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8、程驰 ...
-
8、
程安予感觉到,他正握着的那只手僵了僵。
都是男人,他自己也能明白,一个男人的初恋,尤其是像萧方和这样丢了十年又找了十年,到见他第一面时都念念不忘的初恋,多半这辈子也都忘不了了,但他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因为他觉得,如果他不是失去了前二十年的记忆的话,心里应该也会有这样一个人。
一个青梅竹马的,纯洁明媚的,也让他念念不忘的人。
况且他也感觉得出来,自从遇到自己之后,萧方和有在很认真地将程驰收拾起来,将自己放在心上,全心全意对待自己,所以程安予并不怪他。
他看着萧方和脸上略显僵硬的神色,斟酌了一下言辞,刚准备开口,想缓和一下气氛,却见萧方和眼中神色复杂,看了他半晌,终于低低应了一声:“是。”
程安予倒是没想到他还愿意回答自己,萧方和脸色此刻明明已经有些难看了,却还是有些急迫地跟程安予说:“我知道明理今天脱口而出叫你程驰让你不痛快了,但我还是想告诉你,我没有把你当程驰的替身!你、你不要生气……”
“我知道,我没有生气。”
他这副样子,就像一条害怕被主人丢弃的小狗,可怜巴巴的,程安予的心一下子就软了。他放缓了语气,像哄孩子一样地哄他。他把手搭在萧方和肩膀上,安抚性地轻轻拍打,低声与他商量说:“但是我想知道程驰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想听你说说他,可以吗?”
这个要求听起来很让人为难,萧方和确实也感觉很为难,就像现女友非要逼着男朋友讲一讲他前女友,然后以此为由再大发一顿‘好啊原来你还是忘不了她’的雷霆一样,萧方和生怕说了之后程安予会生气,但抿着唇犹豫片晌,还是说:“好。”
程安予静静地听着,萧方和说:
“我和程驰,是刚上高中时候认识的……”
那是十年前的一个九月,正是新生入学的时候。
但这个时机其实选的并不算好,因为太热了。直到现在萧方和跟人说起当时的盛况,都是一脸绝望:那时的阳光炽烈而明艳,晃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灵魂通过半眯着的眼皮往外望,只见热浪在天地间翻涌不休,几乎看不到尽头,周遭的一切都被晒褪了色,一片黯淡,就连树木青绿的叶子也蜷曲起来,已经没什么能再被蒸腾出去了。
而萧方和抱着一摞比他上半身几乎还要高的书站在楼门口,左右为难。
眼看着一个个同学都出去了,他也不好再磨蹭,咬着牙一跺脚就冲了出去。
夏天的石板地面跟蒸笼也没什么两样,上下夹击之下,萧方和感觉自己就像一个要被蒸熟的包子,一只脚刚迈出去,就起了一身黏糊糊的热汗,他只恨不能当场发疯,强行咬着牙,憋着满腔即将喷薄而出的怒火往自己班级的方向走。
槐谷高中是S市一所普通中学,和槐谷中小学之间不过是隔了一条槐谷路,和萧方和家也不过一个岔路口之间的距离。生活在这个小地方,几乎每天都能路过,有时候晚饭散步,半个多小时就能绕着槐谷高中走上一圈,他从来都没有觉得这个学校有多大,直到今天。
教学楼和他们去搬书的那栋楼之间隔了一大块空地,是学校门脸的地方,除了靠两侧有两个小篮球场,多余一根草都拔不出来,真是最难熬的一段路。
他在这太阳底下被烤了半天,除了头晕眼花真是什么气性都没了,他闷头往前走,眼看走到两个篮球场中间,距离教学楼不过百米之遥,忽然听到自己右侧有人一直‘诶诶诶’地叫唤,他刚转过头,迎面就被一颗篮球砸中门面。
“砰”的一声,萧方和来不及反应,一下就被砸得摔在地上,手里的书哗啦啦散落一地,紧接着他感觉自己人中处有什么东西淌下来了,伸手一摸——是鼻血。
于是萧方和先生上高中的第一天就极其风光的被一帮打篮球的男孩子送进了医务室,至此开始了他磕磕绊绊并不那么顺利的的倒霉三年高中生活。
说到这里,萧方和笑了,脸上带了些怀念的神色,就好像十多年的时光匆匆流逝,那些掩藏在他记忆深处的东西都没有被洗刷褪色一样,恍如昨日。
他说:“我第一次见到程驰的时候其实根本没看清他脸,那天太阳实在太大了,他逆着光朝我跑过来,除了他周身的光晕,我什么都看不清,但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我被砸晕了,也可能他那个人本身就是这么耀眼。我脑子里一下子就空白了,等他走近了,也一句话不说死死盯着他看,后来小驰跟我说,当时可把他给吓坏了,还以为把我给砸傻了,为了防止我讹他,还故意说了个假名字徦班级给我,我也是过了一个多月之后才知道他真名叫什么的,不过当时都那么久过去了,已经改不过来了,就这么一直叫下去了。”
说着,他抬眼看了程安予一眼,见程安予没什么反应,又微苦地笑了笑,说:“不说了”
车里暗淡的光线轻而易举地就能将萧方和这点小情绪掩盖,所以程安予也并没有注意到什么。他顺着萧方和的话想了想那个画面,只觉得觉得这个初遇跟自己与萧方和的第一次见面简直狼狈得如出一辙,不由得在心里感慨人生还真是多巧合,也说不上究竟是人的原因还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玄幻。
他拇指无意识摩挲了两下萧方和手背上淡青的血管,轻轻笑了一声,说:“那后来呢?”
