我撇撇嘴,心想,这么爱出风头已是少见。

      乌云遮住了太阳,天变得阴沉下来。教室外的露台花园看起来凄冷极了。叶子飘得到处都是,七月初的气候总是让人诧异。风吹得小石子乱跑撞击在落地窗上砰砰作响,慢慢没有那么困顿清醒了起来,看一眼几年前在二手店里买来的手表,估计离下课时间更近了。收拾好书本,却在桌角发现一只画的歪歪扭扭的猪,上面赫然写着我的名字。我想,应该是某个看起来沉寂实则很聒噪的人耍的把戏吧。
      我将那头猪揉成一团丢进垃圾桶,想着都是快三十岁的人了,还是会对这样小学生的把戏痴迷也是挺有童心的。和宿舍里那两个姑娘去超市,除了里约热内卢的那位。顺便在小镇逛逛,她们一路的快乐和粤语夹杂着半生不熟的英文也是让我觉得很好笑,慢慢融入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在中国超市,内侧的货架旁,我又遇见他了,那位杯子先生。噢,不对,他叫什么,费曼还是费列罗还是费翔?我看见他正在把一包方糖自然地塞进自己上衣口袋中。

      我装作镇定自若的样子別过头,其实慌乱的厉害。我感到我的手心在冒汗,脚掌也在冒汗,我的膝盖有些微微颤抖。仿佛偷东西还被人抓个正着的,是我。

      我的余光瞟到他在看我,意味深长的笑着。我皱了一下眉头鼓足勇气向他走去,双手背在身后不停地搅动着手指,我在他面前站直,却不敢直视他的眼睛,额头上已有了细细密密的汗滴,分不清是他的还是我的,我们离的很近,离他的鼻尖很近。我深吸一口气,把手插进了费曼裤子的口袋里,他诧异的往后猛退一步。我飞快缩回因为紧张而早已被汗浸湿的手,仓皇逃去。留下我那两位瞠目结舌的室友。

      费曼把手伸进裤兜,摸出一张揉得皱皱巴巴的潮湿湿的五十磅。

      我有钱吗,不,我大概是这个镇子里最穷的人,可是我却塞给了他50磅。喔,我的苍天,我来这里是钓凯子并不是为了救世济贫!我谁也不能拯救,最需要拯救的人,是我自己!我猜我大概是在这里又树立了新的敌人。漫无目的在街上晃着,阳光刚刚好,不会晒到皮肤刺痛,拉手风琴的艺人和做沙雕狗的流浪者热情的跟我打招呼,可是兜里已经没有多余的可以给他们的钱了。街边烤牛肉派的香味一阵阵飘过来,青年人躺在草地上抽烟,老人在躺椅上看报纸身边坐着舔冰淇淋的小朋友。他们的悠闲让我觉得自己好像到了另一个时空。一切都慢了下来,静了下来,只有音乐和轻声的交谈,甚至听不见汽车的鸣笛声。
      沿河的房子都老旧却又那么精致。是矗立了几百年沉默不语的老绅士,承载着这座古镇的一切。喧嚣的,热闹的,寂静的,悠远的。我轻轻走在这里,偶然小跑一阵都是不敢太大力,不想破坏它,不忍打扰它,甚至不敢惊醒它。这座小镇的美好就在于沉寂了太多年,以至于和别的城市都变得格格不入起来。可我独爱它的这份美,特殊的,与众不同的。有的斜建在山坡上,有的倚着河畔,有的歪歪扭扭,塔尖上掠过一抹烟灰色的暖阳,是对一天快要结束的告别仪式。
      我翻来覆去零零碎碎的凑着硬币买了一个牛肉派,烤的刚刚好,金黄色焦嫩嫩的酥边,面粉的香气正好被发挥出来,一口咬下去,大粒的牛肉和熬成的汁水在嘴里炸开,肉块的嫩在唇齿间入口即化,不舍得大力去咀嚼,伴随着酥酥的黄油饼圈,整个口腔都溢满了派的味道,不舍得张嘴,怕香味儿跑出去,于是它又偷偷从鼻孔里冒出好闻的白烟,牛肉味儿的烟。天快暗了,这样的余晖和这样的牛肉派,大概就是林肯最美好的样子了。

