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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偷出行 ...

  •   任林晏第二日就因为办公受伤回了京城,京城里都传开了。
      听说任二公子为了追杀凶手,翻过了几座大山,淌过了几条河水,到最后跟凶手交手的时候,因为被他暗算,因此败落,但是虽然身受重伤,仍然身残志坚,要去继续寻找凶手。
      啊,多么伟大。
      任林晏再一次见识了什么叫人云亦云,这尼玛传的也太夸张了。
      他当时虽然说是要染风寒,但后来思来想去,觉得区区一个风寒不是什么大病,恐怕躺不了几个星期,当时心意一狠,往自己肩膀上捅了一刀,真疼!
      “任卿,回去歇着吧,朕准你三个月好好修养,莫要累坏了身子。”
      “谢陛下,咳咳!”
      任林晏从陈辽那里要了些药过来,几服药下去,让自己看起来面色苍白,浑身无力,成功的骗了三个月的假。
      下人见戏开始了,也配合着满头大汗焦急的模样,扶着任林晏回府“休息”。
      陈景帝看着他离去的背影,突然一笑,转身回了书房。

      “这是你说的染风寒?染风寒染了道口子?”
      任林晏刚一回到家,就收获了任箫吟的灵魂质问。
      “我伤的不深,就是血多而已,好了,哥,人也帮我找好了吧。”
      任箫吟叹息一声,点了点头:“下次你若是有什么变故后好歹同我说一声,省的看见你满身血,我都快晕过去了。”
      任林晏自知自己错了,态度五星,认认真真的道了个歉,然后易容乔装准备出行大漠。
      虽然已经重伤三个月在家可以休养,但还得以被皇帝来看望看望,到时候若是发现他人不在,偷偷出行的话,欺君之罪就够灭他九族了。
      任林晏之所以能成暗卫统领,不光是因为武艺高强,还因为他擅易容。
      若不是这样,也不会在花烟楼当了三年花魁都没人认出来,当然墨奚宁不算,因为他不是人。
      为了以防万一,他特意让任箫吟帮他找了个身材相近的人,给他稍加装扮伪装成他,就可以放心出行了。
      一般没有什么人会特意到大漠去,除了守在边境的将士,还有就是商人了。
      不像之前的时候,虽然整张脸也都遮了个差不多了,但还是容易窥见容颜,这次直接整张脸易容,原来精瘦健壮的身子成了一个单着大肚腩的胖子,含情的桃花眼成了一双眯眯眼,原本整个人看起来的那种凌厉感消失的无影无踪,现在他整个人看起来给人就是一种憨厚老实的感觉。
      不过出发之前,任二公子还有一件事一定要着重办。
      那就是——看!地!图!
      作为一个读四书五经都要被哥哥逼迫完成的人,想要好好读书那是不可能的,但也正因为如此,造成了任二公子的路痴属性,他娘的不认路啊。
      “行了西北之后然后往那儿走?”
      任大公子手指指着地图上的一点,问道。
      “往北?”
      “是走南。”
      如果任二公子要去跟人打架,那么任大公子是绝对放心,甚至还能买个吃食在旁边看戏的。
      但如果要一个人去什么地方,任大公子就会十分谨慎的教弟弟先把地图背下来,以防万一,这么大一个弟弟就没了。
      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兄弟二人经历了长达三四个时辰的共同努力下,任二公子终于知道怎么走了。
      “哥,你相信我不会迷路的!”
      临行前,任林晏郑重其事的向任箫吟保证。
      然后被自家哥哥那一副“我信你个鬼”的眼神给打败了。
      不过还真他娘的见鬼了,前面一大段路,他都走得畅通无比,后来因为没看见地上的石子,再加上易容的身子不太好控制,啪叽摔了一下,再起来就他娘的不认路了。
      “哎,老弟你也是去边城的?”
      任林晏虽然失了方向感,但还是尽量冷静下来好好看路,因为他自己明白,这种时候烦躁并没有什么用。
      突然听见有人在高声呼喊,回过头来一看,是一只商队。
      “啊,是啊,大哥,我没走过这一带的路,走了一半迷路了,不知大哥可否行行好带我一程。”
      商队的领头人是一个强壮的中年男子,头上扎了块红布巾,留着两根八字须,似乎十分热情好客,笑得开心。
      “既然是顺路,那就同行呗,第一次很正常,以后多走走就好了。”
      不得不说,任林晏这一张憨厚忠诚的脸是十分有迷惑性的,很容易就骗取他人的信任,若不是因为任林晏没动那种歪心思,就凭这一张皮囊就可以成功混进去,再借着夜幕降临将他们全部人改尽杀绝。
      大哥姓马,向边城这一条路已经走了十几回了,都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
      “老弟,你是去做什么的?”