后来……
后来的故事当然就像是普通的校园恋爱偶像剧一样,他们恋爱了。只是不同的是,没有电视里唯美的滤镜,也没有什么唯美的桥段,夏天晒的时候,两个血气方刚的男孩都是一身臭汗,冬天寒意砭骨的时候,两个人还会为一条花里胡哨的围巾‘大打出手’,诸如此类,数不胜数,但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这样打打闹闹,突然间就发觉这个人已经扎根在自己心里,再也剥离不开了。
程驰的成绩不算太好,当初还偏偏选了理科,高一上半学期的时候还好说,后来课程越来越难,尤其是数学和物理,经常考试卷面上顶了天也就两位数,物理更是没少让物理老师怼着鼻子骂,萧方和为他□□了心,可偏偏他自己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每天都笑嘻嘻的,该打球打球,该旷课旷课,因为他本来就不打算走普通高考的路线,他想考体育,想考篮球。
那天他和程驰坐在操场上,萧方和愁眉苦脸地看着程驰新发下来的物理试卷上一个惨不忍睹的红色35,简直愁得抓耳挠腮,程驰笑眯眯地看他,半晌没忍住,在他嘴唇上亲了下。
萧方和被这一下偷袭闹得呆在原地,就像运行不畅滚烫还冒了烟的电脑主机箱,整个人都是晕晕乎乎。程驰笑累了,仰躺在操场的绿茵上,眯着眼睛看他。
“别愁了,愁什么?以后你的男朋友可是全国闻名的篮球运动员,你还不珍惜,以后见我一面可都难了!”
当时的程驰笑得非常灿烂,比日暮时天边的太阳还要好看,莫名连带着让萧方和一颗高悬不下的心了落到实处,也让这个惯于思虑周全的人忽视掉了这条路上所有可能遇到的艰难险阻,直接看到了未来的鲜花遍地。
“所以呢?”程安予问:“你们分开是因为他做了篮球运动员?”
“当然不是。”萧方和垂下眼睑,“他当年没考成篮球。”
程驰的父亲早年的时候是个老老实实的单位职工,后来公司行情不好,要裁员,于是他四十多岁就成了无业游民,这个年纪说大算不上大,但要找一份新的工作也是困难重重,几次碰壁之后心灰意冷开始酗酒,程驰的妈妈也就是这时候跟他提出离婚的。
他爸爸本来就是心宽的男人,平时不管大事小事都让程驰自己做主,这事之后就更没心情管程驰了,但他的妈妈不一样,在程驰的口中,他的妈妈是一个很厉害,却也很强势的人,不允许自己的儿子以这种方式上大学,不管怎么说都不同意,为此程驰当年颓废了好长一段时间,瘦得脸颊都陷进去了。
不过程驰从来都不是一个自暴自弃的人,只是自那天之后,他就很少再去打篮球了,再后来,那段高中生活就和别人没什么两样了,复习,考试,按部就班,然而一切都在高考成绩出来的前一天发生了变化。
萧方和低着头,看不清眉眼中的神情,他淡淡地叙述说:“高考出成绩的前一天下午,我们还在桐槐路口那株老榕树下见过面,商量第二天,不管对方考得怎么样,都要好好出去玩一天,小驰当时还跟我说,要再去痛痛快快打一次篮球。”
但是等到了第二天,他一个人从约定好的时间一直等到晚上,都没再见过程驰。
“打电话也不接,后来我还跑去他家,可程叔叔不仅后半夜才回来,而且也是一问三不知。不仅是我,当时小驰所有的哥们都联系不上他,直到报考完,他的同学才告诉我,说小驰到了他母亲那边,但他母亲不愿意让他见我们,还连小驰要上哪所学校都不配合告诉老师,一通电话闹得双方都不痛快。之后的事,你都知道了。”
那天之后,是十年的分别,而一个人,一辈子,又能有几个十年?
