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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老王 多年以后, ...

  •   老王、二子和我虽在北京,但在北京的都知道,要聚一次也很不容易。这十几年来,每年能见上一两面就算不错了。而且,若不是时不时有兄弟来,这一两面也很难见到。平日里,就在群里闲扯几句,有胜于无。
      有一段时间,不知二子受了什么刺激,下班时候都要发一段黄色小笑话,而且多是原创,并且把我们每个人都在糟践一遍。记得有一段关于豆总的,是这样的:
      豆总说:我就外面蹭蹭,不进去。
      芽芽说:不要,你好讨厌,你怎么这么讨厌。
      豆总说:现在,就由不得你了,你就算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理你的。
      芽芽说:破喉咙,破喉咙……
      豆总对二子竖了一个中指,我们纷纷给二子点赞。
      芽芽,就是那个我们在县二中踢球,起了争执,混战中踢了豆总□□的小太妹。话说那次豆总在医院,留了芽芽的联系方式,以后没事就跑二中找芽芽。我们虽然没亲眼看见他们的感情是怎么样一步一步培养出来的,但显然,拥有一肚子男女学问的豆总没费什么气力就把芽芽纳入囊中。
      流氓可怕,高智商高情商的流氓尤其可怕,豆总就是这样一头流氓。用二子的话说,豆总除了生他之人他不淫,他生之人他不淫,其他无可无不可,豆总就是一个禽兽。对此,我举双手双脚表示赞同。
      自此以后,我们踢球也好,聚会也好,豆总身边就跟了一个短发,身穿一件白色的衬衫配着棉布的百褶裙的女学生。别误会,这不是另一个人,就是小太妹芽芽。世间上就是有一些女子,装作玩世不恭,打扮得像是反社会,然而一旦遇到一个能够捕获她芳心的男子,马上变回邻家女孩,温婉娴静。就像《心花怒放》里的阿凡达女孩东东,一旦被郝义征服,狂躁的尾巴就收了起来,尽管明知道对方是个花花公子,也心甘情愿委身追随。芽芽就是东东,豆总就是郝义。
      邻家少女,四月晴天。芽芽跟着豆总出现在的我们面前时,就是这个样子,让你怎么也想不起这就是那个曾经一脚踹到豆总档部的小太妹。从此,我们就以豆嫂称之。
      豆嫂虽然变成了贤惠大嫂,但她一说话,还是暴露了女汉子的内质。我们那里,方言味极重,村与村都可能语言不同。豆嫂当然会讲普通话,但有时急了就不免露出几句方言,通常这是在跟豆总吵架的时候,其内容是“你个屌孩嘞,真你丫死嘟嘟压死”。具体是什么意思,只能去问二子了。因为这一段是他编的。
      芽芽成了豆嫂,举手投足间便有了大嫂味,特别关照我们这群弟弟,尽管豆总的年龄并不是最大的,但这不妨碍我和二子谄媚地叫她嫂子,因为只有我们两个年龄比其他人小。每次聚会,豆嫂对我和二子都格外照顾,主要二子嘴也甜,逗得豆嫂心花怒放,有时还把豆总送的小礼物给二子看,甚至问二子:“你说我跟土豆以后结婚,生男孩儿好还是女孩儿好。”
      吕端大事不糊涂。别看二子在小事上可以投其所好,直中对方的笑点,动起真格的来,就要正经许多。那次我就坐在二子旁边,正想听二子如何回答,二子却对此问题王顾左右而言它。我当时甚感奇怪,还插话说当然是一男一女好啊,因为豆总的哥哥生得就是龙凤胎,豆总当然含有同样的基因。
      后来,二子私下里对我说:“你是不是傻?”
      我问咋了。二子说,就豆总和芽芽这事,就是处个对象,过个青春期就完了,还真以为能开花结果呢。我一脸茫然,不明所以,内心里暗骂二子,既然这样,还一脸真诚地忽悠人家芽芽,投其所好干吗?