      马大哥和任林晏两个人走在前面,很快熟络聊起天来。
      “迫于生计啊,只能四处走动通商,都怪我这个爹没用,孩子明明满腹经纶,却被这商人的身份连累的无法科考。”
      任林晏说着开始一把鼻涕一把泪,说实话编的连他自己都不信,媳妇儿都没取,哪来的儿子?
      但马大哥却因为他这张脸十分受用,也跟着一起共情起来。
      “我女儿前几年不听我劝,执意嫁到边城,如今她夫君虽然待他如初,但我女儿受不了大漠风沙,体弱多病,我又忙的没时间,只能每次抽空顺路去看看他。”
      任林晏跟着唏嘘了几下,风水养人,但中原跟大漠的地势差异,如果是生活惯了的人,那倒是没有什么,但如果一个人的环境瞬间转变的话,却是有性命之虞的。
      边境三族在边城西南方向,是一个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的地方,三族从泯朝建立开始便淡出了众人的视野,哪怕是每年朝贡的时候,混在各个属国之间也没有人能认得出他们到底是什么人。
      不料马大哥却以为任林晏这副思考的样子是在伤心感,一巴掌重重拍上了他有伤的肩膀,疼的任林晏一个激灵,却又被忠实诚朴的马大哥,理解为了哭泣。
      “老弟你也别伤心,人一辈子只要过的幸福就好了,有你这么个为儿女着想的父亲,你的孩子肯定不会怨你的。”
      任林晏知道人家是好意,但还是不要细谈这个问题了,还没有媳妇的说。
      任林晏突然想起一个问题,等等,小跑了几步问道马大哥:“马大哥,这条路你走了十几回了,有没有看过某些穿着黑衣服或是衣服上有图腾的人?”
      “图腾,那我得想想。”
      边城和各个属国靠近,可以说是两个地域的连接线。
      任林晏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因为他回去之后被任箫吟逼着看完了史书上所有关于边境三族的事,按照书中记载,边境三族虽然也建起自己的城镇,但还是需要外出来采购物品,况且每族都有自己的服饰,是因为要方便分辨。
      “黑服的倒是有,但你说的那什么图腾,我是真没见过。”
      “哦,那您还记得是什么样子的黑衣服吗?”
      “唔……”
      马大哥挠了挠头,思索片刻道:“好像是挺大的衣服,宽袖,还戴了帽子,剩下的一些就不怎么记得了。”
      虽然只有这么些,但足够了,两次来行刺的刺客虽然都是类似于夜行衣的窄袖束身衣,他如果仔细看看的话,衣服有很多褶皱甚至留空的地方,这足以证明是原先宽大的衣袍被腰带强行封起之后留出的空地,这也恰好了证实是宽大的衣服那一点。
      而那些刺客虽然没戴帽子,傻不愣登把整张脸漏在外面给人看,但额头那一部分的肤色,却比脸上其他地方的肤色要稍微白一些,那应该是戴帽子遮住的地方,宽大的衣服,这样子的环境下,除了防御风沙,也是因为要遮挡一些面容吧。
      所以说来行刺的刺客到底是不是巫族的,真能那么傻把整张脸露出来?
      任林晏有一瞬间怀疑过自己是不是把安插了在边境的内线给杀了。
      后来想想自己被蛊虫咬的时候,那股疼痛,立马否认了自己这个可怕的想法。
      “老弟,你是有什么事吗?”
      马大哥还是个热心肠的。
      “我儿是读书人,什么东西他都喜欢去钻研钻研,出家前我听他念叨着什么黑衣服的人,便特意来问问。”
      “令郎真是好学的人,恐怕也是受了父亲的渲染吧。”
      “不敢当,我没念过书。”
      “没关系,品德上的教育。”
      马大哥的热情让任林晏有些招架不过来,在京城里天天都有人找不自在,勾心斗角的什么多了去了,很少有这么性情直爽的人了。
      他也并没有低沉到世间全是冷漠的程度,他身边也有暖阳,但是太少了。
      或许就像马大哥说的一样,快乐不一定需要锦衣玉食,幸福不一定需要腰缠万贯,学识也不一定要是四书五经,过个日子其实很简单。
      但又必须掺杂进去一些痛苦,一些无奈,也不知是老天爷看不惯如此的生活,还是苦尽甘来,若不经此磨难,便无法踏向远方。
      感叹完了,路还要继续走,淳朴不会消失,斗争也不会消失。
      希望这条路的尽头,是你苦尽甘来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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