      又到了深夜,时差还是让我头疼极了,凌晨三点,断断续续听见楼上有人在唱歌,是轻声小哼,虽不觉得吵闹,但在寂静的夜里还是尤为突出,仿佛不在调上,却感觉的到深情的很忘我。本是心烦意乱怕是又一夜无眠,可听着这样的旋律却慢慢睡了过去……..
      这里的美,每天都可以那么不同。每一个清晨都是如此让人沉醉,空气太好闻了,新鲜的有点橙子味儿的甜,云卷云舒都让人有了想谈恋爱的冲动。从宿舍走去教室的路,变得漫长。途径一片湖像是透过了滤镜都变成夏天的粉红色,天鹅在一起游成了爱心的形状,就连低垂在湖面上的柳条里飞出的柳絮都变成了泡泡,草坪上冒出一颗颗草莓鲜艳欲滴的样子等着情人的嘴巴去吻她。

      运气好就可以赶在小火车路过必经之路前到达教室,不然就得在铁轨旁等五到十分钟待到栏杆落下,火车慢悠悠开过,栏杆再缓缓升起,穿过铁轨。每次火车开过,虽不快,却总有一阵风呼啸而来,能吹起我的裙子,我喜欢看它飘扬的弧度,美妙的像是一朵盛开的花。很可惜,今天运气并不好,在靠近铁轨时,栏杆已经落下了,我放慢脚步,静静的站在那里享受阳光照在脸上的感觉,就这样等一辆小火车,也许是两辆。
      是天阴了下来吗,还带着一股清冽的香气,淡淡的,很干净的味道。不是天阴了,是有人站在我身边,轻轻的,悄悄的站在我身边,就像我不敢打扰这座小镇一般,一切都是安静的降临,像是如约而至又像是多年未见的旧友。阳光太刺眼,以至于我扭过头去寻找是谁让我的天突然阴下来时,眯起了双眼。

      这是一张陌生的面孔,我从来不曾见过的脸,他的头发有点长,遮住了额头和耳朵,他的脸过于柔和但是眉眼间又十分严肃。他不经意的笑了,嘴唇粉粉的咧开,眼睛很小,单眼皮却是清澈纯粹的,一眼便是陷进了整个宇宙。他很高,高度刚刚好挡住了我的太阳。室友正在跟他讲话,讲些什么我是不曾听清的,也许我还在看他的眼眸,也许我还在想他咧开的嘴角,也许,我在想他会不会对我讲话。室友对他说了什么,他看着我的眼笑成了一条细细密密的缝,而我,真想跌进那条缝里。他举起右手,袖口露出的粗壮手腕上带着一块绿色的全钻迪通拿,嗯,这一系列的劳力士好像是花钱也很难买到的一款,我记得曾经在杂志上看到过,他轻轻挥了一下手,张了张嘴。

      一列火车呼啸而过,风很大,而我没有听清他说了什么。

      我听过火车行驶过的声音,缓慢的,掺杂着细细的风声,还有他嘴巴嗡动发出的声音。

      我不曾听清他说了什么,但也不好细问,只能装作清楚的样子微微点头,浅笑一下,等着栏杆升起,先行离开。

      这里的日子仿佛也慢了下来,一杯咖啡或者热巧克力足以撑起一整天。黑天鹅的语速永远那么快,都快跟上天边的云飘散的速度。室友说下课后一起去超市买些东西。

      不曾想原来他也跟我们一起。这张陌生面孔。

      我们路过一片很大的草坪,天上的云投影在草地上,形成一片会动的影子。他背着一个硕大的迷彩背包,一双大脚在草地上踩出一个个印记,压的那块草坪半天直不起来,我想到了那些穿着旅游鞋在荒野外求生的人,都是这般奇怪的行头,想到竟没忍住笑了。他回过头来,太阳的紫外线照的有些泛红,他问我,你在笑什么。
      我在笑什么?我不知道,也许,我在笑那些家境优渥的男孩子都喜欢这种迷彩装扮吧,我在笑我要怎么做才能和他们成为朋友,我在笑我怎么做才可以让他们为我着迷为我倾倒,我在笑如何利用他们将我的30万变成300万。
      哦,上帝,原谅我这小城镇的市侩,我不得已而为之,自尊和温饱比起来,算的了什么呢,我只是想要过上更好的生活罢了。
      室友和这个陌生人在讨论他们的课程,原来这些人缺的不是钱,是学历,他们需要在这个学校的商科里,拿下一个可观的文凭,好作为以后与合作伙伴洽谈的资本。
      英国的超市大得像是一个迷宫,我被这些新鲜的颜色乱了眼,迷了心智,在里面没有节制的挑挑捡捡。竟还拿了两瓶红酒,满满当当装了四个袋子。
      舍友诧异到问我,“你是买了半年的吃食吗,你得储物柜可以积攒这么多东西”
      我佯装不经意的回了一句,“这是买给大家的。马上周末了,窝着看个电影和酒最配。”
      可是谁又知道,这是我半个月的预算生活费,可是我的母亲从小就教导我,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我何况又是真的想要套你,无非是想和这些公子哥儿姐儿们什么的交个朋友。

