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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六 酒 ...

  •   十九世纪的英国乡下实在没什么娱乐项目,我每天的时间都很充裕,自然有很多的时间去让我可以更多的投入到自己的计划中。
      我一直没有忘记自己希望可以让艾莉娜过上更好的生活的目标,说服了商店和酒馆的老板同意在他们的店铺给我第一批酿造好的的葡萄酒一席之地后,我向乔纳森要了一套他已经穿不上的衣服,简单收拾了一下后带着最后一瓶葡萄酒和游商走上了游说之路。
      用空酒瓶重新封上的最后一瓶葡萄酒,这就是我目前有的全部筹码。
      “现在的生意可不怎么好做了,”驾着车嘴里叼着烟头的约翰深深吸了一口,然后从口鼻里吐出烟来,语气带着些惆怅:“自从一些大油水被那些有着工厂和新机器分割走之后,咱们这种靠着自己手做的东西可真的廉价到让人发笑。”
      “人的能力啊,在这个时代面前是有极限的。”

      对此,我也表示赞同。
      但与其说是这个时代,不如说人类根本上就是有着极限的。

      但从我的角度上,可能这话说起来有些高高在上,我觉得这份拥有着极限的存在,正是因为不是完美的才更加美丽。
      没有极限的存在也就和【无】同理,完美只会让我觉得虚假,不堪一击的空洞,和无法体会到满足与幸福的可悲。
      概念赋予事物以形状和规则约束,而被概念偏爱拥有一切的同时也失去了一切,多么空虚。

      ——这是如今的我可以确信的。
      正是拥有着极限,人类才拥有着创造奇迹的可能性。

      “这不是让人更加兴奋,”我笑着对约翰眨了眨眼:“让人想放手一搏,挑战一下极限不是吗。”
      约翰哈哈大笑着,嘴里的烟头都掉了下去:“没错没错,不愧是你,总能说出一些与众不同的话出来。”
      混乱的,欲望涌动的,充满机遇的时代。

      还有什么比这更容易一步上天的了吗?我觉得没有。

      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三观和常人不同的人喜欢制造混乱的原因。
      混乱象征着无序,而无序会粉碎概念赋予人世的规则,没有尊卑,没有上下,从混沌的角度上来说,就是微妙的平衡。
      个人虽然没什么倾向,但我真心对这些都无所谓,只是更喜欢简单的流程,因为我会觉得累。

      “天色稍晚的时候就回到这里来,我们一起回去,”约翰看我下了车站好后,脸上隐隐透露着不安:“虽然我知道你也有能耐,但在这也要小心一点,毕竟这里离贫民街近,不知道会不会有小流氓什么的来找茬。”
      “不用担心。”我朝他点了点头,然后目送着他驾车走远,在四周陌生的环境里打量了一下,确定了约定好要回到的地方的具体位置,然后一边把路程记在脑中,填补着地图的空白,一边寻找着机会。

      如果我想把自己的酒卖出去,按照常理来说我应该直接去酒馆。
      但我的目标远不止如此。

      街头巷尾,上到游街小贩,下到乞丐流浪汉,无论什么出身的人,其实都是伦敦的一部分。他们是这座城市树干上长出来不被人注意的枝丫,是被风扫落至污泥里的落叶,和向阳挣扎攀附的藤蔓。
      他们嘴里的情报或真或假,但知道的永远是最多的。
      这就是所谓的街头智慧。

      不是没人看我身上穿着不错的衣服想要使心眼,但那些小伎俩实在不够看,这种人也看出我并不是什么出来乱逛的傻肥羊后就讪讪放弃了。
      当然,也教育了几个看我拿着一瓶酒就想抢的小混混。
      看着撂下狠话说让自己老大过来教训我的这种人,就不由得感慨,就算城市不同,彼此也互不认识,被打了就喜欢再拉上一堆人陪自己挨揍的人还真像复制粘贴一样,用着一样的模板说话做事,这算是巧合吗?
      而且让我稍微有些冒火的是,我的酒瓶被打碎了。
      深吸一口气,我感觉自己鼻腔里都是自己身上的酒香,被酒浸透后的布料晕染出斑驳的深色,我捏着自己的衣领,觉得这下回去不仅要被艾莉娜念叨,还要被乔纳森责备了。

