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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月9日 ...


  •   我们没有走后台,而是直接从礼堂正门进去的,当时尽管台上有人正在演出,但观众见到我们还是一片哗然,整个场子都沸腾了起来,好多人都哭了。

      其实那会儿还有一个情况,我们乐队当时正面临一场人员变革: 因为我们乐队的吉他手要退队,所以当时我们的年度巡演其实也是毕业演出。他觉得自己已经赚够了钱,要带着这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去逍遥一生、快活一生,当然官方是不可能这样说的。

      不过,就在我们四个被沸腾的人群簇拥之时,我听到舞台那边传来了一声巨响。

      “砰!“

      随后是一声怒吼:

      “我们还没完! ”

      随后观众席鸦雀无声。

      我这才发现原来站在台上的也是一支乐队,那乐队的主唱直接把话筒砸到地上了。

      我当时很生气,因为我在摇滚圈内的咖位已经算得上是大拇指了,我已经很多年没遇见敢和我大声说话的人了。

      台上那支乐队大概也就二十出头吧,我瞅了很久,一个都不认识,几张脸全是新面孔。我当时险些笑场,玩了那么多年的摇滚,圈里但凡是稍微有一点点人气的,我全都知道,可这…

      着实是有点搞笑了些。

      我拼命活动着面部的肌肉才控制住了我脸上的嘲讽,毕竟几十台机位正对着我。我向一脸尴尬的主持人递去了一个很礼貌的手势,他点了点头,回给了我一个十分感激而又崇拜的眼神。

      主持人跟台上的乐队道了个歉,示意他们继续演出。

      我当时也没事干,就歪歪地靠在演出台旁边,假装在用心聆听他们的作品。他们是一支朋克乐队,虽说跟我玩的黑金属都属于摇滚吧,但坦白讲,我觉得朋克是摇滚所有类型里最土的,最难听的。

      尽管他们的表演还挺炸的,但他们演完以后,台下一片死寂,可能是因为他们没有名气,也可能是因为台下的观众被主唱吓到了。

      眼看台下鸦雀无声,他们几个当时也十分尴尬,应该是没料到事态会发展到这个地步。于是,他们乐队的吉他手轻轻扫了扫弦,打算小弹一段稍微缓和缓和气氛。

      我这才注意到了那个男生。

      他弹的是《野蜂飞舞》,手速比我那个乐队的吉他手要慢一些,不过还是把全场的气氛救活了。不得不说,这首曲子实在是太适合炫技,旋律在地上,难度却在云端。

      他弹得时候我一直在看他,我发现他好像和我队里那个吉他手不太一样,他全程紧闭双眼,眉头时而紧皱,时而舒缓,全身上下也一直跟着律动,他的表情十分滑稽,就好像真的置身于一片深林,周围全是狂舞的野蜂。

      他睁开眼的时候我特意仔细地看了一眼,还挺帅的。白白净净,斯斯文文,很符合我的胃口。

      大胆和冒险一直都是我一贯的作风,我做下了一个决定。而我这个人就是这样,自打心里有了算盘,不出十秒就能制定出一个周密的计划。

      我们乐队演完三首歌以后,我轻轻按了按手,示意鼎沸的人群稍安勿躁:

      “实在不好意思各位,因为我们最近一直在忙巡演,巡演刚结束我们就匆匆赶来,所以刚才给其他的乐队带来了一些麻烦,实在是抱歉。”

      说完我朝后台的方向深深鞠了一躬,这是我人前的常规操作。众所周知,我既绅士又温柔。

      然后我又开口了:

      “因为我们玩的一直都是黑金属,接触其他风格的摇滚并不多,听了刚刚那个乐队的演奏,我觉得十分惊艳,特别是最后那段吉他solo,不知…能否一起合作一小段?”

      我说完以后,全场又一次哗然,气氛被推至了一个顶峰,我总是那样出其不意。

      莫约过了二十秒左右吧,我看见后台里钻出了一个瑟瑟缩缩的人影,他出来的时候还趔趄一下,十分局促,但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我,样子既搞笑又狼狈。

      我当时又差点笑场。

      您这也有点太赤裸裸了吧…

      我当时十分自信,我这么大的腕儿邀请他跟我同台,当然是演奏我们乐队的歌儿了,不过我后来才知道,那应该算得上是一个巧合。

      我问他:“你会弹《狂人日记》吗?”

      《狂人日记》是我们的成名曲。

      他点了点头。

      然后我们就开始了,合作得十分顺利,他一看就是把那首歌的乐谱刻在脑子里了,我们又一次引爆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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