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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   “小家伙,跟我走?怎么样?”长街之上,人流熙熙攘攘。衣着破烂的乞儿被一位眉目清俊、气质卓然的男子堵在了墙角,颇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姿态。

      黄泥糊了满脸的乞儿那翘出来的些微眉毛抖了抖,不堪其扰。

      两人的初见是在两日前,起因是那乞儿偷了这位不知名公子的钱袋,而后被发现了。

      在这城中,众生百态,小偷小摸,既有迫于生计也有源于兴趣。

      但行此事者,多有着被发现的觉悟,发现后后续如何,端看被偷的人如何处置,是丢了一条命还是将此事轻轻放下,都由被偷的人决定。

      在这时,人命非命,不如蝼蚁。

      乞儿被发现后,不争不吵,只一跪便好似是他为自己求的情。他本以为这人穷追不舍,定是不会轻易绕过自己,却不料这人只是叫他洗了个脸,再说了两句话便轻飘飘放下,还径直将乞儿偷盗的钱物送给了乞儿,简直像个冤大头。

      若是平常,这便应该是事情了了,结果一转今日,乞儿满心满眼只有一个悔字。若是能够回到初见时候,他一定会好好挑人,偷谁的都不偷这位的,或者死都不接这一位给他的财物!

      只因为自从接了这位公子的财物之后,他本就赤贫的“家庭财政”,支出一下子飙得老高——那时候的乞儿,还不懂得什么是灵石,在发现长的人模狗样的公子哥儿竟然只是给了自己一些漂亮石头的时候,乞儿很是绝望,也将自己原本以为是冤大头的公子哥儿打入了人精行列,毕竟身为下等人的他根本就不可能拿着这些东西去当铺那等吮人血肉恨不得黑吃黑吃净了人骨头有进无出的地方。

      乞儿无名,旁人曾唤他乞儿,他便叫乞儿。

      他虽无名,却与一个自己捡到的弃婴相依为命,全身上下最值钱的便是那条命,因为自己那条命担了他妹的命。

      他妹不似他,襁褓内带了个字,问过城南代写书信的秀才,那字念缪。

      自此他从无牵无挂、孑然一身成了有亲人的存在,再非赤脚伶仃,无人挂记。

      阿缪自小体弱,他便护着她,宠着她,想方设法只为让妹妹续命,背着小小的妹妹四处辗转流离求医。

      身为无父无母的乞儿,无一技之长,药费又过于高昂,他便找了那些本地老乞,忍着对方打骂羞辱,只为学点儿“本事”。所幸的是,他找到的是这儿乞丐堆里的头儿,到真学了些遭寻常人唾弃的“本事”。

      老乞丐跟笑话似的给了他四个字,叫他挑。

      老乞丐说,人活在这世上,要没父母保着,想无成本就活下去,只有四个字能做到,那便是——偷、抢、拐、骗。

      尚是少年的他,抢一字过于危险;拐一字,本就是孤儿无父无母的他,不忍;唯留下偷、骗二字供他选择。一磕头,一拜首,乞儿便多了个挂着名头的师傅。

      而今这公子哥儿,据他说在意的便是那自己从“师傅”手下学来的“偷工夫”。

      公子哥儿长得好看,穿着又不似这乞丐窝里的,不仅惹了些爱他颜色、贪他富贵的小姑娘,还招惹了周边的一堆乞丐。

      走到长街之前,乞儿便遭遇了两拨前来找茬的乞丐。而今见到使自己身陷风波的主儿,乞儿到底还是那个没甚涵养的主儿,这时没一拳打过去已算他能忍得。

      “不去。”

      “哎哎哎???为什么不去?”说着便好似与乞儿极为熟悉的模样攀上了乞儿肩膀。

      乞儿注意到,虽然自己衣裳脏灰,但这公子哥儿即使直接攀上了自己,那衣裳依旧不染尘埃,看到这儿乞儿不由得眼神闪烁了一刹。

      “不去便是不去,没什么为什么。”这公子哥儿长得好看,阿妹又是在自己羽翼下长大,有着普通人的通病,爱美。

      这公子哥儿才来几天就身影就勾缠上了阿妹眼神,阿妹又长得好看,说不定这厮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哪里有心思把阿妹推入那火坑?有钱人?不过是一堆畜生罢了,毫无人性。

      乞儿转身便想走,却等抬步才发现自己被揽住的肩头传来几分尖锐的疼痛,而公子哥儿则是满脸惆怅:“再过两天我便要走了,小家伙你是真的铁了心不跟我走么?这可是我最后一次问你了。”

      乞儿顿住两秒后便挣开了公子哥儿的手,一字一顿:“不,去。”

      徒留公子哥儿一人在他身后唏嘘长叹。

      傍晚时候,乞儿又见到了公子哥儿,他说:“我此行是为历练,并受缪家门中长老所托,找寻缪家失踪十年的小姐缪虞笙踪迹,几经辗转,方才自一老乞口中听得十年前庚暑城外,是一名瞧着不足十岁的少年将之捡走,而那时缪家小姐未足岁,不记事,只身上带了一枚缪家族玉。而那枚族玉,城南的老秀才曾经见过,花纹、式样具都不差,不过那带着族玉的小乞儿在不久后便离了庚暑城,不知去往何处,只听说,他离开故土是为了替那被捡来的小妹求医治病。”

      他又说:“我虽与缪家小辈有几分交情,但仍是个外姓人,此番我即已寻到缪家小幺,便合该告知缪家族人,由他们来接缪家小幺回去。缪家中人向来自恃高人一等,小家伙,你既带着阿缪,又是个凡人且是乞丐,你——多多珍重。”

      说到这里,又似想起了什么,眼底浮现了几分期待:“小家伙,我记得......你只有乞儿这一个名,我今日便要走了,虽说这几日你我相处不甚愉快,但我送一个名字给你,你应当......也不会拒绝吧?”

      “随我凡姓陆,明宵为名,可好?”话音落下,一只早早停在他指边的蝴蝶被他展开,这公子哥儿便失了踪迹:“若是有缘再见,明宵且记得,我名——晟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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