      ——“你怎么又自己一个人做那么危险的事情!”
      会被这么说吧。

      我叹着气,低头对被我踩在脚下的人说:“看你们都做了什么好事。”
      因为第一个被我摁在墙上撞晕没能和同伴一起跑走的少年整个人都在颤抖,他脸上鼻涕和眼泪糊在一起看起来狼狈极了,他恐惧的看着我,说:“请不要····饶恕我!”
      到底是要还是不要啊。
      “总而言之,”我不为所动的说,“带我去见见你们的老大吧。”
      为自身感到遗憾吧,现在的我,心情不是很好。

      我觉得这些只看外表的人会很容易被自己的常识拖累,虽然我看起来像个有些瘦弱的小少爷,但从根本上我的外型只是一种近似人类的伪装。
      用伪装来形容自己有点奇怪吗?那用拟态来形容是否会更合适一些?
      “对不起了,”我对面前背对着我,冷汗从鬓角流下的男人轻声说,“要怪就怪自己惹是生非的手下吧。”

      大概简略总结一下我找到这个被称为“老大”的男人的过程就是,找到他的手下,问出对方经常去的地方,然后找过去。简短又快捷,毕竟我很温柔嘛,自然是要尽快解决潜藏的问题比较好。
      男人在我走入酒馆的时候还在和人下象棋,这让我对他的印象稍微多了点好感。
      毕竟比起笨蛋来说,有些头脑的人要更好交流。

      ——“这里,下错了呢。”
      我垂眼越过面前男人的肩膀看了下棋局,好心提醒着。

      被我站在身后如此点着棋盘提醒着的男人,整个人都呆住了。

      然后就是现在这样,用一种像是身后有绝对不能回头目视生物的姿态,肩膀颤抖着背对着我。
      “打扰你们了吧,”我走到桌子一侧,歪头对着面色苍白瞳孔震颤的男人说,“但是很遗憾,今天的游戏时间到此为止了,接下来请和我去一处不会给人添麻烦的地方好好谈一下吧。”
      喉咙里挤出几声干笑,男人可能是觉得被一个小子吓成这样不成体统,努力挤出一个怪异的表情,说:“为、为什么我一定要听你安排不可。”
      “你会和我走的,”我轻轻抬高了一下尾音,笑容不变,“——对吧。”

      男人不说话了。

      终于明白我并不是在邀请他,而是在通告他了的样子,太好了,省了我很多的口舌。
      为自己节省下来的时间感到放松,我语气轻快的说:“那么在走之前把钱结一下吧,毕竟你看起来,”视线在一边的酒瓶和餐盘上定了一瞬,“好像还没付账的样子。”
      手腕突然一热,我看过去,发现是那个和男人在下棋的人,一头金发,看上去和乔纳森差不多大的男孩,握着我的手腕说:“你要把他带到哪里去。”
      我没有说话,用“这和你有关系吗”的眼神看着他。
      正常来说,被我这么看着的人一般都不会再像他这样还敢继续和我对视了,但这个男孩不仅没有松手,甚至手上还加重了力气,用一种换个人可能会被他拉倒的力道对我说:“就在刚才他下棋输给我了,按照规矩该给我钱。”
      视线在这男孩面上轻飘飘扫了一眼,知道他没有说谎,我看着男人,说:“——是这么说的。”
      手抖着将钱币一枚枚放在桌子上,男人哆嗦着用哀求的目光对我说:“请放过我吧。”
      “你是觉得我会对你做很过分的事情吗?”动了下手腕从男孩的手中脱出,我走到男人身边,说,“放心吧,我一根手指都不会动你的。”
      因为根本不需要。