      说实话,我在领略力方面确实存在问题,以为呈现在眼前的就是事实,远远没想到真正的事实从来就是浮于水下的,露出海面的只是冰山一角。我在青春期时,也并非因为年轻而不具备这样的观察能力;即使人至中年,我在这方面的能力也没有提高。我的一个同事小妹,就曾经恨铁不成钢地教育我:“哥,说你傻也不对,但你这人实在太单纯了,看到的就以为是真相,把所有人都当成好人。”
      我其实未必不知道现实的复杂、人心的险恶,以及真相与事实的距离,然而多少次思索之后,我发现面对事实的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直面。所谓直面,就是从一个角度去理解,尊重自己的感觉,不作过多考量。这样的人注定在这世间不会左右逢源,相反还会左支右绌,但对一个有自己处世原则的人来说,只以自己的原则为重要,根本不必在乎别人的想法。
      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身虽未至,心向往之。
      二子的猜测果然没错,在几年后豆总上了大学,他和芽芽的这段恋情也就结束。豆总曾说:“别说中学的恋情不可靠,大学的也未必可靠。”我当初对这登徒子的话十分不满,后来我落入此窠臼,便也拿他的话来搪塞。搪塞过后便为自己的无耻而深感惭愧,便无端地对豆总充满报怨。
      君子求诸己,小子求诸人。我本来想作君子,最后却发现成了小人,有时甚至还不如小人,而是一个伪君子。自己的路是自己走的,我们能怨谁呢?

      第一次发现豆总和芽芽感情出现波动,是高三那年新年聚会,我们在厂里的大酒店要了一个大包间,其间喝了七瓶汾酒。那次酒宴上,豆总明显情绪不高,我们也不明所以。中途,我跟二子上厕所。我问二子:“今天豆这是怎么了?”
      二子说:“跟芽芽吵架了。”
      我不以为然,吵架还不是常有的事。
      二子继续说:“刚才芽芽悄悄问我,豆是不是有了新的相好的。”
      我诧异了一下:“真的?”
      二子点点头。我们俩也不再说什么,出了厕所,回到包间,只见屋里一片狼藉:老高醉得不省人事,瘫在一条长椅上;老王正趴在地上做俯卧撑,天知道他脑袋里哪根弦坏了;老猴呢,坐在酒桌上,正发呆,这可不像他平时的样子。酒桌上还有豆总和芽芽,但他们的样子很怪,明明坐在一起,可那脸上的神情,却像远隔千万山水,互不认识。
      突然,芽芽猛得站起,流着泪跑出了包间。包间一下子安静下来,我们几个都望着豆总,只见他一脸冷峻,一言不发。半晌,才端起身前的一杯汾酒,一饮而尽。
      我和二子要出去追芽芽,但被豆总拦住了。别别扭扭吃完饭,豆总非要去歌厅K歌,并且大声宣布:谁不去谁就不是兄弟。
      他的家事自然不会破坏我们的玩兴,况且六个人七瓶汾酒下肚,天王老子也顾不上了。我们出了饭店,打了一辆车到县里的歌厅,要了包房,又点了一打啤酒,然而就开始欣赏豆总的个人演员会。
      《吻别》《谢谢你的爱》《我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今夜你会不会来》《我终于失去了你》《一场游戏一场梦》《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
      世间的热恋大抵各有各有不同,分手则是相似的,痛彻肺腑。写这一段的时候,我不禁想起和小不点分手的情景。
      那是一个雨天,雨不大,但很冷,天空阴霾,内心阴郁。我们在学校后山走了很久,很久,终于到了分手的时候。
