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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沽酒簪花的小日常 ...

  •   日子在百无聊赖中度过。若非枕头下还放着那柄‘抵债’的短刀,我几乎都要怀疑那晚是否真的见过一个身穿黑色夜行衣、手戴黑金指环的锦衣卫了。
      闲暇时,我偶尔会把短刀拿出来仔细端详。这短刀约一尺见长(也就是现代的三十厘米左右),采用铜质鎏金装具,浮雕龙纹饰面,做工非常精细。从这把刀完全可以看出它主人的身份不低——至少确实是个不缺钱的主儿。
      ‘啧啧,这柄短刀值五十两银子呢,够普通人家吃喝三四年了。 ’我再一次咋舌感叹。
      眼看天色暗下来,我收好短刀,开始和小伍忙着给店铺打烊。这时,赵大娘似乎得了个什么好消息,笑眯眯的朝我招招手,示意我过去。
      “大娘,您叫我?”我一幅乖巧的模样来到大娘面前。
      赵大娘一把拉住我的手悄声说道:“阿吉啊,大娘这段时间特意留意了城里适龄的未婚男子……”
      “……啊?”我实在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回应赵大娘的……呃……热心肠。
      赵大娘果然把中老年妇女的媒婆形象演绎得很是到位。她神秘兮兮的把我拉到角落里,压低声音说道:“我替你去相看了,城东的张某,城北的林某和城西的姜某……都是踏实过日子的男人……家产虽然不多,但寻常过日子自是不在话下的。尤其是城西的姜某,不仅勤劳,身体壮实,心眼还好。哦,他还有一手了不得的木匠手艺呐。他那活计在十里八乡都是一等一的好呢。你嫁过去后以后啊,定然是吃穿用度都不愁的。呵呵……”赵大娘瞅着我喜笑颜开的模样,似乎明日我便要如她所愿的出嫁了一般。
      “这……大娘,我其实真的是不着急的……”
      我着实为难得很。虽然我才刚刚大学毕业,自诩正值青春大好时光,但若以明朝人的眼光来看,我无疑是已经过了适婚年龄的‘恨嫁女’。不过,无论如何,我是真的,真的,真的没有想过要在明朝嫁人啊。
      “阿吉呢?小伍,你叫阿吉来柜上支领这个月的工钱。”赵大爷的声音适时响起。
      “我在呢!在这儿呢!这就来啦!”我立即叫道,同时还假装面带歉意的用力挣脱了赵大娘的手,迅速闪到柜台边紧紧抓住了赵大爷这根救命稻草。
      赵大爷笑眯眯的道:“阿吉啊,你出的‘买二赠一’的主意果然很有成效。这个月咱们书铺的生意是全城最好的。不仅架上的书销售量翻了三倍不止,还顺带把仓库里让我发愁的旧书也一并处理了。书铺这个月的入账很不错哩。”
      除了工钱,他又额外多包了五钱银子给我,说道:“这是月钱之外你应得的。拿着!”
      “谢谢赵大爷。”这钱嘛,我拿得心安理得,呵呵!
      “阿吉果然是个经商人才。以后有什么主意你尽管给我说,大爷定然支持你。”赵大爷继续夸奖道。
      “什么人才,还不是和我一样是个书铺伙计。生来注定就是个劳碌命。”小伍一边上门板一边嘀嘀咕咕。
      “赵大爷,那我先收工啦。”
      我揣好工钱,顺便朝小伍吐吐舌头,再以最快的速度闪离了赵大娘的视线范围。在走过斜对面的吴记酒楼时,不出意外的又看见吴家小掌柜吴金正唾沫星子满天飞的数落着店里的伙计。
      为庆祝发工钱,我特意绕道去城西买了一份炖烂蹄子和烧鹅,用油纸包了;然后又去了趟城东乔氏酒铺。乔氏酒铺的桂花酿我最喜欢,度数不高,清冽回甘,让人在似醉非醉之间有一种奇妙的感觉。
      一手提着油纸包,一手拿着桂花酿的我在这一瞬间觉得自个儿在明朝的日子过得也并不赖。
      当我哼着小曲儿、头簪野花儿恣意在澡盆里放松的时候,响起了敲门声。
      咚咚!