      “哦····哦,”约翰目光放空的看了眼我的身后,神情恍惚的说:“···原来是会变成这样啊。”
      “来互相认识一下吧,这位是约翰先生,在我不在的时候偶尔会拜托他来这里做代售人,”朝着我身后人数可观引人侧目的混混群体前站着的男人示意了一下,我对约翰说,“这位是刚认识不久的路易斯先生,是可靠又便利的好帮手,作为本地情报和资源都充足的本地人,今后他会帮忙在伦敦帮我们寻找出货途经和寻找客源呢,真是个善良的好人。”
      路易斯用同样空洞的目光和约翰对视一眼,竟然从对方眼中看出了惺惺相惜,同病相怜的感觉。
      为什么这两个人会用“这样嘛”“你也不好过呐”的视线交流呢。
      这不就好像是我像个恶人一样了吗。

      叹了一口气,前后的男人们都打了个寒噤,我对这画面视若无睹,轻松的坐上了约翰卖出不少货后宽敞不少的马车,在混混们和路易斯松了一口气时朝他们笑了下,说:“让我们今后好好相处吧?”
      “好、好的!!”
      “我有点好奇发生什么会变成这样了,”回去的路上,约翰一边驾车一边点上一根烟,闷声笑了起来:“太滑稽了,我竟然还担心你会被混混欺负,你有仔细看那些人看你走时候的脸没有,就像是从死神手里夺回一条命一样,搞笑死了。”
      我撑着脸回想了一下:“没有。”
      “果然没有吗!”约翰爆笑着的声音在空气中回响,要不是他还要牵着缰绳可能已经拍起大腿来:“真是再次让我大开眼界了神户小姐,你这个人真的是个无时不刻都在冲击着我对女性的概念,真是个了不得的家伙。”
      “我在看到你带着一堆人来见我的那一刻才明白,为什么我家那小子和镇上那些孩子会那么尊敬你。”
      “是不是有些说过头了?”对此我只是觉得他的言行带着古怪的狂热,好像正在把我当成什么奇妙的存在一般:“而且这和性别无关吧?无论男女,只要是尊敬的心意对谁都可以托付。”
      “——说的就是你这种人啊。”约翰感慨道。

      可能已经说不通了,他的脑中被一种我所不能理解的意识左右着,这么交流下去不管怎么说最后都会变成他想理解的那样。

      所以我选择岔开话题,让他的热度退却一些:“你家的孩子,是谁来着。”
      约翰哽住,沉默了一阵后说:“···名字都不记得吗?”
      “我有特地去记住的必要吗?”
      面对我理所当然的反问,约翰无语良久后,说:“也是呢。”

      在气氛陷入沉静后,我听到约翰问我:“那么你是从什么地方知道我在做游商,然后找到的我?”
      原来如此,今早在镇子门口见到我时那异常熟稔简单寒暄几句就让我上了车的原因,原来是以为我从他儿子那里知道的吗。

      “让你误解了的话真是抱歉。”
      笑了一声,我说:“因为你是一位优秀的商人,也有着足够我尊敬你的经验,这才是我找上你的理由。”
      “你这话说的还真是,”约翰憨笑着挠了挠自己的头:“一大把年纪被你这么小的孩子夸红了脸,还真是让人怪不好意思的。”
      “我只是在说理所当然的事实而已。”

      “通过路易斯的帮助,很快就能换一辆更大的马车了,”在分别时我伸手摸了摸向我温顺低下头的马,对约翰说:“有考虑过自己建个工厂去雇佣些人把自己的业务做大吗?”
      朝着昏黄的天空吐出一口烟,在目视天空一阵长远的沉默后,约翰咧嘴笑着说:“在这世上我谁都不信,只有自己的脚走出来的路最值得信赖。”
      “是吗。”我对此表示了理解。
      “——不过你好像在计划着什么有意思的大买卖的样子,如果人手不够的话,我可以助你一臂之力。”他这么说道。
      “那么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我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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