      “你抱抱我吧。”小不点说。
      我们抱在一起,我感觉她抱我的力度,像是把一生的力气都用完似的。我抱她的手了不禁加强了力度。
      “你抱我那么紧,可我知道,你是在把我推得越来越远。”她流着泪,然后狠狠在我肩头咬了一口,咬得那么深那么重。她说:“如果我从你心中消逝了,起码你肩膀还有我留下的印迹。”然后,她义无返顾地转身离开,没有再回头一下。我蹲在地上,止不住泪流满泪,抽噎却发不出声音。
      那一天,我回到家,把自己关在屋里,一遍遍听着王杰的歌,《她的背影》《心痛》《忘了你,忘了我》《一场游戏一场梦》……
      王杰的歌太凄楚了,有没有人像我一样,把自己悲恋的故事,都转嫁到喜欢听他的歌的原因上?我有时傻傻地想,假如青春期时,我们像现今的孩子一样,有某某的励志歌陪伴,我们的青春是不是就不会长成可恶的模样。当然,这事也颇令人不那么自信,因为某某们也到底没有长久的爱情。
      你看过的书,听过的歌,走过的路,爱过的人,都会长到你的生命里。可是你要懂得选择,如果里边有癌细胞,你为什么让它长到你身体里呢?生命走向的大路那么多,你还是得擦亮眼睛,慎重选择。

      在那个芽芽和豆总分手的日子,豆总唱起了悲伤的歌曲,听得我们都瘆得慌。幸好,其间二子唱了几首阿雅和罗百吉的逗逼歌曲,才把氛围扭转过来。听着罗百吉这种二货的歌,老高也醒过来了,老王也不做俯卧撑了,豆不再郁闷,老猴目瞪口呆,我心里又气又笑:世间上还有这种下流歌?
      不开心的时候与兄弟们在一起,兄弟们便变成了开心果。
      在涉黄这件事上,与二子有一拼的是老王。每次群里的热闹话题,都是二子和老王鼓捣出来的。正像二子曾把人形容为□□,老王也有一句名言:与其静待被世界□□,不如主动迎合反操。细思量,还真有一番哲学的味道。老王是黄色小笑话中的苏格位底,大概除了二子,没人会有异议。
      老王是我们三个在北京的人里边,最先买房的人。这件事的好处就是,每每有家里的人来,我们都引祸水北流(因为老王的房子在北边),住老王的,吃老王的,我跟二子也一块打土豪,吃白饭,所以我们像盼着豆总多来北京一样,也是哭着喊着盼着家里来人。老王那时还是单身,而且年纪越大身上的肉越多,所谓心宽体胖,对我们的白吃白喝自然也就不以为意。
      当然,这其中也有令我们不爽的地方,就是有时也会有女同学到北京或经过北京,她们自然借助在老王那里,虽说老王那个家是两室一厅,即使有女同学借住,也自然各自独处,不会因为只有一张床而不得不挤在一起,但我们总怀疑老王会借助这便利条件,谋一己之私利。
      比如说吧,老王就曾狂妄地宣称,一个女同学曾经在他家睡过。我们纷纷表示不信。老王傲骄地说:“你们他娘地嫉妒,这有啥不信的?不信问去。”
      我们当然不会傻X到去问女同学老王所说是否属实。但我们可以凭空想象,经过一番严密的逻辑推理,证明老王所说不成立。
      比如,真有一个单身女同学来到北京(假设这事我跟二子不知道,因为通常有单身女同学到来,都是先联系老王,至于老王联不联系我们两个,那就难说了)。老王开车,去车站风光地接了女同学,大气地表示要请人家吃一顿。吃饭的地点,自然选在老王家附近。吃饭的时候,老王会有意无意地说一声:“北京的宾馆挺贵的,我那儿两室一厅,要不你就住我那儿吧。”
      这估计没有女同学会拒绝。
      于是,老王的第一步得手了。然后,老王会说:“反正晚上我也不开车了,你也不用找宾馆了,咱们喝点酒吧。”然后老王给女同学倒了一杯酒,女同学不好意思不喝。喝了第一杯,就有第二杯。老王闯荡多年,敬酒的手法学到不少,一个单纯的女同学轻易被他晃点。
