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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月8日 ...


  •   我从出道到红遍大江南北,大概只用了五年左右,那时候,我还没过三十。

      我成功站上了中国最大的舞台,甚至在国际上都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我俩一开始定的路线没错,总要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我就是那个螃蟹。

      没有音像公司会愿意要我这样一个怪胎,在那个极其闭塞的年代,没有谁敢让一个就连性别都可能存在巨大争议的人站上舞台。

      可是他王志平敢,而且他也成功了,他用一个完全没有任何限制的方式定义了“美”。他的审美和思想都极具前卫性,我佩服他。

      他的营销做的十分成功,甚至把每个细节都打理得十分到位,我其中一个卖点就是人设和形象的反差,我温柔到什么程度呢,每次演唱会结束之后我都会和粉丝轻轻拥抱,后来,她们扒出我身上喷的一直都是国外某公司的一款小雏菊,然后紧接着那款香水常年脱销,但其实那个公司和乐享盛年一直都有合作。

      我当年红到什么程度呢,那会儿我的形象和妆容甚至直接影响了那一个时代的审美。

      我让王志平赚的盆满钵满,甚至有那么一阵子经济十分不景气,我们专辑的销量都一点没掉,因为有一个东西是大众一直都需要的,那就是愤怒。

      我成了他们公司的一个代名词,只要人人一提到“乐享盛年“,第一个想起的一定是Frank,我彻底和”李铁蛋“这个名字划清了界限。

      我和王志平的关系渐渐从“寄生“变成了”共生“,我开始时不时和他叫板、讨价还价,他也越来越无法奈我何,谁让我是他最大的钱袋子呢。不过我也是人精一个,我当然不会事事故意同他作对,我只是时不时地在他底线的边缘踩踏一番。

      这四年来,我人后的性格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变得不可一世又睥睨众生,身边好多人都说我变了,但只有我自己知道,那不过是我回来了。

      当然,我还是有一些变化的,我最大的变化就是我养了一窝情/人,当然还有数以万计的一夜/情,那就更不用多说了。

      我们乐队最主要的活动是巡回演唱会,时间合适就上上综艺,偶尔参加那么一两次商演,主要一般的公司也请不动我们。

      当时那会儿我们好像刚刚做完年度巡演,我在车上闷头大睡,忽然经纪人把我摇醒了,跟我说我某知名公司的商演现在去刚好赶趟,三首歌,一千万。

      我当时答应了,原因是其实我们之前和那个公司签了那次商演的协议,但由于我们巡演和商演的时间冲撞,就暂时取消了,而那时候刚好时间又错开了,我们决定补上。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有个情/人那会儿想让我生日送他一辆兰博基尼,我忽然想浪漫一把,就想用三首歌的时间给他整一辆吧。

      于是,我走了进去。

      现在想想,那大概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险、最正确的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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