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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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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也快,一晃两年过去。
千莳三人组已经变成一身黑,加飘逸长发的学校风云人物。
在盖恩身边带来的曝光度,和自带的复古标签下,蒂塔的脱衣舞事业更加成熟,跟着盖恩满世界飞,举办个人秀。
终于,他们受邀参加一档脱口秀,又回到旧金山。
正是圣诞节前夕,两人都要回自己国家过节,和盖恩见面、要签名的事就落在千莳肩上。
世羲和靥苏也要跟着去看热闹。
这么多年下来,世羲还是一句英文都听不懂。
虽然听不懂,但气势还是在的。
检票人员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她只冷冷的瞥了一眼人家。
身边还带了个炸着头发、穿着绣了不少乐队logo的马甲、把泡泡糖嚼出吃人架势的女儿。
他只敢向看上去比较好说话的靥苏求救。
好不容易进场,靥苏:“让你学一点你偏不学,我不在的话,看你怎么办。”
世羲完全变了个人似的,撒娇:“你怎么会不在呢?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呀。”
千莳一阵恶寒,快走几步,先坐在位置上。
她突然觉得,她们多出去逛逛是对自己的恩赐,不然早被恶心死。
每次出门亲一下也就罢了,天天说这些有的没的,千莳真心接受无能。
掌声过后,盖恩携蒂塔上场。
哇偶。
两年不见,她变了好多啊。
从小就注重身材保持,所以体型没什么大变化,变得是整个人的气质,在聚光灯下闪着光。
现在,她已经不再是去机场接人,随随便便就能被路人撞到的姑娘了。
千莳内心居然有一丝欣慰。
谈话间,不可避免聊到蒂塔的事业。
盖恩:“你想的话,可以让她去后台给你跳一段。”
主持人:“可是现场大家都想看啊!”
一片起哄声中,盖恩淡定:“那是付费的啊。不过,我经常有让她跳给我的朋友看。”
蒂塔垂下眼,微笑着,没流露一丝尴尬。
主持人又问了一些关于他们订婚的事宜,蒂塔总是等他说完,才不紧不慢补上一两句。
千莳突然不想听下去了,戴着耳机接着听歌。
等人走的差不多了,千莳就守在门口,等盖恩出现。
准备了三张纸,一张签一个吧。
先出来的是蒂塔,穿着高跟鞋,小腿肌肉绷紧的线条真是好看。
千莳身边的女孩子不少,一心用功读书的,走运动风的啦啦队员,还有派对女王,却从未见过蒂塔这样的人。
优雅知性。
千莳:“你先出来了?”
蒂塔注意到她,微摘墨镜致意:“里面空气不是很好。”
她看见千莳身上的盖恩logo:“你不会是来要签名的吧?”左右看看,“你的吉他呢?”
乐迷一般都让喜欢的乐手,在自己的乐器上签名,一般来说,学吉他的人更多,要签的吉他也多一些。
千莳小脸一红:“我、我是主唱不可以吗?”
一起沉迷盖恩的三人组里,一个学了鼓,一个在学吉他,就千莳还在摸鱼。
蒂塔耸耸肩,夹了根雪茄晃晃:“不介意吧?”
说着,点燃吸一口,吐出缈缈烟雾。
她的眼神在烟雾中有些迷离,冲千莳招手:“要我签名吗?我只给你签哦。”
千莳递笔的时候,两人手指轻轻触碰。
蒂塔只挑了一张签名。
千莳认真:“你很喜欢他吗?可我觉得他不是很尊重你,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蒂塔把纸笔还给千莳:“小姑娘知道的倒挺多嘛。我们已经要订婚了。”
“......酷,那恭喜了。”
正巧盖恩出来,才缓解了这一尴尬。
盖恩见了千莳,还怔了一下。
金属乐迷本来就少,亚洲面孔更是难得。
这次的梦,做成了一个连续剧。
穿着小圆摆婚纱的新娘,独自一人抱着捧花,在走在长长的“路”上。
地面像是由蓝色玻璃打造而成,地上用白色蜡烛摆了两排,画出新娘要走的方向。
黑色婚纱,黑色捧花,白色面具。
耳边是熟悉的婚礼进行曲,没有风的地方,蜡烛火光摇曳出各种造型。
千莳穿着一身传教士的衣服,从左右肩分别泻下两条长长的白色带子。
光头,戴墨镜,脖子上挂着的粗大十字架,闪着银光。
她站在摆了几根蜡烛的桌子后,等新娘走来。
这一走,走了快三年啊。
那段时间,千莳每天都要给靥苏汇报,新娘向自己前进了几根蜡烛。
从脱口秀回来第二天,千莳就在油管上翻出黑嗓教学,按照视频上说的,对着厕所的拐角处,扎个马步,练习自己的共鸣。
吓得靥苏连夜带着世羲走了。
她们人走了,订了一个月的报纸还没送完。
为了保证邮箱不被堵起来,千莳还要每天帮她们取报纸,顺便浏览下有什么新闻。
盖恩、蒂塔订婚完成。
蒂塔超大戒指。
有多大?