      我舒服得眯起眼懒得动,只应了一声:“灵儿?”
      门外没有应答。
      咚咚!
      敲门声又响了起来。
      我这才睁开眼。恍然想起林灵方才被我打发出去提水,这敲门声应该不是她。我从浴桶里爬起来,胡乱套了件衣衫,趿拉着鞋去开门。门缝才一开,阳光便迫不及待的涌了进来。屋檐下站着的那个宽肩窄腰、身姿挺拔的一身黑衣不是阿燚却又是谁?
      眼见阿燚就要应声转身,我赶紧‘砰’的一声关上房门,嘴里胡乱的道:“哎!阿燚你再等一会儿啊……不要进来……千万不要进来啊!我这就出来了!”
      但越是心急越是忙乱,手里的物什就越是不听摆弄。
      “嘿!这发网怎么在这个时候和我较劲儿呐……哎哎……不管了……”忙乱中,我只得直接拿过巾帕包了湿漉漉的头发,无比快速的把自己收拾妥当并打开了门。
      小院内,阿燚负手站在桃树下。他黑色的衣衫在落日余晖的暖色调里竟然与院子破败、荒芜的景象十分协调。
      “阿燚,你来啦!”我招呼着向那背影走去。
      阿燚闻言缓缓转身看我,微皱着眉,眼中似有疑惑。
      我顺着他的眼光摸了摸被巾帕包裹的头,立时明白了他的意思。我打着哈哈笑道:“这个啊……洗头后要用巾帕包头是我家乡的习俗……看习惯就好啦……哈~哈~”
      今天的阿燚与前两次的给人的印象不同:他不再用黑巾遮面,而是戴着一张黑色面具。黑色面具搭配黑色大帽和黑底银纹的斗牛服让他整个人散发出一种生人勿进的孤傲气质。
      此时,林灵刚巧也提着满满一桶水回来,看见有陌生人,立马弃了水桶躲在我身后。她紧张的用双手抓紧我的衣服,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防备的看着院子里这个腰间挎着长刀的陌生男子。
      “灵儿不怕。他是我朋友,不是坏人。”我轻笑着拍拍林灵的头,安抚她。随即,我又打开堂屋房门,招呼道:“进来坐。”
      傍晚的屋里有些昏暗,我点起油灯用灯罩罩了,把方才买的酒菜都摆放到了桌上后,又让林灵找来两只白瓷酒杯。见阿燚仍旧站在院子里一动不动,似乎并没有要进来的意思,于是,我再一次招呼道:“阿燚,你吃饭了没?没吃的话,就一起吃吧。今日我刚发了工钱,买了菜也沽了酒……”
      在我的殷勤招呼下,阿燚最终还是迈步跨进了屋。
      坐到桌前,他有些迟疑的开口:“你怎知是我?”
      “嗯?”他应该指的是他今日装扮与之前不同的事吧。艺术生对人的身形比例和脸部五官这些事儿是最敏感的,毕竟那几年废寝忘食画人体的功底都是实打实练出来的。环境虽然会变,衣着虽然会变,但一个人的身体比例不会变,人的气质不会变,声音也不会变。
      我给他斟上酒,说道:“好认呀。只消看一眼、听一下声音,我便知道是你。怎么样?我识人是不是很厉害?”努力活跃气氛的话语却换来他的默不作声。我也不气馁,继续说道:“这是未城里最好喝的桂花酿,还有蹄子和烧鸭,尝尝?”