      我提着四个袋子在前面摇摇晃晃的走着,格外吃力,一脚深一脚浅,颇有一番在雪地里跋涉的场景。手指被慢慢勒出了红紫的痕,这时,有人握住了我,那是一双温暖的有力的大手,我能明显感觉到他手掌内粗糙的纹路,划过我的掌心,似乎手指没有那么酸痛,我心里长久的波澜不惊竟突然被敲了一下,诧异的站在原地,等我缓过神来,发现已两手空空,他大步向前走去,距离我五米的时候突然回过头,傍晚的太阳照在他满当当的双肩包上,以及手中提满的购物袋,看起来竟像是个憨厚老实的搬运工,那两片嘴唇嗡动了一下,“帮你提了这么多,还是走不动路吗“。
      我红着脸慢悠悠跟在后面,两个舍友是提着大包小包卖力的前行,想着在这边的华人圈子还是生活不易,此时却很想坐下来点支烟。

      回到宿舍才发现这张陌生面孔原是住在我楼上的,我默默想着,那晚若隐若现的歌是从他窗口传出来的吗?我倚在门口,看着他把购物袋轻轻的放下,眼中倒是没有什么情绪,随即转身走向楼梯。我鬼使神差冒出一句,
      “晚上要留下吃米饭吗…”,他上楼梯时抬起的脚落在了半空中。

      他许是很久没有吃过大米了,我和舍友都瞪大了眼睛看他把一整碗米饭囫囵吞枣的咽下去。估计英国的食物也是让他吃的烦腻了,我起身又给他添了一碗,并加了些许麻油进去。看来,带着电饭煲过来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天暗了,我侧躺在床边,想着日子一天天习惯了下来,慢慢也适应了周遭的人和事。起风了,微微有些凉意,这个宿舍的配置并不是那么好,暖气总是经常停掉,我走到窗边拉上厚重的帘子,在合上时,我得手停了下来。
      我似乎看见了一双眼睛,虽不深邃,却清澈的很,同时也充满了探究和好奇,也许还会略过一丝丝深情不易。
      这双眼睛盯着我,不,准确说是盯着我的窗户,我和这双眼睛对视了,眼睛的主人显然是没有预料到我会突然出现在窗边,他诧异的抖了一下手,半截烟灰掉了下去,散在风中。我拉上窗帘,屋里陷入一片寂静,可是我依然听见了烟头还在燃烧的声音,腥红色的小点还亮着,那双眼睛依然望着我的窗户,即使隔着窗帘。我随即关了灯,只想给窥视我的人一个漆黑的存在。
      这个男孩,许是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他高大,却不精致,但是我能肯定,他很有钱,是啊,钱,我又想到这该死的臭银子。他的脸有些凶狠,但是却总是很伤感的样子,像是李尔王。我竟然把他和莎翁的剧联系到一起,想到他穿着白色蕾丝的领子坐在椅子上,像极了李尔王的愤怒与悲哀,想到这,我又噗嗤一声笑出来。