      女同学喝到微醺,在老王的扶持下跟老王回了家。路上,女同学说自己一个人能站稳,不用扶,但老王非得搂着人家,老王的理由是,你在北京,我得保证你的安全。女同学,只好任由老王上下其手。回家老王家里,老王一边开门,一边说着“家里乱,别在意”,然后女同学就看到这个房间里,老王的内裤到处扔得都是,纸蒌里还有无数的卫生纸团,屋里弥漫着一种说不清的味道。老王赶紧装作收拾的样子,把凌乱的东西胡乱归置一番,在这过程中,女同学还免不了帮忙。老王看对方没有露出嫌弃的样子,觉得自己的目的越来越近了。
      接下来,老王会说:“不早了,你洗个澡,早点睡吧,明天还赶火车呢。”
      然后老王到洗手间一看,不好意思地说一句“忘了烧热水器了”,赶紧把热水烧上,跟女同学说一声:“等一会儿噢,烧得快,一会儿就好。”
      趁这当儿,老王以天热为名,把上衣脱了。然后从冰箱拿了饮料给女同学。他又跑到女同学要住的房间一通收拾,再请女同学过去看看,口里还一边道歉:“条件不好,多担待。”
      女同学肯定会说:“挺好的,挺好的。”然后猛夸老王居然在北京能买了房子,真是不简单。
      两人说了会儿话,热水烧好了。老王说:“你洗澡吧,我到自己屋里学英语去。”
      女同学回自己屋换了睡衣,然后进了洗手间。这时老王会出来说一声:“缺啥说一声,我递给你。”
      这句话是多余的,但又极具有杀伤力。女同学除了回答一声“好”,估计也说不出其他的来了。
      水声哗哗,从洗手间里传出来,惹得老王一阵心痒。老王坐立不安,偷偷踱出房门,望着洗手间,似乎看到了女同学的妙曼身影,其实那种玻璃衬出来的都是变形的身影,老王这时才懊悔为什么当初不安装个透明玻璃。
      洗浴间里越是水声哗哗,老王心头的小鹿越是撞啊撞个不停。欲望和理智怒目相向,剑拔弩张,都想把对方击倒,时间一点点流逝,老王在纠结中还未完成意淫,女同学的澡已洗完了。
      女同学洗完澡出来,长发披散下来,发尖湿漉漉地还往下淌着水,身体的曲线玲珑剔透。女同学眼中含羞,注视老王,仿佛在说,你怎么还坐得住。老王一下把持不住自己,饿虎一般扑了上去,就听女同学“啊”地大叫一声。
      老王醒了。看到自己居然在沙发上睡着了。不过女同学的大叫是真实响在耳边的。老王赶紧跑出去一看,原来女同学被一只小强吓到了。老王用纸萎里的卫生纸,把小强挑起,扔进马桶冲了水,然后对女同学说“没事没事”。女同学说她最怕小强了,老王赶紧说:“要不晚上咱睡一屋吧,免得又有小强让你害怕。”
      女同学白了老王一眼:“有小强也比你这个大灰狼好。”
      当夜,女同学将门锁关得死死的。老王一宿没睡,时不时掂起脚尖,悄悄摸到女同学门前,试了试开不了门,就把耳朵轻轻地又紧紧地贴着房门,希望听到女同学发出什么声音,但他也不敢造次。就这样,老王辗转反侧,一夜未免。等到第二天天刚亮,老王就早早起床,做了早餐给女同学。女同学一边吃早餐,一边夸老王招待得太好了,声明以后来北京还来找老王。老王不置可否,黑着眼圈等女同学吃过早饭,又开车送女同学到车站,一直到把女同学安全送上火车,老王才驱车回家,把自己重重摔在床上,踏踏实实补了一觉。
      以后再有女同学来北京,老王概不借宿。
      以上,就是我们的想象。这想象来源于老王的一句话,“那谁谁在我家睡过”。
      我们当然理解成那谁谁在老王家的床上睡过,不过没睡过老王。
      不过,老王还真是睡过女人的,而且还是一个姑娘,一个比们小得多足以当我们女儿的姑娘,这倒是让我们很是嫉妒。该给这个小姑娘,也就是老王的小秘书起个什么名字呢?干脆就叫小翠吧。这个名字本身就带着一种嫩嫩乎乎的感觉。