      我一打开纸包,酒香和肉香顿时在屋里弥漫开来,让这所荒芜得近乎破败的院子瞬间充满了人间烟火气。我吞吞口水,给灵儿夹了一只肥大的烧鹅腿。灵儿见有陌生人,便也不愿意在堂屋吃饭,自个儿端着碗去厨房了。
      嘴里塞着肉,我还不忘招呼他一句:“嗯嗯,味道不错……阿燚,你也吃啊……”
      阿燚却拿出一包银子放到桌面上,淡淡的说:“这是一百两。”
      “嗯……”我吃得正酣,没空理他。
      阿燚见我仍旧埋首与酒菜大战,便不耐烦的再次出声道:“佩刀,拿来。”
      我停下动作,抬眼看他,心道:‘这人也未免太直接了点吧?这梗,我该怎么接?我原本的意图就不是为了银子——咳,当然,有银子拿我也不会拒绝滴。’
      我腾出手拿过银子,颠了颠,好沉!他还真是大手笔啊。但,我只拿了一半,便把剩下的银子推还到他面前,道:“之前说好的五十两。”
      他看了一眼银子,固执的道:“佩刀,拿来。”
      我不悦的把筷子放到桌子上,有些生气的道:“你还让不让人好好吃饭了?”顿了顿,我脑子里灵光一闪,说道:“我改主意了,不是一次性付清五十两,而是每月五十两。连续给半年,刀就还你。”
      “你!”阿燚明显是被我的无理取闹给惹恼了,愤懑着一时竟说不出其他的话来。
      “不给也行啊,那短刀我就留着了。反正这短刀我看着也中意,用着也称手。一命换一刀,虽不划算,那也比什么都没有要强。”我丝毫没有让步的打算。考虑到阿燚的身手不错,为避免我那可怜的脖子再次受伤,我赶紧补充道:“你……你可别动手啊?怎么说我也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对救命恩人动粗的事若是传出去定会有损锦衣卫赫赫威名的。”
      “贪得无厌!”他嚯的一声站起来。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理所应当。”我接得顺溜。
      “哼!”他显然对我的说法嗤之以鼻,拿起桌上剩余的银子便往外走。
      我扒拉一下从巾帕里跑出来的一小股湿漉漉的头发,在他身后不急不徐的说了一句:“我会在这里等着锦衣卫大人送银子来的。慢走不送。”
      阿燚今天既然能如约前来,那就说明这柄短刀对他来说是重要的物件儿。他铁定不会就这样轻易放弃这柄短刀的。
      ‘他一定还会回来。嘻嘻……这坑我算是挖成功了。’思及此,我不禁得意的敬了自己一个满杯,对厨房那边喊了一嗓子:“来,灵儿,陪我喝一杯。”
      林灵关了院门方才跑回来问道:“公子,那人是谁?看起来好凶啊……不过,您头发上的……这是什么?”
      说着,林灵伸手在我耳旁一撸。哎呀!居然是洗澡时我簪在头上的一朵野花儿!尬笑一阵,我一把扯下包头的巾帕,甩了甩半干的头发,又夹起一块肥大的烧鹅塞进林灵嘴里,才道:“他呀……算是我的一个朋友吧——一个脾气不太好的朋友。他人不错,就是话少些。你不用怕他。多吃点肉,瞧你瘦得跟个猴子似的……女孩子家,还是要多长点肉才好看嘛……来,吃。”
      “唔……够了,够了……”灵儿嘴里被塞得说话只剩了嘟囔声儿。
      酒足饭饱后,我踱步到院子里,学着方才阿燚的姿势负手站在桃树下。看了半晌,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我不禁纳闷的自语:“如今桃花花期已过,这树上也并无成熟的果实。他刚才究竟在看什么呢?”
      无趣的转身,却发现院子里那一小片植物越长越高——几乎已长到我的大腿高度了。不经意间,竟发现它开出了一串串小花。这黄色的花看着颇有些眼熟。我弯下腰,就着即将消失的夕阳仔细查看。哎呀,这不就是我在寝室阳台上种的番茄吗?要说这番茄可是个好东西,既可以当水果吃,又可以当蔬菜吃,不错,不错。我几乎笑弯了眉,立时决定要在桃树下摆套桌椅,守着这些可爱又可吃的小番茄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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