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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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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有的时候我挺佩服方志平的,我甚至觉得他可以称得上是个好人。
我俩分了之后,他一来没有管我要情人协议的违约金,还给了我一大笔钱,二来他真的很认真地在帮我做出道前的准备。
他先是给我弄了一个乐队。一把吉他,一把贝斯,和一台架子鼓。仨小伙儿都长得不赖,但就是性格一个比一个闷,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们都是高等音乐学府的博士。
对,没错,博士。我得知的时候直接厚颜无耻地笑场了,就跟当年我的王子一样。
跟他们比起来,我对音乐的态度好像着实有那么一丝的轻浮,我感觉自己有点对不起这仨背景板。
不过要不说他方志平牛逼呢,这三个人可不是随便选的,首先是他们特专业,还因为僧多粥少找不到工作。
其次,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他们不热爱自己的专业,更确切一点来说,他们已经麻木了。就是那种从小被父母逼着一路过来,除了手里的乐器以外,其他的什么也不会的。对,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毫无灵魂的演奏机器。
不过他们的技术是真的配得上演奏机器,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当时那吉他手直接十几秒弹了一曲《野蜂飞舞》,全程面无表情。我当时惊得下巴都快掉了,就问他是怎么练的这手速,都快赶上吉尼斯世界纪录了,他当时想了想,告诉我说他从九岁就开始弹这首曲子了,搁现在怎么也得弹了几十万次了。
还真是没什么灵魂。不过,“灵魂“这个虚无缥缈的词只是艺术圈内一种高高在上的说法罢了,对于群众而言,只要炫技就足够了,再说他们的技术唬唬群众实在绰绰有余。
更何况,他有没有灵魂无所谓,乐队主捧的人是我,我有灵魂就行。
除此之外,王志平又专门给我配了单独的经纪团队、服装团队和制作团队,还给我请了专业的音乐老师,教我乐理,以及英文老师,教我英语,因为我们乐队有将近一半的歌是英文歌。
这些我都学的十分认真,因为我知道这些都是我即将主宰自己命运必须要用到的技能。
王志平这个人真的还可以,尽管他是我的顶头上司,我们分开之后他从没有潜过我。他完全把我当成一个艺人来打造,当成一个艺人来对待。只不过自打我离开以后,他的情人里开始逐渐有了男人。
王志平的事业和欲望向来都分得很开,他的情人虽多,但换得如流水一般快,我在他身边都算待的时间久的。他对他的情人虽然大方,但骨子里是极轻蔑的,就连对我这种有才华的人也是,因为在床上的时候,他只把我当成泄/欲的工具,从来没有尊重过我。
不过我从未讨厌过他这一点,我们各取所需,而且,似乎同类之间…才会互相吸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