      小翠在被老王睡之前,老王得有个公司,要不小翠就没办法成为老王的小秘书,成不了老王的小秘书,小翠也就进不了老王的圈套,上不了老王的床。关于老王成为王总这件事,其间有太多的事情,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我们知道的只是老王自来北京后,不停地换工作,特别是起初的两三年,每年都要换两三份工作,后来,不知怎么自己开个蛋糕店,大概赚了点钱之后又开了个茶馆,平常没事还玩玩石头,最重要的是,在北京买了两套房。老王摇身一变,成了王总,还是个钻石王老五。
      这过程说来简单,但在北京拼搏的人都知道,在这里置办一份家业,难上又难。其间老王受了多少累,吃了多少苦,他都没跟我们说过。老王很小就是个很轴的人,受了欺负也是自己默默承受,不跟家里人说,也不跟兄弟说。记得小时候有一次,老王被隔壁班一个绰号叫“小混家”的小流氓欺负,他也瞒着我们,不说一句,后来我们才知道。在老高的带领下,我们在一个晚自习结束后,在路上把小混家截住,抽了他好几个嘴巴子。说起那天晚上,真是刺激得很。
      那是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我们中国的公案小说,一到描写到几个公人捉拿采花大盗的时候,一定要选择这样的环境。我在这里,权当对滋润了我的文学修养的公案小说致个敬吧,虽然我也没看过几本公案小说。)我们提前埋伏在小混家回家的路上。晚自习后,小混家都是跟几个小混混一块回家,但到了一个三岔路口,他们就互相再见,各回各家。我们埋伏的地点,就在小混家踏上回家路后两百的距离,再有两百米,小混家就到家了。那地方正好有一片待建的楼房,路上排着几堆红砖。我们就埋伏在红砖后头。
      那天小混家心情似乎很好,一边哼唱着“我颠颠又倒倒,好比浪淘”,一边踢着路边的石子,完全不知道一堆灾难即将来临。慢慢地,小混家进入了我们的埋伏圈,只见老高从小混家后面绕过去,拿一件破衣服把小混家一下罩住,我们几个一下跑出来,拳头、脚,不停得往小混家身上招呼。小混家被打得嗷嗷直叫,声音像是从绝望的山谷中传来,听着都瘆人。大概是他的呼叫声把我们吓坏了,我们毕竟也是十几岁的中学生,一听这声音都有点怯了,不由得纷纷逃走。
      这是真的,人在极端危险的情况下发出的呼救声,真的是很吓人的。那里边透露出一种绝望的因子,令听到的人很难镇定下来。时至今日,我一想到小混家那凄惨的呼救声还觉得全身颤抖。
      我们给老王报了仇,虽然也被小混家那瘆人的呼救声吓得够呛。我们觉得这事做的天衣无缝,但最终还是败露,我们被人痛揍了一顿。小混家的哥哥是我们厂有名的流氓。小混家跑回去告诉他哥哥挨了闷棍之事。他哥哥找人一查,结果就把我们给查出来了。大混家领着一帮社会闲杂人员就跑到学校,打得我们跪地哭爹叫娘。后来大混家警告我们,谁再敢欺负他弟弟,他就缷谁一条腿。
      我们是学生,虽然也打架,但不能跟社会上的流氓比。几年之后,大混家等一帮社会闲杂人等犯了事,进了局子,后来判了若干年。我们那时真是奔走相告,就像打倒了“□□”。
      老王这种性格,决定了他的成功。多年以后,老王想起一生豪壮的事有二:一是在北京买了两套房,提前成为中产阶级;二是睡了一个年龄可以做他姑娘的小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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