这个话题太沉重了,程安予握了握萧方和的手,转移话题说:“程驰真的很好,如果是我的话,我也会喜欢他。”
萧方和扯着嘴角,反握回去,“你恐怕要嫌他烦。”
程安予笑了一声,又说:“所以你为什么会喜欢他呢?因为他耀眼,阳光?”
“算是一部分原因吧。”萧方和摇摇头,实话说:“但不是全部。”
“那全部是什么?”
萧方和摇摇头。
他想起从前那个少年,那个总是出现在操场和办公室的少年。
他问自己,程驰耀眼吗?
答案是肯定的,没有哪个青春期的男孩子不会发光。但那么多人里面,程驰既不是最高的,也不是最帅的,可萧方和就是喜欢他,说不上为什么。
于是萧方和说:“我也不知道。”
都说少年人之间的感情最为纯粹,或许就是这个原因。
喜欢一个人,就是喜欢第一眼见面时的怦然心动,没有理由,也没有条件,如果非要找一个借口,萧方和觉得,或许就是想看他在阳光下耀眼明媚的样子,又或许,只是因为少年人的心太小,一共就拳头大那么一点地方,只要有这么一个人,就足以被填得满满的,再也容不下其他了。
程安予又问:“那我呢?”
“什么?”
程安予看着他的眼睛,问他:“你喜欢我,有没有理由?”
萧方和不想敷衍他,低着头,沉默一会儿,说:“我一开始确实是因为你像小驰所以才接近你,讨好你的。”
这话听了确实会让人感到无比的心寒,可萧方和却不得不承认这一点。然而这种错觉产生了连一天都不到,就发现程安予除了相貌真的和程驰没有一点相似之处,他以程驰为由靠近,却也在程安予身上丢失了这点根据。
他敢说第一次见面时那句‘他确实不是小驰’是缓兵之计,却不敢说,那天晚上吃过饭之后,他还把程安予当做程驰。
他很是心虚,近乎用了最大的力气去死死攥住程安予的手腕,但程安予并不生气,只是平静地点了点头,看着他,追问说:“我知道,那现在呢?”
萧方和抬起头来,正对上他的视线。
夜色萧疏,路灯昏黄的光静静打在地上,就像一副安静无声的画。
他们坐在车里,有些闷热,细微的灯光混杂着今夜明亮的月色铺在车前盖上,像一潭夜色幽深下无波的水,它静静淌着,又穿过挡风玻璃,错漏进来。
从萧方和的角度,只能看见程安予被暖色灯光镀得暖黄的侧脸,一双宁静的眼睛里潋滟整合斑驳的光点,看起来温柔而又专注。
他吞了吞口水,喉结上下滚动一轮。
他看着程安予,认真地吐出两个字:“没有。”
话音未落,只见程安予搭在腰间的手一动,扯开刚才萧方和亲手为他系上的安全带,整个人都扑了过去,就好像早已预料到这个答案一样,他近乎凶狠地堵上了萧方和的嘴。
这是他们的初吻,却算不上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吻。
工作到大半夜,是人也早就疲惫不堪,他们嘴唇干燥,脸上也冒出了淡青色的胡渣,这样不算温柔的一个吻,于是带上了血锈的味道。但耳鬓厮磨唇齿交缠之间,两颗心就好像两块快要融化了的蔗糖,甜腻饱胀得快要满溢出来。
萧方和紧紧环抱住程安予的上半身,辗转之间耳边只剩下了彼此略微急促了些的呼吸,他们分明什么都没有说,但又好像千言万语与万千爱意都含/吮/在唇齿间,透过这样亲密无间的方式,早已说与了对方,然后生根在心底。
良久,他们才分开一点点。
程安予看着萧方和,眼底带了些迷离而迷蒙的浅薄水雾。不算柔软的一只手抚上萧方和干燥的侧脸,他专注地看着他,声音微微沙哑。
他一字一句,认真而清晰地说:“程驰是一个明媚阳光的少年,程安予不是。”
萧方和静静地看着他。
程安予说:“程驰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年,程安予不是。”
“程驰陪伴了你最美好的青春时光,而程安予没有。”
萧方和握住程安予的手。
程安予回握住他,慢慢地说:“程安予就是一个普通人,他的记忆开始于十九岁,是个已经可以开始接触社会的年纪,所以他不会像程驰一样单纯。他敏感,他多疑,他圆滑,在一些事情上,他甚至很狡诈,但我觉得他并不比程驰差,如果说,程驰对你来说是青葱岁月里难以割舍的一段美好回忆的话,我希望程安予可以是那个让你在疲惫的黑暗里能小小休憩一会儿的港湾,我希望,萧方和看见的,不只是程驰,还有一个程安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