千莳瞥了眼桌上的鸡蛋。
有这么大吗?
无聊。
然后狠狠咬了口鸡蛋,差点把自己噎死。
这姑娘,不听劝,早晚自找苦吃,救不了啊。
千莳把这天的报纸,夹上蒂塔的签名,统统压在床板底下,专心学起黑嗓。
借着盖恩这股东风,蒂塔已经和疯马签了合约,成为首席舞娘。
连上层人士,都不惜一掷千金,来看她的演出。
一个主要在美国,一个开始常驻巴黎,两人能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
蒂塔自然知道,他身边的女孩子多如牛毛,他又是出了名的来者不拒,自己无论怎么嫉妒、生气都没有用,干脆一头扎进事业。
借助巴黎这个大舞台,她结识更多时尚、设计界人士,登上《花花公子》封面,开创个人网站。
每晚,那位新娘都在走啊走啊,但似乎一直走不到尽头。
两年后,盖恩向她正式求婚,她要求思考一段时间。
同年,千莳三人组成乐队,起名“血雾”,开始试图写歌。
梦终于变了。
新娘走着走着,身后突然多出四五个人。
他们穿着黑色袍子,从头到脚遮了个严实。
千莳终于从桌子后走出来,带了两个穿着一样传道士服的人。
双方越走越近、越走越近......
新娘突然开始扭起来,一边晃,一边拉开婚纱的拉链,露出雪一般的肌肤。
千莳身后二人,一个掏出吉他,一个拍着手鼓,千莳扎个马步,举起话筒......
聊到这,两人都要笑疯了。
蒂塔好笑归好笑,但还是十分克制:“那时候我就在想,对面那个光头是谁啊,怎么这么搞笑。”
千莳上气不接下气:“唉哟,你把我吓一大跳好嘛!结婚就好好结婚,走了两年不说,还说脱就脱。”
这一场battle,持续了一年。
新娘天天扭,千莳天天唱。
对千莳倒是件好事。
梦里的调子和歌词,是她听了几千首歌都没听过的,一起床就跟默写似的,紧赶慢赶赶出来,再给队员看。
每次都会迎来两个大拇指。
第一次试水,他们拍了个小视频传到网上,还寄给本地live house 的负责人一份。
负责人要求再多听几首,他们当即拖家带口、拎着几样乐器冲过去,给人家现场演奏。
听得他频频点头,当场敲定这支乐队。
几支乐队有排班,每次轮到血雾,千莳都卯足了劲,又唱又跳,还附带一些危险的小杂技。
同时,还拜托同学在后面给他们的现场拍视频。
一条条视频传下来,浏览、点赞量不停创新高。
一年后,血雾已经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乐队,几家live house抢着要人。
蒂塔终于考虑完毕,答应了盖恩的请求,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被媒体称为“最不可能在一起的两个人在一起了”。
他们的婚姻只持续了一年,在这一年内,蒂塔几乎没见过几次丈夫。
再怎么专心工作,都无法忽略的难过。
斯蒂芬·林奇,好莱坞中堪称神奇的导演。
不说他的片子部部都是经典,他本人就是狂人的金属迷,在每部片子中都或多或少保留了一定金属成分。
他曾邀请盖恩演唱一部电影的片尾曲,二人结缘,连带着和蒂塔也熟悉了不少。
他特意约盖恩、蒂塔、经纪人在旧金山的live house见面,说是非常喜欢一个乐队,想要引见一下。
盖恩没来。
两人偷偷看眼蒂塔的神色。
蒂塔这样的人肯定不会自愿来这里,应该是想来碰碰,看能不能遇上盖恩。
嗯,忍得住,那就好办。
这是蒂塔第三次见到千莳。
离最后一次见面,前前后后已经隔了四年时间。
蒂塔已经嫁为人妇,比当年更加沉淀、优雅,而千莳......
她穿着宽大的T恤出场,冲着台下挥挥手,笑得还挺灿烂的。
第一声鼓点响起时,她完全变了神情。
带着愤怒和要摧毁一切的神色。
握话筒的手很紧,每次甩动,话筒后长长的线就在地上高高弹起。
两三首歌过去,她单手脱掉T恤。
年轻健美的身体在光下,镀了个小金边。
站在愤怒的人群中,蒂塔动也不动,仰着长长的脖颈,目光不停追随着女孩儿。
盖恩更偏向黑暗本身,不可捉摸、深邃、自带污秽,那千莳就是黑暗中的一抹亮光。
蒂塔曾经以为,这种风格的音乐,培养的都是像盖恩这样的人,他的一切就是那个世界的法则,所以她对他的行径无从指责。
千莳的眼睛,却是琉璃一般纯净。
像一根导线,传导、接纳音乐里的种种情绪,和音乐同在,但她仍是她自己。
“......可我觉得他不是很尊重你......”
这是千莳四年前对她说的话。
蒂塔挤出人群,点燃一支雪茄,冷静:我们离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