      十分钟后,我走下楼,烟灰掉了一地,他靠在护栏上对我笑了起来。此时,我依旧不知道他的名字。

      “你见过林肯十点钟的月亮吗。”我故意用甜的发嗲的声音问他
      “我们连月亮都看不过来,哪还会顾辖脚底的六便士”。他潇洒的从栏杆上一跃而下
      “可是我就是那种只顾着寻找脚底的硬币,不敢抬头欣赏月色的人。”
      他用脚在地上转了转,灭掉抽了半截的烟。我倒是觉得这烟蒂与这样青柠绿的草坪和砖红色低矮的公寓很配。
      “想夜游吗?我想和你欣赏月色,你总不会残忍拒绝吧”我嘻嘻笑着问他。
      当然,我是在有把握的前提下才会贸然问出这么一句亲昵的话来,而我的把握大概是来源于他望向我窗户的,源源不断的炽热眼神。
      我背着手在前面走着,他跟在身后一米的位置。不远,不近,刚刚好。我甚至能感受到我背后的温度,是他眼睛看着我的温度,以至于走出很长一段却不敢回头。
      沿着湖岸,我们细细密密的交谈,偶尔也出一下神,听着湖水拍打着岸边石块的节奏声。天鹅在夜里是发光的亮,像是漂浮着的高雅幽灵,它们世代守护这片小湖泊,一转头,不见踪影,再一回首,又多出几只。
      湖边的游艇也安静了下来,偶尔有那么几艘放着浅浅的交响曲,几位女郎斜躺在夹板上或抽雪茄或喝着香槟,像是天鹅翅膀拍打水面一般的笑声从远方传来。湖对岸的酒馆和泰国餐厅正是灯火通明,电影院也似乎没有停歇的时候,星星一样一串串连着的小灯炮打造了一整个夜空,倒影在水里,我竟快要分不清什么是梦境哪些又是现实。
      置身于小镇中央,我就已经看见了山顶上的教堂。暖黄色的地灯从墙底照在斑驳的壁上,远处看竟是在夜空里明晃晃的一整座古堡。沿着湖水流的方向往山顶走去,此时已经变成了狭窄的河道,两边有绿色的天鹅粪便还有灰雁吃剩的面包渣,可是正是这样才构成了生活的气息,在这里生活的安逸的人们已经快要和生态融为一处了。
      河道被商业街打断,我们在漆黑的夜里穿过一个个狭小的拱门,台阶也很陡峭,上面爬满了因年月积攒下的甚至上百年的密密麻麻青苔,有些滑,有些黏脚。他从后面下意识的推着我的腰走了几步,我在台阶尽头等着他,有星星的光,有商店里展台露出的光,还有我眼里的光,都散在他高大宽广的脊背上了。

      伦敦时间十点半,街上人很少,风一阵阵吹。只有古楼上的钟在转动,我们走在石板路上,像是各怀心事,又像是默契到彼此缄默却能读懂彼此内心每一刻的停歇。酒吧里传来的爵士乐让我忍不住轻声哼了起来,我好像也闻到了威士忌的味道,醉醺醺的感觉也许可以传染,腿也柔软,脚底也变得轻快,我在石板路上小步跑起来,路边商店的橱窗里闪闪发光的珠宝和五彩缤纷的糖果都在我眼里被揉成了一团,嗖嗖向脑后飞去。
      “你冷吗”他饶有兴致的看着我。
      “你会把衣服脱下来给我穿吗?”我停下来,静静的说。
      “那你会把衣服脱下来给我看吗?”
      “你做梦”我把胸前袒露的衣服裹紧了些,嬉笑着跑掉了。

      通往山顶的步道有个很好听的名字,我们唤它,Steep Hill。就是这样扭扭曲曲,弯弯延延,沟沟壑壑,甚至陡峭,甚至难行,可是这样放慢脚步的浪漫大抵也是无人能体会到了。两边的小房子也歪了,真的是歪着建的,维多利亚时期的建筑总是这么让人沉醉她的奇特。我也歪了,想要尝试倒着上山,他看我欢快雀跃的样子不知所措,许是受了感染,许是真的也很快乐。

      山顶上的风愈发大了起来,好在有教堂为我们遮掩。他们会说话,会叫,会歌唱,会讲以前的故事,可是也阴森森的让人害怕。我猜这一次的夜游,正是注定了我在林肯之后几年的生活都停止不了对它的喜爱,也注定了在这里的生活给我笼罩了一生的魇霾。

      之后的几年,我总是一次次上山,一次次周旋,开心也好,难过也罢,我都喝的醉醺醺的,总是会到教堂里转上几圈,像是回到母体,给我休养生息,给我疗伤愈合。

      我们在教堂下默默坐了一刻钟,等到十一点整,下山。在回去的路上,有户人家的苹果树从院落里伸长了树枝,偷偷挂了几颗苹果在枝头,他跳高一跃,便将那个最大最圆的给了我。我捧在手上,细细闻着散发出的苹果香气,甜甜报以微笑回他,在快要到达山脚时,不经意间我看见他的手机亮了,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发来的信息,他虽遮遮掩掩,却也短短回复了几句,我也许眼底闪过一丝暗淡,不过我掩饰的很好,大概只有自己察觉的到,大概也只有一丝而已。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对一个陌生人产生这样的情愫,我们仅仅就是一起夜游罢了,我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清楚。为什么会对他是否存在的伴侣而失落,我心烦意乱起来,随脚踢了块石头滚进湖里,一下子就沉进去了。
      几只天鹅怕是要睡了,在湖畔里懒洋洋的梳理羽毛,我把苹果丢了进去,里面除了有我的绿色苹果,还有天鹅墨绿色的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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